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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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员- 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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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花什么都不承认。他说他对飞行员被杀一无所知,他也从来没有吃过人肉。尽管最后的场全盘招供,但最初他企图将责任都推给属下。他放弃了人吃人是由于饥饿的说法。“我们营仍然有足够的食物,”他说道。    
    “是的,我是吃了人,”的场少佐说道。“是战争使我变成了疯子,这是我所能给出的吃人的惟一理由。”    
    下令将吉米·戴伊和华伦·厄尔·沃恩处死的吉井大尉拒绝回答问题。相反,他提交了一份陈述书,上面写道:“战胜国中没有一名战犯受到审判,审判战犯是对那些战败国家情绪化的报复行为。”吉井告诫审讯者说:“在你们审视自己之前,请不要对别人进行审判。因此在你指控别人之前,请先指控你自己。”他引用了圣马修书中的一段话:“己不正,焉能正人?要审视别人,先要审视自己;你给别人所适用的标准,应首先适用在自己身上。为什么老是看到别人身上的小毛病而不去考虑自己的不足呢?”    
    吉井拒绝提供证词,除非作为基督教徒的审判委员会成员们能够回答为什么他被审判而盟军的战犯却没有受到审判。对战俘的虐待就是极好的例证。毫无疑问日本犯了滔天罪行。日本监禁了132134名西方的战俘,其中35756名在监禁期间死亡,死亡率高达27%。相反,在德国和意大利监禁的战犯的死亡率只有4%。“另外,战后从日本救出的幸存战俘的死亡率也是较高的。”    
    东京战犯审判中,有一个法官来自苏联。美国的盟友当时囚禁着在满洲抓获的近70万名日本战俘。随着沉闷的东京审判的进行,在座的一名苏联法官对日军战俘进行着审判,他们的同胞却在苏联的战俘集中营中被害死。有超过6。2万日本战俘——几乎是盟军死亡人数的2倍——死在了古拉格(集中营)。    
    吉井大尉从来没有向委员会发过言。    
    立花将军、的场少佐和吉井大尉是命令处死飞行员的军官,定他们有罪是很容易的事情。那些由于执行命令而成了刽子手的低级士兵们认为,追究责任应当到军官一层就停止,他们不应当受到追究。毕竟这些日本士兵不得不服从命令。但当得知为了审判的目的,他们将被置于他们从不可能想像得到的一个溯及既往的道德领域时,他们惊呆了。他们被告知在父岛他们是可以自由支配自己意志的个体。令他们吃惊的是,他们得知他们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上级的命令并不能作为开脱罪责的理由。    
    翻译人员在将这些异国的概念转达给这些“臣民”——乖乖地服从命令的人们——时肯定非常困难。权利?自由的意志?违抗命令的责任?究竟什么才是非法的命令?不服从上级的命令就是非法的,这些士兵就是在这样的道德领域内工作的。日本军队的支柱就是服从。这些士兵不是普通的公民;他们没有权利,他们是裕仁天皇的子民。    
    士兵城户松民是四个被命令将迪克·沃尔霍夫刺死的人之一。他的辩护律师提醒道:“城户是个没受过教育的人,他接到了命令并且服从了命令。可一年后他却发现自己被指控违反了战争法和战争惯例……关于战争法和惯例城户能知道什么呢?他几乎不能读书、写字——然而现在却被推定为熟知国际法、正确的对待战俘以及日内瓦和海牙公约这些东西。”    
    尽管做了这些答辩,控方仍认为日内瓦公约在父岛上应当适用。裕仁天皇可以被保护,但不是这些人。    
    这样,当面对相同的情况时,日本的这些被告们便被给予了同美国军队所不同的标准。陆军参谋长乔治·马歇尔曾经发布命令,如果被起诉的是美军,其行为是根据上级的命令或政府的批准而进行的,则在定罪时可将这种因素考虑进去,因此美国军人便可用上级的命令来进行辩护。但在关岛审判中,控方宣布日本士兵不能引用上述理由:“上级命令不能用来给所犯罪行做辩护,因为人类并没有被强制服从一个不合法的命令。”    
    竹野中士是另外一位参与刺死迪克·沃尔霍夫的人。当得知因执行命令他将要承担责任时,他感到非常震惊。“我难以理解父岛列岛上的上级军官们是怎么搞得,竟使我被控谋杀罪,因为是他们在叫我执行命令。”竹野证实说。“我们没有杀害任何俘虏的意思……我只是在默默地执行命令,因为我知道这样做是正确的。我完全相信我的上司,从来没有就执行他们的命令犹豫过一刻。”    
    为了说明日本士兵的命运“比奴隶们好不了多少”,被告律师说:“将责任强加给那些行动受到上级限制的人身上的做法是一种反人类罪。让那些根本不了解法的人去接受严厉的惩罚是极其残忍的。”堀江少佐在他的证词中也提到,“对于日本军队来说最根本的就是对任何命令的绝对服从——完全的的服从。”曾参与杀害格雷迪·约克的大尉山下正夫对委员会讲:“我从小就被教导要绝对地服从命令。很多情况下我并不想那样做,但我没有别的办法。”另一个曾参与杀害迪克·沃尔霍夫的士兵谷山讲道:“我们根本没有任何自由来判断我们所接到的命令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我们都是被剥夺了个人意志与自由的木偶。”中村下士曾经很不情愿地砍下了弗洛伊德·霍尔的脑袋,他说道:“我是在前线接到命令,我很清楚拒绝执行命令就肯定意味着死亡。”中尉内田有纪曾经砍死吉米·戴伊,他提醒委员注意在日本军队中“不服从命令的罪行的严重性”。加藤大佐曾命令将格雷迪·约克处死,他承担了所有的责任,并且还恳请委员会理解这些士兵们当时所处的这种必须绝对服从命令的处境,他说道:“请你们充分理解,他们的所作所为并非出自他们本身的自由意愿。”    
    一个来自坟墓的声音支持了这种主张。小山桥雄畏罪自杀了,就是他砍掉了华伦·厄尔·霍恩的脑袋。他死前留下了一张纸条,上面写道,“我承认我那样做是错误的,但我坚信作为一个军人,我没有错。因对军人来讲,执行上级的命令是比死还重要的事情。”    
    辩护律师回忆起了处死美军战俘的那段日子。在那段时间里,整天有美军的空袭,还要时刻提防美军的入侵,那时最需要的就是严格服从命令。一名被告说:“在战争中,命令比任何道德约束力都要重要。”一名被告方律师指出,在令人精疲力竭的、持续猛烈的战争压力下,命令远不是人们在和平时期在平静的军营里所理解的那样。他说,如果你认为日本士兵会拒绝执行这样的命令,那你就完全忽略了他们当时的心态与性情。另外一位被告方律师给出了一个能让美军委员会理解的说法:“如果当日军在父岛干那些事情的同时,一名美军少校命令一名中尉带领一个狙击班来干掉在父岛的一名日本战俘——那名中尉不会犹豫不决,也不会表现出比日本士兵更多的反对。”    
    1947年9月,五名日本武士——立花将军、的场少佐,伊藤中佐、吉井大尉和中岛大尉——被绞死了,葬在了关岛一处没做任何标记的坟墓。其他大部分被指控的日军都被判入狱,在东京的巢鸭监狱度过了他们的铁窗生涯。    
    日本和华盛顿的报纸对这些审判和处决情况进行了简单的报道。新闻的描述充满了感情色彩,很少涉及细节问题,《时代周刊》的大标题是“不可思议的罪行”,《纽约时报》将审判过程称作“人吃人的审判”。对前首相东条英机以及其他甲级战犯的审判占了消息的主要内容,而关岛审判则被放在了里面的几页。而关于在父岛列岛牺牲的美军飞行员的名字则根本就没有被提及。    
    二次大战后在亚洲共进行了近200起战犯审判,审判在许多不同的国家及辖区内进行,对最后的结果没有确切的统计。但从最多能够确定的数据来看,大约共有5700名日本人被控犯有战争罪。其中大约920人被处死,525人被判终生监禁,2944人被判有期徒刑,1018人被宣告无罪,还有279人根本就没有受到审判,没有美国人被审判。


第六部分第十八章 战争的代价(4)

    天皇投降后,立花将军命令将飞行员们的尸体挖出来火化并将他们的骨头扔到大海里。士兵们掘开坟墓,在尸体上浇了油然后就将他们烧了。据海军陆战队的罗伯特·弗雷泽后来证实,美军调查者没有发现多少东西。在一个坟墓里他们发现了一支自动铅笔,上面写着格伦·弗雷泽;一条绳子和三根骨头。在附近的一个墓穴,他们找到了一堆被胡乱放在一起被烧过的骨头。在大村墓地,美军小分队发现了一盒骨灰和一些烧焦了的骨头。所有的这些可能就是曾在一起飞行的格伦·弗雷泽、马弗·梅尔尚、弗洛伊德·霍尔留下的。    
    在夜明山电台附近吉米·戴伊的坟墓里,调查人员发现了一些骨头和数量相当可观的棕色毛发。    
    在迪克·沃尔霍夫和B…24轰炸机飞行员被杀害的地方附近,人们在一个墓穴里发现了一根脊椎骨。1946年每一个被害者的家庭都被告知,他们孩子的“遗骸”被再次安葬在父岛美军的一个公墓里面。飞行员弗洛伊德·霍尔、无线电接收员马弗·梅尔尚以及机关炮手格伦·弗雷泽曾在一起飞行,一起出事并被埋葬在了一起。军方告诉他们的家人“区分清每个人是不可能的”。    
    1947年美国政府把所有牺牲的美军士兵的遗骸都从硫黄岛移走了。1948年7月2日,那是个周五,弗洛伊德、马弗和格伦被正式安葬在了新墨西哥州的圣菲国家公墓。在他们共同的墓碑上写着:    
    弗洛伊德·尤因·霍尔    
    海军少尉    
    小格伦·弗雷泽    
    AOM2C    
    马弗·威廉·梅尔尚    
    ACM3C    
    美国海军预备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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