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美贼 作者:帕斯卡尔·布吕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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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美贼 作者:帕斯卡尔·布吕克内-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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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蒙拿了埃莱娜的钥匙,去了她家,打开了信箱,听了录音电话,并模仿她的笔迹,把主要的账单都付了,免得让人怀疑她失踪。他还退掉了埃莱娜在马莱为我租的那套两居室,把我的东两搬到我存十九区偷偷留下的那个房间里。他知道我们的一切,包括我们的血型和社会安全号码。几个星期来,我一直密谋逃跑,想尽一切办法,试图把埃莱娜从那两个魔鬼的爪子下解救出来。但我被锁在七楼的一个房间里,雷蒙寸步不离地跟着我。于是,我决定听天由命。除了屈服,我没有别的选择。

  我的身体一恢复,雷蒙就告诉了我等着我去做的事情:帮助他在巴黎找三个值得在“晾草架”经受考验的绝色女子;陪他去酒吧、饭店、夜总会等这类人聚集的公共场所,收集关于她们每个人的情况。我们采用了暗语:不能说“女人”,而要说“样品”,不再说“美”而要说“灾难”。

  这是一项让人发疯的工作:侏儒和我在中午前后出门,我们手里拿着摄像机和照相机,就像游客一样,散着步,悄悄地拍下我们觉得漂亮的面孔。雷蒙在一个笔记本上记下时间、地点,简单描述那个陌生女人的衣着、年龄和我们推测的职业。假如能捕捉到她谈话的碎言片语,他也一一记下。然后,我们回到漆黑的房间里放录像。他征求我的意见:我无法像给牲口盖印戳一样对那些人作出评判。雷蒙通过特快专递把候选人的照片寄给老板:老板作第一次选择,在照片边上标上记号寄回。我可以想像到那两个人戴着眼镜,在冰天雪地里,心醉神迷地检查每一张照片的情景。他们像考官一样给每一个女孩打分,要求下次选更多可爱的靓女。他们让雷蒙和我在第二轮选择中收集入围者的新材料。

  我原先整天关在家里,现在成了猎人。这种变化是痛苦的。我日夜被派出去干活。下午,我们在大街上磨蹭,流连在一家家咖啡馆间,寻找新的对象,就像两个准备干坏事的坏蛋。每晚11点,吃完丰盛的晚餐后,雷蒙便把我从被子里提起来,给我穿上衣服,梳好头,拦一辆出租车,把我扔在大门敞开的舞厅前。我从来就讨厌那些肮脏的声色场所,男男女女在那儿寻找鬼混的对象。那是些黑牢,人们在里面深受音量和嘈杂的折磨。我战战兢兢地走下去,被隔墙传来的猛兽般的嗥叫声吓得胆战心惊。那些扭个不停的身躯发出强烈的汗臭,熏得我喘不过气来。一些妖艳的女子,穿着超短裙,打扮得花枝招展,发出阵阵冷笑。她们的后面,站着几个凶神恶煞似的保安,挡住了去路。我非常害怕,转身想逃,但雷蒙强迫我进去。

  “跳!”他命令我,“装出跳舞的样子,您是在执行任务。”

  他把我推到舞池当中。我们下午曾放录像练过一些动作,但白练了,我笨手笨脚的。在这些充满敌意的男性和阴险的女人当中跳舞,对我来说真是一种痛苦。我不是在跳舞,而是在乱蹦:身体的各部分各行其是,一点都不协调。雷蒙告诉我,重要的是参与跳得好不好无关紧要。要像链条中的一环,成为这一大群野兽中的一员。他们在这热火朝天的气氛中跳得气喘吁吁。我必须像一个害羞的寻欢者,装出一副笨拙的样子,融化在这背景中,熟悉这一场面但不要冒犯别人。

  当我起劲地乱摇乱摆时,雷蒙过来用手帕给我擦汗,又喂我喝果汁,然后重新把我推进舞池。我提出抗议:我们为什么不守在模特儿事务所门口,盯她们的梢?雷蒙总是这样解释:最美的男女往往在俱乐部露面,所以应该在这里追捕他们。通常,他是跟弗朗切西卡合伙干这活儿的。事实上,正如我以后所知的那样,这些夜间行动根本就没有用。但我得不惜一切代价地坚持下去。这就是命令。

  于是,我乖乖地呆在那些娱乐场所,身不由己地和夜间的流氓打交道。在那里,我丝毫没有快乐之感,只有忧伤。那些吃饱喝足的年轻人,精力旺盛,在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中扭着屁股,我感到精疲力竭。我已经太老了,我从来没有年轻过。青春的节拍我从来没有抓住过,哪怕是在我20岁的时候。我的圣洁,我曾说过,使我比阳萎的男人还安全。我不用担心就能干那种事。那些常客看我笨手笨脚的,想手把手地教我,让我“入门”。那些爱开玩笑的浪子和跳舞高手都十分醒目,对他们来说,弱者最有吸引力,爱情的战果能被人传播和继承才有价值。我就是歌颂他们功绩的抒情诗人,是到处讲述他们壮举的专栏作家。我的低贱博得了他们的同情。于是,我收集到的秘密比任何人都多。那些服饰华丽、装腔作势的年轻人在我面前常露口风,把在附近出没的大胆泼辣的女人的底细一一告诉了我。当音乐渐弱,那些受原始情欲驱使的花花公子重新聚集在舞池四周,就像停在栅栏上的秃鹫,这时,我的那些“情报员”,嘴里喷着臭气,七嘴八舌,冒失地补充着种种下流的细节,连当地的某个名人,漂亮的女演员、女歌手或女模特如何像吹热汤一样有趣地鼓起双腮这种细节也不放过。

  我讨厌这帮软弱的猛兽和寻找鲜肉的强盗。但由于他们天花乱坠地吹牛,我收集到了大量情报,大大便利了我们的调查。所以,我继续取悦社交界的这帮坏蛋。我们锁定三四个超群的“样品”,雷蒙化装成摄影师,顺便给她们拍了几张照片。每张照片都很出色:漂亮的女人往往很上相。然后,我负责跟踪每个女人,摸清她们的住址、电话,认出她们的亲友以及未婚夫或情人,如果她们有的话。我在大门底下或胡同的阴影里躲上几小时,冻得发僵,害怕被行人抓住教训一番。这活儿非常艰辛,但更单调,弄得我又累又烦。我是个蹩脚的密探,我不知道自己对斯泰纳夫妇能有什么用。忙了一天,收获甚少,根本不值得无所事事地苦苦等待。下雨天,我冻得直哆嗦,默默地乞求埃莱娜。请她原谅我,不要忘记我。由于外出监视,我感冒了。我想念埃莱娜,她让我过着王子般的生活,而我却背叛了她。我盯梢回来时,浑身溅满泥浆,疲惫不堪。我讨厌他们让我扮演的这个角色,我参与捕猎那些无辜的女子,以便让她们变丑。想到我这样做,是为了解救埃莱娜,我心里才平静下来。我弯着腰,等待解放的时候。

  雷蒙培训我,教我干这一行的秘诀。遇到困难时,他曾请小偷帮忙,让小偷去偷他看中的年轻女子的证件,复印完后又塞回去。设陷阱、跟踪追查、监视女人,这是雷蒙最喜欢的消遣。在这个领域里,他干得很出色。这个微不足道的小人具有一种随机应变的本领,他像个精灵似的,只要他蹦跳起来,一切困难都会迎刃而解。他在家中存放了各行各业的衣服,戴假发、假胡子。如果要闯进某个钉子户家中,他便穿着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电力公司或搬家公司的制服。他矮小的身材和平凡的模样使大家不会对他起疑心。他懂得怎样跟看门人、送货员、小贩和当差的说话,他跟每个人说不同的行话,提出替他们跑跑腿,赚点小费。比如,他经常给我们的“目标”送花:在进屋后,乘主人不注意,悄悄地拍下几张快照。如果时间允许,他有时还能套下锁模,回来再找人配钥匙。像那些能不发出任何声响,用打字机打字的特务一样,他能根据蛛丝马迹,弄清楚某个人的全部背景。

  他像入室偷盗的盗贼一样机灵,撬锁进入别人家里,东西一点都不弄乱,放上一两个麦克风,拍下感兴趣的东西,尤其是家庭照片,然后迅速离开。目标一选中,他便进行监控和录像,任何东西都不可能长期逃过他的调查。那个目标将四处受到包围。几周后,他便知道了她的一切风俗、习惯、家谱,甚至连最远的祖先都知道。他蚂蚁般的顽强得到了回报。他建立了真正的侦探档案,我们收集到许多资料,足以要挟几十个人。老板们把这些资料存进电脑软盘,锁进保险箱,以备日后追捕。

  这种偷猎的反常之处,是我慢慢地跟我的雇主一样产生了偏见,我相信美是对普通人的一种阴谋攻击。它像剑一样刺伤了我,我认出了它,发现了它的魔力,评判这个或那个年轻女子:她很漂亮,具有王后的风度,所以她冒犯了我们。只要有一张脸不同一般,我就把它当作是对自己的侮辱。最后,我终于相信,美人是来到地球、来到我们中间的另类,是为了让人类感到失望。他们是幸福本身,可以不依靠别人。他们向我们发出了挑战。雷蒙让我察觉到一些被我忽视的细节:美人是活生生的人体模型,她脸上的任何可爱之处都像一枚滚烫的钉子,烧灼着雷蒙。要掩饰长相上的缺陷就够我忙的了。我痛恨那些越累越漂亮,模样和肤色完美无瑕的人。从此,我也恨起美来,因为它打了我的嘴巴。

  
  









第三章 温柔的狱卒

  我跟雷蒙的关系非常复杂,我因此而讨厌他。他在利用我,对我来说,这是一种新的欢乐。我出身贫寒,小时候什么苦差事都干过。他称我为“先生”,声调拖得长长的。这一头衔太可笑了,我感到沾沾自喜。这个富有经验的蹩脚演员扮演一个职员,而我则扮演他的上司,我们使用做作而过时的语言。这种尊重是假的,因为事实上我是他的囚徒。不管我到哪甲,他都像个影子一样跟着我,直至伴我进入梦乡。起初,我还充当埃莱娜的担保人,试图拉拢他,许诺如果他能救出埃莱娜,他将得到一大笔钱。他回答说:

  “您想都不用想。钱对我来说毫无用处。”

  他对斯泰纳忠心耿耿,就像奴仆一样忠诚。我不断问他关于“晾草架”的事:你们给那些囚徒吃些什么?如果她们当中有一个人自杀,你们会怎么办?你们打扫囚室吗?警察呢?你们怎么躲避警察的调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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