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上海,上海- 第1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才十二点刚过,平时这个时候,这家伙一定在做第十七个春秋大梦呢。     
  “早啊!虫子。”我是这样叫他的。因为他是懒虫。     
  “早啊,小鸟。”他从来不在口头上吃亏。因为他的解释是: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如果他不在口头上占我的便宜,是会一整天都吃下香睡不着的。他上瘾。     
  “如果你在半小时内可以洗漱完毕,换件干净的衣服,我就邀请你来参加我的生日聚会。”我的话刚说完,他便没了身影。     
  2点整,汤煲好了。     
  在这个期间,暮春做了我的私家厨师,做了一整桌的菜,我这个弟弟没别的本事,就是烧得一手好菜,如果那个女人嫁了他,便是得了天大的福气。跑题了,我不是为我弟弟征婚来着。     
  当汤祸打开的时候,所有人都专注的注视着。十菌鲜煲汤,故名思意,有十种蘑菇为主料,这十种蘑菇,都来自长白山脉,现在不同以前,这些都是在外公的菜园中养植的,但味道丝毫未改,还比以前更有精进。因为人家的专利,我不便在这儿写这汤的配方,只大概写一下里面所包括的东西:红枣,一定是产自山东的大叶红;枸杞,一定是来自青海高原地带的;人参,长白山三十年以上老山参,这个一锅只用一小半;乌鸡汤,一个月的小乌鸡,草食喂养;蛇汤,与乌鸡汤合称为龙凤汤;甘桔,入味之用,里面还有一种肉,这让大家猜了许久。     
  “是红肉,一定不是鸡肉了。”张志伟猜测。     
  “也不是猪肉。”这个是肯定的,味道就不对。     
  “也不是牛肉。”高翔猜道。     
  “狗肉?”萧刚猜道。     
  “笨。”苏眉敲了一下他的头,“暮春的外公是纯满族人,不可以吃狗肉的。”     
  “是驴肉吧!”路晓猜的。     
  “马肉?”方中宇猜的。     
  房东先生半天没有言语,“是熊肉。”     
  连暮春都张大了嘴,这房东先生不是一般人,说的一点错都没有。就连我,也是曾外公告知才知道的。     
  房东先生看我们都在看他,竟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家父以前是东北张作霖手下的将军,我小的时候曾经吃过一次,那滋味,我现在还记得。”     
  遇到内行了。     
  十菌鲜煲汤,让大家都顾不上说话了,一锅汤,很快就被瓜分掉了,每个人都还意由未尽。     
  “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再喝一次这种汤。”房东先生从来没吃过这么多东西,对他的胃也是一种考验。     
  方中宇最夸张,把蘑菇都吃光了。     
  别看只是一锅汤,在满膳楼,十菌鲜煲汤的售价是九千八一锅,而且一天只出一锅,要想吃,你得排队,据说现在预约要提前三个月,要不,多少钱你都吃不上。     
  这种特例只出现过几次,有一次是省内招待外国的投资团,外公为了地方经济,破例做了一次,再一次,便是我在沈阳上学的那年,为我的几个好朋友做过一次。这次,怕是要算是第三次了吧。     
  “外公本来想你结婚的时候做的。可是你婚结不成了,外公还是让我来做,为了你能面对生活。”暮春这样说道。     
  没想过这是最后一次吃暮春的外公的亲手选料汤,在这之后的七个月,暮春的外公病逝于北京,时年七十九岁。   
友情与爱情 
我从不吝啬和朋友一起去分享美好的东西。一锅汤,让许多人走到一起。下午,房东夫妇回去休息,路晓和苏眉在厨房收拾餐具。我煮了红茶,希望有人和我共享。     
  方中宇在我房中醉眠,萧刚晚上有班,先走了,张志伟自是陪在路晓身边,暮春也倒在书房的沙发上休息,陆世凡继续回去做他的第十八个春秋大梦。所以,只剩下我和高翔,在露台的小桌旁边,品茶。     
  我们都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仿佛有些东西一开口,便不再是以往的味道。只是一杯一杯的喝着茶,看着下面江面上来往的船只。     
  在我拿茶壶续茶的时候,无意中碰到同时拿茶壶的他的手,那一晚的记忆如潮水般扑来,让我无法逃避。     
  两只手只碰了一下,便很快分开,谁也不再去拿茶壶,只是低头望着自己的茶杯,他现已经有女朋友了,这点很重要。我了解高翔,他是很有责任感的男人,如果他决定了某件事,便很难改变。     
  我们的位置只有咫尺之遥,却让我碰触不到。说实话,我现在很想牵他的手,感受他手心传递过来的热量,可是我不敢。“执子之手,与子协老”,这是诗经中的故事,上一次牵手,高翔单身,我身边有林枫;这一次我的身心自由,他却另有牵畔。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我们都改变不了。     
  “小夏,”苏眉收拾完东西过来,却看我们相怯,她有心帮助我一下,于是说“路晓他们有事先走,我要回屋补眠,晚上再一起聚吧。”说完,便离开了。     
  等我们反映过来,若大的房间里只剩下我们俩个清醒的人,和两个“沉睡中的宝贝。”     
  续上茶,回到露台,高翔站在阳台边上,靠在那里看江上千帆如云烟过眼。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他的表情。我突然有一种冲动,轻轻走到他的后面,从背后抱住了他,把头靠在他的背上;他的背僵硬了一下,但终是没有动,没有推开我,也没有回头。     
  请让我把理智先放到一边,让我的情感稍稍满足一下,让命运告诉我,这男人的背,能给我带来什么?     
  良久,高翔终于有所反映,他转过身,拥我入怀,让我埋头在他的胸膛,他身上有股淡淡的力士香皂的味道,很好闻。这一刻,请不要说我是对还是错,我只想放任的情感,在步入二十四岁的那一瞬,找到一丝安宁,不管这个胸膛是不是属于我,或是曾经属于谁。     
  我也很难分清,对高翔的感情,到底是友情,还是爱情。方中宇也曾这样拥抱过我,可是从并感觉到心动,他的拥抱,是那种很哥们似的,分辩不出对待男人与女人的分别。林枫也曾这样拥抱过我,在他怀中,仿佛随时会被他揉碎,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高翔的拥抱,是淡淡的,没有力量,没有欲望,仿佛我们这样拥抱过几百次,和牵手一样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我不敢问高翔是否爱我,或者是否曾经爱过我,我怕一张口,这一切便如同十二点后的灰姑娘,一切不复存在,可能还要悲惨,便是再也不能这样和高翔在一起,哪怕是再看他一眼。     
  我宁愿相信,他的拥抱只是对我的一种同情,抚慰一下我受过伤的脆弱的心灵。     
  高翔,在我心中永远会有一方净土,是为你而留。       
又见林枫 
十二月二十二日,我没有伤悲。因为没时间。一大早,同事便打来电话,加班。因为马上就要到年底,西方是以公元记年,外籍的同事从二十三号起就要回国,休圣诞节假和新年假。结果有一单业务因为一些别的原因,没有及时到位,事业部所有的员工都要在星期天加班,补回这一损失。     
  布告版上的告示还是那么显眼,两周之前,公司便下了通知,所有国内的员工不能和外籍员工一样放假,但在平安夜的晚上,会举办一个舞会,请一些客户和关系单位一起联欢。这个是必须要参加的,每个人都可以协伴前来,但不可以缺席。     
  我现在还没想好,这个伴,是和苏眉一起,还是请位男士来参加?     
  如果是虚荣心,我会找个男人,因为在学校的时候,我从来未带过同一个男孩参加过两次以上集体活动。不是我花心,是我喜欢把欢乐带给每一个认识我的朋友,男性朋友。     
  苏眉不能随我同行,因为她有安排,她的故事,我们后面再说。我正在愁苦的时候,高翔给我打来电话:“平安夜要不要一起过?”     
  我微微一笑,平安夜,是他的生日,我们曾经一起为他过过一次生日。那还是在沈阳,我偷偷买了蛋糕,送到他的公司,可是碰巧他不在,本来想放下就走的,可是他的同事把我让进办公室等他,我说,我是他的姐姐。     
  那一次,很微妙。说不出来的感觉,只有回想起来的甜蜜,淡淡地藏在心里,永远会留在我的记忆中。     
  我们约定,先一起出席公司的舞会,然后一起为他过生日。     
  出席正式的场合,一定要有正式的服装,可是我没有,我没有穿那种衣服的场合,也没有机会。于是我找出了一件一字领的白色薄毛衣,一条黑色鱼尾裙,看上去满正式的。     
  有人说过,性感,不是露,而是若隐若现,平凡的女人也总有美丽的时候。     
  当我们出场的时候,舞会已经开始了。尽管是内部聚会,还是请了客户和有关带的企业领导,外籍的员工大部分都回国了,不过还是有人留了下来,过中国式的平安夜。     
  哈德就是留宇人员之一,也是全场的中心,他是主持人。我们在这儿不提他耍宝的事情了。我和高翔在角落里坐着,等着一会儿有机会溜走。     
  “头一次看你这么安静。”高翔拿了杯酒,对我说。     
  我笑着摇头,我安静吗?只是在自己心怡之人的面前吧!我看着高翔,我能得到这个男人吗?这个男人会属于我吗?     
  我在桌子下面拉住他的手,我开始喜欢上这种牵手的感觉,高翔的反映是这么平实,没有一丝的激动,却叫我脸上范起红晕来。     
  一个人走到我面前,“能请你跳只舞吗?”     
  我写不出来当时的惊讶,站在我面前的这个男子居然是林枫,一身剪裁合体的西装,金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