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如果他不是还残存一丝故旧之情,他一定会去跟人家说:“你们不要录取苏正身,因为只有我知道这个秘密:她是个小白痴。”
我逍遥了一个暑假,每天除了吃,就是睡。开学进京的时候,我胖了好多。
我是新生,所以会比我的新学长晚一周才开学。
所谓新学长,是指欧阳孟。
因为我新近晋升为他的学妹。
我也不想再继续以往的悲惨校园生活,但是欧阳孟这个臭家伙不讲道理,不顾我的抗议,率先考入了我心仪以久的学府。
我虽然不喜欢,但也不至于为了躲开他,放弃自己的理想。
所以我成了欧阳的学妹。
从此欧阳孟凌架于我之上的嚣张气焰,有望稍加收敛。我猜他之所以郁闷,也就在于此。
第二章 开学报到
前面说过了,我开学的时间,本来是晚于欧阳一个星期的。
但是晴阿姨不放心我独自一个进京。所以迫我与欧阳同行。
有人帮我拎那两只驼峰一样沉重的包包,我深感欣慰。
欧阳孟拒绝未果,抗议无效,深为不满。
如果可能,他宁可在半路上将我丢掉。
我并不是真的白痴,所以一路跟紧了他,寸步不离。
我真的很喜欢我的新学校。
校园好大,里面居然还有一片湖水。
建筑也很美,横跨百年历史,什么风格的都有,掩映在碧树芳花之间。
我提前报到,不过并没有什么遇到什么麻烦。顺利地拿到了宿舍钥匙。
欧阳在这里依然是如鱼得水,百神相助,为所欲为。
我顺利地在碧香阁3楼一间小巧的宿舍里安了家。
碧香阁这名字听来真的很古怪。但是欧阳这么叫它,只是因为这楼下一侧有个小小的茶餐厅叫这个名字。
只要看他一脸坏笑,不用说也知道他联想到什么。
看在他一路上帮我驮行李的情份上,我也就懒得理他。
头上包一块花手帕,我兴冲冲地收拾着这间小室。
同室的其他3人,暂时还没到。
我选了门后的下铺。
不选窗前,是因为别的人可能会喜欢,虽然她们来得晚,我也不想跟人争。
选了下铺,是因为我懒。随时想要睡觉时,不必麻烦地往上爬。
欧阳白天不见影踪(因为有课?我怀疑),将近晚饭时来视查工作,顺便带我熟悉校园。
我还没有办理入学手续,所以暂借他的饭卡用。
跟他去学生餐厅,还没有进餐厅大门,我就后悔了。
就餐时间,校园里最热闹的地方,莫过于餐厅。
这里人口密度之高,使我瞠目结舌。如果说我也有害怕的事情,那么最使我恐惧的,就是人群。
从小到大,人群都会让我极不舒服。
欧阳医生伯伯也就是欧阳孟他老爸说,这叫做社交恐惧症,是焦虑症的一种表现形式。
但是我后悔的并不是这个。
而是人们的反应。
欧阳所到之处,照例是百邪不侵,众神退避。
这是十多年来见惯的情形,也没什么奇怪。他的脾气太臭嘛。
但是那都是些什么样的眼神!?
欧阳在这里都干了些什么?为什么那么多人都在朝我们看。
他们,尤其是女生的目光里,包含了很多奇怪的东西。
一时间我双脚发软,脑后发麻,头发还有汗毛一根一根地站起来。
在欧阳孟上大学这两年里,我独自一个人逍遥得太忘形。
我根本没有想过,在这个我心仪已久的高等学府里,会将我从幼稚园小学中学十数年以来的惨痛历史再次搬上舞台,重新打着锣鼓另外再开张。
我站住,轻声叫:“欧阳。”
他酷酷地不理我。
这里人声鼎沸,他或许没有听到。
“欧阳孟!”我叫大声些。
他老人家神游物外,拿着两只饭盒只顾往前冲。
我小跑上前,轻轻踢他一脚。
这完全是习惯动作。
我却听到四下里一片倒抽凉气的声音。
我赶紧停步。
怎么,在这里欧阳是神祗怎么的,我作为他青梅竹马的老朋友,轻轻踢他一下下,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还是他根本碰不得?
不过这一招倒是有效,欧阳孟停下来,不耐烦地皱眉:“干什么?”
“饭盒拿来。”
“什么意思?”
“我自己来就可以了。”
他一甩手,我抢了个空。
“少罗嗦。”他根本没有进入状况,“我等下还有上机实习,没空跟你玩。乖一点听话你会死啊?”
我再继续跟着你,可能真的会死。
鉴于大庭广众之下,低调一些比较明智。我只好不再吭声。
餐厅里好热闹。
打饭好象在打仗。吃饭好象在抢命。
欧阳四周的坐位,照例是空的。我坐在他旁边,分外扎眼。
我在众人的指指点点之下,鼻尖冒汗,手足无措,脸红如潮,食不知味。
我在心里暗暗发誓,吃过这顿饭,我马上翻脸不认人。从此他欧阳孟走他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
除了自救,我别无选择。
事实再一次证明,我真的是非常非常明智。
只可惜,我仍然无力阻挡历史的车轮,只有眼睁睁看着事情就那么发生。
第三章 另三个人
开学已经一个多月。我与同一个宿舍的另外三个女生慢慢熟悉起来。
我真的不善于跟人交往。别人太突然的亲近,会让我心生畏惧,觉得不舒服。
但是很奇怪,有时候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因为一句话,一个动作,或者是一个眼神,却又可以让我莫名其妙地放下应有的戒心。
我记得有一次,放学后我很晚都没有回家。
欧阳找到我时,我坐在路边饼摊旁边的垃圾桶上,听一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讲他狠心抛夫弃子的妻。我跟他怀中那个脸蛋脏兮兮拖着小鼻涕的小男孩两个人,正在吃着一人一张香喷喷煎得焦黄的饼。
欧阳扯了我,一路怒吼回家。
那一年我十二岁。虽然欧阳只不过比我大一岁多一点点,他那个时候骂人已经很有气势。
我并不认为那个有着柔软眼神的流浪汉会真的把我卖掉。
我也不同意欧阳所说的,他在卖掉我之前会给我一块糖吃。
那两块煎饼还是我请的客。那流浪汉并没有钱。
我的辩词令欧阳火冒三丈,从此他认定我是白痴。
其实我只是故意在气他。
我不是一个没有心眼的傻小孩。
我只是可以感觉到一些特别的东西。虽然我说不出来那到底是什么。
我想,我只不过是比较敏感而已。
住在我上铺的,是来自江南水乡的宋子齐。
她是一个清冷俏丽的女孩子,我喜欢她清清楚楚的目光。
目光过于锐利的女生,可能容易给人尖刻的感觉。
但阿齐不。
她给我的感觉很舒服。
窗边是易明媚。我没见过女孩子可以这么温柔,也没有想到温柔如水的她可以这么迷糊。
她晚上起夜,居然可以披着床单回来。
第二天给走廊另一头贴出寻物启事的宿舍还回去的时候,她怎么也说不清到底是怎样从人家睡得香香的身子下面取走的。只有用她温软的声音,一声声跟人家道歉。
从此大家都特别注意夜间锁好门。
只要想一下午夜梦回,发现床边站了一个人,即使这人是美丽温婉的阿媚媚,也会被吓破胆。
易明媚的上铺,是刘元。
刘元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她旺盛的精力无以伦比,令人叹为观止。
她有着一切女人应该有以及不应该有的缺点,也有着全部女人可能有也不可能有的优点。
除了她,宿舍里的另外三个人多多少少有些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
但是幸亏,我们还有阿元。
她也许有一点点低俗,有一点点三八,有一点点马虎,有一点点胸无大志。但是没关系,明媚崇拜她到不行,是她的应声虫。
看到她们两个在一起,就会觉得天空真的很蓝,生活真的很美好,学五餐厅的醋溜白菜也不是真的很酸。
下午的医用高数让人头痛得恨不得齐脖颈断掉。下课回来,窝在床上小睡一下。醒来已是上晚自习的时间。
阿元不在。阿齐跟明媚在讨论高数课老师留的作业题,一面往书包里面填大部头的书,准备去自习室抢占有利地形。
我发了一会儿呆,这才彻底清醒了。
肚子饿得咕咕叫,还是先去找饭吃好了。
门嘭地一声被撞开,险些在我脸上摊成煎饼。
我尖叫一声。
“哎呀呀小苏对不起。”阿元慌慌张张地道歉,却是满脸的阳光灿烂,高举着手中的一个小本本。
“你们看,这是什么?”
这是阿元说话的习惯,后面自然是等你去问她。
明媚从来第一个捧场,明明根本还什么都不知道,两只眼睛已经开始发亮:“阿元!是什么?”
“我费了九条牛跟两只虎的力气,好容易搞到的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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