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1号案_牛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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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1号案_牛伯成-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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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的大墙朝外看,正好看见有个人影贴着北墙根朝汽车站的胡同跑。我想这人可能就是凶手。为了看清面孔,我壮着胆子跑进胡同,胡同里已经没有人了。我又跑回来,仍把自己蒙在被子里。 
  又过了几分钟,大约两点30分吧,我听见有人推开值班室的门,给大队挂电话,挂了几下没挂通,这人又离开了。 
  后来我听见电话铃响了三声,我接了。是大队胡春理打过来的,他问:“大门口有情况吗?”我说:“没有。”他问:“真的没有?”我说:“真没有。”他问:“今天谁的岗?”我说:“赵长文的。”他问;“赵长文干什么去了?”我说:“他大概是巡逻去了。”说完,我把电话挂上,把腰带扎好,装作什么事也没发生的样子。这时,连长和协理员就一起跑了过来。他们问我,我说:“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刚起来……” 
  小连是个小兵,才17岁,四个月前还是个老百姓,没经受过正规训练。遇到这样的事,他懵了。 
  给靳先国打匿名电话的,是军体大队院内居住的一名职工。凌晨时分,这位职工还没入睡,在宿舍听到外边响枪。他长年在靶场工作,对枪声是很熟悉的,他不可能听错。判断一下,响枪的地方应该在大门附近。 
  他更睡不着了,思想斗争得很激烈。他知道大门值勤哨兵只背着空枪套,里边并没有枪——那么,这枪是谁打的呢?想出去看看,很可能有危险;不去看看他又不放心。 
  坐在床边,连着抽了几支烟,他还是决定骑自行车兜一圈,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果然不出他所料,大门内侧躺着一名战士,被枪打死了。 
  他先在哨兵值班室给大队打电话,没打通,返回宿舍再次打电话,因情况不明,他没透露自己的姓名。 
  几分钟之后,他从宿舍的窗口看到大门处聚拢了许多人,这才熄灯睡觉。第二天,他如实把自己看到的情况,反映给保卫部。 

  
第二章

    


  一、现场,现场,现场 

  3月31日至4月22日,在短短的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高井电厂、装甲兵司令部留守处、八一射击场三处哨兵连续遭到袭击,打死哨兵一人,击伤二人。 
  持枪歹徒于4月7日与我巡逻的警车遭遇,当场击伤我巡警4人后逃匿。 
  这一连串的恶性案件发生在首都北京,犯罪分子直接把目标对准我中国人民解放军,打死打伤多人,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这样的案件,是建国以来所少见的。 
  “3·31”高井电厂袭击武警抢劫枪支案件发生后,北京石景山公安分局的主要领导,北京市公安局的主要领导,公安部刑侦局的主要领导,亲临现场,并做了重要指示。 
  北京市公安局成立“3·31”案件专案组,随即开展工作。 
  因“3·31”现场犯罪分子遗留的物证痕迹不多,行凶的铁棍系现场采集,上边未留指纹。公安人员对电厂内部因素做了广泛的调查,并—一排除。专案组作出此案为外部人员作案的结论,并在以下几个问题上达成共识: 
  一、犯罪分子有备而来,犯罪目标明确; 
  二、对作案现场及周围环境熟悉; 
  三、身体强健,有较强的奔跑能力和攀登能力; 
  四、不是初犯,有用铁棒等钝器袭击头部的习惯动作。 
  由于犯罪分子抢走了枪支而没抢到子弹,对于犯罪分子下一步将如何动作,专案组做了多方设想,密切注视着事态发展。 
  果然,一周后便连续发生了“4·07”、“4·08”案件。 
  案情一个比一个更严峻,现场也由一处扩大到三处。 
  装甲兵司令部留守处现场周围是低缓的坡地。从射击角度、弹着点分析,确定其射击位置在大门外的小松林。现场收集到弹壳、足迹、弹头披甲等物。 
  “4·07”案与“3·31”案在时间上有承接性,“3·31”案被抢劫的是“五六”式步枪,“4·O7”’案出现了“五六”式步枪,在使用武器上有内在的因果联系,同时,在地理位置上,两案均发生在石景山区,且袭击目标一致,都指向部队的值勤哨兵。 
  “4·08”案显然是“4O7’案的延续,犯罪分子袭击装甲兵司令部留守处后,在撤离途中与警方巡逻车遭遇,双方发生枪战。两案发案时间前后只差一小时,犯罪分子使用的枪支相同,案发地点恰在犯罪分子自“4·07”现场返回的路上,两案的衔接十分自然。 
  “4·08”现场不仅为我们提供子弹等物证线索,现场还出现过一辆宝石蓝色面包车。这辆面包车从一开始就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视。石景山公安分局迅速布置警力,对本地区所有蓝色面包车司机进行调查,寻找车源。 
  在强大的外部压力和内心压力下,第三天,面包车司机来到派出所报案,主动交代了当天的事情经过。 
  这位司机曾接受过民警的查询,当时他说了谎话,说他4月8日晚上没有出车,也没有借车给他人。 
  晚上,他睡不着觉。影响他去报案的主要原因,是他的车没有出租牌照,夜里出来是想弄两钱,报案害怕受罚。但不报案显然在袒护一个恶人。而且,事情闹得不小,被查到他更是错上加错。夜里,他整整抽了3包半香烟,这才下决心,第二天一早来到派出所。 
  司机讲述的过程是这样的—— 
  那天晚上,我驾车在高科技园区附近转悠,遇到一个高个子男人拦车。我停下,问他:“您去哪?”他说:“去337路汽车总站。”我让他上了车。上车时,我看见他手里拿着一样东西,有两尺多长,挺显眼的。我问他:“您拿的什么?”他说:“打家具的木板儿。”当时我有点犹豫,我试探地说:“前边戒严了,要查身份证。”他立刻改了口,说:“要不,就去古城地铁站吧。”我出来就是想多挣俩钱儿,我说:“去古城地铁20块。”他说:“行。”我看他拿出钱来,我才掉头。 
  掉头的时候前边来了辆警车,开始我没太注意。掉过头来,刚开到十字路口,警车就追上了我的车。我看见车上坐满了警察,都拿着枪。 
  我后边的那个人说:“你赶紧停。”边说,边拉右边的车门。我的车门不好使,他拉两三下才拉开。这时警察已经下了车。那人也下车。 
  他刚下去我就听见“砰砰砰”几声枪响,像放炮一样。接着就见那些警察都趴到地上,警车的边门上一下下地直冒火星子。 
  我吓坏了,先是双手抱头伏在方向盘上,听着枪声不那么密了,我抬头看看路面,挂上挡就朝西边猛开,后面的车门都没来得及关。 
  驶出开发区,往西开进郎川村,顺着河西的土路一直朝前奔。听着后边没动静了才敢回头看。这时我发现后车厢里有块毛毡,是那个乘车人留下的。我顺手就把它扔到了车外边。 
  又开一段路,我回过味来,拐个弯,顺着311路朝南开。在路口遇到警察查车,看了我的驾驶证,行驶证,看看车里没有人,就放我回家了…… 
  司机向警方证实:歹徒只身一人,高个子,大约有1.78米。 
  他解释说,当时他逃跑是因为害怕。逃跑之前,看见地上躺着三名警察,他吓坏了。没有及时报案,也是出于畏惧心理。 
  石景山分局刑警大队根据面包车司机提供的线索,在郎川村一带进行了深入的调查访问,寻找那块红色旧毛毡提兜。他们印发寻物启示,发到全村的每一户。在丢弃地点拦截访问过往行人车辆。张贴告示,对提供线索者给予重奖。但是——这些措施均未收到回音。那块毛毡仿佛钻入地下,始终没有找到。 
  “4·08”现场,至少还给我们提供了如下情况: 
  犯罪分子有着极好的心理素质,临危不乱,应变能力强,与我巡警遭遇后首先开枪,在一对六的情况下,压制住我方火力,成功逃离了我方的控制。 
  对方有着高超稳定的射击技术,对军用武器熟悉,从持枪和跳越的姿势上看,很像受过专门的军事训练。 
  据此,专案组认为:犯罪分子可能是受过警方打击的累犯,可能有过眼役史,或接受军事训练,有接触军用武器的经历。 
  “4·22”现场再次证明嫌疑人枪法的准确,且手段极其残忍。 
  这4起案件,犯罪分子侵犯对象都是现役军人,作案目标都是为了抢夺武器。为什么他要一而再,再而三地连续作案?犯罪分子的作案动机是什么?是出于政治目的,还是经济目的?是为报复社会,制造混乱,还是另有企图?这完全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犯罪分子3月31日在高井电厂抢到的是一支空枪,在此之后,突然出现了弹底标识均为75—81的大量的子弹。他的子弹,又是从哪里获取的呢? 

  二、震撼人心的两个绝无仅有 

  任何事件的定位,都与周围的大环境小环境有关连,都有着当时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条件。“3·31”系列袭军袭警案之所以成为96—97年全国第一要案,这与当时全国的治安形势,特别是北京的治安形势是密不可分的。 
  1996年的春天,对北京来说,是个多事之春。这一年,北京发生的刑事案件之多,情况之复杂,影响之大,建国以来绝无仅有。 
  2月2日,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李佩瑶,在家中被杀,在全国引起了强烈的震动和反响。 
  2月8日,北京市发生了首例持枪抢劫银行运钞车案件,犯罪分子鹿宪州及其同伙,光天化日之下拦截运钞车,枪杀两名武装押运员,抢劫人民币数百万元后,驾车逃逸,在社会上影响巨大。 
  3月31日,北京市石景山区发生了高井电厂袭击武警,抢劫枪支案件,接着又连续发生“4·07”、“408”、“4·22”持枪袭军袭警案,矛头直接指向人民军队和人民警察,直接指向国家机器,在军界,在党和国家领导层反应强烈。 
  这一年,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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