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1 b嘴里骂你心里想你(于培勋,桑念竹)古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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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 b嘴里骂你心里想你(于培勋,桑念竹)古灵-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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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

  “爱丽丝,有客到!”楼下突然传来大吼声。

  李亚梅噗哧一笑。“又是阿川,只有他才会懒得上来叫人。好了,快去吧!秀勤应该快来了,我也要去准备出门了。”语毕即转身预备离去。

  “亚梅!”

  回头。“什么?”

  “你……觉得他怎样?”

  李亚梅笑笑。“想追你的男孩子很多,但只有他,我一个字也不会反对。”

  闻言,桑念竹不觉绽开温柔喜悦的笑。

  能得到好友的全方位支持,她应该没有喜欢错人,只是……

  真的必须由她先开口吗?

  。。。

  想欣赏最精采的烟火表演,就得到北伦敦的亚历山大宫或巴特喜公园。

  没错,这是事实,问题是,这个事实大家都知道,所以当早早便出门打算先去占个好位置的于培勋和桑念竹一到达目的地,头一眼见到的却是人山人海的骇人景象,两人不约而同的打一个哆嗦,傻住了。

  失策!

  呆了片刻后,眼见人群越来越拥挤,一层叠上一层,两人即很有默契地同时立正向后转,逃了。

  他们不想还没看到烟火就先被人压成披萨。

  “你想到哪儿去?”

  “亚梅到肯顿城去了,我们也去那里好了,说不定还能碰上她们呢!”

  “OK—”

  半个小时后,他们已然漫步在肯顿高街上,这儿虽然也是人挤人气死人,起码有趣多了。

  奇装异服的嬉皮庞克族,下修边幅的艺术家,红橙黄绿的七彩墙壁,四处飘扬的热门音乐,以及各种趣味夸张的大型招牌:巨型摇椅、两层楼高的鞋子、穿飞行夹克的猫王,下避讳世俗评价的颓废刺眼色彩,夸张自我的另类风情,豪迈不拘的奔放气息,让人不由自主深陷在伦敦最具代表性的前卫街头文化中。

  “你来过吗?”

  “小时候爸爸下会带我来这种地方,妈妈也没有带我来过,长大了以后,这种血拚的地方也下适合我来,因为我没有钱买,不如不要来。”

  “是吗?真可惜,这儿很有趣呢!有好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就看你会不会挖宝了。好,既然你没来过,那我们今天就好好逛他一逛吧!”

  的确,这儿有许多东西都便宜到令人捶胸顿足的地步,沿著肯顿高街往前行,肯顿市场中,毛车大衣五英镑起跳,而马汀大夫鞋居然只标价三十英镑,最夸张的是还有公然贩卖大麻纸卷和吸毒用品“水烟斗’的商店和小摊,眼角溜转,半圆形的小巷口,果然有一群黑人在做毒品交易。

  还有运河市场里来自亚洲和非洲的小东西,充满异国特色,使人爱下释手;肯顿水门市场号称庞克族的私房衣橱,各种奇奇怪怪的行头应有尽有,五、六3年代的复古服装更是令人叹为观止:在废弃货仓中的二手店里,桑念竹头一次领教到于培勋寻宝和讨价还价的独门功夫,真是教人赞佩得五体投地。

  总之,即使是于培勋对钱这般斤斤计较的人,到了这里,也忍不住频频掏出皮夹来加重手上的负担。

  三个钟头后,终于,他们逛累了,也买累了,找了一家小小的老酒馆,提著大包小包,两人瘫在那儿一动不能动了。

  “Sider好吗?”Sider是一种类似苹果西打的啤酒,在啤酒味中还有香香的新鲜苹果味,对于不嗜酒精的人来说,这是最好的选择。

  “好。”

  于是于培勋点了半品脱Sider给桑念竹,一品脱淡啤酒给自己,另外又叫了碳烤鲑鱼、炸猪血肠等小菜,之后回眸一瞧,桑念竹正睁著好奇的瞳眸东张西望,立刻明白她也没有进过酒馆。

  在这历史悠久的老酒馆里,摆著老祖父的古老桌椅,这面墙上是飞镖靶,那边是撞球台,几个看似老主顾的客人则手持冒著泡沫的黑啤酒,一边观赏电视的运动节目,一边天南地北的闲聊,热络的老板和亲切的服务生在走动间不时停下来与相熟的客人打招呼嬉笑几句,浓郁的温馨弥漫在小小的空间中,再是拘谨矜持的英国人也无法下敞开胸怀畅所欲言,公务、家事、婚姻,什么都聊,难怪人家说酒吧才是英国男人真正的社交舞台。

  “原来酒吧是这样的呀!”桑念竹呢喃著收回目光,却发现于培勋正专注地凝住她,神情严肃,下禁有些纳闷,因为最近几天他老是这样看著她,彷佛有什么关于她的事想下通似的。“你怎么了?”

  眉峰微微一皱,旋即又释开笑容,“没什么。”于培勋用下巴指向她的侧后方。“啤酒来了。”

  待服务生放下啤酒小菜后,喝了一口啤酒,桑念竹想告诉于培勋这儿的啤酒很好喝,却再次发现他又用那种奇怪的眼光盯著她瞧了,内心不由得开始不安起来,于是怯怯的,“我有什么地方下对吗?”她又问。

  她有什么地方下对?

  不,她没什么不对,不对的是他。

  自那天他开始懂得必须停下来思考之后,从他们之间的信任问题再延伸,当他企图做更澡一层的思考时,他才发现两人之间似乎缺少了一个最基本的沟通。

  他们现在到底算什么?

  没有搞清楚这个问题就先去研究进一步的信任专题讨论,这似乎有些本末倒置了。所以他必须先弄清楚……

  他为什么要追求她,为什么愿意不计代价去逗她开心,为什么那么关心她,那么想要怜惜她?又为什么跟她在一起他就特别快乐?

  思!其实这个问题倒是很容易回答,并不需要经过太多时间的研究推论。

  他喜欢她嘛!

  不,他对她的感觉早已远超过喜欢这个阶段,或许离“爱”这个字已经不远了吧?

  无论如何,已经有答案的问题就可以算是解决了,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

  他们究竟算下算男女朋友?

  如果这里是台湾,问题很容易解决,可是这里是伦敦,桑念竹又是在伦敦出生长大的,观念上一定有所差别,如此一来,问题就显得复杂多了。

  虽然泰德老是说她是他的女朋友,想想,他自己似乎也早就自然而然的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女朋友。但……

  她呢?她又当他是什么人?

  男朋友?或者只是某一个追求她的甲乙丙丁?

  而且最可笑的是,二父往”了一个多月,他竟然没有告诉过她他对她的感觉,而她也没有说过她是不是喜欢他。虽然这两天他都一直很想问她,可是又很犹豫,担心她的回答若是否定句,他又该怎么办?

  有人说,这种事应该由男人先开口,问题是,他就是开不了口,只要一想到有可能他说喜欢她,她却回答“很抱歉”,他就开下了口。

  好吧!他是懦夫,那又怎样?

  任何男人都有某些时候会懦夫一下,而他,就是在这种时候,不行吗?

  行行行,可是,总要有人先开口吧?

  是没错,但是……

  谁先?

  “没有,你没什么不对,我只是在考虑一件事。”

  “很重要的事?”

  喝了一口带有甜甜汽水味的淡啤酒,“是很重要。”于培勋说。

  “跟我有关?”因为他一直盯著她看。

  于培勋颔首,放下啤酒,看著她,又开始犹豫了。

  谁先?

  绝不可能是她,因为她没有那种胆量。

  难道一定要是他?

  要是她真的回答“抱歉”呢?

  “我是在想,你从来没有拒绝过我的约会,为什么?”

  一听,桑念竹头一个反应就是想随便掰个理由搪塞过去,可是不过两秒钟,即想起出门前亚梅对她说的话,“有些事一定要坚持,但也有些事坚持不一定是对的。你先说,他先说,那又怎样?只要你说的是实话,管他谁先说……、不想后悔就不要做那种会令你后悔的事……”

  她不想后悔!

  于是,她先深深的吸了口气,但是她的心跳仍然以最快的速度从平稳的频率跳到不可思议地超高频率,让她几乎喘下过气来,她只好努力挣扎著。

  “因为我……”她的声音在颤抖,细若游丝。“我喜欢你。”说完,她屏息等待对方的反应。

  但是几乎过了一辈子那么久,她依然得下到任何回应,不觉诧异地偷偷瞄去眼角,却发现于培勋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惊愕地瞪住她。

  刹那间,她羞愧得想逃到天涯海角去。

  可是在她做出任何动作之前,她听到他的回应了。

  “真没想到!”

  泪水夺眶而出,她跳起来想往外逃,却被他及时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并住回带进他怀里跌坐在他大腿上。

  她吃惊的低呼。

  他抱紧了她呢喃。“谢谢你,如果你没有先开口,我真的下知道自己有没有勇气开口,虽然我是真的奸喜欢、好喜欢你!”话落,在她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他已将自己的唇重重地覆住她,断然的、彻底的掳获她,温柔地、细腻地征服她—;令她再也无法思考现在究竟是什么发展。

  就在众目睽睽之下!

  他们缠绵地、忘形地贴在一起,仿佛一体似的,也不知道经过了多久,才被一阵鼓噪笑声唤回理智,两人慌忙分开,见是那些围坐在吧台边高脚凳的老顾客在起哄,还大声地为他们鼓掌加油。

  桑念竹羞红了脸躲进于培勋怀里,于培勋也有点不好意思。但是……

  谢天谢地,他们终于正正式式踏出第一步了!

  。。。

  他的心情很好。

  所以当麦尼又打电话来请他过去一趟时,他并没有生气。

  反正闲著也是闲著,出去定走也好。

  不久,他轻松愉快的晃进麦尼的办公室里,甚至还噙著亲切的笑容,对每一个散坐四周等待他的人轻快的打招呼。

  “嗨!嗨!嗨!嗨!”最后是麦尼。“你看起来好像很惨哪,老兄!”

  的确,麦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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