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强盗手册 作者: 王小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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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强盗手册 作者: 王小枪-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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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理说情感抒发完了,也就应该起来动身离开了,但是在这个时候,李逵又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这个错误虽然没有离母取水那样危险,但还是叫他吃了不少苦头:在他杀死四只老虎后,正不知道该接着回梁山还是先去告诉哥哥老娘已经去世的时候,忽然被一群猎人发现了。
  其实被几个猎人发现了也没什么,又不是一群食人族的野人部落,完全可以打个招呼就分道扬镳了,但是李逵却选择了和他们呆在一起,而且还非常痛快地答应了跟着他们回庄的要求。

强盗李逵六
  李逵并不是什么聪明人,这一点已经不需要再多废话了,但是很明显,他也不是一个低能儿,一般的好人和坏蛋还是能够分得清楚,所以他选择跟着猎人一起回家而不是选择单独离开,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他很相信那些人的品德。
  另外,他的理由说出来却叫人觉得很好笑,就是因为对方狠狠地拍了他好几记马屁。拍马屁是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谁看见一个能一口气杀死四只老虎的英雄也都会情不自禁地上 
去赞美几句,而且这几个猎人也确实不是什么居心叵测的商人,希望把铁牛拐到无证开采的黑煤矿上卖个好苦力价钱,他们只是善良地希望李逵能回去帮他们做个秀,毕竟在他们那个娱乐极度匮乏的村庄里已经有很多年没秀可做了。
  就这样,李逵被一群猎人敲锣打鼓地抬了回去,不但好吃好喝伺候着,而且还经常组织四邻八村儿的老百姓们来听他做英雄事迹现场演讲。李逵什么时候受过这种抬举和待遇呀,在梁山上他每天的工作只能是看别人演讲,好不容易逮着一个可以展示完美自我的舞台,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他此时此刻成就感倍增的喜悦心情了。但是有两个人却不肯跟他分享这一切,他们就是李鬼的老婆和一个叫曹太公的小乡绅。于是李逵的麻烦又来了。
  很抱歉,我又不得不以这样的方式开始废话了——这个麻烦的经过是这样滴:先是前者发现了自己的杀夫仇人,然后马上跑着去报告了后者,一个在本地颇有名望的小乡绅。
  曹太公接到报告之后很吃惊,继而他就迅速地感到了一种强烈的责任心,一种为他所管辖范围内的老百姓伸冤做主的责任心,在短暂的研究后,他做出了两个计划:
  第一, 先派人把李逵灌醉酒拿下;
  第二, 火速联络县衙门,前来捉拿杀人罪犯。
  应该说他的计划是很成功的,不出两个时辰,这两个方案就全部实现了。
  但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完美A计划在成功实施抓捕之后还不到一天,就被另一个比他更有经验的犯罪团伙给瓦解了。这个团伙有一个领头的叫宋江,天天什么正经事儿都不干,就是专门负责救人(特别是犯人)的。
  就在李逵被绑了去往刑场的路上,一场民间的血拼开始了。话说当时那场仗还没开打之前,李逵就被戴宗从监狱的下水道里钻出来,使了土遁法偷偷地救了回去,铁牛那天的演讲还没结束,就被莫名其妙的五花大绑起来抓进牢房中一顿胖揍,早就勃然大怒,刚刚被戴宗背回营中还没有三分钟,就当下取了两柄板斧二话不说就脱光了上衣,第一个向衙门的巡捕们杀了过来。
  读过水浒的同学都知道,只要是梁山与敌人打仗,不管对方是谁,宋江派出去的第一个人一定是李逵。如果说两个人互殴,我们大可以把它归结为狭路相逢勇者胜,但是在万军丛中,也单独只派李逵一个人匹马当先,宋黑脸的动机就值得怀疑了。很多人说他这么干的最大原因是李逵没什么脑子,只要有人一撺掇就立马翻脸,二话不说就会冲出去,并且用不着开动员大会,如此说法倒也有一定的道理。
  总之不管是什么原因,李逵的英勇在梁山是出了名的。他的英勇可以表现在很多方面,比如奋不顾身,比如不顾一切,但其中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不论严寒酷暑,一概光着上身跟人打架。
  关于光着膀子上阵,倒不是只有李逵一个人这么干。和水浒并列为四大名著的三国里也有这么一位,他叫许褚。小时候有句老话叫做“少不读水浒,老不读三国”,所以我趁年轻就把三国演义连环画赶紧看了,其中有一段故事叫做“许诸裸衣斗马超”,说的就是姓许的扒了衣服和人干,结果被人射了三箭。
  事后有人评论:活该,谁叫他赤膊?按照评论者的理解,这就是说许诸这般赤身裸体地上阵,完全是出于对敌方弓箭手的一种挑逗,就连弓箭本身都会禁不住诱惑而从箭筒里飞出伤人。我们知道,在西方有许多S/M俱乐部,那里的诸多铁链子之类的工具要是一字排开,要比咱们当年白公馆和渣滓洞的刑具合在一块儿还要多。如果有谁像李许二人一样裸身进去一定是混身伤痕地给人抬出来。
  当然,把李逵的赤膊上阵的原因也归结为是他希望挑逗敌人的弓箭手很显然是没有历史依据的,而且毫无逻辑可循。但事实上就是这样,不管在什么地点,什么时间,只要铜锣一响,李逵一定会毫不犹豫地举着两个偌大的斧子冲出去,见人杀人,见狗宰狗。
  如同每次的恶战一样,当天与曹太公的那场战役也是这样儿,别的头领们还没等自己热完身,李逵已经提着一堆战利品打完收工回来了。事后回到梁山,宋江对他的评价是,铁牛每次都这样奋不顾身地上阵杀敌,太够哥们儿了,太讲义气了。
  据说,后来有一个叫施耐庵的小说作家在评价李逵的一生时,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有人被自己的结拜大哥用酒毒死也不会后悔,这算是真正的有义气;但倘若这个人是自己的话,就实在太没脑子了”出来混,仅有义气是不够的。
死鬼晁盖
  无论任何一个对古代农民起义感兴趣的同学,只要能理解“乱世出英雄”这句古话是什么意思,相信就应该能理解晁盖当初在梁山上落草的激动心情。中国的古代,在混乱世界里占个山头落草为寇并不怎么丢人。

死鬼晁盖一
  无论任何一个对古代农民起义感兴趣的同学,只要能理解“乱世出英雄”这句古话是什么意思,相信就应该能理解晁盖当初在梁山上落草的激动心情。中国的古代,在混乱世界里占个山头落草为寇并不怎么丢人。
  用网友文嚎的话讲,那就是假如势力够大,只要看准时机举起一杆义旗说不定就能夺取天下,万一势力小,只要眼光准跟对庄也能封王拜相,当年孔子说,“道不行,乘桴浮于海 
”,不知道这是不是劝人当海盗。卡夫卡说过“受苦是这个世界与积极因素之间的唯一联系”,由此可见不想受苦并不是这个世界上的积极因素,所以自古以来享福的都是西门庆式的人物。当然,卡夫卡说的是一般情况,不知道这条准则在乱世里是否也同样适用。
  据说每到乱世的时候总会有妖孽横行,在我的理解,这是指的乱世中秩序败坏,牛鬼蛇神都从所罗门王的瓶子里跑了出来,就象水浒传刚开始时,施大爷就写道宋江等人其实是被洪太尉从石头底下放出来的妖怪。
  当然,以上现象还有个文雅一点儿的说法,乱世出英雄什么的也就是这个意思。总之,在公元十二世纪二十年代后期的那段乱世里,在水泊梁山上就汇集了这么一帮子牛鬼蛇神,他们在首领晁盖的带领下开荒耕地,贩卖私盐,打家劫舍,欺男霸女,尽可能地在这乱世中活得更加舒适一些。
  晁盖刚刚上梁山的时候,他并不是老大。当时的老大叫王伦,外号白衣秀才,取白马王子之意,是个典型的自恋狂。我们都知道自恋的人有许多相通的性格特点,比如说内向和追求完美这两项,如果按照这个逻辑延伸下去,就可以解释成不喜欢自己的东西受到别人的打扰,另外,也不希望别人对自己的一切说三道四。一句话,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在这种心态的影响下,王伦不但对林冲上山就耿耿于怀,再上来一个很有老大相的晁盖,更是叫他烦得厉害。所以,一来二去就流露出了厌恶的情绪。
  开始的时候晁盖等人并没有怎么注意这个女人腔的小瘪三,只管自己在山上大吃二喝,有时候还不请示领导私自下山打劫个把行人捞点小钱儿,时间一长,王伦就不满意了,再也懒得给他们留什么面子,不爽的时候就拍桌子瞪眼睛的大骂,还经常以“统统给我滚蛋”来威胁。结果这句话还没说了三遍,就被刘唐一刀给杀了。
  通过这件事情,晁盖认识到了这么一条启发,那就是不管在哪儿,永远不要收留比自己牛逼的下属。所以当后来梁山的那一百多口人陆续上山时,晁盖最关心的并不是他们犯下了什么滔天大祸,而是死死地盯着该人的眼睛,如果不出一分钟对方就会被自己震慑住而羞答答地低下了脑袋,那么就留;倘若对方的眼神比自己的还要犀利,我靠,什么也不用说了,要么一脚踢下山去,要么立刻派人干掉。
  他这么做的原因非常简单,那就是永远不能把有可能超越自己的人安排到身边,那等于是养虎为患。晁盖眯缝着眼睛安排这一切时,得意地笑了。但他却不知道其实这个道理早在很多年前就被别人知道了,比如赵匡胤。
  而且后者做得更绝——带着比自己牛逼的人不要紧,就算身边的这种人不止一个也无所谓,关键是在成事之后得叫他们统统全部消失掉。这个例子在我们的小学课文“杯酒释兵权”一节里表现得尤其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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