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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直打小鼓,怕给它前腿踩着。 赶路人在旁边等待观望,最后笑了起来。“我知道,”他说,“大山永不可能移到穆罕默德跟前,所以你只能帮穆罕默德走到大山跟前去了。 请你过来吧。”
我走过去。“请原谅,”
他接着说,“只好请你帮我一把了。”
他把沉重的手搭上我的肩头,极力地靠着我,一瘸一拐朝马走去。 一旦他抓住缰绳,立刻就使马服服贴贴。 然后他跃上马鞍,用力时疼得龇牙咧嘴,扭伤的脚又被拉了一下。“好啦,”他松开咬紧的下唇,“把马鞭递给我就行啦,它在树篱下面。”
我找了一下,找到了。“谢谢。 现在你赶紧去海村发信吧,快去快回。”
带马刺的靴跟将马一碰,马惊得竖起前腿,接着便急驰而去。 那狗也窜了上去,接着三者都消失不见了。
像荒原上的石南被一阵狂风卷走
我拣起手筒,接着赶路。 对我来说,此事已经发生,已经过去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既不重要,又不浪漫,也不有趣。然而,它却标志着我那单调的生活中有了一小时的变化,有人需要并要求我的帮助,我帮助了。很高兴能做这件事。事情不大,转瞬即逝,但毕竟是积极的,而我对消极的生活已感厌倦。 那张新面孔,像记忆画廊中的一幅图画,与挂在那儿的其它图画都不相同:第一,这是个男性;第二,他又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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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壮又严厉。 等我到了海村,把信塞进邮筒,这张脸仍在眼前。 在我一路快步下山回家时,依然能看得见它。 当我回到那梯阶跟前,驻足片刻,看一看听一听,觉得小径上又响起一阵马蹄声,一位披斗篷的骑手,一条盖特拉什般的纽芬兰狗也许会再次出现。 然而,我所看见的只有树篱和一棵截去树梢的柳树,笔直挺拔地迎着月光;所听到的唯有一哩以外环绕桑菲尔德府的林间那阵阵掠过的轻风。 俯瞰那轻轻风声的方向,越过大宅正面,我发现一扇窗户亮着灯光,提醒我时辰不早,便加快脚步。我不愿意再进桑菲尔德,跨进它的门槛就似重入一潭死水。 我走过它静悄悄的大厅,爬上它阴森森的楼梯,去寻找自己孤零零的小屋,再去见安安然然的费尔法克斯太太,与她,唯有她,与我共度冬日漫长的夜晚。 这一切将浇灭这趟散步带来的稍许兴奋——给我的才能重新戴上千篇一律静止生活的无形枷锁。 对这种平安轻松的生活,我开始变得无法欣赏。那时候,若被抛进变幻无常须奋力拼搏的生活风暴中,或者若被艰难痛苦的经历教会向往如今所不满足的宁静生活,对自己该有多大好处!是呵,它的好处,如同一个久坐于“超等安乐椅”的人起起身做一次长长的散步,他的情况与我眼下相同,企盼活动活动手脚,实在天经地义。我在大门边流连,在草地上徘徊,在卵石道上来回踱步。玻璃门上的护窗板已放下,看不到里头。 眼睛与心灵仿佛受到吸引,我想离开这沉寂的大宅——离开它不见天日、牢房般的灰色洞穴,我看就是如此——直达面前广阔的天空——万里无云的蓝色海洋。 月亮正冉冉升起,画着一个庄严的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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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离开刚才藏身的峰顶,把群山远远地,远远地抛在下面。它仿佛正抬头仰望,一心要去那深远无边、黑如子夜的天顶。那些追随其后的群星,闪闪烁烁,我直看得心儿颤抖,热血沸腾。 一些小事就将我们唤回尘世,大厅的钟已敲响,够了。告别月亮和星星,我推开一张侧门进屋去。大厅内不黑,唯一的一盏高悬的铜灯不曾点亮,然而一片暖洋洋的光线映照着大厅和橡木楼梯下面的几层。 这红光是从大饭厅里射过来的,那儿的两扇门开着,壁炉里炉火融融,照亮了大理石的炉床和黄铜炉具,使紫色的帷幔、光滑的家俱罩上一层悦目的辉煌。火光还照亮了炉边的一群人,我还未来得及将这群人看清楚,也未及将快活纷乱的声音听清楚——仿佛有阿黛勒的声音夹杂其中——门就合上了。我连忙去费尔法克斯太太房间。 这儿也有炉火,但没点蜡烛,可没有老太太的踪影,反而看到地毯上孤零零卧着一条黑白相间的长毛大狗,正一脸严肃地凝望火光,酷似小径上那个盖特拉什。 太像了,我便走上去唤它一声。“派洛特。”它立即起身走过来嗅嗅我。 我摸摸它,它直摇着它那条大尾巴。 不过单独跟它呆在一起,这家伙样子有些可怕,而且不知它打哪儿冒出来的。 我摇摇铃,想要支蜡烛,还想打听打听这位来客。 莉娅进来了。“这狗是从哪儿来的?”
“跟主人一起回来的。”
“是谁?”
“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他刚到。”
“真的!费尔法克斯太太现在和他在一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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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还有阿黛勒小姐。 他们都在饭厅里。 约翰去请大夫了,因为主人出了点事。 他的马摔倒了,把他的脚脖扭伤了。”马是在海村道上摔倒的吧?“
“对,下山的时候,在冰上滑倒了。”
“啊!给我拿支蜡烛好吗?莉娅?”
莉娅把蜡烛送来,进门时后头还跟着费尔法克斯太太。她把新闻又讲了一遍,还说卡特大夫已经到了,正跟罗切斯特先生在一起,随后又急急忙忙去吩咐准备茶点了。 我上楼去脱掉出门的装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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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那天晚上,罗切斯特先生大概遵照医嘱,早早就上床了,第二天早上也没有早起。 后来他下楼来是为处理事务,因为他的代理人和一些佃户也来了,等着跟他谈话。现在阿黛勒和我必须腾出图书室来,把它用做接待室,接待天天来访的客人。 楼上一间屋子生起了火,好把我们的书都搬到那儿去,整理好,做未来的教室。 早上我发现桑菲尔德变了模样,不再静得像教堂,而是每隔一两点钟就有敲门声或打铃声,脚步声也不时从大厅响过。 楼下还传来陌生的话音,腔调有高有低。 一条小河从外面的世界流进府里,使它有了主人。 而我,更喜欢现在这样。阿黛勒这天真不好教。她没法专心,不停地往门口跑,扶着栏杆张望,想看看能否见一眼罗切斯特先生,她还编出种种理由要下楼去,以便——据我敏锐的猜测——到图书室去走一趟,而我知道那儿并不需要她。 后来我有些恼火了,就命令她坐着别动。 她没完没了地提起她的“朋友,爱德华。费尔法克斯。 罗切斯特先生”。
她就这样称呼他(以前我还没听说过他的教名)
,还猜想着他会给她带来了什么样的礼物。看样子,他头天晚上已经暗示过了,等行李从米尔科特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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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会找到一只让她感兴趣的小箱子。“这就是说,里面有一件给我的礼物,也许还有给你的呢,小姐。 先生问起过你,问起过我的家庭教师的名字,并问她是不是长得很矮小,很瘦弱,而且面色有点儿苍白。 我说是的。 因为这是真的,对不对,小姐?”
与往日一样,我和我的学生在费尔法克斯太太的客厅里用饭。 因为风雪交加,下午就在教室里度过。 天黑时允许阿黛勒放下书本和作业跑下楼去,因为下面已比较清静,门铃也不再响起。 罗切斯特先生大概此时有空闲了。 剩下我一个人,走到窗前,可什么也看不清。 暮色与雪花交融,混混沌沌,连草坪上的灌木丛也被罩住了。 我放下窗帘,回到炉边。在明亮的余烬中,我仿佛在描画着一幅风景画,像是记忆中的莱茵河畔的海德堡。忽然,费尔法克斯太太闯进来,搅乱了这幅正拼凑的火焰镶嵌图,他驱赶走了在我孤独的心中涌上的受欢迎的忧思。“罗切斯特先生会非常高兴的,如果你和你的学生今晚能和他一起到休息室用茶的话,”她说,“他忙了一整天,没能早点见你。”
“他几点喝茶?”我问。“哦,六点钟,在乡下他总是早睡早起。 你最好现在去换件外衣,我陪你一块去,帮你扣扣子。 给你这支蜡烛。”
“有必要换衣服么?”
“当然,最好换换。 罗切斯特先生呆在这里的时候,我每天晚上都换礼服。”
这份外的礼仪似乎过分庄严。 不过,我还是回到自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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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在费尔法克斯太太的帮助下,脱下黑呢外衣,换上一条黑丝衣裙,这是我最好的也是唯一的一套额外衣服,除了那件浅灰色的以外。 而按照我洛伍德的服饰观念,那件灰色的太漂亮了,除了头等重要的场合,是适宜穿着的。“你得别个胸针。”费尔法克斯太太建议。 我只有一件小小的珍珠饰物,那还是坦普尔小姐临别时送我的纪念品。 带上它,我们两人一起下楼。 害怕见生人的我,如此一本正经地被罗切斯特先生召见,简直是活受罪。 我让费尔法克斯太太打头先进餐厅,穿过外屋时我竭力走在她阴影里。 走过拱门,帷幔已经放下,进入另一头雅致的套间。桌上点着两支蜡烛,壁炉上还有两支。 沐浴着熊熊炉火的光与热里,派洛特卧着——阿黛勒跪在它旁边。 半躺在睡榻上的是罗切斯特先生,他的一只脚在靠垫上垫着。 他正注视着阿黛勒与狗。火光照亮了他的脸庞。我认识这位赶路人,两道浓浓的粗眉,方方的额头,让横梳的黑发一衬,更方了。他那坚毅的鼻子,与其说漂亮,不如说更能显示个性;他的大鼻孔,我认为,那表明他易怒;他严厉的嘴唇、下巴与下颚——对,这三者都很严厉,一点儿也不错。 他的身材,此刻已脱去斗篷,我发现,与他方方正正的相貌很相称,大概算得上体育术语中所说的好身材吧——胸宽腰细,虽然既不高大又不健美。罗切斯特先生肯定已知道费尔法克斯太太和我进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