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雷 作者:刘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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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雷 作者:刘晓刚-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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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是星期天,楚天梅去孙小琳家吃饭。孙家客厅厨房洗手间全铺着意大利进口瓷砖,厨房是天蓝色,洗手间是海蓝色,客厅是白色。三间卧室铺着德国进口的木地板,深咖啡色,好像带着针叶林的芳香。楚天梅不知道这瓷砖和木地板值多少钱,可能要花去孙天颐夫妇一年的薪水。按照孙天颐的级别,这套建筑面积一百六十平方米的房子并不超标,折算完工龄等等杂七杂八的东西,每平方米也就一千块钱。电器都是日本货,日立的超屏幕电视,松下的分体式空调,东芝的双开门冰箱,先锋的立体声组合音响。楚天梅还注意到了家具。桌子,椅子,写字台,梳妆台,组合柜,沙发,茶几,无一不是精品中的精品,名牌中的名牌。楚天梅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自己这是一套名副其实的百万豪宅,虽然这套百万豪宅只是一幢外表朴素简单的红色六层小楼的一部分。在梅港,这样的红色板楼几乎成了公检法系统住宅的标志。公安局符合这个标志,检察院符合这个标志,法院符合这个标志,政法委当然也符合这个标志。孙家的不同之处在于,孙小琳的两个姨奶和一个舅公是美国公民。所以,孙天颐总会无奈地对所有来家里坐坐的客人重复着同样的解释:“她家里人想她在国内过的好一些,怕她跟着我受委屈。” 
     
        她是个很美的女人,比孙天颐小十岁。一个女人能在四十多岁时还保持如此风韵,可以想象二十年前该拥有何等的灿烂芳华。如今,逐渐淡去的美丽已经抵挡不住岁月的印记,带着春风吹皱春水的丝丝伤感,变的朦胧。流逝的时光赋予她沉默与淡然,她总是静静的,好像在等待什么,又好像在告别什么。楚天梅第一次见到她时,不由自主地屏气凝神,同时在心里把她与孙小琳做了个对比。女儿像妈妈,但不如妈妈美。美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的真实是无论如何否认不了的。或者说女儿不如妈妈有气质。气质是一种感应,这种感应的冲击也是无论如何否认不了的。 

        她的父亲是京剧名家。京剧的英文名称是“北京歌剧”。她父亲专唱铜锤花脸,像歌剧里奥塞罗那样的角色。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的奥塞罗被中国的红卫兵吊在柱子上乱棍打死。孙天颐趁机娶了她这个“牛鬼蛇神”的“狐狸精”闺女。“趁机”是孙天颐提到他们两人婚姻时挂在嘴边的专有名词,恨不能报了专利使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她的家人纷纷移居海外,留下她一个人在梅港做孙小琳的妈妈、孙天颐的老婆。 

        今天楚天梅走进孙家的客厅时她正斜靠在沙发上看书。阳光从雪白的麻布窗帘后面透过来,将她的侧脸映照得明亮鲜艳。一瞬间,楚天梅仿佛看见了这个女人二十年前的模样。她把书放在沙发扶手上,抬头淡淡地跟楚天梅打个招呼。楚天梅觉得她不属于这个家,她应该到属于她的地方去。因为楚天梅也不属于这个家,所以楚天梅能够强烈地体会这一点。 

        她穿一件开襟白毛衣,一条黑裙子,一双黑色长筒袜。鬓角抹上去,头发在脑后松松地挽一个髻子。楚天梅瞥一眼扶手上的书,是一本《宋词三百首笺注》。 
        她注意到楚天梅的目光,淡淡说道:“随便翻翻解闷。” 
        楚天梅拿起书打开,折着角的一页是李昱的一首词。“深院静,小庭空,断续寒砧断续风。无奈夜长人不寐,数声和月到帘栊。” 
        楚天梅把书放下,看她斜斜上挑的眼角眉梢含着轻愁,就笑着说:“我倒喜欢李后主的另一首。” 
        孙小琳端着水果盘过来,接口问道:“哪一首?” 
        楚天梅曼声低诵:“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做烟萝。几曾识干戈。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销磨。最是苍惶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 

        孙小琳扑上来拧楚天梅的鼻子,连声嚷嚷牙齿酸软,吃不下东西。 
        正闹着,孙天颐把拌好的凉菜从厨房端进饭厅。“小琳,消停一下,尝尝菜的咸淡。你熟悉天梅的口味,要是淡就加点盐。瞿红,到厨房里来给我打下手,把芹菜摘干净洗好。” 

        瞿红起身进了厨房。孙小琳轻声对楚天梅说:“我爸不是忙不过来,是一时一刻也离不开我妈。” 
        楚天梅指指厨房,孙小琳扮个鬼脸,跑去饭桌旁边吃凉菜。楚天梅盯着那本书,突然萌生了一个奇怪的想法:“她一定爱着一个男人,不过那个男人不是孙天颐。” 

        孙天颐做了一桌子菜。瞿红只喝了一碗绿芦笋汤,泡半碗米饭吃几只虾,回房去了。楚天梅想,未来的岳母这样吃饭将来一定会给自己节省不少花销。孙天颐和孙小琳父女两人胃口很好,海鲜排骨青菜不停地往碗里夹,还互相劝对方多吃几口。饭后孙小琳去厨房洗碗,孙天颐拿出一包中华烟让楚天梅抽。楚天梅觉得在这个环境里吸烟不合适,没有抽。孙天颐坐在沙发上削苹果,楚天梅坐在沙发旁边的椅子上削梨。 

        孙天颐说:“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要结婚,来不及准备。” 
        楚天梅说:“不用准备什么,家里人简单吃顿饭就行了。” 
        孙天颐把苹果皮放进烟灰缸里。“局里让你停职检查的事完了没有?” 
        楚天梅专注地削那只大黄梨,摇摇头。 
        孙天颐叹一口气,说:“这件事要尽快解决,否则对你的政治前途很不利。你主动找分管的局领导谈谈,另外还要查一查有没有人在背后搞鬼。我早有耳闻,你得罪了不少人。到今天这个节骨眼上,正是有仇报仇、有冤报冤的好时候。给你说句话可不容易啊!” 
    
        楚天梅想了一下,抬头看着孙天颐说:“那个人是我放的。” 
        孙天颐神色不动,好像没听见楚天梅的话。“关键是那个发廊的目击证人一口咬定是你把嫌疑犯放跑的。当时天那么黑,他怎么能这么肯定呢?到现在也不让证人与你对质,问题拖下去是要变味长虫的。” 

        楚天梅开始吃梨。梨很脆,水很多,味道很甜。 
        孙天颐把削好的苹果一分为二,拿起一半咬了一口,慢慢咀嚼。“上面你倒不用担心。下面有些事情你还是要上心地去办一办,不能当儿戏。” 
        孙小琳从厨房来到客厅。孙天颐指着果盘里的半个苹果说:“已经给你切好了。天梅吃梨,梨是分不得的,只好请我的宝贝女儿将就我这个老头子。” 
        孙小琳靠在孙天颐肩膀上撒娇。楚天梅默默无语,心内思量。他没有办法让那个开发廊的闭嘴。这是所有问题的症结所在。“现在跟她结婚,是不是希望她能使我摆脱困境?”看着孙小琳灿烂的笑容,楚天梅问自己。 

        他不用回答这个问题。从孙天颐的目光中他已经找到了答案。 
        二 
        蔡老板接连好几天找秦雪雷聊天。 
        第一天早饭后两个人在草坪上散步,蔡老板问秦雪雷:“前天夜里梦娜都跟你说什么了?聊什么有趣的事情能聊到天光放亮啊?” 
        秦雪雷回答:“老板走了她嫌闷,睡不着就拉我出来闲谈。”秦雪雷看蔡老板一眼,补上一句:“她跟我说了你们的事。” 
        蔡老板笑了。“这个世界上有些圈子女人是不能沾的。也就是说这个大世界里的一些小世界女人不能插足。老天专门安排了特别的事情给男人干,男人就应当对得起老天,把事情干好。黄东阳不明白这个道理,我也懒得对他讲。我只是问他能不能像女人一样生孩子,他瞠目结舌不明白我在说什么。你比带你进门的大哥聪明,应该懂得我的意思。” 

        秦雪雷说:“看守所的号房里都是男的,不知道他们把妓女关在哪里。” 
        蔡老板点点头。“你比我想象的还聪明。男人一旦完全沉溺进属于自己的事业,女人就变成无足轻重的东西了。沉溺和迷恋在某种意义上是同义词。等到哪一天你有了自己挣来的天下,你会发现女人是你的天下的点缀。少不得的点缀,就像,就像……” 

        雪虎瘸着腿跑过来,跟在两个人后面。蔡老板回头看看,接着说:“白颜色的藏獒有白化病,是藏獒里的异种,叫雪獒。这有毛病的畜生在人眼里却成了宝贝。自从抱来家里就跟小慧一张床睡觉,一个碗吃饭,养的只认她不认我。我听说你给它接腿骨的时候它咬了你,这家伙的血是凉的。” 

        秦雪雷看着雪虎方方的大嘴,摇摇头说:“它的血不凉。当时它能咬碎我的骨头,可它没有咬。它在考验我是不是真心给它治伤。” 
        蔡老板走到草坪中央,甩甩胳膊,踢踢腿。“咱们刚说到哪里了?哦,点缀。有什么东西是少不得的点缀呀?” 
        秦雪雷轻声说:“衣服。” 
        蔡老板先是诧异地看了看秦雪雷,接着仰天哈哈大笑:“你这人是个聪明的教不得的货色。” 
        蔡老板撇下秦雪雷独自回房。雪虎微微跷着伤腿,迈着不紧不慢的步子跟在蔡老板旁边。秦雪雷注意到,雪虎的尾巴既不摇晃,也不高耸,而是夹在两腿之间。这一点很像狼。雪虎是一条像狼的狗。秦雪雷这么认为。 

        第二天晚饭前何阿姨把秦雪雷请进饭厅,蔡老板正提着墨汁淋漓的紫毫端详宣纸上酣畅饱满的行书。秦雪雷上前一看,是“虎据平阳”四个大字。 
        蔡老板把笔搁到寿山石笔架上,笑眯眯地说:“我肠胃不太好,香港的中医讲是因为气血不调。书法能练气,我饭前写上几笔。总比练气功走火入魔、半身不遂强。你看这字写的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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