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人狼有个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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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人狼有个约会-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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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两名新天地服务员证实,吴红军把货放下之后,还专门问他们郑开朋有没有来,有人勇镇大哥他把一个包给郑开朋,那个包是一个黑色的大皮包。服务员说郑开朋已经来了,在二楼。吴红军便说好的,我先在商场转一转,买一包烟再上去。然后他就开始在商场闲逛,接着就发生了爆炸案。


    破案的焦点迅速集中在梁国强这个人身上。




四十二章抓捕行动

据郑开朋说,梁国强是几天前自己找上门来,说是推销一种牌子的化妆品,他开出的价钱很低,而且梁国强还表示东西可以先放在新天地商场卖,卖玩了再结帐,卖不出去的或是顾客觉得质量不好而退货的,一律都算他的。这样的条件实在令郑开朋难以拒绝。于是郑开朋便同意了他向商场供货,据郑开朋和商场的服务员回忆,梁国强说普通话,30岁左右,身高约175厘米左右,很瘦,喜欢穿一件黑色的风衣。这和李三多所描述的也是一样。


    梁国强有重大嫌疑,张为华立刻查阅了大桥路一带的租客信息,发现大桥路三号有一个租客正叫做梁国强。


    “立即带梁国强回警局调查。”听取了汇报的王有年下达了命令。


    然而梁国强并不在所住的出租屋内,但是在这间出租屋内,张为华又有了重大发现。


    屋内,竟有液化气钢瓶一个,并有蓄电池、电源导线和洗衣机上的定时器装置,连接方法和商城纸箱内的爆炸装置相同。还搜查出可造爆炸装置的各种物品、材料,房内地面东南角有两个纸箱,均装硝酸铵。另一袋装有已掺和好锯末的硝酸铵炸药的半成品。桌面上发现有尖嘴钳、洗衣机定时器,导线电料、蓄电池、射钉枪零部件、射钉子弹,床下发现炒锅一个、蜂窝煤铁夹子一个、煤油等;还发现了一台电脑和打印机,在桌上,压着一张打印出来的信,信的内容正是写给郑开朋及东海各大商场经理的那些恐吓的话。


    再没有任何怀疑了,这个梁国强正是制造爆炸事件的罪魁祸首,而且看情形,他还准备继续策划下一次的爆炸案,这也说明,他暂时还不会离开东海。


    通过电话汇报之后,王有年命令,抓捕梁国强。


    由于确定梁国强还没有离开东海,又还暂时没有发现警方的行动,张为华估计他还会回到他的出租屋内。因此准备在他回到房内后实行抓捕,但因为梁国强会制造炸药,是个极度凶残的人物。身上可能还有炸弹,张为华便精心研究了抓捕方案。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埋伏在屋内,一路埋伏在出租屋四周,一等梁国强进屋,便内应外合,一拥而上。




四十三章枪声大作

下午六点钟左右的时候,专案组两名假扮行人的队员发现了一个人,极象梁国强,而且看情形,正是向梁国强的出租屋走去。


    抓捕队员们都开始准备行动。一旦梁国强进屋,屋内的队员会将他扑倒。屋外的队员也会冲进来。


    梁国强似乎没有察觉到异常,离出租屋更近了。


    忽然,他毫无征兆地停下了脚步,紧张地向四周张望,然后拔腿就跑。


    太意外了,谁也没有想到他竟然会发现有埋伏。


    张为华一跃而出,向天开了一枪以示警告,并喝令道:“梁国强,警察!别跑。”然后追了出去,其余队员也拔枪紧紧跟上。


    梁国强竟然转身,摸出了一个可乐瓶,并喝道:“别过来,你们都别过来,谁过来我就炸死谁!”


    看情形,可乐瓶中装的是炸药。


    张为华用手一摆,示意队员们不要轻举妄动,自己对梁国强道:“梁国强,我们已经知道你就是那个写勒索信的‘危险的人’,也知道你就是利用吴红军炸新天地商场的人,对吧。”


    梁国强竟然很狂妄道:“是又怎么样,还没有炸够呢,我还要炸,谁叫他们都不听我的话。”他慢慢地向队员们逼近,“让我走,再不让我炸死你们。”


    张为华毫不退让:“梁国强,你如果再往前走一步,我就开枪打死你。听好,你逃不掉的,立刻给我放下手中的炸弹。”


    梁国强恼羞成怒,“妈的,你以为我真不敢炸你们。”他猛地将瓶子向他们扔了过去。


    张为华喝道:“卧倒。”,并猛然开枪。其他队员也边卧倒边开枪。


    枪声大作,梁国强的身体在弹雨中抽搐,慢慢地倒了下去!


    队员们全都冲了上去,围住了梁国强,他当然已经死了。


    事后检查那可乐瓶,发现那果然是一个炸弹,幸运的是,里面的雷管已经受潮,没能够爆炸!




四十四章白天见狼

在新天地爆炸案发生的第二天下午,也就是庞敬平看到人狼后的第二天,庞敬平来到了东阳县城。虽然昨夜他一度被吓得半死,并下定决心再不干盗墓的勾当,但是既然已经盗了一部高级手机,那么手机自然还是要卖掉换钱的。毕竟。穷愁潦倒的他,现在最需要的是钱。


    东阳县有一条街号称手机一条街,全县的手机店都集中在那里,庞敬平准备把手机拿到那里,找一家手机店的老板,将手机便宜卖掉。


    鬼鬼祟祟地转了几家手机店后,庞敬平看到一家“东东手机店”的门面比较小,地点也比较偏僻。最重要的是里面没有什么顾客,便一闪身溜进去了。


    “老板。买手机吗?”店老板看见有客上门,赶紧上前热情地招呼。


    “不是。”庞敬平四处警惕地看了看,见没有人进来,便开口说道:“老板,我这里有个新手机,因为急等钱用,所以急着想卖掉,不知你收不收。”


    “哦,收啊收啊。”由于这一带经常有小偷来便宜卖手机,所以老板马上一口应承下来:“什么牌子的。成色怎么样?”


    “诺基亚最新款,还是崭新的。”庞敬平赶紧将那个诺基亚手机拿了出来:“连号一起卖给你,你要是收的话,就先把号拿出来,过一阵子再卖给别人。”


    他这样一说,老板几可肯定他这个手机来路不明,心中更有数了。知道自己完全可以便宜收货,于是把手机拿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儿。慢条斯理道:“成色还不错,五百块钱我收了。”


    “五百?”庞敬平失声惊叫。


    “嗯。就这个价。这已经是最高收购价了,我看你要急用才开这个价,其实收不收我无所谓。”


    “太少了吧,我这跟新的没有两样,你新的可以卖七八千呢,老板,加三百,八百块。你一样大赚啦。别太黑了。”庞敬平嫌价钱太低,便向老板说好话。


    “最多加一百,六百。再不可能加价了。如果你不同意那你就拿到别家去卖,”老板看出他急于脱手,因此仅仅只是意思性地做出了稍稍让步。并且拿话压他。


    “唉”庞敬平叹了一口气。虽然心里不甘心,但也毫无办法,他知道这里的老板都黑心,就算再另找几家估计差不多也还是这个价钱,只好忍痛挥了挥手道:“你说六百,就六百吧。”


    “行。那就这样说。”老板把手机放在桌上,从口袋里拿出钱包,准备付钱给他,就在这个过程中,庞敬平又习惯性地向四周看了看。


    “咦啊!”他忽然脸色大变。并且身子发起抖来。眼睛猛然瞪圆了,目光一直盯着门外。连老板递过来的钱都忘了接。


    之所以如此失态,是因为他看到了正在路上行走的一个人——如果,那个人确实是人,不是人狼的话。


    昨夜,他在坟地看到的人狼的脸就和他现在所看到的人的脸几乎一模一样,唯一有所不同的是,这个人脸上没有灰色的狼毛。


    他所看到的这张脸方方正正,脑袋上是一头短发——(天啊,发型完全一样),一双眉毛又粗又浓,鼻梁很高,没错,一点都没错。昨夜人狼的脑袋就是这个样子的。


    一刹那间,庞敬平以为自己看花了眼,不禁揉了揉眼睛。把眼睛瞪得更大。而那人也越走越近,马上就要经过“东东手机店”的门口了,这便使庞敬平看得更加清楚。没错,正是人狼。




四十五章意外连连

即使已确定无疑,但事情实在太过意外,甚至可以说是超乎了想象,所以庞敬平还是以为自己看花了眼,不禁揉了揉眼睛。把眼睛瞪得更大。眼珠子差点就快要从眼框中掉出来了。


    是的,如假包换。这个人的脑袋和人狼的脑袋完全一模一样。


    但是,他的下半身却实实在在是人的下半身,而且身上也没有灰色的狼毛。屁股后面也应该是没有尾巴的。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庞敬平被眼前的情景骇呆了。难道,人狼晚上幻身为半人半狼的怪物,而白天则和正常人一样?还有,他怎么会到这儿来,难道,他是专门跟踪自己来到这里的,想到这里,庞敬平不禁感到毛骨悚然。


    “喂,你还卖不卖手机啊。”店老板不耐烦了。不明白他是怎么回事。


    “暂时不卖了。不卖了。”极度恐慌让庞敬平改变了主意,他的心中甚至产生了这样的念头:该不会是人狼来找我要手机了吧,于是他改变了主意。一把将手机从桌上又拿了起来。


    谁知,这时人狼已经恰恰走到店门口,因为庞敬平长期盯着“人狼“看之后,人狼似有所察觉。再加上店老板的一声喝问,人狼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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