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世界历史的100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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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世界历史的100事件- 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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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帝的名义,阿门。我们这些签署人是蒙上帝保佑的大不列颠、法兰西和爱尔兰国王的信仰和捍卫者詹姆斯国王陛下的忠顺臣民。    
    为了上帝的荣耀,为了增强基督教信仰,为了提高我们国王和国家的荣誉,我们漂洋过海,在弗吉尼亚北部开发第一个殖民地。我们在上帝面前共同立誓签约,自愿结为一民众自治团体。为了使上述目的能得到更好的实施、维护和发展,将来不时依此而制定颁布的被认为是这个殖民地全体人民都最适合、最方便的法律、法规、条令、宪章和公职,我们都保证遵守和服从。    
    据此于耶稣纪元1620年11月11日,于英格兰、法兰西、爱尔兰第十八世国王暨英格兰第五十四世国王詹姆斯陛下在位之年,我们在科德角签名于右。    
    五月花号渡过了科德角湾,在普利茅斯港抛下了锚链。移民们划着小艇登陆时,按照古老的航海传统,首先登上了一块高耸于海面上的大礁石。五月花号上礼炮轰鸣,人声鼎沸,共同庆祝新生活的开始。后来,这块礁石就被称为“普利茅斯圣岩”,成为美洲新英格兰第一个永久性殖民地的历史见证。    
    感恩节    
    不过,对这些渴望幸福的移民来说,第一个冬天并不美好。从大西洋上吹来的凛冽寒风,像魔鬼一样在空中嘶鸣,漫天的飞雪,无情地拍打着简陋的住房。在这一片冰天雪地里,移民们缺少必要的装备,也缺乏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经验。在繁忙劳动的重压下,不少人累倒了,恶劣的饮食,难以忍受的严寒,使更多的人倒地不起。接踵而来的传染病,夺去许多人的生命。一个冬天过去,历尽千难万险来到美洲的102个移民,只剩下了50个,几乎天天都有一家或几家在做丧事。刚刚踏上这片土地时的欢乐没有了,每个人的心头都被一种空前绝望的气氛所笼罩。一个梦,一个刚刚开始的美梦,难道就这样被打破了吗?每个人都在思索着。    
    就在移民们束手无策、坐以待毙时,一天早晨,一名印第安人走进了普利茅斯村。他自我介绍说,他是临近村落的印第安酋长派来察看情况的。这是移民们来到美洲后接待的第一个客人。他们向客人倾诉了自己的来历以及所经受的种种无以复加的苦难。印第安人默默地听着,脸上流露出无限的怜悯和同情。事情就此有了转机,几天后,这名印第安人把他的酋长马萨索德带进了移民们的房屋。酋长是个慷慨热情的人,他向移民表示了热烈的欢迎,给他们送来了许多生活必需品作礼物。派来了最有经验、最能干的印第安人,教给移民们怎样在这块土地上生活,教他们捕鱼、狩猎、耕作以及饲养火鸡等技能。    
    这一年,天公作美,风调雨顺,再加上印第安人的指导和帮助,移民们获得了大丰收,终于闯过了生活的难关,过上了安定、富裕的日子。就在这一年秋天,已成为普利茅斯总督的布雷德福颁布了举行盛典、感谢上帝眷顾的决定,这就是历史上的第一个感恩节。当然,他没有忘记为移民们排忧解难的真正“上帝”——热情、好客、智慧的印第安人,特地邀请马萨索德和他手下的印第安人前来参加节日庆典。    
    印第安人欣然接受了邀请,提前送来了5只鹿作为礼物。11月底的一天,移民们大摆筵席,桌子上摆满了自山林中打来的野味和用自产的玉米、南瓜、笋瓜、火鸡等制作的佳肴。庆祝活动一共进行了3天。白天,宾主共同欢宴,畅叙友情。晚上,草地上燃起了熊熊篝火,在凉爽的秋风中,印第安小伙子同普利茅斯殖民地的年轻人一起跳舞、唱歌、摔跤、射箭,气氛非常热烈。    
    今天,在美国人心目中,感恩节是比圣诞节还要重要的节日。首先,它是一个长达4天的假日,足以使人们尽情狂欢、庆祝。其次,它也是传统的家庭团聚的日子。感恩节期间,散居在他乡外地的家人,都要赶回家过节,这已经成了全国性的习俗。此外,美国人一年中最重视的一餐,就是感恩节的晚宴。在美国这个生活节奏很快、竞争激烈的国度里,平日的饮食极为简单。美国的快餐流行于世界,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但在感恩节的夜晚,家家户户都大办筵席,物品之丰盛,令人咋舌。在节日的餐桌上,上至总统,下至庶民,火鸡和南瓜饼都是必备的。这两味“珍品”体现了美国人民忆及先民开拓艰难、追思第一个感恩节的怀旧情绪。因此,感恩节也被称为“火鸡节”。    
    影响    
    五月花号上的人们在登陆之前签订的那份契约具有重要的意义,这种意义在于,它预设了美国民主政治的许多理念与理想,奠定了“政府须经被统治者同意方可实行统治”的原则。它与弗吉尼亚议会一起,成为后来美国政治制度的两块奠基石。这些思想和主张使得殖民地在初创时期殖民地议会权力的增长成为一般趋势,代表殖民地利益与代表英国国王的总督的斗争贯穿着殖民地的历史。在斗争中,殖民地民众产生了对行政部门的怀疑和对立法部门的好感,同时又使他们认为立法权与行政权必须分开,这对后来美国政治体制的形成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正是在这个基础之上,建立了美利坚合众国,也正是在这个基础上,美国成为世界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典范,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


第三部分 百年战争第40节 血液循环的发现

    1616年,英国医学家哈维公布了自己所发现的血液循环理论,即人体内的血液是循环的,它分为体循环和肺循环两部分。血液从左心室进入动脉,流到全身各处后,再汇集到静脉,然后流回右心房,这叫体循环;血液由右心室进入动脉,流经肺部,然后由静脉流回左心房,这叫肺循环。这个发现,奠定了近代医学的基础。    
    哈维其人    
    哈维于1578年4月12日出生在英国肯特郡的福克斯通市。他的父亲是当地有名的地主,曾任福克斯通市市长。虽然生活在一个富裕家庭中,但哈维不像纨袴子弟那样游手好闲,养尊处优。他知书达礼,学习上能吃苦,很勤奋。在所学的几门课程中,他最喜欢英文和拉丁文。    
    哈维10岁时进入著名的埃特布里中学就读。6年后,他以优异成绩考入剑桥大学。大学三年级时,他突然患了重病,不得不休学回家静养。母亲请来一位民间医生为他治病。这医生有套治病的绝招,就是给病人“放血”。只见医生一手拿起一把锋利的手术刀,一手握紧哈维的胳膊,“嚏——”地一下,割开了他胳膊上的一条血管,一股殷红的血液汩汩流出。然后,医生把哈维的伤处包扎好。隔了几天,再来为哈维放一次血。如此连续几次,哈维的病竟痊愈了。    
    这件事引起了哈维的沉思。“割破血管,血液就流出来。那么它是怎样流动的呢?”为了解开这个谜,哈维决定弃文从医。1599年,他获得文学学士学位后,离开家乡,远赴意大利帕多瓦大学医学院学习。这所医学院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医学院,政策开明,学术自由,大批有志青年云集于此。    
    哈维留学期间,物理学大师伽利略正在这里任教。伽利略所倡导的实验——数学方法和力学自然观,影响了许多从事其他自然科学研究的人,哈维得益匪浅。他深深懂得:“无论是教解剖学还是学解剖学,都应以实验为依据,而不应当以书本为依据。”    
    他师从解剖学家法布里修斯学习并研究医学,于1602年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在他的学位证书上写着:“哈维突出的学习成绩和不平凡的才能,引人注目。他受到本校讲授解剖学、医学和外科学的众多教授的赞扬。”    
    自1603年起,哈维开始在伦敦行医,行医之余,继续从事解剖学研究。不久他与伊丽莎白女王的御医朗斯洛·布朗的女儿结婚,这桩婚姻对于哈维的事业大有帮助。1607年,哈维被接受为皇家医学院成员,1615年,他被任命为卢姆雷恩讲座的讲师,1616年,被任命为圣巴多罗买医院的医生。    
    在哈维的职业生涯中,他与皇室建立了密切的关系,先后做过国王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的御医。1649年,英国国内战争结束后,查理一世被绞死,哈维因为一直忠于查理一世而被处以200英镑罚金,并被禁止进入伦敦城。    
    1654年,哈维被选为英国医师协会主席。他以年事已高、身体欠佳为理由,婉拒此职。3年后,春暖花开之时,哈维病重。他用颤抖的双手拿出自己的积蓄,托人赠给伦敦医学院。医学院用这笔钱建造了一座图书馆、一座会议厅。他还捐出一笔钱,设立了一个基金,专门用来奖励这所医学院在医学研究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1657年6月3日,哈维创立的血液循环理论仍未被医学界所承认,而79岁的他却在英格兰罗汉普顿默默离开了人世。    
    血液循环的发现    
    对血液的最早论述是由亚里士多德提出的,他十分错误地以为人体内(血管内)充满着空气。这种错误的说法延续了几百年,直到公元2世纪才被古罗马的名医盖仑否定。盖仑设想,人体内有一个由肝脏、心脏和大脑组成的循环系统。在肝脏中,人体所吸收的食物转化为血液,这些血液携带着“自然灵气”,通过静脉流向身体各个部位,再通过同样的静脉流回肝脏。在这里,血液的运动恰如潮水的涨落,来来回回,永不停息。当血液流到心脏后,大部分流了回去,一少部分从右心室透过隔膜上的小孔进入左心室。在左心室里,这些血液与来自肺部的空气混合,形成“生命灵气”,再由动脉传送到身体各部位并被吸收。其中,进入大脑的那部分血液与“动物灵气”融合,然后流动到身体各处的肌肉和感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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