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古传奇·武侠版-2007年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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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古传奇·武侠版-2007年14期-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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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逃亡的生活很艰苦,在老板重耳饿得快要挂掉的时候,跟随他的职员介子推,勇敢而忠诚的从自己的腿上割下一块肉让他充饥。故事的结果本来也很老套,恶人有恶报,历尽苦难的人终于苦尽甘来。但是当这个结果朝皆大欢喜的方向发展时,终于有了点新意:介子推拒绝接受旧老板、新国君重耳的封赏,辞职不干,带了母亲隐居绵山不肯出来。 
  重耳就是春秋五霸之一的晋文公,当他忽然回味起介子推的大腿肉时,便很真诚地一定要给介子推个大官做。介子推还是不肯出山,霸主重耳就想出了个很有霸气的招儿:放火烧,要把介子推烧出山来。谁知介子推却选择了与母亲一起葬身火海。为了纪念介子推,晋文公下令每年的这一天,禁止生火,家家户户只能吃生冷的食物。 
  介子推隐居绵山,与范蠡放舟太湖,大致是一个意思,明白伴君如伴虎,便先从老虎身边跑开。死了或者跑了的臣子都是好的,君王怀念这种知情识趣的人,赖在朝廷当功臣的,如明朝开国的那些个元勋,君王就不喜欢了,关进凌霄阁里一把火让他们全部涅槃。被火烧死的名人很多,但只有介子推的性命换来了个节日:寒食。 
   
  梨花风起正清明,游子寻春半出城。 
  日暮笙歌收拾去,万株杨柳属流莺。 
  ——宋?吴惟信《苏堤清明即事》 
   
  汉代刘安所著《淮南子》中写道:“春分后……加十五日则清明风至。”这里说的“清明风至”之时正值阳春三月,所以有“三月节”之称。《岁时百问》一书也曾做解释:“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 
  所以清明虽是个貌似清冷的节日,但自古就被广大热爱生命珍惜生活的劳动人民加入了鲜活的内容。据宋朝史籍记载:“清明前后十日,城中仕女艳妆饰,金翠琛缡,接踵联肩,翩翩游赏,画船箫鼓,终日不绝。”著名的《清明上河图》,就基本属实地纪录了古人过清明节那个热闹劲儿,谁说工业社会就比农业社会好,古人小日子过得一点都不差。 
  从这个侧面看清明节,就活泼许多。那时普通老百姓业余生活其实也很丰富,清明节就有多种娱乐方式可供选择。 
  第一是荡秋千,这是我国古代清明节的保留项目。秋千最早叫千秋,后为了避忌讳,改了名儿。古时的秋千多用树桠枝为架,再栓上彩带做成。后来的人们越来越没创意,用两根绳索加上踏板就成了秋千。如今秋千都成了钢铁制品,荡一下铁链哗啦啦乱响,跟镣铐的声音差不多,没彩带来得浪漫。 
  第二是蹴鞠。鞠就是一种皮球,球皮用皮革做成,球内用毛塞紧。蹴鞠,就是用足去踢球。这是古代清明节时人们喜爱的一种游戏。相传是黄帝发明的,最初目的是用来训练武士。中国人喜欢跟老外比古代,我拿不了诺贝尔奖,可我有四大发明啊;我球踢得差劲,可足球发源于中国啊,蹴鞠这个伟大的体育项目,便不幸成为一帮臭脚的遮羞布。 
   
  耕夫召募爱楼船,春草青青万顷田; 
  试上吴门窥郡郭,清明几处有新烟。 
   ——唐?张继《闾门即事》 
   
  踏青更是清明时分重要的娱乐方式,这个习惯一直被保留到现在,直到上了大学,还有辅导员带着我们到野外去溜达,美其名曰春游,乱哄哄的没什么意思,很多同学不过是把打牌的地方由寝室转移到草地上。唐朝时,长安妇女清明踏青,会把红裙系在树上当帷幔,然后围拢了野餐,对比之下,古人春游要诗情画意得多。 
  踏青,自然有青可踏才成,踩一地枯草,会损了游兴。但踏青基本属于有闲阶级的腐败行为,在劳苦大众眼里,清明更多地意味着二十四节气中的一个重要节气。清明一到,气温升高,正是春耕春种的大好时节,有“清明前后,种瓜种豆”、“植树造林,莫过清明”的农谚。都干农活去了,谁有闲心踏青,麦苗倒是青的,你踏个试试……我试过,被一个老伯伯撵了好几道田垄。 
  清明节除了有慎终追远的感伤,还有把酒赏春的欢乐,能把快乐和悲伤结合得这么好的节日,大概只有这么一个。 
   
  贰 仲春?伤逝 
   
  张国荣:落花之殇 
  2003年4月1日子夜,愚人节就要过去,被一些无伤大雅的谎言忽悠了一天的人,此刻警惕性都有些下降,但是当听到张国荣的死讯时,大部分人都是选择摇摇头:怎么可能,就是要死,也不会这么巧吧——在这么一个日子! 
  任何人都无法知道,张国荣为什么要选择这么个古怪的日子离开世界。难道他真的要借这充满谎言的时刻,来诉说生命的荒诞?张国荣是个骄傲的人,一位网友在纪念文章里说,哥哥很像希腊神话里的临水而照的那克索斯(Narcissus,意为水仙)。真的很像,他们都太喜欢自己,不容被世上的尘埃沾染。患上这种洁癖,唯死而已。 
  在缺乏信仰的社会,操守本身就是一种信仰。“日暮东风怨啼鸟,落花犹似坠楼人。”张国荣一跃,也许只是给自己的坚持画满一个圆罢了。张国荣死前撒了个谎,打电话给他的一位朋友,骗那人走出的士站到文华酒店楼下。这个骄傲的人,是想为他认真的选择找个见证者。可以想象那一幕,张国荣平静的合上手机,嘴角带着他独有的那种微笑,从容一跃…… 
    

目送归鸿,手挥五坑
楚惜刀  
(本文字数:1821)       《今古传奇·武侠版》 2007年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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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三岁看老。 
  三岁的我是个满世界跑闹玩笑的丫头,只知道撕书。那些小人书如果未曾毁去,现在已极具收藏价值。调皮归调皮,却爱听故事,父亲给我说聊斋,我就安静不闹了。识字后渐渐改掉幼时的顽皮,肯乖乖呆在家里看书。七八岁起始读小说,看的是《西游记》、《封神演义》,十岁时,《射雕英雄传》和《七剑下天山》为我打开了一片新的灿烂天地,之后一本本武侠流水般看下来。放学路上,我尤喜给同学复述书中内容,有时尽是信口开河,倒也能自圆其说。 
  到了十二岁,金、梁、古、温、萧(萧逸)的作品看得七七八八,《蜀山剑侠传》也读完了,就拿了练习本开始乱写,从此踏上业余写作之路。很多个和风弄袖的日子,妹妹下楼玩耍去了,我独自坐在桌前,一字字刻画幻想中的江湖。起初皆是雷同于名著的情节,男主角无非是被名师收养的孤儿,只穿雪白衣衫,出场必潇洒持剑玉立。他和志同道合的红颜一起,在飘泊动荡的武林中惩戒坏人,拯救弱小,挽武林浩劫于举手之间。写着写着忽然不满意了,换本子再开个头,人物故事一律改过。那时没有写中短篇的念头,起笔都是冲长篇去的,中学时同时开写七部,美女帅哥跑马灯地闪——故事的起承转合,多半靠层出不穷杀出的厉害角色。直到后来读了中文系,学了叙事学,才知道当初为什么屡屡弃文,都写不下去。 
  当时的我,已具备了连挖数坑的特质,且喜新厌旧,人物随写随换。唯有一部小说,没有在反复重写时废稿。那个江湖被我修来改去写了十多年,至今,正慢慢以一个系列的形式呈现在世人的面前。陪伴我多年的人物,除了鲜活在我的心底外,终于悄然显露出他/她们的容颜。目前发表在《武侠版》上的《青丝妖娆》、《人面何处》、《妙手兰花》和《凤凰于飞》,都脱胎于此。 
  凤凰儿的故事是我完成的第一部武侠长篇。之前写牡丹、芙蓉两位女杀手的两篇文太悲了,到凤凰儿时就根据她的性格,有心写欢快些,调整写作情绪以及文风。在叙述凤凰儿自我蜕变的同时,我也和人物一起成长。兰心蕙质、恣意跳脱的凤凰儿,开朗的个性更符合我的本性,谁没有年少的时候呢?期望自己像展翼高飞的凤凰,直飞上九霄云外。如果你是她,必不愿在闺阁里虚度一生,会想要闯出来,亲眼看外面的大千世界。这样思考着,人物和故事逐渐成形,无论是四处抓贼惹出一段趣事,还是深入宝山经历一场风雨,凤凰儿随了时间的推移不断地成熟了,却依然未改江湖儿女的豪情与纯真。 
  在一部书里,陪伴一个可爱的人长大,是件多么快乐的事。于是写文的过程中,我时常因她欢笑而莞尔,因她忧愁而黯然。凤凰儿是一抹亮色,如你把她当成爱笑的邻家女孩,就能愉快地进入她的故事,与她同哭同笑,徜徉世间。你必会想起花光明媚的昨日,你也是这样一路走来的,从青涩到微醺,如一壶酣畅淋漓的好酒酿成。 
  同样成长的还有龙鬼。和无忧无虑的凤凰儿不同,他自小背负了太多期望和重担——说起来真像被考试压迫的学生们啊。好在他找到了凤凰儿做朋友,无论是多艰难的前路也好,有了彼此信赖的朋友在旁,携手同行,就让人满怀信心,继续走下去。当然我知道,大家多半把这种感情解读成姐弟恋,这也没什么不妥。爱慕的感情往往使男人更能承担和勇敢。我没有写谁和谁在一起的大团圆结局,甚至相反,有的人擦肩而过,有的人天涯暂别。人生没有常相聚的盛宴,留下一份如水的思念,在漫长的岁月里怀念,有时未尝不是幸福。如果你尚不明白这种感情,将来,我想你一定会懂。而所谓缘分,就是在若干年后的忽然回望时的欣喜与感动。 
  期待上天在冥冥中的安排吧。 
  大致说完了这一部,我想对这些武侠作品涉及的那个江湖再稍作点介绍。牡丹、芙蓉、以及凤凰儿,都是《失魂归魂》这部60万字长篇中的出场人物,被我拿来分别写了外传。而这个长篇也只是“浪子剑”系列的引子,一个绚烂且盛大的架空世界刚揭开了它的第一幕(每个作者都有个自己笔下的江湖,真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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