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检察官 作者:陈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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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检察官 作者:陈玉福- 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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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掌声中,高大魁梧的盛正义盛局长微笑着向大家点头。
  苏清林的心情非常沉重:“同志们!为了这个会议,省委办公厅安排官阶平去了医院,我又打发王东山去银池县视察了!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这两位全是党的高级干部,在没有确凿的事实面前,我们不能轻举妄动!同志们!今天的会议有两个议题。一是‘2.6’特大火灾中无辜失去生命的107名学生,他们是祖国未来的花朵,我们必须把真正的元凶抓出来!二是请大家来把已经掌握的部分事实亮出来,以便于省委下最后的决心!”
  苏清林看着北京来的毛主任和盛局长说:“毛主任,盛局长,是不是现在就开始?”
  毛幸说:“苏书记,纠正一下,因为中纪委信任中共西兰省委,所以,我们之间的关系也就调个了,现在是省委直接办案,我们协助!”
  苏清林笑了:“谢谢!那就开始吧。”
  唐学强把初步掌握的事实向省委和中央来的同志,做了个简要地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做为未来“2.6”火灾大案的公诉人,此时此刻我的心情非常沉重。将要站在被告席上的王东山,不仅是拥有5千万人口的西兰省的副省长,而且是我本人的亲属。作为一个党教育培养多年的高级领导干部,他曾经创造过让兰河市年增80亿元收入的神话!可以这样说,他为兰河的发展、西兰的经济繁荣,做出过巨大的贡献!
  在荣誉和成绩面前,他本应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神圣的国家法律,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然而,通过一系列的调查资料我们知道,他已经蜕化变质为一个渎职犯罪、重婚犯罪、绑架犯罪、杀人犯罪嫌疑人,这是一个很难让人接受的反差和事实!我相信,各位在座的领导和同志们的心情,也会和我一样,在惋惜的同时,都充满了愤怒和憎恨。
  作为代表国家法律的公诉人,我们尊重法律的本质,在证据充分的基础上,在对王东山、官阶平犯罪事实进行公正的辨析和确认的情况下,才初步得出这个结论。
  第一,王东山涉嫌渎职犯罪,很可能还有受贿犯罪。
  在所谓的“兰河第一楼”那城关区支木学校设计、建设期间,……王东山先后给市城建设计院、市建委、市土地局、市教委书写四尺宣的条幅四张,……直接干预了这些单位的职能权力,导致了城关区支木学校以木材为主,建起了“兰河第一楼”,埋下了火灾隐患,造成了“2.6”火灾事故的发生,这些构成了渎职罪、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在这场交易中,王东山的情妇田婷玉一次性受贿达1千万元。
  “1千万?”
  “是的。1千万已经没收了,用于支木中心学校的重建。现在的问题是,田婷玉收受巨额贿赂,是不是受到过王东山的唆使,或者说共同受贿?我们没有这方面的证据。”
  兰宗震放出了调查录像:

  田婷玉接受询问的画面。
  她横眉怒目说:“这1千万元是仿古建筑公司老板朱坤荣送给我舅舅的,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朱坤荣为什么要送你舅舅这么多钱?他已经给了梁平山5百万了,为什么又要送这么多?”
  “不知道。”
  “梁平山为什么把这一千万存到了你父亲的名下?”
  “他愿意送谁是他的事!”
  “他是谁?”
  “我舅舅。”
  “为什么不给别人送?”
  “无可奉告!”
  “朱坤荣的那些王副省长写的条幅是你送他的吗?”
  “不是!”

  梁平山接受询问的画面。
  “田婷玉是你什么人?”
  “外甥女。”
  “她为什么要帮你这么大的忙?”
  “自己外甥女,总要让舅舅过的好么。”
  “你怎么报答她?”
  “我给她留了一千万。”
  “为什么不给她,要存在她父亲的名下?”
  “她现在是国家干部,等她不当干部了,再给她。”
  “这也是朱坤荣的意思吧?”
  “朱坤荣也有这个意思。他说田婷玉穿针引线让我们挣了大钱,要报答她一下,但朱坤荣又不敢把钱送给她。”

  朱坤荣受审的画面。
  “为什么要送梁平山1500万的巨款?”
  “是梁平山骗了我,他说他的木头好,就值那个钱!”
  “为什么不在兰河买平价木头,而要舍近求远去梁平山那里买高价的?”
  “因为他是我工程介绍人田婷玉的舅舅。”
  “给了田婷玉多少好处费?”
  “一分没有!”
  “为什么?”
  “她不可能要!”
  “王副省长为什么给你写条幅?你拿的这些条幅在建支木中心学校的过程中起了什么作用?”
  “有了省长的条幅,他们才给我办了手续。”
  “如果没有这些条幅呢?设计、修建批复能不能拿到手?”
  “不能!”
  “这些条幅是谁给你的?”
  “是……是,……”
  “谁给你的?”
  “是我自己去找王省长求的。”
  “在办公室还是家里?”
  “家里。”
  “谁能为你证明?”
  “他夫人梁三妹。”
  ……
  唐学强说:“很明显,他们早就商量过怎么对付我们,尤其是王东山写条幅的事。据我们掌握的证据,这些全是田婷玉让王东山写的。田婷玉用这些条幅给别人帮忙,从中收取好处费,每幅字多者五万,少者两三万元。小兰,再放一段。”
  兰宗震放出了一段画面。

  34号楼的楼号。
  三门301的门号。
  客厅里:王东山挥毫泼墨:“依法办案”。
  田婷玉用草纸在沾墨。
  王东山:“还有吗?”
  “有!”
  “写给哪里?”
  “这是法院的,再给法院经济庭写一幅吧。”
  “那还是‘依法办案’?”
  “是!”
  王东山又大笔一挥,写下了“依法办案”四个大字。
  王东山:“宝贝,拿我的字办事可以,可不敢收人家钱哟!”
  田婷玉在王东山脸上亲了一口:“老公,你就放心吧!我哪敢收人钱呢?”

  田婷玉办公室里。
  一老板兴奋地收起了王东山写的两副字:“谢谢田主任。”
  田婷玉:“不用。”
  老板把地上的包放在了田婷玉桌子上:“40万!一分不少!”
  田婷玉看看锁上的房门:“小声点!”
  老板兴冲冲地走了。

  中纪委毛幸主任说:“好样的!这是谁拍的?”
  1号检察官指着兰宗震说:“是他!现在是反贪局侦察处的秘密侦察员!”
  “好样的!小伙子。”
  苏清林见毛幸主任赞扬他未来的女婿,满意地朝兰宗震点了点头。
  毛幸看了一眼盛正义后,冲苏清林说:“渎职犯罪是毫无疑问的,现在的焦点是1千万跟王东山究竟有没有关系?”
  苏清林冲唐学强说:“学强同志最有发言权了,你说说?”
  唐学强:“我的感觉告诉我,1千万可能跟王东山没有关系。但是,法律不需要证据以外的东西!”
  “说的好!”高检渎职侵权侦察局盛正义局长赞赏地看着唐学强:“我们再做做工作,好在从今天起,我们就可以大张旗鼓的工作了!”
  “苏书记,下命令吧!”毛幸主任说:“我看可以抓王东山了!”
  “我同意!”苏清林感到对王东山采取措施的时机已经成熟了,他命令省纪委书记王冬柏:“兵分两路,马上行动!”
  王冬柏和毛幸主任的其中一名助手,走出了会议室。
  省检副检察长兼起诉处处长高久辛继续汇报。

  第二,王东山还涉嫌重婚犯罪。
  ……被告在拥有合法妻子的情况下,又在兰河市兰韵小区34号楼3门301室和青湖市安家两处,尤其是在青湖市,被告和柳某以夫妻名义居住达四年之久,违反了《婚姻法》之有关规定,构成了重婚犯罪。
  兰宗震放出了柳倩倩接受询问的录像。

  “柳倩倩,你跟王东山是什么关系?”
  “事实婚姻关系。”
  “你跟他以夫妻的名义,在青湖市居住了几年?”
  “四年。”
  “你知道他有妻子吗?”
  “知道。”
  “那你为什么和他以夫妻的名义居住?”
  “他说要离婚的,谁想到他一直在骗我。”
  “知道你犯罪了吗?”
  “知道。重婚罪。”

  去青湖市调查的录像。
  调查人员拿着王东山的照片问一位大娘:“大娘,认识这个人吗?”
  “认识。”
  “他是谁?”
  “是柳大夫的丈夫呀。”
  另一个邻居大妈也说:“是柳医生的男的。”
  “他平时什么时候回来?”
  “好像每个星期都来的,他坐的是很高级的小车哟!”
  “最近好像没有来过。”
  调查人问保安:“认识这个人吗?”
  “认识。这是柳医生的丈夫。”

  询问唐强倩的录像画面。
  “你叫什么名字?”
  “唐强倩。”
  “不对呀,你在青湖学校里不是叫柳强倩吗?”
  唐强倩就看妈妈。她妈妈说:“如实告诉叔叔们,过去为什么叫柳强倩?”
  “好的,妈妈。”
  “为什么叫柳强倩?”
  “我的后爸姓王,所以就叫柳强倩。”
  “还是不对呀,应该叫王强倩呀。”
  “不对!我亲爸爸姓唐,我姓妈的姓了他一定不高兴。要是改成其它人的姓,我亲爸就会伤心死了。所以,我妈才让我姓柳的。”
  “为什么不继续叫唐强倩呢?”
  “我后爸不同意,他还跟我妈吵过架呢!”

  唐学强看不下去了,泪流满面的他起身倒水去了。这一切,全让苏清林、毛幸、盛正义等人看到了,苏清林向他们解释着什么。
  继续放录像画面。

  询问田婷玉:“为什么跟王副省长住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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