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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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野雄风-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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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振英吁了口气:“早知如此,我就不必过来了。”
  乌赛珍笑笑道:“是小金宝告诉你的吗?”
  “是的,我是第一次来到大漠,怎么知道狼嗥还有鬼!”
  乌赛珍笑问道:“她悄悄到你那儿,就告诉你这个?”
  “是的,她说她自己过来,怕守卫的人误会。”
  乌赛珍一笑道:“不错,她离开帐篷以后,我的枪口就一直对着她,如果她对你有半点不利的行动,我一枪就可以轰掉她半边脑袋,我的枪法是很准的。”
  白振英笑道:“你对她还是没放心?”
  “我总是该提高点警觉,不过现在我放心了,看来她是决心要脱离半天云那帮人了。白先生,你会放枪吗?”
  “我,会一点,在家乡用土铳打过野兔狐狸,我们乡里也不很平静,要防土匪,又要防乱兵,都有点武器的。”
  “那就好,这种枪的瞄准要领很简单,我不必再教你了,射程远,火力强,对著远处的目标,瞄准点放低一点,而且弹药也很充足,因此你放心地射击好了,把每一个敌人都要封在半里以外,绝不能让他接近。你来得正好,守住另外一边,我就可以专心朝一边,不必兼顾后方了。”
  说着递过一支马枪来,连同两盒子弹,白振英接过道:“我们就在这帐篷里迎敌?那多不方便,为什么不出去呢?”
  乌赛珍笑道:“半天云这次是针对着我来的,如果我在外面,他们很可能会集中火力来指向我,再说我也不愿意让他知道我的枪法有多准,还是在里面的好。”
  白振英道:“可是你在里面放枪,他们不会知道的吗?”
  “是的,他们不会知道,连我的族人也不会知道,因为你在里面,他们会以为是你。”
  白振英愕然道:“为什么会以为是我呢?”
  “因为我在很多人面前都射击过,十发里可以命中六七发,那样是很不错的成绩了,但是还不足以在塞上称得起字号,半天云的手下个个都有十发九中的能耐。”
  “那么你的命中率究竟有多高呢?”
  乌赛珍抬起手中的枪,骄傲地道:“百发百中。”
  白振英怔了一怔道:“那为什么又不让人知道呢?”
  乌赛珍轻轻的叹了口气:“为了我不愿意处处都占先,更为了我的安全,家父用人不慎,乌家牧场里已经是充满了盗匪小人,如果我表现得太特出,随时随地都有挨冷枪的可能,不过,今天我却是为了关天月。”
  白振英道:“乌小姐,我还是不明白你的意思。”
  “半天云的目的不仅是我们的乌家牧场,对关家牧场怀着同样的野心,只是关老伯比较谨慎,那边儿不容易有人潜伏进去,要对付关家牧场,一定是来硬的,关老伯生性较为爱好和平,他的人手个个忠心可靠,装备上却差一点,他们缺少了一个压得住阵脚的好枪手,关天月为了加强防卫的力量,已经派人入关去聘枪手了。”
  白振英愕然道:“关大哥真的着手去聘枪手了?”
  “这是她妹妹告诉我的,大概不会错,所以你一来,很多人都以为你是他雇来的枪手,他们故意找你的麻烦,也就是想试试你的底子,看看你的枪法。”
  白振英苦笑道:“我的样子像个枪手吗?”
  “不像,但是一个高明的枪手,看起来都不像个枪手。你的表现使他们莫测高深,这是件好事,今天正好有个机会,让他们把你当作个真正高明的枪手,这样一来,半天云会对关家牧场提高警觉,暂时不敢下手了。”
  白振英摇摇头道:“乌小姐真正用心良苦。”
  乌赛珍叹了口气道:“我跟关天月不投机是性情的差异,但至少不是冤家,我刚回家的时候不明内情,对他很不客气,现在我知道很多事都是有人故意做出来,造成我们两家冲突的,因此我感到很抱歉,总得为他们尽点心,现在别谈这些了,注意看前方,特别留心看移动的点子,这种枪的火力很强,有效射程是五百码,一定要等到对方进入射程后再开抢,然后把他们封在外面。”
  白振英道:“你的那些人也该通知他们一声。”
  乌赛珍笑笑道:“用不着,他们都醒了,而且也早作了准备了,只是在装作不知道而已,那样才能诱敌深入,杀他个措手不及,这一战是下马威,准胜不准败的。”
  白振英挑开一点帐缝望出去,果然发现那些枪兵们虽然一个个都睡着不动,但每个人都已把枪抱在胸前了。
  胡狼的呜嗥仍是一声声地传着,却已充满了阴森。
  乌赛珍轻声道:“白先生,你感到紧张吗?”
  “还好,稍微有一点,但是还撑得住。”
  “报奇怪,你不像是正在求学的大学生,倒真像个有经验的枪手,因为你很镇定,比我还镇定,我倒是有点怕。”
  白振英道:“乌小姐,我也害怕的,没有人在这种关头上不害怕,那些要攻过来的土匪们,心中何尝不怕,但是另有一种力量帮助人克服了恐惧,在他们而言,是财富与利欲,在我们而言,则是为了保卫自己的生命,给掠夺者一个痛击,让他们明白人类跟其他的动物不同,不能以掠夺为其生存的手段,在纪律与正义的约束下,必须要尊重别人的生存权利,在互爱互助下共同去求生存。”
  帐篷中很暗,只有天上星月的微光以及从营火中透过来一点点的光亮,但是他们在黑暗中已经很久了,瞳孔也跟着放大了,足以看得见大地上一切的动静。
  白振英说那番话时,脸上泛出了庄严的光采,使得乌赛珍怔住了,也使她看出了这个年轻人更深远的内涵。
  空气在寂静中,胡狼的叫嗥声像是静止了下来,那表示敌人已经很接近了,像暴风雨前的宁静。
  白振英静静地端着枪,像是一尊神像,乌赛珍被他这种庄严与神圣的态度迷惑住了,呆呆地凝视着白振英,忘了自己的职守了。
  终于在视野中已经可以看见人影的蠕动了,白振英忽然提高了声音:“半天云手下的哥儿们,不要再接近了。”
  乌赛珍吓了一跳,忙道:“白先生,你怎么警告他们呢?”
  对方回答的是砰的一声枪响舆一点火光,接着白振英的枪口也冒火了,地下的影子跳了起来,又倒下不动了。
  这是寂静中的第一度接触,也像是大雷雨的第一声前奏,然后噼噼啪啪的枪声四处响了起来,点点的火花四下闪起,两个守卫的维吾尔战士,也找到了掩蔽的地形卧倒下来,双方都驳上了火,而且打的很激烈。
  进攻的枪火似乎集中在这个帐篷,而且也以白振英这一面的压力最大,不断呼啸的子弹,穿透了帐篷,或是在帐篷前激起了泥沙,乌赛珍在自己那一面放了几枪,因为白振英在这一头发的话,使她的部族知道了乌赛珍是在另一头,所以那四名维吾尔的女枪手,都分散到这一边来,以猛烈的反击压住了对方,保护他们的小王爷。
  土匪们的火力显然不如,子弹能击到帐篷的很少,大部份都是在半途上落下钻进了沙子里。
  乌赛珍觉得很不过瘾,转到白振英这边来,卧在他的身侧,跟他一起作战,白振英很冷静,也很少发枪,但是他每一枪发出去,必然有人影带着惨叫声被抛起。
  倒乌赛珍沉不住气,噼里啪啦的乱发火,凡是对方有火亮的地方,她必定回上一枪两枪。
  白振英笑着道:“乌小姐,别浪费子弹,也不要使枪管太热,那会炸膛的。”
  乌赛珍的枪膛没有炸,但是她的那些枪兵们,倒是有好几管枪因为过热而膨胀,拉不动枪机了。
  乌赛珍恨恨地道:“这班家伙,平常训练时很像个样子,一到真枪真刀时,就乱了手脚了。”
  白振英微微一笑:“理论是一回事,实际又是一回事。”
  乌赛珍哼了一声,忽又笑道:“白先生,你为什么要先提出警告呢?”
  白振英道:“这是江湖上的道义,也是做人的道理,动手前应该先打个招呼,不能不教而诛。”
  “可是他们来偷袭时,却没有打招呼呀。”
  “他们是土匪,我们不是,正与邪的区别就在这里。”
  “对他们太客气了,这些盗匪们不配讲道理,如果再让他们接近一点,我们的枪械精,一定能打他们个落花流水。”
  “他们的武器也不弱,第一枪就穿透了帐篷。”
  “可是我们已经有了掩蔽,不会受到伤害的。”
  “是的,但那两个守卫的没有掩蔽,如果我不开口,把第一枪引向这边来,对方射击的对象一定是那两个人。”
  乌赛珍的心里暗服,口中却强辩道:“他们原是作为诱敌的,在我未发枪前,他们不准找掩蔽,这是我们维吾尔战士的信条,也是我们的光荣,天山儿女的血流在沙漠上,为保卫族人而死的荣誉,将会最优先到达真神的身边。”
  “是的,这是他们本身的信念,但乌小姐,你是他们的酋长,你不能坐视他们牺牲,应该尽最大的努力来维护他们的安全,重视每一个族人的生命,杀敌是光荣的,伹是一百个敌人也不能弭补一个忠贞英勇战士的损失。”
  乌赛珍默然了,这与她自小所受的观念是冲突的,维吾尔人的信念是不计牺牲,痛创敌人,可是白振英所持的信念,显然此她的传统更为好,更为完善。
  “白先生,你真的不是枪手吗?你的枪法怎么那么准?”
  “不是,我的枪法不过平平而已,是枪枝本身性能良好,而且目标也很大,所以才容易命中。”
  “我是说你的镇定,你的临阵经验似乎很丰富。”
  “我的家乡也常闹土匪,也受到过大股盗匪卷席的威胁,因此我也学会了抵抗与自卫,我们用的枪比土匪的差,我们必须靠智慧与勇气才能击退强敌,而且我父亲也是族长,我虽是独子,却必须守在最接近敌人的地方来鼓舞士气,这种事我经历很多次了,这能解答你的疑问了吗?”
  乌赛珍看着他,默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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