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周断代工程解密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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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周断代工程解密记-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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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商代早期文明(2)   
  针对邹衡的观点,杜金鹏就偃师商城的情况作了三点说明:第一,偃师商城的发掘并不像邹衡所说的那样糟糕,其地层是清楚的,大灰沟出土的遗物也是清楚可辨的,灰沟第一段出土的遗物以二里头文化因素居多,第二段遗物单纯,主要属于商文化因素。第二,偃师商城的分期是在很多专家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得出的,现在的分期根据新的地层关系早晚搞得更加细致可靠。在研究过程中,我们还请了专家前来考察、把关,应该说,我们的工作是被学术界认可的。第三,关于偃师商城的年代问题,最早的那个小城,我们在1996年就发现了线索,1997年开始发掘,所出的材料确实不算多,已尽可能地将材料发了简报。但在小城中发现有墓葬、墙、水沟之间的关联关系,大灰沟在宫殿区,周围有墙,可能也是建筑遗迹。它在第一、二段使用,四段时被填平,此时在其北面出现了石砌的水池。另外,发掘的宫殿遗迹有五个在第二段使用,第三段时扩建,此时又出现了大城,这也可作为旁证。 
  针对杜金鹏的说明,曾参加过偃师商城发掘的社科院考古所副所长王巍补充道:“偃师商城的始建年代还没有得到直接证据,但现在至少证明小城比大城早。尽管目前尚不能证明城墙本身早到第一段,不过可以结合城内的遗迹关系相互证明得出结论。小城范围内的最早的遗迹是大灰沟一段的,其遗迹与四号宫殿共用一墙,两者可能有必然的关系,而不是像邹衡先生所说的那样没有关系。” 
  关于夏商文化的界标问题,王巍对杜金鹏等人的观点表示认同,并指出在郑州商城要区分先商、早商文化是困难的,而偃师商城出现于夏都二里头附近,它的出现应晚于夏的年代,进入了商王朝时期,所以偃师商城的始建年代应近于夏商文化的分界。这个观点,同样得到了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员杨玉彬的支持。杨玉彬认为,夏商文化如果要定界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偃师商城,因为偃师商城比郑州商城的工作更扎实,前者作为夏商的界标更明了,也易被学术界接受。 
  对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到底谁早谁晚、谁有资格充当夏商界标问题的争论,“工程”专家组成员、考古学家殷玮璋颇不以为然。他说:“在过去的十几年里,考古学界干了些什么事呢?就是为郑州商城早还是偃师商城早而进行争吵,而这个争吵是没有结果的。你说这个早,他说那个早,有什么凭据?是不是偃师商城就比郑州商城一定要早,那郑州商城以后再发现早的遗址怎么办?这种争论把我们的精力挪到了不应讨论的问题之中,恰恰忽视了或者说没有把我们应该研究的东西抓起来。1995年在偃师召开商文化讨论会,这个会议由我主持,有许多专家参加,会上大家依然是争论不休。当时仇士华先生对我说,关于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到底谁早的问题,14C测年可以解决,如果14C测年出来,我想这就有了依据。事实上,大家都坐在家里讨论是解决不了什么问题的。就考古学的角度而言,必须对一座都城挖到一定程度,你才能把这个遗址的情况了解清楚。否则,讨论来讨论去总是没有抓住根本,没什么意义。” 
  至于能否用都城作为夏商界标的问题,殷玮璋也有不同于其他学者的看法,他说:“我不同意用都城来解决夏商分界问题,考古学上的断代必须用考古本身的方法来解决,用考定某个都城的方法是解决不了考古学上的问题的。文献上记载着亳,你就说这个都城是亳,有什么证据?你找的那些证据许多是建立在假设之上的。当然,这个假设是允许的,但必须在得到证实的情况下,再作第二个推论。可有些学者不等这个假设予以证实,接着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一连串的假设都出来了,看起来头头是道,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可惜考证后发现不是那么回事。实际上这是超前意识,凭空想象,而科学是不允许这样做的。” 
  由郑州商城与偃师商城之争,牵涉到二里头文化的分期问题,殷玮璋讲道:“我认为二、三期之间有非常突出的变化,从出土的陶器来看,明显是两种不同的文化。但邹衡先生就是不同意我的看法,认为二、三期之间有变化,但太少,是量变,不是质变。试想一个朝代的变迁,在文化上不可能是突变。新中国成立后十年,才搞了北京十大建筑,现在看到的高楼大厦,是近几年才出现的事。许多生活用品也是慢慢地淘汰、更换,没听说在毛主席率大军一进城,新中国刚成立的时候,那个人把自家的锅碗瓢盆全砸了。如果有这样的人,也是个神经病患者。即使你砸了,想换新的,工厂也一时造不出来。”又说:“再如秦始皇灭六国,实行天下统一,从考古学的角度看,你在六国之内很难找到秦的历史影子。这就证明朝代的变更跟文化的变更是不同步的。新中国成立后,梁思成等人提出要建一个新都,结果毛主席把梁思成批了一顿。按理说毛主席领导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开辟了历史新纪元,是一个历史伟人了,了不起的大人物了,他为什么不去建个新都?这就说明一段历史或一个朝代的更替并不意味着就要建都。历史上也是这样,当一个王朝诞生后,要有一个休养生息的阶段,要轻徭薄赋,减租减税,不可能立即劳民伤财地去建新都。可以说,历史上几乎没有一座都城是由于改朝换代而建的,都是由于一些更复杂的因素决定的。如商代盘庚迁殷这个事件,在迁都之前,盘庚将官吏、百姓召来好一通训话,他说他是为了大家的好处而决定搬家,如果你们不同意搬,我就怎样怎样,又是利诱,又是威胁等等,这就证明要迁一座新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再例如,周灭商之后,商王还在哪里管理他的臣民,周王派两个弟弟在一旁监视着他。周朝本身也没有因为把殷灭掉了就又建一座都城。所以新建都城不能作为朝代更替的分界线。换句话说,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无论谁早谁晚,都不能作为夏商分界的标志。”   
  第五章 商代早期文明(3)   
  对殷玮璋的论点,偃师商城的发掘者、夏商周断代工程“偃师商城的分期与年代测定”专题负责人杜金鹏表示不敢苟同。他认为偃师商城大城与小城的发掘,为夏商周断代工程所做出的最大贡献就是提供了分期的坐标,且是惟一的坐标。杜金鹏说:“按照以邹衡为代表的郑亳说的观点,郑州商城作为商的老据点,如果建城,在夏朝灭亡前就已建立,那么这个城就应属于和夏代平行的先商时期。当灭夏的战争爆发后,商人是从河北一带到郑州,然后再到偃师。而灭夏之后,商人又回到了郑州,回去后的商人造没造城,什么时候筑造很难准确地下结论。但偃师则不同,由于和二里头相隔十余华里,不灭夏就不可能造城,可以说偃师商城肯定是商人灭夏之后建造的。到底是什么时候建造的,通过发掘和对城墙的解剖,我们发现偃师城墙中都包含着二里头文化时期的陶片,且这些陶片是二里头二期或三期之中的,绝对没见到二里头四期的陶片。这个现象就有一个反证,证明偃师商城不可能早于二里头三期,只能晚于三期,应是建于二里头四期之时。”如果证明二里头四期后半段确是商文化,再将王朝灭亡这个时间差考虑进去,则二里头三、四期的中间就有可能是真正的商灭夏这个历史事件发生的时间分界。 
  “但问题是”,杜金鹏又说道:“发掘实物就在这里放着,偏偏有人说早,有人说晚,没办法了,我说实物就在这里摆着,你还不统一认识吗?肯定方法上出了问题,如果大家都是一种方法,一种逻辑,是可以有个统一认识的。有的学者反对用都城作夏商的界标,认为应该用考古学文化分期来划分夏商是最准确的,但这个方法就更麻烦,更说不清、划不明。如殷玮璋先生一直坚持不放二里头二、三期划分法,郑光先生坚持一、二期划分法。按殷先生的观点,认为二、三期东西不一样了,不一样就是夏商分开了嘛!照这个说法,郑光先生的观点就更对了,他说一、二期的差别比三、四期的差别更大呢!夏商就更应该在一、二期之间划分。我们以前也是这种逻辑,也是这种方法,但后来放弃了。为什么放弃呢?因为殷先生说的那个方法是软性的,夏商本来是邻邦,你居西南边,我住东北边,且有一段时间商臣属于夏,是夏的附属国。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文化交流是很密切的。既然如此,在二里头文化中出现商的东西完全可能,也是属于很正常的事情。不过这个现象也存在一个标准问题,比如说二里头文化中出现多少件商的东西算文化交流,出现多少件是王朝更替?是50件还是100件?这就是软性的,难以说清楚。而以城邑作标准,就是硬性的。我们从软的标准退守硬的标准,是因为软的标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些个公公婆婆们争论了十几年仍没有结果。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们这些当媳妇的不得不退到这个硬的标准上来。如果按殷先生坚持的那个方法,再争论50年恐怕还是没有结果,因为大家都认为自己说的对,别人说的不对,卖瓜的不说瓜苦,只说瓜甜。你说二里头出了商的东西,他说是文化交流,别人又说是王朝更替,这样势必坠入一个模糊不清的迷宫。这样的争论包括二里头宫殿的废弃也基本相同。有人说,你看这宫殿都废弃了,夏王肯定是被赶下台了,宫殿都没有了,他还能在这里继续称王称霸吗?但也有人反过来说,这本来就是个土台子,没灭亡也到了应该倒塌的时候了。有的人又说,北京故宫400年没修过,也可能哪一年地震它就趴下了,但这能说王朝灭亡了吗?这样的标准自然又属于软性的了。赵芝荃先生原来也将二里头宫殿废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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