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联邦调查局-女特工 作者:安普耳·史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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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i联邦调查局-女特工 作者:安普耳·史密斯-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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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总是为外公提供这类的东西。成就,礼物。他的反应通常是不明朗的,言下之意是这件事总非做得极佳。他出席我的毕业典礼(特工学校)时,穿着全套的警官制服,他哭了。现在我回来了,希望我已经做过的会做得更好,希望事情最终会让外公感到喜悦。

  莫比·狄克是更值得称赞的听众,我发现自己很愿意和他玩笑。他模仿着卡通片《警察学校》(他每个星期六早晨都在木屋里虔诚地观看这部片子)里的动作,扯着他的大嗓门,叫着:“立正!”外公唯一的反应就是告诉他关于他那个时代,他还是一个在长官面前列队的新兵,有一次在圣莫尼卡码头附近,他单独困住了一个谋杀嫌疑犯,沿着足迹追赶,一直把他逼到了海滩上。那是七月份的一个星期六,到处都像地狱般拥挤。那个疑犯最终是跳进了海里,从此再也没有出现过。

  “哇,长官,那只是个故事吧。”莫比·狄克敬畏地对外公说。

  “当你是个新了的时候还发生过什么事?当我们住在蒙塔娜之北的时候?”

  “好,我们就讲讲著名的饥饿的窃贼的故事。”外公咧着嘴先笑了,放下他的饮料:“他闯进一家超级商场,偷走一千元,留下两个吃了一半的香肠三明治。”

  莫比·狄克笑了,从鼻孔里发出低沉的哼哼声。

  “我去过第十二街的旧房子,”我不经意地插口说,“试图去回忆它从前是什么样子,你和妈妈和我曾经与我父亲一起住在那儿吗?”

  “我会告诉你那时发生过什么事。”外公突然说,他的眼睛亮起来,根本不理睬我的问题。“有一次我带着你在局里,突然间我们听到了极其可怕的飞行器的声响,我们都跑出去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妈的,一架武装直升机正降落在停车坪上。”

  莫比·狄克问:“为什么?”

  “为了约翰·F·肯尼迪。”

  外公对我们的洗耳恭听感到很满意:“总统实际上并不在飞机上,但那段时间,他频繁飞来洛市——他们说他是来看他在海滨的内弟彼得·罗福得,但实际上、他是借机幽会玛丽莲·莫罗伊,所以秘密保安人员就得找一个地方降落总统专用直升机,我猜他们一定以为到圣莫尼卡警察局最为保险,这些蠢货,要在达拉斯的话,连小孩都可以使他们一败涂地。”

  莫比·狄克说;“令人吃惊。”

  外公暗自笑着;“他们找了几个家伙在停车坪上划线,他们全是用粉笔划,然后那个该死的庞然大物落下来,立刻把粉笔印儿全部刮跑了。”

  “我看见直升机了吗?”

  “你?”外公看着我,非常吃惊地记起原来我也是这个故事里的一角儿,“你还是个小姑娘,你很害怕那些噪声和吵闹,紧紧抓住我的手就好像再也看不到明天一样。”

  这些我全不记得了。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受,你听到关于你自己的叙述可你却根本不记得它们,就像做爱一样,什么都感觉不到。

  “肯尼迪总统和简娜·玛森的鲜闻是真的吗?”

  “好漂亮的大腿。”外公低声说,又没有理睬我的问题。“他们过去叫她小阳光小姐,当然,那时候她只能算个孩子。她长成了美女。那些家伙弄了一幅她的相片挂在警察局里。我看见简娜·玛森也许是十年前,在韦加斯。漂亮的嗓音,丰富的内涵,她唱歌的那种方式能让你哭。”他一根指头拍打着眼睛,生怕我不相信他。“那些都是我的歌。”

  莫比·狄克用急促的宣告打断了我外公的白日梦:“我之所以拼命恭维你是因为我希望我这位FBI能问你些事情,但是现在我警告你那些废话说完后马上开始。我走了,我消失,行了吧?”

  原来,他听到混杂在棕桐树的婆娑声中似乎从弗兰克·西冷翠家那边传来的婴孩幽灵般的夜哭声。

  这时我已喝光了一瓶酒,我们都忘了,却把手伸向两块多米诺比萨饼和那块生日蛋糕,

  “我们到‘恶作剧’去吧。”莫比·狄克建议。

  在我现在的意识中那地方似乎就意味着一连串滑稽的事情。“你是说那个有两个演奏萨克斯风的双胞胎小姐妹的地方?”

  “她们现在至少有六十岁了。”外公纠正我说。

  “我所记得的只有喂索啼狗喝水,还有和退休的锁匠一块跳舞。”

  “可惜,他已经死了。明天打高尔夫球怎么样,上午七点。”

  “生活真是充实,长官。”

  外公披上了马球衫,套上卡其便服,我们走下山去也让狗儿们活动活动。现在已是子夜,可空气中温度仍然很高。月亮高挂着,皱着脸,就像老朽腐败的牙齿那样昏黄。莫比·狄克领着动物钻进他的篷车里。篷车用灰漆漆得灰一块黑一块,只有上帝的仁慈才让它重新发动起来。

  我们选了一条迂回曲折的路径,只是想多呼吸一点夜的空气。我突然间感到现在也许太晚了,我怎样来开口提出寻找家庭这棵大树的根呢?我一直觉得外公在回避关于我父亲的任何问题,现在他也不想再让它提出来。此外,我累了,他也累了。明早五点钟,我就得起床赶回洛杉矶,八点钟有早班。另约一个时间吧。也许可以通过电话。但是,我的声音却似乎再也不能谈别的任何事情:

  “我是不是有个堂妹名叫维奥莱塔·奥尔瓦尔多?”

  “据我所知没有。没有像这样的名字。”

  “是爸爸那边家族的。”

  “谁是爸爸?”真地迷惑。

  “我的父亲。米桂·桑切斯,或者桑多瓦。没有人告诉过我到底是哪一个。”

  耶稣,这是怎么了?只不过大声说出这个名字,我看见外公的紧张,一阵寒颤竟穿透我的整个身体。酒精的热力暖洋洋地笼罩着我,我突然间警觉起来,心里有些恐慌。

  “我们对一个婊子养的总不会知道太多,是不是?”

  “我们必须了解一些事情。他来自萨尔瓦多?”

  “大概。”

  “他是什么样的人?”

  “他是个普通的劳工。你到底想知道什么?”

  “我只是好奇。”

  “忘了他吧。”

  我已经快三十岁了,仍然怕惹外公发怒。

  “有些人自称是亲戚。”

  “他们想做什么?”我回答:“钱。”

  “你知道我会怎样跟他们说,不管他们是谁——休想。”

  “你不喜欢他是不是因为他是拉美人?”

  “我对拉美人没有成见。我厌恶他是因为他让我女儿怀了孕,”他毫不费力地说出来,不容我怀疑。他是那段历史的参与者。“后来这个婊子养的走掉了,抛弃了她——和你。为什么你会关心那走掉的家伙?是我把你抚养大的,只有我。”

  “我知道,外公。”我握住他的手,“你愿意他留在这里吗?”

  “不。我不想她和他有任何关系。”

  “她怎么想?”

  外公轻轻抽了抽鼻子。一个警告:“别管她想什么。她才十八岁。”

  “为什么她不再结婚呢?”

  “她忙着照料你。”

  “但是她这么漂亮,她继续跟人约会吗?”

  “我不鼓励约会。”

  “为什么不?”

  “她太年轻。”

  我冷笑:“年轻?她和你生活在一起一直到她三十八岁的死去。”

  出乎意料地,他张开臂抱住了我:“你从洛杉矶人那儿知道的这些?”

  “知道什么?”

  “这些多元文化的废话。”

  我尽力找点轻松的话题:“外公……我认为也许我就是一个多元化的缩影。”

  就像阿亚多哈·霍梅尼所说的:他不懂反话。

  “你是电!你是个美国人,如果你不为此感到自豪,那我们还有什么信仰可言。”

  他躲到一棵棕榈树后面撤了泡尿。

  我冲着他那边嚷道:“第十二街的那所房子正在出售。”

  “我很惊讶它还立在那儿。”

  “谁住在隔壁的白房子里?”

  “一个瑞典家庭。我们的邻居全都是德国人或瑞典人。我记得有阵子我上夜班,他们养了条狗,整天叫个不停,我根本无法睡觉。”

  我独自在路边一块石头上坐下来,双手抱着膝盖。比萨饼太劣,蛋糕太腻,又喝了太多的酒,所以头有点痛。我不喜欢在停车场买的这些东西。天空中点缀着几颗忽隐忽现的星星,走到这里四周已经显得太黑太黑。远处停靠下来的汽车的灯光非常微弱。一直不断的干燥的风吹拂着棕榈树的树叶,发出像捻动玻璃纸那样干硬的哗哗声,我穿着无袖的上衣和斜纹蓝布裤,感到很虚浮。我的枪在楼上背包里。这个角落四周的建筑都面朝沙漠,此时寂静无声。漆黑的空间。

  我的心脏跳动得很快。可以听见狗叫声。不,现在我还能把它们同野狼区别开来,它们从黑暗中冲出来像群疯子一样笑着,停车场看上去有点奇怪。是不是那个胖胖的售货员在我的酒里加了点LSD?我和朱丽塔·弗洛累斯一块回家。她穿着一件淡紫色的纯棉无袖上衣,镶着红色Z形花边;她年龄比我大,也许是八岁。她从学校里偷了一薄白纸用来写小说,她的小说是写一对住在鬼宅里的姐妹的故事,她让我从母亲写字台的抽屉里偷一些邮票给她,以便把小说寄出去发表。她似乎很孤独,而且从不惊乍,我不知道她住在哪里。我们是在露茜维尔特小学的操场相遇的,她把我带进了她的梦幻世界,她经常亲自跑到第十二街来找我,然后继续我们的游戏。

  我正看着那边的停车场,记忆像黑白影片一样浮现。我们正在街道中央,一只叫维尔森的杂种狗从隔壁砖房前的空场上跑出来,立在我们面前,龇牙裂嘴。我们被吓着了,游戏再也进行不下去。朱丽塔开始呜咽,我知道我必须救她,我把她拉回我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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