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离我们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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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离我们有多远-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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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洁勇连忙感谢说:“你这位律师真是一个大好人,我太感谢你了!”    
    9月初,诉状写好了,还工工整整打印出来,递到了申洁勇手上。这一切都是那位好心律师免费为他提供的。对此,申洁勇感激不尽。    
    第二天,申洁勇就把诉状交到了吴县市人民法院告申庭。吴县市人民法院对此一案件十分重视,也很同情申洁勇一家人的悲惨遭遇,鉴于申洁勇全家人都染上恶病,经济困难,破例在未收诉讼费的情况下便准予立案。    
    申洁勇对法官说:“天下还是好人多啊!”    
    立案之后,申洁勇紧锁的眉头开始舒张了,他安顿好妻子和孩子,又搭乘便车,来到上海,找到康正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专门委派擅长打医疗官司的黄惠民、张滨两位律师接待了申洁勇。    
    为艾滋病人打官司,黄惠民、张滨两位律师都是头一遭。与艾滋病患者打交道,原本有一些顾忌,但他们却为申洁勇一家的不幸遭遇而深抱不平,两位律师决定抛弃成见,勇敢地站出来为当事人说话。    
    医疗事故不出现也已经出现了,不管是谁的责任都该给受害人进行赔偿。赔多少?两位律师心中没底。于是黄惠民和张滨又找到上海市艾滋病防治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咨询。    
    两位律师分别从上述两家权威专门机构中了解到HIV感染者的治疗费用,每年每人在10万元以上。有了此一依据,两位律师又根据目前人口平均寿命70岁计算,加上护理费、营养费等,重新变更了索赔请求,赔偿金额近1300万元!    
    1300万——对于一个普通的中国家庭来说,的确是一个大得无法想象的天文数字。    
    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思考问题:1300万元能买三条人命吗?1300万元能买一家三口永生永世的幸福吗?!


第十章 怎一个“冤”字了得死不瞑目

    吴县市人民法院立案之后,便开始了漫长的调查取证工作。    
    根据申洁勇诉讼提供的线索,陈修梅于1998年1月16日因患上妊娠合并重度贫血,曾入住吴县市第一人民医院,次日在该院妇产科输血400毫升。于同月19日出院。几天之后陈修梅回到家乡湖北,因前病复发,曾入住南漳县第二医院。该院分四次为陈修梅输血1200毫升,其间还为陈修梅输入了人体白蛋白50毫升。    
    经法院办案人员查证,吴县市第一人民医院、苏州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靖江市中心血站与此案有涉,应列为本案被告之中。    
    法院办案人员根据有关线索,又去了湖北襄樊、南漳等地调查取证。    
    调查证实:南漳县第二人民医院先后四次输给陈修梅的1200毫升血液系自采血液,输给陈修梅50毫升人体白蛋白系襄樊市同和大药房有限公司提供。申洁勇一家三口感染的艾滋病病毒除了通过输血渠道感染之外,也不能排除与输入人体白蛋白有关。故:襄樊市同和大药房有限公司也被增列为本案被告之一。    
    至此,申洁勇一家三口感染艾滋病病毒一案涉案五名被告全部入案。即:江苏省吴县市第一人民医院,江苏省苏州市中心血站,江苏省靖江市中心血站,湖北省南漳县第二医院,湖北省襄樊市同和大药房有限公司。    
    可是五名被告究竟是哪一家或哪几家出的问题?巨额赔偿该写在哪一家或哪几家名下?办案法官们可谓绞尽了脑汁。为了对原告和被告负责,法院在确定了被告之后,又开始了相关证据的调查和搜集工作。    
    就在这时候,陈修梅的病情急转直下。她整夜咳嗽不止,高烧不退,浑身上下酸痛无力,而且体质急剧下降。十天半个月,陈修梅躺在床上无法动弹,一动,全身骨节如同散架般疼。    
    看到妻子如此模样,申洁勇欲哭无泪:“修梅,你就忍一忍吧!等案子判下来了,等赔偿款到手了,我带你去北京找大医院好好治治!”    
    “洁勇,我这病是没救了的,与其疼死,不如给我一把安眠药,让我立马就死!”    
    申洁勇泪流满面:“修梅,别说傻话了。我是你丈夫,我是你女儿的爸爸,我怎么能给你吃安眠药啊!”    
    陈修梅缓了一口气,又说:“等死不如早死,我死了,你也好利利索索地照看孩子。”    
    “你放心,孩子我是会好好照看的。你的病,也得安下心来好好治。听说北京有两家医院就在收治艾滋病患者。首都嘛,政治文化的中心,也是好医好药的中心。我看你的病还是能治好的。”    
    陈修梅叹道:“我的病能治好,你的病呢?还有孩子的病呢?哎!想到这些,我的心就如同乱麻一团,不如早点死了,给你少添拖累!”    
    陈修梅自从被确诊染上了艾滋病后,就想到过死。看到可怜的孩子,看到丈夫为讨一个说法而四处奔波的样子,心又软了,还是活一路走一程再说吧!    
    可是如今官司没有着落,治病的钱到不了位,好不容易拉扯红火的理发店也因无人照料而门庭冷落,以前存那点儿钱也快用光了。再这样拖下去,病不死,拖也要把人拖死的。    
    越想越着急,越想越想不通,越想越感到生路渺茫。一天傍晚,陈修梅趁申洁勇尚未回家,抓起理发剪,企图割腕自杀。    
    恰在此时,申洁勇赶回来了。他发现妻子的异常状态,一把夺过妻子藏在背后的理发剪,制止了一场即将发生的悲剧。    
    为了控制住妻子的情绪,防止发生意外,申洁勇让正在苏州打工的姐姐申庆节搬来吴县市住,一边照顾修梅,一边照顾申呈。自己腾出时间来,一边跑打官司,一边给妻子跑药。    
    申洁勇打听到北京一家医院有治疗艾滋病的药物,来不及征求陈修梅的意见,就变卖了房产,揣着钱直接去了北京。在北京找到那家医院,买了好几十片那种药,花去了好几千元钱!    
    回到吴县,申洁勇掏出药片让陈修梅吃:“吃吧修梅,这药灵着哩,也许你吃了它会好的。”    
    “多少钱一片?”陈修梅问。    
    “嗨!你就别管了,多少钱一片,我也要买给你吃呀!命重要还是钱重要?”申洁勇买的这种药,70多元一片,一天四片,一个月下来就是一万多块!再贵,申洁勇也得买呀,毕竟有了药就有了命呀!    
    “你也吃,女儿也吃,你们不吃,我就不吃!”    
    “哎呀你看,都这么大的人了,还使性子。”申洁勇极力哄着陈修梅,“你先吃几粒试试,如果行,咱再去买就是啦!”    
    在申洁勇连哄带骗的劝说下,陈修梅吃了药。    
    说来也怪,陈修梅吃了一周药后。疼止住了,咳也止住了,精神面貌似乎也好多了。    
    “洁勇,你那药片在哪儿买的?”陈修梅问。    
    “怎么?感觉好多了?”    
    “好了一些。什么时候你再去买点回来,你和女儿一块吃!”    
    “行!行行!”申洁勇一边答应一边惦念着官司的事,“如果明天就判下来,后天就能拿到钱该有多好!有了钱,多买些药回来,全家人的病不是有救了吗?”    
    可是光着急是没有用的,法律只能按程序走。从起诉到现在也快两个月了,申洁勇感觉到好像一点儿动静也没有。    
    就在陈修梅感觉到自己的病好多了的时候,狠心的病魔再次残忍地击倒了她。    
    陈修梅又开始高热发烧,且深咳不止,不吃不喝,沾一点水和食物,便会引起一阵狂烈的上吐下泻,体质和体重急剧下降。事实再次证明,目前艾滋病是无药可医的,以前的“感觉良好”不过是病人的回光返照而已!    
    2000年11月6日,陈修梅走完了人生最后一程。


第十章 怎一个“冤”字了得救命钱姗姗来迟

    2001年5月23日,申洁勇天不见亮就起了床,眼睁睁看见东方发白,眼睁睁看见时钟指向8点。    
    8点一到,申洁勇就出了门,直奔吴县市人民法院而去。    
    为了这一天,申洁勇似乎觉得等得太久了点,要是这一天早些到来,也许陈修梅还有救。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一天终于等来了。家里的钱早已挤干用完,为给妻子治病,已经拖下一屁股债,此时申洁勇的精神状况极度烦躁不安,到了崩溃的边缘。倘若此案再无一个结果,真不知会出现什么严重的结果。    
    8时半,申洁勇走进了法院大门,领到了法院头一天作出的裁定书。    
    申洁勇急速地扫视了一眼裁定书,发现两位律师请求先行支付的5万元变成了现在裁决的先行支付3万元。    
    怒火开始在他胸中蔓延。    
    他咬着牙,努力控制着自己欲燃的情绪。    
    他要法院更改裁定书所裁定先行支付的金额,法院未能同意。    
    申洁勇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了,他不顾一切地大声争辩、吵闹,法官前来制止。他索性不顾后果地举起椅子,砸了法院的办公室。    
    要是其他人,法警早已出面强行制止了,可是眼前大闹法院的是一名受害者,是一名AIDS患者呀!    
    吴县市人民法院充分给予了申洁勇以人道主义对待,没有动用警力,始终坚持劝说、解释,以平息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最后,法院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和考虑,作出了最终裁定,先予执行5万元。    
    开始,申洁勇以为裁定书到手了,“先予支付”的5万元随后也跟着到手。    
    然而他错了。    
    他不知道“执行难”在今天中国司法实践过程中已是顽症一块,他也不知道被执行人南漳县第二人民医院仅是一家“乡镇规模的小医院”,医院账上根本无钱,筹措被执行款需要一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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