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情恨[梁凤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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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情恨[梁凤仪]-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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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跟在唐襄年身边才那么几天,所见所闻所学所识实实在在丰富得难以形容。
  送走了大伟明利之后,唐襄年连连拍了两下手掌,道:
  “大功告成了!”
  “我并没有预料到作为这伟特药厂的总代理,需要投资这个我能力负担以外的数字。”
  “金信晖的遗产还没有到手吗?”唐襄年问。
  “我只占其中的三分之一,还得有一个百分比属于健如母女的。”
  每提到此事,我就觉着浓郁的委屈和耻辱,因而要回一回气才能继续说下去:
  “除非我可以打赢官司,把小叔子的监护权取到手,那么,我控制了金家的三分之二产业,就比较容易调动资金,即使多的是不动产,也可以向银行进行按揭。”
  “胜诉的机会如何?”
  我摇头,不愿意想起罗本堂律师的忠告。
  唐襄年说:
  “先等着大伟的答复再算,他回到美国总部汇报之后,很快就会把合约寄来,你是否签下去,其时再做定议。不过,方心如,我很诚恳地告诉你,这是一个发达的大好机会,真正是集天时地利人和于一身,问题在你。”
  我并没有回避唐襄年的目光。
  我知道问题在我。
  “待我的官司大定了,知道了结果,再去考虑其他问题吧!”我是这样说。
  唐襄年答:
  “官司赢了输了,情况都是大同小异,你必须得到利必通银行的支持,才能做得成这单大生意。赢了,银行要求你注资的基本金额可以拿得出来。输了,你连起码的本钱也缺乏,要多筹一笔现款,如此而已。”
  我完全明白唐襄年的意思。银行如果肯支持生意金额的百分之八十已经相当理想了,其余百分之二十自然是必须的本钱。换言之,我即使有那百分之二十的本钱,也须安排其余的借贷,把握何在?无非都在唐襄年个人身上。
  要永隆行提出什么帮忙与保证,在今日是困难重重的。
  客观上,永隆行未有强劲的银行关系;主观上,太多永隆行的股东,也就是我那些直系亲属,不会愿意帮助我去创业,这是肯定的了。
  故此,问题在我。
  我肯不肯付出代价?
  不肯。
  当我走出了唐襄年的办公大楼,独自在中环的街道上踱步时,我仍是意志坚决的。
  唐襄年说只要晨早起来洗一个热水澡,忘记昨夜星辰,无人知晓,就能重新为人。这个意念是惊人的,我无法接受。
  我固然不爱唐襄年。
  他也不见得爱我。
  爱一个人,一定期望与之长相厮守。
  我只不过是他的一份好奇、好感、刺激、娱乐、发泄。我并不甘心成为玩物,不可以,这是极之有损尊严之事。
  人没有了尊严,还怎么活得下去?
  整件事就这样告一段落吧!
  伟特药厂的一个发财梦自今天起苏醒就算了。
  满城都生机,我还会有灿烂的明天,何必急着把自己抛售?
  明天,一定会更好。
  我有这个信心。
  然而,很可惜,有时,自信与成功划不上对等符号。
  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一总亲人站在法庭做供时,说出来的话。
  方健如的供词说:
  “我曾经对大姐提出过重抗议,认为由一个女佣带着三个孩子是非常吃力的工作,尤其是我和大姐都要在永隆行上班,晚上还有一些非去不可的应酬,根本无法分心分神在照顾儿女上头,因而,我坚持要四婶一个人带咏诗,而大姐仍然只依赖牛嫂去照料三个小孩子及金耀晖。”
  这暗喻的恶毒还比不上我另一位妹子方惜如,她在回答律师的问题时,挖空心思去冤枉我、诬害我,那种心肠的狠绝,令我有当场吐血的冲动。
  律师问她:
  “你有没有留意方心如跟金耀晖的相处与关系?”
  方惜如答:
  “有的。他们相处得非常好。大姐跟这小叔子的相处时间甚至比她的那几个亲生儿还要多。”
  “方心如在广州是不是已经习惯跟金耀晖有亲密的相处?”律师又问。
  “不是的,我发觉大姐越来越对金耀晖关怀与爱护是这最近的事,这其中可能有一重我估计的原因在内。”
  “什么原因?你且说出来。”
  “我想大姐是在金信晖去世之后,额外地想念他,因而在金耀晖身上寻到了安慰。”
  “你可以具体一点指出你的这个体会的根据吗?”
  “我曾经亲眼看到大姐紧紧地抱住金耀晖闭上眼睛,喊出金信晖的名字,并且她说‘啊!请勿离开我!’”我气得双眼爆出血丝来,怒不可遏地要站起来,冲向前去跟方惜如拼了。
  她这个出卖人伦、出卖良心、出卖人格的婊子!
  罗本堂律师与他的助手竭力把我按下去,阻止我在法庭内做出失礼的行为。
  我哭了。
  法官宣判结果之前我已经忍不住哭了。
  任何一个法官听了她们的陈辞,再有三姨奶奶在堂,加上金旭晖准备成家立室,且照顾弟弟的承诺,我已经知道大势已去。
  只是,我从来部不会想到会被亲人迫害得那么惨。
  骨肉相残至此,所有的做人信念都已荡然无存。
  当我回到家里来,金耀晖红着眼睛走到我跟前来,喊了一声:
  “大嫂!”
  我原本要一把将他抱住好好地再大哭一场,但想了想,还是缓缓地放下了已提起来的双手,无奈地说:
  “耀晖,我输了,对不起!”
  “大嫂,请别离开我,你还能跟我们住在一块儿就好!”
  我没有回应,连连拍了耀晖的肩膊两下,只表示安慰。
  这一役的失败,不只是产业控制权的落空,不只是在金家地位凋零,不只是与耀晖感情的受磨损,且是我接受血淋淋的残酷人生的一个开始,是我对人性绝望的一份踏实刺激。
  我伤心、气馁得无以复加。
  因为,天下原来没有公理。
  连在法律之前,不一定是良知得胜,不一定是好人好报,不一定是真相大白。
  至此,我才知道要生存下去,好好地生存下去,只能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不可能顾人情,不可能念亲恩,不可能凭良心。
  以后,我要如何自处了?
  是同流合污,各出奇谋,以挣扎求存求荣下去;抑或坚持吃亏吃苦,也要维持做人应有的良知与操守?
  我的确茫然。
  轮不到我慢慢地分析理解,再做决断,就在人生的善与恶的分歧路上,我的彷徨并没有遏止身旁的人对我的迫害。
  金旭晖并不认为他应当羞愧,大剌剌地站在我面前,说:
  “大嫂,我们很快就得搬家了,你要是仍住在这儿的话,我嘱永隆行每月为你交租。”
  我没有回话,不置可否。
  着实仍未自重创重败的刺激之中恢复清醒的头脑,我无法为自己的出路做出任何决定。
  每次坐到永隆行去,跟金旭晖与方健如开所谓公事会议,再轮不到我提任何意见。
  提出来也没有用,一投票,我立即败下阵来,徒添伤感与狼狈。
  就在这一天,金旭晖实斧实凿地对我说:
  “大嫂,我看你在这几天就得交出堂费与律师费,你准备好现金没有,如果周转有问题,我们就商议个交换条件……”
  我没有等他说完,就答:
  “健如给我提过,让我想想吧,如果我拿得动资金,解决了应付的打官司费用,那幢在麦当奴道的房子,我还是要住进去的。”
  “大姐,你为什么要如此坚持?”健如问。
  这句话我没有答。
  她是明知故问,其实,彼此心照不宣了吧!
  之所以竭力要把我屏弃,不让我搬在一起住,无非是更进一步不以我为金家的一分子。
  同样,我死不肯放弃这个权益,也是为了不要输给健如。没有能入住金家大宅,我就要另营住所之理。
  口舌之争是无谓的,必须真金白银地拿出钱来,把问题解决了。
  我到罗本堂律师楼去了一趟,计算清楚该负担的堂费与双方律师费,不禁苦笑,这笔欠款,刚好用金信晖留给我的现款,可以偿还掉。
  倾出所有,只为保住了身分,值得吗?
  连牛嫂都劝我说:
  “大少奶奶,何必争一时之气。住哪儿都一样,你还是手上捏住几个钱比较值当。”
  我重重地叹一口气,把心不定。
  小叔子耀晖自从知道监护权落在金旭晖手上之后,一直落落寡欢,当他知道我有可能不跟他们一起搬上大宅去时,惶恐失色地跑到我跟前来说:
  “大嫂,你得与我们一起搬才好。”
  我没有造声。
  “大嫂,我舍不得你。”
  我只能点头,表示我明白,并非表示我答应。
  “耀晖,大嫂还有几个孩子要照顾,必须为他们争取一些保障,不能弄得手中连个活动钱也没有,太险了。”
  “你留住在这儿就不危险了吗?如果二哥往后不替你交租,你们岂不一样彷徨。说到底,大宅是人人有份,自家的物业。”
  我听懂了,怎么连一个孩子的思路都比我清楚。
  对,以现金换回有瓦遮头是重要的。要把我一脚踢开,着实的不容易。
  于是,我狠一狠心,提存了名下的现款,结了法庭与律师楼的账。金旭晖就再没有借口,不让我搬到新居去。
  新居一共四层,原先计划是旭晖的母亲三姨奶奶住楼下,旭晖与即将新婚的夫人住二楼,三楼属耀晖所有,现今也就是旭晖的管辖范围。他把惜如放到这层去住,耀晖反而是住到三姨奶奶身边。四楼和天台是金信晖的,等于归我和健如分配。




第三章'梁凤仪'


  搬家的一天,不平的事又发生了。我发觉负责搬运的苦力把我和三个孩子的东西全搬到天台上去。
  天台上另搭了间锌铁的房子,那是五十与六十年代在本城相当流行的。举凡拥有天台业权的人,都必定潜建一问木筑的或锌铁房屋,或自用,或分租给一些比较贫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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