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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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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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始时,为了避免这种被动,慕绥新还比较谨慎,不是什么钱都能收,什么钱都敢收。总得掂量掂量吧。因为他还要在沈阳干大事,还要指挥手下的人,还要处罚那些不听他摆弄的人,这就决定了他必须有收钱的原则: 那就是他信得过的人,他才敢收;他信不过的人,他不敢收。他正想批评那个人、教育他、训斥他,甚至撤他的职,他能收他的钱吗?那不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子吗?没事找事吗?况且,他是一个脾气暴烈、说一不二的人,岂能忍受这口窝囊气? 
  可是,贾桂娥又怎么能分清谁的钱该收,谁的钱不该收?她又不是慕绥新肚子里的蛔虫,她哪里知道慕绥新正想处理谁呢?所以该不该收的她都收了,这给慕绥新留下了一本糊涂账,也留下了一堆永远无法解决的大麻烦。 
  比如他不认识周伟,八竿子打不着,既不知他是何方神圣,也不知道他是什么老红军后代,可后来却说他收了周伟20万元,这就是他妻子贾桂娥的“杰作”。 
  那个周伟本来是鞍山烟草专卖局副局长,与慕绥新没有一点关系,一天他突发奇想,做起了到沈阳烟草专卖局发展的梦。这是一般人不敢做的梦,因为沈阳与鞍山不仅级别差不少,烟草专卖局还是一个肥缺,许多有权有势的人眼睛都盯着这个位置。再说沈阳不仅是省会,还是副省级城市,这无疑是件非常不好办的事。他只知道慕绥新是从鞍山调去的,是权力非常大的市长,他只是个小人物,与慕绥新素不相识,那是绝对高攀不上,也很难直接对上话的。即使有再多的钱,想送也找 
  10月10日,锦州市中院公开宣判“1018”系列案,图为原沈阳市烟草局局长周伟在法庭上。   
  “老慕卸甲”贾桂娥的悲剧人生(5)   
  (李永长摄) 
  不到庙门。于是,他想到了慕绥新的妻子贾桂娥,一个土生土长的鞍山人。他可以“曲线救国”走夫人路线。这样,周伟先通过自己的朋友找到了白氏姐妹,通过白氏姐妹找到贾桂娥的亲妹妹,又让贾桂娥妹妹找到贾桂娥,这样总算搭上了慕绥新的边。贾桂娥的妹妹便对周伟说,自己想买一台车,能不能帮助凑点钱?周伟一看有门,干别的不行,干这事还不手到擒来吗?刀快不怕脖子粗,多多益善,他一下子给凑了20万。 
  贾桂娥的妹妹见钱眼红,只给了姐姐10万,自己偷偷留下10万。贾桂娥的胆子忒肥忒大了,这事能不能办,她从来没有跟慕绥新商量过,她认为在慕绥新管辖的“一亩三分地”里,慕绥新只要下决心,就没有办不成的事。那天晚上,当贾桂娥一吹枕边风,慕绥新顿时火了:“你叫我说你什么好?沈阳市政府是我开的?谁想进来就能来的吗?” 
  谁知贾桂娥偏偏软硬不吃:“反正钱收了,送不回去了,你看着办吧。” 
  慕绥新只得把周伟招到家里先来个面试,看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但第一印象极一般。可是他已经按正常渠道通知组织部着手去办了。 
  慕绥新没有想到,组织部经过协调,市烟草专卖局不缺领导。如果想把周伟从鞍山当成专业人才调到沈阳,必须通过省局。于是,慕绥新专门去找省烟草专卖局的一位局长,并以工作需要为由,请老局长帮助协调一下。 
  他万万没有想到人家却一眼看透了他的目的,以级别不对为由回绝,根本没有给他面子。可贾桂娥拿人家手短,吃人家嘴短,尤其是周伟来电话问情况后,她一看没有办成,便又吹起枕头风。慕绥新被逼无奈,一狠心把周伟调到沈阳市体改委,安排一个虚职,过了一个月后,才安排在烟草专卖局当副局长。等省烟草专卖局知道消息后,已经“木已成舟”了,也不得不默认了。 
  周伟调到沈阳后,自然跑贾姨家更勤了,每次都不空手,美元、人民币轮流送。又过了8个月,烟草专卖局老局长退休了,于是周伟在慕绥新的关照下,又从副处一下子变成厅级。就这样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这个“红色贵族的子弟”周伟完成了连升三级的愿望。当了局长后,他岂能甘心白白损失20万?自然像“还乡团”一样得“快搂”与“快回收”。他利用一切工作之便,利用一切机会,玩起了“农业损失副业补”。比如他借着给一个个体户批罚没烟主动索贿9次,共得100多万,返还贩卖走私烟的货主50万,他一下得回扣就20万。经专案组查实,周伟当了“一把手”后,在短短的两年时间里就收受贿赂价值192万元,侵吞公款186万元,非法经营所得20万元。次数之多,数额之巨,都达到了前无古人的程度。贾桂娥当然不管这些,她不仅与周伟继续经济往来,报了一次3000元的医药费、黄山游玩费,还先后收了他孝敬的3万元、价值7200元的花瓶一对儿。当她听说烟草局的食堂要改造,又不失时机地把周伟叫来,一句话就把这个能赚钱的工程,留给她的亲属了。 
  这只是贾桂娥“参政”的一件事,其实这样的事还有很多很多。她自己交代不仅见钱眼开地收钱,还千方百计挣钱、捞钱,几乎可以称得上见利就上、有缝就钻、经营有术、多多益善。比如她在鞍山时,听说某信托公司的原始股有可能增值,一下子就买了两万股,这一笔就赚了174万。从此以后,她每逢听说哪个公司股票要涨,都想方设法去买: 比如买大连某公司1万股,赚了192万元;在沈阳买某公司5万元股票,多少股她记不清了,赚了30万;后来又炒科技股两次,先后赚了37万元。1993年她的手又伸到远在鞍山的“西柳大集”,花18万和19万在那里买了两个服装摊位,搞起出租,每年收入15万元;还在沈阳办事处盗卖钢材,挣了20多万元。当然,她在沈阳最大的一笔杰作就是买某公司的环保股,她一下就买了100万股。她也感觉这个“数目太大”,心里觉得不安全,便用别人的名字“冒名顶替”。甚至退休后,她不甘心仅拿退休金2000多元,还找了一个单位挂职,当什么“兼事长”,一个月另外拿3000多元。   
  “老慕卸甲”贾桂娥的悲剧人生(6)   
  贾桂娥对这些非法收入的认识是: 我在不懂法的情况下有人情送的钱,还有我跟着挣的一点钱。 
  无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贾桂娥跟了慕绥新那么些年,别的没有学会,起码学会了在危难时刻使用语言开脱自己。换句话说,她的意思非常清楚,她只是借着慕绥新的权力经商捞钱。 
  有一次,当她听说某局有一项工程可以赚钱,她便主动上门去找局长,她对那个局长说,你赶快向市政府打报告,让慕绥新给你批。报告打上去了,慕绥新果然很快大笔一挥批了: 这个项目很好,抓紧上。你们说,贾桂娥在沈阳能不灵验吗? 
  就这样,贾桂娥经常坐在家里,给沈阳市各部门打电话,要求人家给她办事。人家认识她就比较好办,不认识就麻烦一些。别人难免问她是谁?她张口就是:“我是慕绥新的爱人。”你别说,一打出慕绥新的旗号还挺灵,在沈阳还没有敢不买慕绥新账的。 
  于是,她几乎成了慕绥新的代言人,二传手。 
  她说,有的人直接找慕绥新的机会没有,只得“曲线救国”,通过我实现他们的想法;有的人找慕绥新,碰上慕绥新打官腔,他们不得不“另辟蹊径”,千方百计地说服我,我便有了新位置;还有的人一看我管用,慕绥新又经常爱撂脸子,他们干脆“隔着锅台上炕”,直接找我,满足我的各种要求而达到目的。 
  她说,不是吹,有些事情慕绥新本来不想办,不爱办,但是我们两个人毕竟是一家人,利益是一致的,最后还得办。 
  采访中慕绥新对我说,我与前妻离婚,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她参事、参政、参权太多,影响太坏,社会反映不好,我已经抵挡不住了。我采取了许多措施都不起作用,最终只得与她解除婚姻关系了事。 
  当然慕绥新离婚的目的不全为这个,摆脱贾桂娥的麻烦只是一个方面,还有更重要的另一面,就是他必须对与自己有14年交往的平晓芳有个交代,名正言顺地与平晓芳结婚,开始一种新的生活。慕绥新认为这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 
  这对于当事人慕绥新,尤其是外人看来,这是一个无法解开的谜团。因为贾桂娥毕竟已与慕绥新过了20多年,给慕绥新生了两个宝贝千金,已经习惯于把慕绥新当成大树依靠,当成她生命的一部分,岂能说离婚就离婚,这不是天方夜谭吧? 
  俗语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怎样才能达到目的呢?慕绥新是有智慧的。他在处理政务时,往往能够高屋建瓴,能在千头万绪的矛盾中一下子抓住主要矛盾,把关键问题解决得干净利落。当然处理家庭问题,他也是个高手,只是平时不愿意太动脑筋。他觉得跟老婆动心眼,那不太累了,太没有意思了吗?像慕绥新这种高智商的人,对于一起生活了20多年的老婆,岂能不心里有数?岂能不知道她的弱点、她的软肋?别看她平时叫得欢,那么凶,那么不讲理,那么敢于和慕绥新大吵大闹,像一只威风八面的雌老虎,其实,那都是慕绥新让着她,不与她一般见识。现在要认真对待她了,只要稍稍动点心眼,讲究点方法,还怕她不乖乖俯首就擒吗? 
  为了把事情办得漂亮,按照慕绥新的谋略和步骤,要分三步走。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叫做“欲擒故纵”。慕绥新心不急,稳坐钓鱼船,像姜太公直杆钓鱼,让她自己上钩。慕绥新绝不先提出离婚,他要提出来准砸锅,闹不好破裤子缠腿就弄“夹生”了。离婚必须由贾桂娥提出来。而且提得非常迫切,非离不可。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旗开得胜。否则,贾桂娥在离婚这件大事上闹起来,没完没了,他吃不了就得兜着走。 
  常言说,解铃还须系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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