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情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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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情记-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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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芝锦拖著长声,“男朋友我正在密切搜寻中,不过看过那麽精彩的人物,想要克服心理障碍真的很难。” 


对妹妹的过高评价始终将信将疑的谨之今天终於得见这个传说中的人物。只是一个简单的照面,却足以改变一些他对程惟的偏见了,很显然这是个相当坦荡的男人,在他那张英俊的脸上和炯炯的目光中,谨之看不到一丁点的猥琐和龌龊。 


芝锦的识人能力一向不差,看来这次也没有看走眼。 





虽然程惟说他只想睡觉,但是作为补偿,谨之还是打电话叫了外卖。不知道他喜欢什麽口味,不过既然是中国人,那麽暂且给他点中餐吧。 


谨之一边等,一边坐在客厅里研究今天和几位同仁在公司整理出来的新程式。 


不多时外卖送到,他付过钱,直接上楼来到程惟的房门前,侧耳听了听里面好像没什麽动静。试探地轻敲了敲房门,然後等了十几秒锺依然没有任何回应。 


应该是已经睡了。谨之於是下楼把食物放进冰箱,自己也回到房里洗洗睡了。 


3 


谨之并不是因为程惟要住进家里才知道他的名字。事实上他和这个人可谓神交已久,在将近半年的时间里芝锦每次打电话回来都会提到一个叫程惟的男人,而且对他的评价通常神乎其神,这让一向很难对某个人发生深度兴趣的谨之也不禁好奇起来──对方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男人?所以当芝锦说要安排他住进自己家中,本来想一口拒绝的他在迟疑之後还是答应了。 


“我真的很想一睹他的风采。”谨之笑言。 


“那你危险了,哥,你会发现程惟的魅力是男女不拘的。”芝锦夸张地这样说道。 


※※※z※※y※※z※※z※※※ 


长久以来不曾与人同住的谨之本以为自己起码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完全适应家中已经被另一个人进驻的情况,但事实上他在不知不觉中就接受了程惟的存在。即使是在大学时代他也没有住过学生宿舍,所以并不知道怎样才算是两个同居人所应该有的相处方式,不过这一个星期以来他感觉自己和程惟的互处是自然融洽的,自然得好像和自己住时没什麽不同,关於这一点他有留心注意到是程惟限制了自己在这家里的活动范围,没有过多地入侵原本只属於他的生活空间,给予了他这个房东最大的尊重。不过尽管这样,房子里小细节还是在无形中宣告了另一个的默默存在,厨房里别致的白瓷杯,门口的大号男式麻布拖鞋,对面房间门缝里透出的微弱光线……如此种种都表明了程惟那安静但是不容忽视的存在感。已经习惯一个人的谨之在感受到这些属於他人的线索时都有一种隐秘的新鲜感,也开始有意无意地关注起对方的一举一动来。他发现程惟的作息时间很混乱,或者说很随性,有时自己半夜起床喝水,却看到他在楼下读报纸;有时自己早上上班离开,他的房间还没有动静。两个人在同一个屋檐下过著各自的生活,没有必要互相搭配。有事情的时候,谨之总是留便条给程惟,言简意赅的三两句话表达清楚意思就好。 


有的时候谨之结束工作回到家,隐约地在室内的空气中可以嗅到属於另一个人的气息,莫名地会体味到一种别样的陪伴,而这种陪伴是丝毫不影响自己原本的生活的,早晨出门之前不必有意向对方打招呼,偶尔在楼梯拐角遇到也能自然愉快地交谈几句。这种感受非常惬意,让他渐渐地从现在的同居生活中找到越来越多的乐趣,而他自己对此都有些惊讶。 


从麻省毕业之後的谨之选择了创业而不是接手父亲的外贸公司,庄家的家风一向开放,子女继不继承家业全凭自愿,在得到芝锦已经打算将自己的终身奉献给哲学的答复後,二老果断地放掉手中的股份,从公司董事局主席位置退休,只做个小股东,一年後两个人更是潇洒地移民澳洲,安心度起晚年生活。 


谨之在大学里学习的就是电子通讯及应用开发,回国之後和几个志同道合的校友合办了一家手机应用程序的开发公司。在这里一定要提一句,谨之是个需要朋友的人,并且把朋友看得很重,在公司艰难的创业过程中,有和自己并肩作战的校友兼朋友是他内心的强大动力之一,男人之间那种沈默但是坚定的友谊是他所信仰的感情之一,对於它的虔诚要远远多过爱情。 


至今谨之的公司已经办了五年有余,规模不算大,这个行业其实很难做,有几家超级的大厂商几乎垄断了所有渠道,在夹缝中求生存其艰难程度可想而知。所幸谨之和他的团队有著卓越的实力和巨大的热忱,选择做程序开发绝不是仅仅为了学以致用,而是他对这个领域是真的有著浓厚的兴趣,谨之是那种绝对不会为了任何目的而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的人。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公司终於在激烈的竞争中求得一席之地,未来的发展前景值得期许,也算小有成绩,让他可以不惭愧地面对父母多年来的无限纵容。 


正因为谨之自己对事业的百般看重,所以当他发现自己每日回来都程惟都是待在家里,既没有像个观光客一样出去游玩,也没有其他的动作,依然悠闲度日时颇有些不解,他几乎无法想象一个没有事业的男人是怎样的。芝锦对他说过他们之所以相识是因为程惟在剑桥担任客座教授,但也说他已经离职,而对於他的具体职业她并没有做过多说明。 


“你不工作?”终於有一天,当谨之下班回来在厨房门口遇到程惟时,便开口叫他坐下聊聊,然後坦率地这样问道。 


“呃?”对於他突如其来的问题程惟怔了一下,继而回答道:“事实上我这次来香港就是为了工作。” 


“只是我看你一直待在家里──” 


“我从来都不会急急忙忙地赶往某个地方,对我来说,有些事情早点去做或者迟些去做都没有什麽差别。” 


闻言谨之轻轻地笑了,他想到妹妹对这个人的描述之一:“芝锦说你是个旅行家。” 


“那是因为她是个幻想家。”程惟也笑著,“除了每年抽出几个月来工作之外,大部分时间我的确一直在旅行当中。” 


“是个享乐派?” 


“不完全是这样,事实上我是个喜欢给自己找麻烦的旅行者。”程惟的旅行不是去马尔代夫沐浴海滩阳光,或者在巴黎的咖啡馆泡上整个下午,虽然类似的事情他都一一享受过,但他其实更喜欢特别一点的──坦白地说是古怪冷僻一点的地点才更契合他精神上的需要,他喜欢带给自己强烈存在感和征服欲的活动,而不是像那些年薪百万的小资产阶级在压得人喘不上气来的工作中借助度假寻求一种短暂的遁逃。他热衷於翻山越岭、徒步探险,也有很多这方面的专家朋友,有一次他甚至随同某国的气象科考队一起进驻南极,当他置身於那个单纯而粗暴的自然环境中时,内心的感觉的确是非常充实而畅快的。 


谨之听到他的话立刻大笑起来:“改天和你深入探讨一下,说实话我这方面的知识和经历都少得可怜。” 


当程惟看到他脸上那一刻绽放的那个幅度很大的笑容时,内心微微地有所触动,虽然这些天谨之对待自己的态度始终大方友好,但对方留给他的印象依然是冷面的英俊男子,认真严肃有些不苟言笑,但今天他似乎看到了这个人的另一面,这样的单纯真诚,并且切近,只是一个简单的爽朗笑容就仿佛能瞬间拉近彼此的距离。 


目光掠过谨之眼角浅浅的笑纹,程惟居然极轻地叹息了一声,然後他开口问道:“你知道JC吗?” 


“当然。”JC是全球范围内最大型的网络综合商城之一,几乎无人不知。 


“JC是我为了完成大学毕业论文而和朋友合夥注册的,结果後来成为了那样盛大的网络商业基地,甚至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听到这些,谨之的震惊绝不止一点点,虽然知道这样一个体面优秀的男人不可能没有成功的事业,但他没有想到程惟身後的背景居然是如此庞大的一个商业王国。 


“程惟你──真的让我很惊喜。”沈默了许久,谨之这样说道。同是创业,就目前的成绩而言,两个人的确相差得太多,而这一点不免让他的内心产生了巨大的落差。 


“国外的机会总是比国内多很多。”仿佛猜到他在想什麽,程惟谦虚应答。 


谨之点点头,不置可否。他当然知道程惟比自己多了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但这并不意味著就能因此否定掉对方自身能力的原因,面前这个剑桥的硕士高材生是个理所当然的精英分子,这一点毋庸置疑。 


“听芝锦说过你开办自己的公司?”程惟接著问道。 


“没错,虽然与JC相比可能不值一提,但它是我的骄傲。”五年来看到公司的成长,谨之内心的满足感不亚於一个父亲将自己的小孩抚养成人。 


“那种心情我很能体会。”程惟的语气很真诚。 


“此外,我还做一些长期投资之类的。”不是没有意识到自己说得有些过於详细了,但不知为何谨之就是不想让自己的形象在对方眼中过於单薄──无聊的虚荣和莫名其妙的在意。 


“如果投资长期股票的话,JC是个不错的选择。”程惟一脸认真地说,然後两个人相视片刻同时大笑出来。 


“好的,我会考虑的。”谨之好容易才收住笑意,“据我所知,JC在香港有一间实体公司,你为这个而来?” 


“没错,另外东京还有一处分公司,我此行的目的就是在最短的时间内搞定它们。” 


“那麽预祝你成功了!” 


“多谢。” 


“芝锦说过你的经济学讲座精彩纷呈,有没有可能给我来个专人辅导?”谨之轻松地开起玩笑。 


“你做的是开发,成功的关键在於实力,而相比之下JC需要的则是良好的机遇和有效的配置,二者从具体操作上来说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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