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易-迷失的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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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易-迷失的永恒-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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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道:“我、高布和其他一些人,都是同一类的人,我所能告诉你的就那麽多。” 
  凌渡宇紧迫着道:“你为甚麽来找我?” 
  女子道:“我看过高布那本『书』,知道了整件事,在书中高布提到你,并指出你是帮助我们的最佳人选,所以找才来找你。” 
  凌渡宇有点失望,她并非因“他”而来找他,只是因为高布的介绍,他充其量是一件有用的工具,这想法令他很不好受。 
  他的声音转冷道:“你怎知我给人捉来了利比亚?” 
  这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她每次都能精确地掌握他的行踪,便他和她在记事册的争夺里,不断地处在下风。 
  她沉吟半晌,找寻着适当的言词,好一会才答道:“我在你的身体里储存了时空流能的烙印,只要你不离开太阳系,我便有方法找到你,所以当我看完高布的纪录後,立即掉转头去找你,发觉你给『逆流叛党』的人押了上船,驶往的黎波里,我跟了上船,躲在救生艇里,一直跟你到这裹来。” 
  凌渡宇心下佩服,在利比亚这样的国家,单身的美丽女子必定步步艰难,但她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出来,无愧战士之名,不过她现在更有兴趣的是另一个题目,问道:“甚麽是『逆流叛党』?” 
  她诚挚地道:“不要问我,时候到来时我自然会告诉你。” 
  凌渡宇并不肯做糊涂虫,不放过她追问:“可是总可以告诉我,高布的纪录说些甚麽吧?” 
  女子叹了一口气,无可奈何地道:“逆流的人随时会追来,难道你要我在这车来人往的地方和你细说从头吗?遇上利比亚的警察就更麻烦了。” 
  凌渡宇一想也是,换过阿拉伯的袍服,转身时女子已变成道地的戴着遮阳镜的阿拉伯男子装扮,若不揭开头巾,使不知是女儿之身,使他不得不赞她布置周详。 
  两人重新坐上摩托车,却对掉了位置,凌渡宇变成了司机。 
  女子正襟危坐,只抓着了座位尾部的横铁扶手。 
  凌渡宇道:“横竖你没有名宇,不如让我给你起一个。” 
  女子欢喜地道:“说给我听。” 
  凌渡宇本来只是随口说说,闻言才认真地思索起来,刚好天上飘过一朵美丽的云彩,灵机一触,道:“不如使唤作飘云,好吗?” 
  女子喃喃念了两遍,忽地叹息一声,幽幽道:“好吧!从今天起,我使唤作飘云,直至抵达生命旅程的终站。” 
  凌渡宇听出她语调中无限的伤感,愕然道:“你不喜欢,我可以给你另一个名字。” 
  飘云道:“不!不!我喜欢这个名字。” 
  凌渡宇一踏油门,摩托车风驰电掣,同远方的城镇驶去。 

第七章—准时赴会





  撇开政治的权力不谈,利比亚人是幸福丰足的,所有成年人每周都可以获派石油股息,钱财的支持下,城市充满着兴旺的生气。 
  凌渡宇和飘云这两个伪装的利比亚人,骑着摩托车,穿过刻着可兰经的凯旋门,进入店 林立的街道里,其中占一半的房屋,都是新建成、建造中或是修缮中,售卖从日本进口的电器 ,更是随处可见。 
  他们在一个加油站为摩托车近乎乾涸的油箱加满了油,凌渡宇的阿拉伯话虽不太流利,但利比亚并非常见外国游客的地方,加上凌渡宇深黄的肤色,看上去和道地的利比亚人没有太大的分别,所以那友善的油站老板毫不在意。 
  在加油期间,凌渡宇的眼光四处浏览,忽地全身一震,不能置信地看着加油站办公室里钟上的日历星期显示。 
  十月十六日星期五,还有两天就是国际考古学会特别会议召开的日子,以决定是否进行第二轮发掘。 
  他没剩多少时间了。 
  这即是说他昏迷了超过四十八小时。 
  敌人故意将他带到利比亚,尽避他能侥幸逃走,也难以准时赴会,用心阴险之极,面对困难,反而激起凌渡宇的斗志。 
  凌渡宇在附近买齐了旅途必须的用品,回头走往飘云等待他的角落,街上颇为热闹,大多路人都穿着和凌渡宇相同的长袍,不过脚穿的却不是凌渡宇的英国皮鞋,而是的拖鞋,活像一只只的龙舟。有派头没派头的嘴上都挂着各式各样精美的烟斗,浓烟一口口地喷上天。与他们的悠闲非常谐调。 
  熬女大都用布将自己裹得密不透风,只露出眼睛,凌渡宇克制着盯视她们的欲望,在回教社会里裹,这是必须知道的禁忌。 
  很快他们的摩托车又在公路上风驰电掣,来到一个交叉路口,左右各有一条路,却没有任何指示路牌,令人产生岐路亡羊的感觉。 
  恰好一个本地人,骑着一匹骆驼,的的答答地走过来。 
  凌渡宇叫道:“愿真主阿拉保佑你,请问往昭弗的路怎麽走?” 
  那利比亚人眯着一双眼打量凌渡宇,忽地脸色一变,道:“年轻人,可否让我看你的脸?” 
  凌渡宇大感奇怪,将遮阳墨镜脱了下来,仰脸让这奇怪的利比亚人看个清楚。 
  利比亚人全身一阵颤抖,双脚一夹骆驼,哗啦哗啦打横冲出路面,在驼峰间抛得一高一低的往沙漠逃去,活像凌渡宇是恐怖的大瘟神,转瞬变成一个小点。 
  凌渡宇和飘云面面相觑,不明所以,拿出买回来的地图,商量了一会,决定取右边的公路。 
  太阳开始没落在沙漠的地平下,圆月出来前天空的星又大又亮,覆盖着公路两旁空旷的荒原,凌渡宇远离公路,在沙漠里拣了个地势较高的地方,将刚买来的帐篷,利用摩托车做支架,搭了起来。 
  飘云坐在沙丘上,呆呆地望着壮丽感人的星空,凌渡宇在那边扭开了刚买回来的短波收音机,不知在听甚麽。 
  姗姗来迟的明月终於爬离了地平线,以她无可比拟的金黄色光,主宰着黑夜里的沙漠。 
  凌渡宇关上了收音机,走到飘云对面,坐了下来,眼光灼灼,盯着她女神般动人心弦的脸庞,这一夜一天来她美丽的俏脸,不是藏在头盔里,就是给太阳眼镜和面罩盖着,到此刻才重现人间。 
  飘云清澈澄蓝的美目,蒙上像浓雾般的忧郁,使人感到她有很重很重的心事。 
  凌渡宇手上拿着罐头和开罐器,准备着简单的晚餐,他虽然数天没有进食,但对他这曾经严格苦行锻 的人,如此只是等闲之事。 
  飘云吁了一口气,道:“刚才在听甚麽?” 
  凌渡宇一边用开罐器开罐头,一边淡淡道:“在听关於自己的报导。” 
  飘云奇道:“甚麽?” 
  凌渡宇将打开了的罐头叁文鱼递给飘云道:“这是你的。” 
  飘云摇头道:“不!我不用吃东西。” 
  这回轮到凌渡宇奇道:“甚麽?” 
  飘云道:“我想了很久,决定将整件事告诉你,或者这样方可以得到你真正的助力,但在告诉你前,先说你从收音机听到甚麽?” 
  凌渡宇摇头苦笑道:“刚才收音机报告说,有名假扮阿拉伯人的男子,今晨在的黎波里行劫了一间银行,杀了两名警察和叁名路人,幸而真主保佑,他遗下了护照,所以有他的相片和名字,那劫匪便是凌渡宇。” 
  飘云呆了一某,才咬牙道:“真卑鄙,逆流的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她很少有这类极端的表情,首次令人感到她的血肉。 
  凌渡宇道:“但无可否认这是条绝妙的嫁祸毒计,可以想像我的相片出现在每一个电视上,所以刚才的利比亚人才吓得逃命去了,我们原本打算由公路往昭弗,再在昭弗买骆驼,由沙漠偷越往埃及去的计画,看来是行不通了,因为公路上的检查站我们便过不了,何况还有四出搜捕我的警察和士兵,给他们逮着,休想有辩白的机会,那甚麽逆流的人,不费一兵一卒,使将我推进水深火热的境地。” 
  飘云道:“你怕吗?” 
  凌渡宇失笑道:“这是甚麽话?比这凶险百倍的情形我也遇过,从未想到怕,何况日下安全得很,又有美女相伴。” 
  飘云眼中掠过异采,道:“高布的确没有拣错人,你现在已是我们唯一的希望。” 
  凌渡宇一把抓起她的手,撞得紧紧地道:“不要和我打哑谜了,告诉我你是谁,为何你不用吃东西,又能发出那奇怪的能量?”她的手出奇地温软。 
  飘云沈醉在沙漠温柔的月色里,吹来的寒风对她一点影响也没有,就在凌渡宇以为她再不会作声时,她抽回双手,往後拨弄飘舞着的秀发,伸了个懒腰,在凌渡宇看呆了眼时,以平静得使人心寒的语气道:“我是从遥远的时空回到这时代的人类,高布也是这样。” 
  凌渡宇呆了一某,好一会才深吸一口气,摇头道:“这是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飘云主动拉起凌渡宇的双手,上身俯前,俏脸凑到他面前道:“我知道这太违背你的理性,但请看眼前的事实;存在和力量,高布的存在。高布用作纪录的文字,正是属於我们那时代的文字,还有甚麽比事实能作更有力的解释呢?” 
  凌渡宇沈吟半晌,冷静她道:“假设你真有从遥远的世界回到往昔的能力,为何不拣选在高布死前的时间,那不是可以改变一切,高布也不用死了吗?” 
  飘云松开凌渡宇的手,站了起来。 
  从这个角度望向飘云,明月刚好在她头顶高处,挥发着浑蒙的青光,沙漠的风吹得她秀发飞扬,灵光烁动,就像一尊从亘古以来就已存在的女神像,而这神像将不受任何时空限制,存在直至於永恒的尽极。 
  凌渡宇知道自己一生也休想忘掉这情景。 
  飘云将美得目眩的俏脸仰对月夜,月照为她乌黑的秀发添上了一层金沙,她以充满磁性的声音深沉地道:“时间是这世上最奇异的妙物,也是最难明白的东西,她并不是客观的死物,而是活的,具有人类所难以明白的内涵、特质和变异的能力,就像一个橡胶做的球,你虽可以暂时改变它的形状,但它本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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