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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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 第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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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辆白色的面包车从天桥下驶过,一个男人从驾驶室里伸出头来,向我挥了挥手,开入与刚才宝马车进入的同一个地下车库。两个小时后,当秦小雨从金芭蕾出来,在地下车库的他们就会开始行动。

  我紧绷的神经松驰下来,从口袋里掏了根烟,点上,一股辛辣的味道直冲入肺。抽烟是从监狱里学会的,虽我仍不喜欢烟的味道,但我却喜欢这刺激,它可以稍稍填补我无限空虚的心灵。

  唉!漫长的等待是最难熬的。我有些无聊,刚才那对情侣已经走了,望着空荡荡桥栏我更有些落寂。天桥的另一侧是一家很大的夜总会,桥脚正好在夜总会的门口。过了7点半,三三两两的浓妆女子从天桥上走过。一看就知道是坐台小姐。

  在夜色里,她们看上去大多挺艳,挺漂亮,挺令人心动的,但这是用粉底、眉笔、眼影、口红画出来的美,真实的东西太少。当她们洗去铅华,走在太阳光下,保证能令你心动的要少得多。

  我的视线向下,大部分时间看着走过我面前一个个女人腿。她们中大多穿着裙子,有长裙也有短裙,这恐怕也是职业需要。档次较高的夜总会的小姐,与那些如同妓院一般的美容厅小姐还是有些不同。后者一般直入主题,谈好价格,马上脱光就干,只要脸蛋长得漂亮,穿裙子或裤子倒无所谓,所正要脱的,不穿来得更方便。

  而夜总会的小姐要矜持些,也隐晦些,如果你一开口就谈干的价格,除非你开了天价,一般会碰钉子。不过大多数来夜总会的男人都有些身家,倒不会如此没品味。通常是在唱歌、喝酒过程中慢慢才进入主题。

  既然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小姐们开放给男人的身体的区域也有个过程。首先开放的是手臂与大腿,来玩的男人不会有老实的,摸摸手臂与大腿是小姐必须得接受内容。至于男人想进一步再深入,刚要视情况而定了。

  对男人来说,摸穿着丝袜或不穿丝袜的大腿与摸着厚厚牛仔裤包裹着的大腿所带来的享受是截然不一致的。因此,尊循顾客是上帝的说法,小姐们很少穿长裤。

  在我坐牢前也曾经跟同事去过几次歌厅。有一次上一个很大夜总会里,我误闯入一间休息室,只见百十个小姐齐刷刷地坐在大厅里,清一色无袖短衫和超短裤,而且都不穿丝袜,没见过什么世面的我看着那一排白晃晃粉腿,惊慌失措,转身就逃。

  可能是从到北京第一个燥热的夏天起,我开始对女人的腿特别感兴趣。我经常走在大街上,目光45度向下,有些贪婪地看着女人们型型色色、粗粗细细的腿,特别是那些曲线流畅、弧度优美,符合美腿特征的大腿,我会投以更多的目光。

  女人的腿是真实的,我喜欢真实的东西。你可以以锻炼来使它更美,但你无法用粉底、用口红掩遮它缺陷。女人的腿总给你许多的想象。对于这个爱好,有一段时间我也非常困惑,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些变态。

  后来偶然一翻一本杂志,看到一段话:男人都欣赏女人,但水平大不一样。

  品女人水平最低的男人,看女人的脸蛋;品女人稍有层次的男人,观女人的胸部;品女人上档次的男人,欣赏女人的臀部;品女人造诣最高的男人,品的是女人的美腿。至于看见女人就想到生殖器官的男人,属于业余,根本不入段。

  我看后哈哈大笑,我为自己的爱好找到了借口,顿时卸下了心里的包袱,更暗自高兴我还居然是最有品味的男人。后来,终于有女人,欲望得到满足,恋足情结也慢慢消退,不过直至今日,还或多或少保留着这一欣赏方式。

  一想到女人,我无法不想起罗叶,在这寒风飒飒的天桥上,在百般无聊的守候中,封藏以久的记忆在我脑海中象一部电影般播放着:

  罗叶是我生命里第一个女人。她和我同一个村子的,同年同月出生,只比我大了三天。我们村子很小,从村口走到村尾不要十分钟。我已经记不起我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不过在这么小的村子里,也许几个月时就已经彼此照过面了。

  小时候的罗叶野性十足,村子的人都说她不象个女孩,而我从小文文静静,比她听话多了。我喜欢和她玩,因为她会爬上高高的枣树,打下黄澄澄的大枣,兴高采烈地和我分享;她会钻入一望无际的玉米地,捧来一堆玉米棒,用火烤着吃。

  我们村子叫罗家村,而我姓陆,是外乡人,外乡人是不能进罗家祠堂,在村里没有地位,因此打枣、偷玉米的事也只有罗叶才敢做。

  虽然我喜欢和她在一起,但是有一件事我却不喜欢。五岁那年,我妈妈与罗叶妈妈认了姐妹,现在想来,是因为我父亲死得早,而罗叶的父亲是村里支部书记,我妈妈为能攀上罗家的关系才这样做的。因为这样,罗叶成了我姐姐。从此之后,她经常抓着我,逼我叫他姐姐,我当然不肯轻易就范,依旧叶子、叶子地叫她。

  只有在双方家长在场时,我才会迫于无奈,极不情愿地叫她声姐姐。往往这个时候,她眉开眼笑,象天上掉了个金元宝似的高兴。

  从读小学起,我和她就坐一张桌。我的功课从小就比她好,给她代写作业是我经常做的事。不过,说心里话,如果没她,我求学的日子会痛苦得多。

  我对罗家庄从来没有好感,因为是外乡人,所以从来就没得到别人的尊重,孤儿寡母更是受人欺侮。我的学习成绩一直最全班最好的,但因此也成了被其它同学嫉妒的重要原因。经常有同学来找我的茬,和我过不去。那时我个子很矮,人又瘦小,胆子也不大。当有人找上门来,自然吃亏的是我。而这个时候,罗叶站了出来,充当了我的保护神。那个时候,她比我长得高大,打起架来十分凶狠泼辣。

  记得在小学三年级,有一次,在她手里吃了亏的同班的男生叫来了几个高年级的学生,在回家的路上截住我们,我不争气地吓得瑟瑟发抖,罗叶却面无惧色挡在我面前,冲了上去,以一敌三和他们打了起来。

  几个高年级学生没想到她这么厉害,都被她不要命似的气势吓倒,反节节退却。那个同班的男生看看形势不对,拿起一块石头扔了过去,砸在她的额头上,罗叶血流满面,倒在地上。他们虽有些害怕,但毕竟打倒了她,正高兴之际,罗叶竟从地上跳了起来,抄起一根树枝,势若疯虎般扑了下去,几个男生顿时吓着抱头鼠窜。

  我呆呆地看着满脸是血的她,不知道该怎么办。罗叶从蓝布衫上撕下一块布条,裹在头上,然后拉着我的手,说:我们回家吧。我傻傻地跟着她,落日的余晖里将她笼罩上一层光环,她的形象在我眼中变得无比的高大。

  因为这件事。罗叶的父亲告到了学校。那个男生受到严厉的处分,她的英勇事迹也在学校里传开了,虽然有人对着我指指点点,从此再没有人敢公开地欺侮我。

  罗叶从小就很美,大大的眼睛小小的嘴,皮肤虽有点黑但却健康而青春。现在回想起来,她的美纯朴而自然,象一块凝聚天地精气的玉石,虽未经雕琢,却散发迷人的光彩;她的美更带着一股原始的野性,象一匹不堪驯服的的烈马,让人又爱又恨。不过,当时我们朝夕相对,一些在身边的东西流水般被我忽略了。

  到了初三,我个子开始疯长,一下就比她高了。我暗自高兴,因为我再不用和她说话时仰起头这么累了。低头说话的感觉真好,我快乐疯了!

  这个时候,罗叶身体开始慢慢地起着变化,她胸前的蓝布衫越胀越高,不太懂事的我,曾大笑指着她渐渐鼓起胸脯说她越来越胖了,很少脸红她居然因为这句话面带红霞,还赌气半天没和我说话。

  每每回首往事,我心中涌动着巨大的热流,童年是最令人难忘的,是因为有了罗叶,我的童年留下的记忆是那么美好,那么难忘。

  人总会渐渐长大,也会慢慢懂事,不知何时起,我们回家不再手牵着手,我也开始朦胧地知道,女孩子和男孩子有很多地方不一样。虽然我们还是象从前一样心无芥蒂,但少男少女的羞涩,让我们不再象从前一样经常打闹搂抱。

  读高中是在离村里数十里外的镇中,我们都是住校的,一周才回家一次。我与他没编在一个班,为此我还失落了好长一段时间。此时的罗叶更婷婷玉立,美丽动人,是学校里公认的第一美女。不少男生对她很是动心,经常有写着各种好听话语的纸条传向她的手中,而她总是不屑一顾,有时还故意在我面前把纸条揉成碎片。

  没多久,因为我们常在一起,就有人说我们两个是相好。我胀红着脸反驳,而她总是不置可否地一笑。她对我说:不要管他们,让他们去说好了。罗叶应该在那个时候或更早时定已经喜欢上我了,只不过当时我反应迟钝,不知道罢了。

  因为我被认定是她的相好,也因为其它一些原因,我在高中也成了男生嫉妒的对象。经常有人对我指指点,弄得我如芒刺在背。为了躲避闲言碎语,一段时间我有意地躲着罗叶。她很快察觉到了,明朗的脸上挂起一丝忧郁。

  这种僵持的局面被一个我们谁也没想到的意外打破了。在即将迈入高三的夏季,学校组织上山植树。罗叶与我分在同一组,她很想找我聊一聊,而我也对她心存歉意,想找个机会解释一下。我们种完树,然后并肩在野花盛开的大山里越走越远。

  当夜幕降临,我们正想返回之时,山里的天气突变,雷电不作,毫无征兆的狂风骤雨横扫大地,片刻间四周一片漆黑,难辨方向。原本只有小腿肚深浅的小溪水位猛涨,大山里处处充满了凶险。

  我很害怕,她比我镇静得些。我们的手又紧紧拉在一起,趟过一条条急流汹涌山溪,跨过一处处被暴雨冲得酥软的土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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