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为何物?之奴妻要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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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为何物?之奴妻要翻身-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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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瞟到正在泥堆中挣扎的格桑卓玛,迅速伸手拉了一把,尽了身为朋友的最後一份良心。

“跑!”

留下简短的一个字,她便什麽也不顾,什麽也不管地奋力往右前方冲刺。身後土墙的最终倒塌声,男人的吼骂声、藏獒的戾嗥,格桑卓玛凄厉的哭叫,一切的一切都被抛掷脑後。

强劲的高原风迎面扑来,从耳边呼啸而过,割得脸颊生生发疼,吹得眼睛几乎无法睁开。她迈动两条大腿,用上吃奶的劲儿狂奔。想象自己是百米跨栏的刘翔,是超越人类极限的博尔特,是遨游水中的菲尔普斯。软绵绵的草丛原来踩著是舒适的,现在踩著却是绊脚的;身上的衣物原来是抵御寒冷的,现在却是增强阻力的累赘。

她大张著嘴喘息,心脏!!!地剧烈跳动,胸腔窒闷得好像要炸裂似的。耳心锐痛起来,出现了尖利的鸣叫,仿佛是催命的魂铃。然而无论再痛,再难受,她也不能停下奔跑的脚步。

“嗷──”

一声震天嗥叫,後背遭到沈重凶猛的扑击,身子被狠狠压倒在地,啃了满嘴的草。

死定了!

脑子里迅速闪过三个血淋淋的大字。仆倒在湿冷草地的瞬间,强压的恐惧终於溃堤而出,肆无忌惮地冲击向每一个细胞。全身的能量好像在刚才的奔跑中消耗殆尽,四肢绵软无力,身躯如同羊癫疯发作般不停地抽搐颤抖。

罗朱嘴巴大张,舌头半伸,呼哧呼哧地喘著粗气,嘴里的碎草在粗喘中零星掉落。双肩被两个沈重有力的爪子牢牢压贴在草地上,坚硬锋利的爪钩刺进厚厚的衣物,只要再收一点就能刺破肌肤,抓进皮肉。後颈间有股热乎乎的气息,夹含几分淡淡的冰冷腥臭。耳边那像是从地底深处涌出的咕噜声低沈浑厚,蓄藏著撕扯神经的危险。一滴热液滴在裸露的左耳廓上,说不清楚具体原因,她竟一边喘息,一边以极缓的速度吃力地向左上抬起头。

硕大的头颅,宽大的鼻端,粗短的鼻梁。俯视下来的蓝色三角吊眼毒辣沈静,深邃凶戾。粗壮嘴筒半开,露出一口锋利的闪烁著寒光的雪白锐齿,下颌边还挂著一滴腥热的涎液。肌肉发达的颈部长著密厚直立的鬃毛,好似一头银灰色的非洲雄狮。

惊恐的眼睛睁到了极致,空白发懵的脑子里倒带似的跳跃出曾看过的相关知识。

藏獒,又称蕃狗、多启、森格等,古称苍猊等。中国最古老的稀有大型犬种,其历史已超过五千年,祖先可远溯到800至1000万年。有狮头、虎头之分,以活跃在喜马拉雅山的藏獒最为上乘。其性格刚毅,力大凶猛,野性尚存,使人望而生畏。护领地,护食物,善攻击,对陌生人有强烈敌意,对主人极为亲热,是世界上唯一敢与猛兽搏斗的犬类,在零下三四十摄氏度的冰雪环境中仍能安然入睡。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在他的游记中有“中国竟有如此大的犬只,如此凶猛,其形如藏驴,吠声如狮”的文字记载,称藏獒是“东方神犬”。据史料记载,当年三万藏獒军团曾为成吉思汗西征立下赫赫战功,中国古代也称之为“哮天犬”

国外有关文献也对藏獒有详细记载,证明圣伯纳、大丹、匈牙利牧羊犬、纽芬兰犬及世界多种马士迪夫犬均含有西藏藏獒的血统。公元前55年,腓尼基人将其由中亚西亚运至英国繁殖,後至罗马帝国时,獒犬被带至罗马,在圆剧场中用於和熊、狮搏斗,此外在多数的罗马战争中,藏獒亦作为军犬。

银灰色的藏獒在现代极其珍贵,因为藏獒最早的祖先就是银灰色,而返祖现象不过是24万分之一。现在压在她身上,制住她双肩的就是一头剽悍健壮如驴,凶猛威凛似狮的银灰色藏獒。观其毫无一根杂色的头颅、胸腹和脚爪,多半还是一头纯种极品藏獒。

在古代的屋脊高原,只有拥有权势的贵族和僧侣才能喂养血统纯正的极品藏獒。那麽这头藏獒必定不是区区一个队正所能喂养得起的。难道侵入村子的敌人中有地位非常高的贵族或是僧侣?然而当前情况是獒为刀俎,人为鱼肉,啥问题都容不了细细分析。只要这头藏獒俯身张嘴咯!一咬,可悲可怜的她就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挂在藏獒下颌边的那滴涎液在风中摇了摇,坠落在罗朱布满了泥灰和杂草的左颊上。温热的液体像沈积了万年的冰水,直浸蚀进骨髓里。

跑不动了,逃不掉了,她短暂的一生估计将在这片高原上永远地结束。颓然闭上眼睛,移开头颅,将左颊贴在冰冷湿漉的草地上。

静等剧痛来临的刹那间,她觉得自己向“生得伟大,死得光荣”的刘胡兰小姑娘靠拢了一点点。差别就在於一个头上悬著敌人的铡刀,一头头上悬著敌人的獒嘴;一个生得伟大,死得光荣;一个生得平凡,死得可能颇为窝囊。穿越,果然是坑爹的活计。只希望身死之後,老天能怜悯她死得凄惨,死得年轻,让她下辈子投个福禄寿俱全的好胎。

砰──

一只大脚重重踩上後背,她头脚一抽一抬,“哇”的一声,吐出一口在婚礼上吃的还没完全消化的牛肉。糜烂的肉末带著强烈的酸臭味直熏鼻子,幸而一股劲风袭来,转瞬便将这股酸臭味儿吹散了。

“你这女人不但和狐狸一样狡猾,跑得也像羚羊一样轻快。”寒光骤闪,双肩一轻,一把明晃晃的大刀插在了她的头侧。後背上空传来粗莽的男声,透著几分狠辣的笑意,“如果不是王下令所有的俘虏都要活口,我现在就宰了你。”

後领被一只大手抓住,趴伏的身体腾空翻转,她看到了一张笑得狰狞的陌生而黝黑的粗犷脸庞。

男人头戴一顶插了牛尾的暗棕色皮盔,穿著暗褐色的短袖皮袍,皮袍外从肩到胸腹至膝盖套著暗棕色千叶漆牛皮甲,一块块皮甲以银色铆钉连接。背背银色大弓,腰挎银色大刀。这身装扮比纳木阿村出战男人们的装扮更加威武肃整,整体气势腥厉威煞,简直……简直就像是从杀场中走出来的军人!

对,是军人!男人给她的感觉就是一个剽悍至极的军人!莫非袭击村落的不是一般领主所召集的散兵游勇,而是正规的军队?!因著这个可怕的猜测,她居然忘记欢庆突转为安的命运,直愣愣地盯著男人,坠入了无法置信的惊悚震撼中。

“好脏的一张脸,真是个邋遢女人。”

疑是军人的皮甲男人扯唇狞笑,冷锐残忍的目中充满厌弃与嘲弄。他将手里吓得呆傻的女人随意丢给赶来的两个手下,不耐烦地吼道:“带走!”

“是!队正。”

作家的话:

罗朱没机会看2012伦敦奥运会,所以她只知菲尔普斯,不知泳坛新一代的1500米冠军孙杨。嘿嘿,乐乐,大家一起乐乐。

☆、第二十三章 发现?被捉(三)

被两个五大三粗的皮甲男人像对待牲畜般粗鲁地推搡吆喝,罗朱一路走得踉踉跄跄。

沿途不时走过一队同样装扮的皮甲男人,偶尔还有一队骑兵掠过,他们胯下的马也穿戴了牛皮甲,队容素严,杀气凛然。没有错,袭击村落的果然是一支历经过千锤百炼的军队。

村子里壮实的犛牛和奶羊被牵了出来,财产被搜刮了出来,许多躲藏的村人也被翻找了出来。她这才发现藏獒不止一头,几乎每一队皮甲兵士都带著一头藏獒。虽然毛色各异,但每一头都高壮凶悍,能御狼斗虎。

尖叫已经发不出来了,连哭泣都变得艰难无比。前方等待她的是何种命运,她虽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绝不会是锦衣玉食,吃香喝辣。她唯一该感谢的是大刀没有从脖子上砍下,喉管没有被獒嘴咬断,一条渺小但宝贵的命暂时保住了。

王?哪里的王?身处的这个屋脊高原的历史出现了太多变异,可能连带著中原地区也出现了历史的变轨,这对勉强通晓历史,勉强能预知险境的她来说不亚於是一场灾难。生活了半年的安宁平静的村落已经不复存在,发誓要给她幸福的男人生死不明。在弱肉强食的乱世中,一个柔弱而平凡的异乡女人要求得生存,是件多麽艰难的事。

兜兜转转,她又转回了扎西家门口的大片空地处。拉起的祈愿经幡还在风中翻飞,熄灭的篝火被重新点燃,狼籍的矮桌和吃食全被扫荡到边角。上百头犛牛和奶羊被驱赶到远处的草地上,由数个握著长矛的皮甲兵士和十来头藏獒看管。

很多村民被看押在空草地中,空地最外围数十步一岗站著一圈手持长矛的骑兵,骑兵之前是一圈腰挎大刀的皮甲兵士,一个个剽悍凶戾,煞气横生。统共约莫一百来人。

“进去!”

不等她再仔细打量,身後突地被大力猛推。重心不稳,又一次狼狈地仆倒在草地上。左掌边缘一阵剧痛,迅速泌出殷红的液体,竟是被藏在草地中的一块粗砺石头擦破了皮。

周围的人沈默瑟缩地蹲蜷著,半阖的眼底都充满了骇怕的绝望。木然和哀凄在他们脸上弥散,看不出一丝生的活力。没有谁朝突然闯入的她投来一眼,也没有谁伸出手扶她一把,或是小声地安慰她一句。他们沈浸在死亡的阴影中,沈浸在对未来悲惨命运的恐慌中。

罗朱忍著痛慢慢地挪动身体,也静默地蹲蜷缩成一团,悄悄用沾了湿泥的手将脸弄得更脏。不用要求别人良善无私,也不用奢求得到热心帮助,她其实也是一样的自私胆小,绝望战栗。现在的她没有多余的心力去思考躲在地窖中的扎西一家会不会被发现,去担忧伤感扎西朗措的死活,去寻找格桑卓玛的身影。盘旋在心里的就只有一个念头,怎样做才能逃离死亡的威胁,好好地活下去。

她来得较晚,很霉催地被放在了最危险的第一排靠左位置。帽子在撞墙时不慎丢失了,十几根乌黑细密的发辫垂落下来,将前额和脸颊半遮半掩,给了她一丝自欺欺人的安全感。她紧紧抱住双膝,偷偷从辫子的缝隙中四下环顾。

空地中间也就是她所在的位置看押的是中青年女人,右边看押的是老人和孩子,几十个孩子蜷在十来个老人身边,童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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