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无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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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无鬼-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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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羊弃意。
【译文】
有沾沾自喜的人,不偷安矜持的人,有弯腰驼背、勤苦不堪的人。
所谓沾沾自喜的人,懂得了一家之言,就沾沾自喜地私下里暗自得意,自以为满足了,却不知道从未曾有过丝毫所得,所以称他为沾沾自喜的人。所谓偷安矜持的人,就像猪身上的虱子一个样,选择稀疏的鬃毛当中自以为就是广阔的宫廷与园林,后腿和蹄子间弯曲的部位,乳房和腿脚间的夹缝,就认为是安宁的居室和美好的处所,殊不知屠夫一旦挥动双臂布下柴草生起烟火,便跟随猪身一块儿烧焦。这就是依靠环境而安身,这又是因为环境而毁灭,而这也就是所说的偷安自得的人。所谓弯腰驼背、勤苦不堪的人,就是舜那样的人。羊肉不会爱慕蚂蚁,蚂蚁则喜爱羊肉,因为羊肉有羶腥味。舜有羶腥的行为,百姓都十分喜欢他,所以他多次搬迁居处都自成都邑,去到邓的废址就聚合了头十万家人。尧了解到舜的贤能,从荒芜的土地上举荐了他,说是希望他能把恩泽布施百姓。舜从荒芜的土地上被举荐出来,年岁逐渐老了,敏捷的听力和视力衰退了,还不能退回来休息,这就是所说的弯腰驼背、勤苦不堪的人。
所以超凡脱俗的神人讨厌众人跟随,众人跟随就不会亲密和睦,不亲密和睦也就不会带来好处。因此没有什么特别的亲密,没有什么格外的疏远,持守德行、温暖和气以顺应天下,这就叫做真人。就像是,蚂蚁不再追慕羶腥,鱼儿得水似的悠闲自在,羊肉也清除了羶腥的气味。

【原文】
以目视目,以耳听耳,以心复心(1)。若然者,其平也绳(2),其变也循(3)。古之真人,以天待人(4),不以人入天(5)。古之真人,得之也生,失之也死;得之也死,失之也生(6)。药也,真实堇也(7),桔梗也(8),鸡癕也(9),豕零也(10),是时为帝者也(11),何可胜言!
勾践也以甲楯三千栖于会稽(12)。唯种也能知亡之所以存(13),唯种也不知其身之所以愁(14)。故曰鸱目有所适(15),鹤胫有所节(16),解之也悲(17)。故曰风之过河也有损焉,日之过河也有损焉。请只风与日相与守河(18),而河以为未始其撄也(19),恃源而往者也(20)。故水之守土也审(21),影之守人也审,物之守物也审。
故目之于明也殆(22),耳之于聪也殆,心之于殆也始(23)。凡能其于府也殆(24),殆之成也不给改(25)。祸之长也兹萃(26),其反也缘功(27),其果也待久(28)。而人以为己宝,不亦悲乎?故有亡国戮民无已(29),不知问是也。
故足之于地也践(30),虽践,恃其所不蹍而后善博也(31);人之于知也少,虽少,恃其所不知而后知天之所谓也(32)。知大一(33),知大阴(34),知大目(35),知大均(36),知大方(37),知大信(38),知大定,至矣。大一通之,大阴解之,大目视之,大均缘之(39),大方体之(40),大信稽之(41),大定持之。
尽有天,循有照(42),冥有枢(43),始有彼。则其解之也似不解之者(44),其知之也似不知之也,不知而后知之。其问之也,不可以有崖(45),而不可以无崖。颉滑有实(46),古今不代(47),而不可以亏(48),则可不谓有大扬搉乎(49)!阖不亦问是已(50),奚惑然为(51)!以不惑解惑,复于不惑,是尚大不惑(52)。
【译文】
用眼睛来看视自己眼睛所应看视的东西,用耳朵来听取自己耳朵所应听取的声音,用心思来收回分外逐物的心思。像这样的人,他们内心的平静就像墨线一样正直,他们的变化总是处处顺应。古时候的真人,用顺任自然的态度来对待人事,不会用人事来干扰自然。古时候的真人,获得生存就听任生存,失掉生存就听任死亡;获得死亡就听任死亡,失掉死亡就听任生存。药物,乌头也好,桔梗也好,芡草也好,猪苓也好,这几种药更换着作为主药,怎么可以说得完呢!
勾践率领三千士兵困守于会稽,只有文种能够知道越国复国的办法,也只有文种不知道复国后将要遭受杀戮的祸害。所以说猫头鹰的眼睛只有在夜晚才适宜看视,仙鹤具有修长的双腿,截断就会感到悲哀。所以说,风儿吹过了河面河水就会有所减损,太阳照过河去河水也会有所减损。假如风与太阳总是盘桓在河的上空,而河水却认为不曾受到过干扰,那就是靠河水源头小溪的不断汇聚。所以,水保持住了泥土也就安定下来,影子留住了是因为人体安定下来,事物固守着事物因而相互安定下来。
所以,眼睛一味地追求超人的视力也就危险了,耳朵一味地追求超人的听力也就危险了,心思一味地追求外物也就危险了。才能从内心深处显露出来就会危险,危险一旦形成已经来不及悔改。灾祸滋生并逐渐地增多与聚集,返归本性却为功名所萦绕,要想获得成功便须持续很久很久。可是人们却把上述情况看作是自己最可宝贵的,不可悲吗?因此国家败亡、人民受戮从没有中断,却又不知道问一问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
所以,脚对于地的践踏很小很小,虽然很小,仰赖所不曾践踏的地方而后才可以去到更为博大、旷远的地方;人对于各种事物的了解也很少很少,虽然很少,仰赖所不知道的知识而后才能够知道自然所称述的道理。知道“天”,知道“地”,知道“大目”,知道“大均”,知道“大方”,知道“大信”,知道“大定”,这就达到了认识的极限。“天”加以贯通,“地”加以化解,万物各视其所见,顺其本性令其自得,各得其宜自成轨迹,各守其实无使超逸,顺任安定持守不渝。
万物之中全都有其自然,顺应就会逐渐明朗清晰,深奥的道理之中都存在着枢要,而任何事物产生的同时又必然出现相应的对立面。那么,自然的理解好像是没有理解似的,自然的知晓好像是没有知晓,但这“不知”之后方才会有真知。深入一步问一问,本不可能有什么界限,然而又不可以没有什么界限。万物虽然纷扰杂乱却有它的根本,古今不能相互替换,但是无古无今、无今无古谁也不能缺少,这能不说是仅只显露其概略吗!何不再深入一步探问这博大玄妙的道理,为什么会迷惑成这个样呢?用不迷惑去解除迷惑,再回到不迷惑,这恐怕还是当初的不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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