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眼通天盗墓者:盗墓之王·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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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眼通天盗墓者:盗墓之王·大结局- 第3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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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栋楼里住着一个女人、一个孩子,不多不少,恰好够装满两口箱子。
  我忽然觉得北风冷飕飕的,不知不觉凉气遍体。何寄裳是五毒教弃徒,她手下这批神色古怪木讷的女人,肯定也是从前追随过她的人。只见孩子,不见男人,真是怪异之极——男人们呢?不会都是丢下老婆孩子负心离去了吧?
  腕表即将跑完最后一圈,四点五十分,就是我第一次望向木楼的时候。
  蓦地,秒针疯狂地飞转起来,像是一只发了疯的兔子,然后带动了分针、时针,也不停地飞转,速度至少提高了十倍。
  我“嗯”了一声,因为这种状况从来没有出现过。
  何寄裳也戴着腕表,我抬起头时,看到她左腕上那只小巧的瑞士金表的指针也在狂转。
  “何小姐,看你的表——”两只表同时发疯,应该不是机械本身的故障,而是我们所处的环境发生了莫名的磁场改变。
  “啊?怎么回事?”她只看了一眼,下意识地伸手去拍表蒙子。
  前后相差一秒钟的时间,我再次抬头时,木楼的窗口,已经出现了那个身穿豹皮大衣的男人。
  “盗墓……之王……杨……天!”我发觉自己的牙齿开始咯咯乱响,舌头也变得僵直起来,迅速抬起望远镜,望向那个男人的脸。像昨天一样,他在凝神看书,翻阅着那本《诸世纪》。我接连做了六次深呼吸,将满脑子沸腾的血压制下去,极力让自己保持清醒,低声叫着,“何小姐,向窗口看,是不是那个人?是不是?”
  我连续调整着焦距,但就是无法看清他隐藏在暗影里的脸。
  夕阳落山到暮色聚拢,间隔非常短暂,晚霞一收,二楼的光线就黯淡下来,这也是他为什么会停止看书而走到窗口来的原因。
  “什么?我什么都看不到,在哪里?”何寄裳急促地问,手指发力,把调整焦距的塑料转轮捏得喀喀响。
  “窗口,二楼窗口——”我猛地意识到,既然梁威看不到窗口里的人,何寄裳当然也看不到。
  “给我望远镜!”她伸手过来,抢走了我的望远镜,把另一只塞给我。
  望远镜的功能都是一样的,她颓然低叫:“我看不到……我看不到他,老天啊,不要这么残忍地惩罚我……”
  我仓促间出手,右掌拍在她的天灵盖上,以“醍醐灌顶”的方式助她一臂之力。从邵黑那里传接过来的“传心术”并不是次次都能运转自如,这种关键时刻,说不得要拼一下了。
  “啊——啊……”何寄裳长大了嘴,脸色刹那间惨白如雪。
  那个男人正走向窗口,虽然看不清他的五官,像何寄裳这种与他有过长时间接触的人,肯定从走路姿势、动作上就能判断出他的身份。
  “天哥、天哥……”她喃喃地叫起来,茫然地伸出一只手,向前摸索着。
  “他是谁?是不是‘盗墓之王’杨天?”我在做最后的求证。
  “对,就是他,全球盗墓界公认的王者,杨天。他在那里,就像多年以前,我们刚刚结识的时候,他总喜欢在窗前看书,穿着我一针一线缝制的大衣。世界上,再没有他那样巍巍如山、柔情似水的男人,所以……所以……别走……”她再次失声叫起来,随着暮色渐渐沉重,二楼窗口里的一切都变得模糊一片。
  我放开了按住她头顶的手,缓缓调整呼吸,“传心术”非常耗费内功,只持续了三分钟时间,我的感觉却比经过了连番恶战更疲惫。
  “只有你能看得见他?”何寄裳转过脸,两颗亮晶晶的清泪垂在眼窝里。
  我点点头,在草根上盘膝坐下,四肢乏力,近乎麻木。
  “告诉我,一切都是幻影吗?告诉我怎么才能天天看到他,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她毕竟是闯荡江湖的高手,激动的情绪很快平和下来。
  我只能摇头:“暂时还不知道,如果经过合理的验证,知道这段影像会不断地出现时,我会告诉你看到他的办法。”低头看看腕表,指针已经停止转动,但日历却跳过了二十五天,等于在几秒钟内让生命流逝了近一个月。
  何寄裳凝神思索了一会儿,双手同时按住了太阳穴,脸上显出无比痛苦的表情,也跟我一样打坐下来。
  村寨里一片沉静,没亮起一盏灯,木楼影影绰绰的,像是高高低低的巨大坟茔。
  无言地过了一个小时之后,我才觉得身体重新充满了力量。腕表发疯的原因,只会是因为受到突然爆发的强磁场干扰,这一点,与红小鬼电话里说的情况吻合。我举起望远镜向南面天空观察,阴云堆积如山,沉甸甸地覆盖向丛林,的确非雨即雪,转瞬便到。
  何寄裳痴痴地望着木楼,若有所思:“可惜,我不懂‘逾距之刀’的武功,如果可以达到光速,看到他,一步跃过去,或许就能跟他相见了。他是光影重现,我只要同样达到光影的速度,岂不是就处在同一个运转环境里?你说呢?”
  我无言地笑了,如果人能够以光速运行,直接逆向穿越时空、回到过去就可以了,何必采用她说的绕弯子办法?
  很多武林前辈已经义正词严地批驳了“逾距”的论调,明确指出,如果“逾距”可以实现,枪弹、火箭筒、大炮都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两军对敌,可以“逾距”的一方不必等对方的子弹射到,就能出手制胜,这根本违背了大自然的物理运行规律,绝对是蛊惑人心的荒谬论调。当然,他们也承认“快”是无止境的,每一次出手的速度,从李小龙的每秒钟踢出七腿,可以提升为十腿、十四腿,但却不能无限加速,因为人体的关节爆发力已经受到了先天性的限制,除非脱离地球或者改变地球人生长基因,否则,绝不会创造出“逾距”的武功。
  我的肚子发出“咕咕”的叫声,已经有三顿饭没吃,又喝了好几杯蛇胆茶,的确该补充些东西了。
  “那是他吗?是吗?”何寄裳自语着,茫然地抬头看着昏暗的天空,阴云南来,空气中的潮气正在急速增加。
  其实,有另外两个细节,可以证明刚刚看到的只是幻影。第一,我把那本书中间部分折起来了五页,只要对方翻书,一定会看到折起的痕迹;第二,何寄裳拿出的豹皮大衣被重新收回了包袱里,有长年折叠的明显痕迹,而他穿的那件成色很新,也很舒展。
  书和大衣是在我们目前所处的年代,而影像中的人,看的穿的,却是十几年前的这两样东西。时间改变了一切,唯一没有更动的,只有何寄裳的心。
  “可惜……可惜我不懂如何达到‘逾距’的境界,五毒教虽然横行南疆,所向披靡,凭的却只是驱赶虫蛇的魑魅伎俩,这句话,他当年的确没有说错。我们回去吧——”她沮丧地站起来,把望远镜放回口袋里。
  “‘逾距’只是江湖上的传说,难道你见过杨天大侠真的练成了‘逾距之掌’或者‘逾距之刀’?”
  “对!逾距之刀!”何寄裳非常肯定地重重点头。


  第二部 一笑倾城 第二部 一笑倾城 3盗墓之王曾居于此
  ( 本章字数:8296  更新时间:2009…7…16 17:50:47)

  我们一起走向木楼,夜色迷蒙,犹如步行在影影绰绰的古怪坟场里。所有木楼的门口和窗口黝黑一片,都鬼气森森地张开着。
  “今晚,是不是所有的人都不会再醒了?”江湖上对于五毒教的上百种邪法,所知不过十之三四,很多名字,连听都没听说过,更不要说是理解其中的用途了。
  “对,他们会一直睡到明天太阳升起。”何寄裳无声地登上石阶,走入属于她自己的木楼。这种加深睡眠的方法,竟然让我联想到了江西“僵尸门”的“赶尸大法”。如果此刻有外地人闯入村寨,看着满地都是昏睡不醒的活死人,肯定又会成了报纸杂志上争相转载的爆炸性新闻。
  站在楼门前,我忽然觉得脸上一凉,半空中已经开始飘起了稀疏的雪花。
  何寄裳进了厨房,在灶台前轻快地忙碌着,不停地发出叮叮当当的锅碗瓢盆碰撞声。我在楼门前坐下来,俯视着整个村寨。若干年前,或许大哥在某个飘雪的晦暗夜晚,也曾坐在这里,久久地沉思冥想过?
  我很想念他,在这个巨大的地球上,在四十多亿人海里,只有他,跟我有血浓于水的关系,任何人无法取代。记得手术刀死后,苏伦整夜在开罗的十三号别墅石阶上默默地静坐,她想把手术刀过去的音容笑貌,全部在静谧中收入自己的脑海里,终生珍藏。这种失去至亲至近的人时的感受,创伤剧痛,无法用任何人间词汇表达。
  “大哥,你在哪里?”我用力挺了挺胸,觉得肩头沉重的担子正一刻不停地压下来。大哥与苏伦,这两个与我休戚相关的亲人,或许都被禁锢在前面的深山里,我一定要找回他们,用自己的实力,扭转大自然强加于我的灾难。
  我长长地吐出一口闷气,呼吸新鲜空气时,闻见了炖肉的香气,还有烈性白酒的辛辣味道。
  “我忽然有了倾诉的欲望,不知你愿不愿意听?”何寄裳捧着一个黑色的托盘走出来,上面放着一个冒着腾腾热气的砂锅,还有一瓶酒,两只杯子。系上围裙后的她,多了女主人的温良贤淑,隐去了江湖怪侠的乖戾孤僻。
  “当然,好菜好酒,再有好的故事下酒,才是雪夜里最快意的享受。”我的肚子持续地咕咕叫着,廊檐外的雪却在不知不觉中慢慢绵密起来。
  她笑了,把托盘放在地上,自己也在台阶上坐下。
  “你有一点点像他,随意而洒脱,说任何话,都让人听起来特别入耳——”她斟上了第一杯酒,矮墩墩的黑色陶杯,容量大约为一两。那酒瓶也是黑陶制成,像个生长变形的大肚葫芦。
  “请。”她举起杯,仰面饮尽,向我亮了亮杯底。
  这是中国人的喝酒规矩,先干为敬。在这种山野环境里,喝烧酒、吃野味是最入景的美事。我也干了一杯,热辣辣的酒直冲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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