冯家宝恍然觉得,中国人在谈合同签协议时最爱在酒桌上进行,把对方给灌醉了,协议比较能顺利签好。只是一杯一杯复一杯的灌酒,实在受不住。
跟着洛南宇基本上也是这样,洛南宇是工程师,他要应付的饭席也没好到哪里去。遇到的都是与他同龄差不多的人,据说都是同行,一大部分都是洛南宇的 同学朋友,还有过去的同事。不论男女,喝起酒来简直是在拼命,一边喝一边划酒拳那更不用说了。
不过洛南宇比较偏爱玩刺激的。
按照冯家宝一个星期的观察下来,总结成一句话:赛车是洛南宇的最爱。
典型的一个富家子弟,洛南宇却是有资本猖狂的富家子。
他父亲很多年就去世了,这么些年来都是他继母重兰在打理他父亲留下来的公司,他的学费都是重兰教的。其实实际上,在重兰接管他父亲的公司之前,他 父亲在世经营的那时公司的状况实在是惨不忍睹,业绩不行,公司的职员也不团结,几乎都是水军在玩。他父亲的死大多数也是跟公司经营惨淡有关系。而当重 兰接手后,这公司才慢慢好转。在当时那样的情况里,重兰也读过几年书,她也知道要经营一家公司需要的不仅仅是资金,还有人才。
洛南宇对于继母接手他父亲的公司没有表示拒绝,只是他大哥就不这样了,他大哥的脾气多少有点骄傲,当初重兰嫁到洛家来,第一个表示对她仇恨的是他 大哥洛东明,只是单纯的一种仇敌。
冯家宝酒量不行,洛南宇爱赛车也爱喝酒,冯家宝担忧他喝了酒还去开车出事,所以承包下来开车的任务,洛南宇却不给。车子是他的命,当然不给人家碰 一下了,摸一下也不行,只能远观而不能亵玩。
冯家宝没说什么,反正这是人家特立独行的标志,何必去插手呢。
很多时候,冯家宝都在发呆,一次两次被洛南宇撞到,他不当面戳破,却明目张胆带着她到处应付酒席。有的没得,都喜欢拉上她,然后他喝醉了,就由她 来承受照顾他的责任。一来二去,时间久了,冯家宝也不耐烦了,心想着洛南宇是纯心折腾她。认识时间久了,洛南宇对她更肆无忌惮起来。工作也不让它做, 而是变着法子带她去消遣,听说哪儿有好东西就带她去哪儿混。
冯家宝心想着,他就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打耳洞带耳钉,染得那一头鲜艳的酒红色、到了晚上还肆意张扬到处鬼混。还要拉上她,本来一天上班八个小时 ,冯家宝八个小时都待在公司里,坐在办公椅子上,偶尔加个班,却时常要去应付他突如其来的灵感。开心的是他,受罪的可是她。
不止心理压力重,连身体有时也会莫名被他折磨。折磨的途经就是让她喝酒,代他喝。他那个圈子的人都是疯子一大群,喝起酒来估计连自己祖宗是谁都不 知道。好吧,冯家宝自个也不知道她祖宗是谁。都没有族谱,哪儿能知道呢。
洛南宇是个不拘小节的男人,说他是男人,还不如说他是一个叛逆的孩子。他平时所做的事情奢侈糜烂,一到晚上就泡在酒池里,肉林倒是没有见他去过, 但明显的就一个堕落的孩子。
120。
不过这样不关冯家宝的事情。这是他的事情,与她一个外人无关,即便她现在是他的秘术,正经事没做到多少,却时常要去收拾他的烂摊子,冯家宝有股冲 动想把他给削了,他跑酒池就算了,还硬拉她下水。要是把胃喝出毛病来怎么办。为此冯家宝还真把话给他说了,没想到,洛南宇哈哈大笑,回复:“只是看你 心情不好,给你多一点业余时间消遣消遣。”
对,酒呢,的确是消遣时间的好东西。
可她不想把自己弄死。更不想慢性自杀,洛南宇疯,她不想陪着他一块疯。
洛南宇这个人还有一个毛病,那就是很会忽视人。这本来不是一个毛病,可在洛南宇身上就演变成了一个毛病。冯家宝对于他这个毛病,也是仰天长啸,根 本一个办法都没有。
被打击久了,冯家宝甚至天真的以为自己已经忘记过去那遭烦心事了。做到孑然一身,任何人都不能挑起她的情绪,可见到罗平的那一瞬,昨日的记忆恍如 一阵阵的海潮,席卷而来。过来是不能看到跟他有关联的东西啊,一点都不能啊。
罗平也是花了好多功夫才找到冯家宝的,找私家侦探是必然的,也花了不少的钱,更是命运安排的巧合,在朋友举办的聚会上看到她的。她站在一个穿着蓝 色西装的男人身边,那男人染着酒红色的头发,左耳还带着一个很闪亮的耳钻,举着高脚杯,举止轻佻的游走在衣冠鲜艳的人群里。
可又是那么的优雅,从容惯然,好像他天生是这副样子,可又不让人家讨厌他。似笑非笑的嘴角勾着,一手插在西装裤兜里,偶尔回过头跟后面目光清冷的 女子说说话,又惹得她抬头怒瞪一眼,他浑然不在意,笑意满满。
那个穿着浅蓝色齐膝裙的是冯家宝,头发很长,乌黑有光泽披散在瘦瘦小小的肩膀上,下巴尖尖的、抹了一层淡淡的唇蜜,看起来瘦了不少,可更有女人味 。那该是,长大了。
罗平看到冯家宝的那一瞬间很吃惊,前段时间发生的事情他听闻了不少版本。去问了沈从,好家伙,他根本就不理睬他,现在电话都不接了。
那好几个版本就包括是冯家宝勾搭上了她养母的亲生儿子,说她道德败坏,居然想跟沈从勾搭上。也有人说她是为了沈家的家产才跟沈从在一块,沈妈妈知 道后,被气晕送医院去了。
送医院这个版本的确有,但那纯属意外,罗平也不知道沈从跟冯家宝之间又怎么了。所以去派云果找冯家宝出来说清楚,没想到,她把手机换了,收拾行李 不知道去哪里了,一时之间,所有人都没有她的消息。
而沈从呢,他辞去了医院的工作,浑浑噩噩待在家里了。
沈从自己在外面租了一件房子住,至于他跟沈妈妈的关系怎么样了,罗平是真的不知道,他也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一下子,风云变色,跑的跑,走的走,病 的病,不想见人的就不见人。
唉声叹气,真是……
冯家宝被洛南宇气得鼓着腮帮子,瞪着他的后脑勺,他刚才说什么来着,她要是不听话,等会乖乖任由他吩咐,他就不带她回去了,把她扔在路边,陪天桥 下流浪的流浪哥们玩。唱唱歌、跳跳舞什么的,人家也是靠这一职业挣了不少钱呢。让她也学着点。
洛南宇的思维她跟不上。
一次次被他弄得一肚子的气,她又奈何不了他。
她仿佛就是他聘来的保姆,一天到晚都在收拾他的烂摊子,还要照顾喝醉酒后的他。
今天这个聚会也是他受邀前来,来的路上顺便也把她收拾打扮了一下,他的理由很简单,他带去的人不能太寒碜了,不然会丢他的脸。他可丢不起这个脸啊 。
冯家宝忍。
所以穿着这么一身紧身到不行的齐膝短裙是她的灾难,本来他是想让她穿更短的裙子,冯家宝告诉他,她不是卖肉的,不需要穿那么短。微微弯腰,屁股立 刻露出一大块肉……这么短的裙子是贴身裤子吧?还能称作裙子?
还有,这么冷的天,也不给她多穿一件外套,也不给她穿丝袜,冷得要命——
洛南宇的理由又来了,他说:“女人一向都是要风度不要温度的。容容,你要坚持!”
容容,容容,他喊得倒是挺顺口的。
冯家宝其实恨不得把他给@#¥%%……!
而在这个聚会上能看到熟人一个,冯家宝心里暗暗称奇,世界真是小得很。过去那些不敢想的回忆又席卷了她,浑身僵硬着,握着高脚杯的手微微再抖……
是害怕吧?
她却不知道自己是在害怕什么,有必要么?还是不清楚。
罗平就那样若无其事的走了过来,他好像很意外她会在这里出现,还这样打扮。所以罗平第一句问她,“你不冷吗?”她其实很想说,她很冷来着。
罗平也穿着西装,很精神,头发也剪短了,不像那个闷骚的洛南宇喜欢染发,还留着一些细碎的刘海,冯家宝还是比较乐意看男人是短发,精神又干练,更 不会像洛南宇,整一个妖孽男。
似乎,沈从也是精炼的短发。
冯家宝对罗平微微一笑,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面对罗平。她想,罗平是无辜的,他什么都不知道,最好,一辈子都不要知道。
“你笑什么?你这个笑容太不像你了。”
冯家宝心里一虚,面上功夫还是要做好的。“哪儿不像我了?”
“嗯,太假,你在强忍着你的情绪,所以,你的眼睛没有笑意,流露出来的笑容,只能是皮笑肉不笑。”罗平盯着她的眼睛看,似乎想印证自己的话。
冯家宝转了转眼珠,瞄到洛南宇那个蓝色的身影在不断的走来走去,可就是没有回头来,只顾着跟别人攀谈,似乎没有注意到这边的情况,也幸好他没有留 意。冯家宝这才松了口气,才回答罗平:“工作需要,要是不这样,人家会认为我冷血,没有表情,是个面瘫。”
听到这话,罗平的瞳孔微微一缩,好像有那么几秒的迟疑,似乎,有哪里不对劲。
“你是学沈从的冷笑话吗?”
一谈及这个人的名字,冯家宝的笑容更不自然了,僵硬的扯着嘴角笑,说:“冷笑话?我没说冷笑话。这是真的。”
“所以说,你在工作?哪里工作?做的是什么?”还有刚才那个穿着蓝色衣服的男人又是谁?罗平很想问,可他似乎没有立场,沈从都不在。他只是朋友, 对于冯家宝,应当保持距离。可心里不觉得冯家宝这个样子是好的,她有哪里变得不一样了。变得,感觉上不相同,说话语气也不一样了。
“工作都可以,嗯,反正是为了生活忙碌,也不管他是什么工作。”冯家宝很轻松回答。
言简意赅,罗平兀自笑道:“家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