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闺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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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闺秀-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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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麻雀随时有,又有大哥和弟弟这两个劳力在,林晓霜没决定逮太多,而且麻雀肉要吃新鲜的味道才好,偿了对蒋独眼的承诺,又给蔡家送去了几只,剩下的宰杀了,很是炖了一锅,那肉质厚实,肉色黄澄,吃得林念祖几日里满嘴流油。

本来林晓霜不想沾血腥,女孩子嘛,对这些事总有些排斥,她让林念宗干,没想到小书生怕血,捏死麻雀时毫不客气,宰杀时一见血就晕了,她只得忍着恶心,自己操刀上阵。此后很长一段时期,林晓霜在弟弟的心目中形象盖过了他的大哥,她手提菜刀的英勇形象,盘旋在林念祖小朋友的脑海多年,光辉而灿烂。

张氏与蔡家婶子闲聊时,越来越多地提到了女儿,两家人自打并在一起做活,效率确实提高了很多,蔡大婶与二虎做活卖力,一个顶林家两个,林家这边觉得过意不去,少不得让他娘儿俩不用做午饭了,林晓霜每日多做两人份的送去,两家人还真像是一家人。

每日晌午能吃到热乎乎的饭菜,蔡大婶很是欢喜。

“真是羡慕你,林家嫂子,女儿最是贴心了,我就两个儿子,没一个让我省心的。”蔡大婶一边说,一边打量着一旁的林晓霜,这闺女虽说瘦了点,可长得白白净净,水灵灵的,关键是能干,真是越看越是喜欢。

“这孩子啊,我还想着年岁不小了,该教她些厨房的活儿,哪里知道她在这方面倒有些天份,比我强得多。”张氏话语中不乏骄傲。

“可曾许了人家?”蔡大婶问道。

“她还小,我还想多养在身边几年,蔡嫂子你没养过闺女,不知道这养闺女比养儿子麻烦多了,唉!操心啊,也不知她将来会嫁到什么人家,一想到将来大了就要离开父母,我这心里就难过。”

“你既然心痛闺女,就别嫁到远处去,挑个近处的人家,也好时时看着。”

“嫂子说的是。”张氏看着不远处的女儿,眼底一片温柔。

“不知道林嫂子想给霜儿找个什么样的人家,我们村里的庄稼户,怕是配不上你这个女儿。”蔡大婶继续打探着。她存了试探之意,自己的儿子二虎大了晓霜两岁,要是可能的话,她真想订下这个儿媳妇。

张氏却没有接她的话,笑了笑,将话题扯开了。虽说他们家如今败落了,可原先也是大户人家,听丈夫的口气,等战争平息以后,还是要回关中去的,这山村里的人,确实配不上他家女儿。

在这里日子虽苦,一家人却是和和美美,团团圆圆,依张氏的意思,若是能在这里过一辈子也好,因为关中的家里,林崇严还有两名妾氏,不过为了儿女的前程,她也知道这个想法是不现实的,只有期望这么多年,那两名妾氏守不住,自个儿跑了。

虽然张氏没有发话,蔡大婶却是存了心思,对林晓霜愈加好了,常叫她到家里去玩。她家院里栽了几棵果树,有桃有杏有梨,头一年的果子打下来吃不完,手巧的她都做成了果干,第一次林家姐弟上门去给她送麻雀,她就抓出一大把来给他们吃,林念祖正是嘴馋的年纪,惦记着人家的果子干,知道蔡大婶喜欢姐姐,便常常拽着她上门,顺便蹭东西吃。

蔡大婶不止会做果干,她还会做豆腐、腌咸菜、做甜酒……反正乡下人家会吃的,就没有她不会做的,林晓霜本着技多好傍身的想法,也爱去她家,跟她学了不少东西。她嘴巴叫得甜,人又长得乖巧漂亮,蔡大婶一高兴,也不藏私,将拿手绝活尽心教她,就连独门绝技也传了出去,没几天林晓霜就学会了腌咸菜,其他的暂时没材料做,但是理论上她都熟悉了,估计若是有料,也能做得稳稳当当。

见蔡大婶如此尽心待女儿,又时常让蔡二虎与自己的俩孩子在一块玩耍,张氏还能看不出她的心思,找了个空,试探了丈夫几句。

林崇严思量了一下,说道:“说起来二虎也是个好孩子,是咱们看着长大的,为人实诚,若他家境好些,女儿嫁到他家也不错,可惜……”

“咱们现在也比人家强不了多少!”张氏叹口气,“我也想女儿嫁个好人家,只是这日子一天天过去,她眼看过两年就大了,可别耽搁了。”

“还早呢,看看再说吧。”林崇严说道。他聪明可爱的女儿,比两个哥哥家的强多了,大哥的长女嫁的是东临县县尉,二哥的长女嫁的是个秀才,蔡小虎人品虽好,却没有功名,她的女儿就算不比两个哥哥家的嫁得更好,也不能比他们差才对。

林晓霜并不知情,在她眼里,蔡二虎就是个小孩子,和林念祖一样,她把他当成了弟弟,若是知道大人们想将她与个孩子送作堆,不吐血才怪。

她的腿已经完全好了,周围的环境也熟悉了,出门不再用林念祖跟着,她知道父亲的期望,所以更多的时候是让林念祖在家中读书,不听话就以不做好吃的相威胁,林念祖为了能饱口腹之欲,对这个姐姐比对他老子还要怕,言听计从。

林晓霜再次来到山中,头上戴个草帽,背后背个小竹篓,见到什么好东西就往后面丢。独眼蒋别的本事没有,手编工艺一流,自编网事件过后,林晓霜常到他那里送些小东西,多是吃食,作为答谢,独眼蒋教了她几样技能,这个草帽就是她跟着独眼蒋学编的第一件物事,出门在外,谨记防晒,帽檐编得很大,足以遮挡阳光。

春天的山里,可食的野菜很多,有莼菜、蕨菜等等大家熟知的,也有这里的人从没吃过的鱼腥草、蒲公英等等,林晓霜后世吃过,所以她的采摘面比别人广得多。

这次进山,她发现了一种芋头,经多番鉴定,却是魔芋,在她的记忆中,中国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开始栽培魔芋了,西晋使致洛阳纸贵的《蜀都赋》一文中就有“以灰汁煮即成冻,以苦酒淹食,蜀人珍之”的记载。欣喜地挖了半篓回家,她开心不已,可以做魔芋豆腐吃了,回家试验去。

抬起头来,林晓霜这才发觉自己不知不觉进到了山林深处,心下有些慌乱,虽说这几年山林中的野兽据说都被饥饿的人们捕光了,可小心些总没错,若是有那么一两只漏网的给她遇上,这条小命可就二次交待了,忙急急往回走,幸好来时她有标记,不致迷路。

“救命……”

忽然间林晓霜听到若隐若现的呼救,莫不是什么人掉进了猎人的陷阱?这山林中会有哪些猎人布的陷阱,她可是向蔡二虎请教过的,进到深山,就得避开这些陷阱,不然掉下去若是无人发现,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去看看吧,她告诉自己,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没准老天爷能开恩让她下辈子投个好胎,做个富贵闲人。

小心做好标记,穿过树丛,沿着发声的方向而去,走出好长一段路,终于看到了人影。

灰衣的男人,腰间佩着剑,对上林晓霜的目光,焦急的面容有一刹那的愕然。

“大叔,需要帮忙吗?”林晓霜问道。

大叔?灰衣青年脸上的肌肉有些抽搐,不过这时不是计较称呼的时候,他焦急地问道:“小姑娘,你可识得出山的路?”

林晓霜点了点头,男人欣喜地站起身来:“那好,请你带我们出山,我会给你报酬的。”

她这才发觉灰衣男人的身边躺着一个年轻人,面容苍白,瞳孔有些涣散。

“啊!他怎么了?”林晓霜惊道。

“被蛇咬伤了,伤口不红不肿,也不痛,开始我们以为那蛇无毒,谁知道走了会儿,他就开始发冷发热,腿也麻木了,我们得赶快出山找大夫。”

林中奇遇

林晓霜大惊:“放下,快放下他!”

依灰衣人所说的症状,八成这个更年青的男人是被银包铁蛇咬了,这种毒如果不及时救治,三四个小时就能至人死亡,他们现在是在林子深处,要出去还得一个时辰左右,等再找到大夫,也来不及了。

灰衣人被她吼得发愣,只见她放下背篓,从里面拿出些草药,根部还带着泥,想是新摘的,面上顿时一喜:“姑娘你能解这蛇毒?”

林晓霜面色沉静:“出林子找大夫,已经来不及了,我刚好有药,暂且试试。”

“你没把握?”灰衣人面色一沉。

林晓霜摇了摇头:“他中毒已深,我没有绝对的把握,不过……死马当做活马医吧,你若是选择现在出林子,耽搁了时辰,他却是一点活命的机会也没有,你选吧!”

“大胆,你……你竟敢将……将他比作畜牲!”灰衣人对林晓霜怒目而视。

“大……哥,放我下来,就让这位姑娘试试。”眼神迷蒙的年轻男子尚有一丝神智。

他一发话,灰衣人就不啃声了,乖乖地将他放下,背靠大树。林晓霜扫了一眼他苍白的脸,心头喃喃念道:好一个俊朗的少年。看起来,这男子也只十七八岁年纪,其五官可用眉目如画来形容,什么F4F5,全部加起来也比不过这个啊!她看得有些发呆。

“喂!你到底会不会治啊?”灰衣人急道。

“没有器具……”林晓霜呢喃道,抬眼看了看灰衣人,“你们有吗?广口的瓶子、罐子、碗之类的?”

灰衣人没好气地说道:“谁出门会随身带着碗,又不是搬家!别管用什么了,你倒是快些帮忙治啊!”

“那也是!”林晓霜对着坐在地上的少年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呆会儿你可别嫌脏啊,为了活命,暂且委屈一下。”看穿戴就知道这俩是有钱人,别看灰衣人一身灰扑扑的,人家那衣料,可是丝绸的,林家连这样的一角布都拿不出来,而她接下来的动作,乡下人无所谓,这些城里的有钱人可是会恶心的。

将草药抹了抹根部的泥,林晓霜也不嫌脏,放到嘴里就嚼开了,直到嚼得稀烂,示意灰衣人伸开双手,她俯身将药渣吐在他的掌心。

灰衣人的手抖了一下,紧皱着眉头,“你这是做什么?”

“没容器,只好用你的手来盛药了,”林晓霜举了举自己的手,“我的太小了,你看,所以只有你最合适。”

“你腰间的葫芦里是酒吧?”

“是!”

“那正好,有酒,可以更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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