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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时代在进步,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中国乒乓球队的新的一代,对这种“优秀传统”产生了怀疑。
何智丽就属于新的一代,具备新的思想。对于她来说,几回“让球”,使她产生了极度反感的情绪。
最难忘的是一九八六年九月三十日。这天,既是第十届亚运会女子单打决赛日,也是何智丽的生日。虽说是在汉城,队友们仍记住她的二十二岁生日,给她送来生日大蛋糕,送来红杜鹃封面影集,那红杜鹃象征着她火红的青春……可是,她却在忧郁、痛苦中度过这一天。
为了过生日更加神采飞扬,她在亚运村的理发馆理发。她兴冲冲理完发,走出理发馆,在门口台阶上遇见“李头”——队员们对李富荣的习惯称呼!
“我们研究了一下,你今天‘让’给焦志敏!”
何智丽顿时像被一盆冷水泼得冰凉。她实在无法理解,决赛是在她与焦志敏之间进行,都是中国选手,为什么领导上指定要她让球呢?
何智丽想不通,去找徐寅生。徐寅生用安慰的口气对她说:“不要紧,下一回‘让’给你。”
无奈,胳膊拧不过大腿,何智丽只得遵命。
这时,焦志敏也接到领导通知:“今天你上去!”
于是,亚运会女子单打决赛还没开始,冠亚军已经见分晓!
在众目睽睽中,何智丽和焦志敏走上赛场,装模作样地打了起来。被愚弄、被耍弄的是那些观众,不知内幕,花了冤枉钱买了票,坐在那里看一嘲假打”!
焦志敏成了冠军赢得不踏实,何智丽成了亚军,输得不服气!
“让球”,无端地造成何智丽与领导关系的紧张,造成何智丽与焦志敏之间的矛盾。
这一回“让球”,完全违反了一九八三年中国乒乓球队所作出的关于“让球”
的秘密规定——虽说那秘密规定本身也违背了奥林匹克精神。
第十届亚运会刚刚结束,第八届亚洲乒乓球锦标赛在深圳拉开帷幕。
巧的是,进入女子单打决赛的,依然是何智丽和焦志敏!
这一回,“导演”怎么办呢?
“李头”又通知何智丽:“你再‘让’一次!”
何智丽怎么也不服气,急急去找孙梅英。
孙梅英站出来说话了:“徐寅生不是说过,下一回‘让’给何智丽吗?”
徐寅生倒是承认自己在汉城说过那句话,却作了新的解释:“我说的下一回,不是指这一次!”
由于孙梅英据理力争,这才迫使领导改变决定:“好吧,这一次焦志敏‘让’给何智丽。”
真是天晓得,激烈的冠亚军之战,不是在球台上进行,却是赛前在幕后进行!
如果没有孙梅英这样的乒乓“老帅”出面,李富荣和徐寅生是不可能改变决定的。正是由于孙梅英为何智丽说话,这才迫使李富荣、徐寅生答应了何智丽的要求。由此也可看出,孙梅英、何智丽和李富荣、徐寅生之间,早已存在尖锐的矛盾。
“让球”,已经变成了一场讨价还价的争吵!
于是,在上场之前,何智丽和焦志敏都已得到领导的通知:“今天何智丽上!”
虽说是一场假戏,运动员还得真做,以蒙骗球场上以及电视机屏幕前成千上万双热心观众的眼睛。
她俩演得如同真打一般:
第一局,焦志敏先胜,二十一比十六,以求制造一点“紧张气氛”。
第二局,何智丽“沉着应战”,来了个反攻,二十一比十六,扳回一局。
一比一了,观众们也兴奋起来,觉得“精彩”。
第三局,二十一比十四,何智丽终于“大胜”!
其实,她俩的这场戏,是把第十届亚运会女子单打冠亚军之战倒过来演一遍罢了。
那一回,焦志敏以三比一胜何智丽!
这一回,何智丽则以三比一胜焦志敏!
“让球”这种“优秀传统”,使如此神圣庄重的亚运会、亚乒赛的冠亚军之战,变成了儿戏,变成了拿观众开玩笑!
可是,中国乒乓球队对“让球”实行严格的保密,谁说出来,谁就要倒大霉。
反抗之火在何智丽心头积聚。这位单纯的姑娘,原只知道一个劲儿地练球,可是一次次“让球”使她看到可怕的中国体育界的内幕!权大于球。即使你球艺再高,一声令下要你“让”,你就得乖乖地把冠军的桂冠奉献给别人——这就是中国乒乓球队的所谓“光荣传统”!
正因为这样,第三十九届世乒赛上,何智丽忍无可忍了!
何智丽在孙梅英的坚决支持下,成为中国乒乓球队第一个“叛逆者”,惹起一场轩然大波……一场关于“让球”的公开争论何智丽在第三十九届世乒赛上的贡献,不仅仅在于为中国夺得了女单冠军,而且在于向“让球”发起勇敢的挑战。
于是,也就引发了关于“让球”的一场公开争论。
对于“让球”,各种意见纷争不已,直至何智丽这一回夺得第十二届亚运会乒乓女单冠军,还有人又算第三十九届世乒赛的“老账”,再一次爆发关于“让球”的争论。
这里,全文引述上海《新民晚报》一九八九年三月五日“热线电话第一一五期”,就“让球”问题在普通读者中所展开的讨论。编者为这场讨论加了这样的标题:《“让球”传统有悖奥林匹克精神“争胜”权利谁也不能随意剥夺》这一“热线电话”的主持人为“方圆”。《新民晚报》的报道如下:压倒多数的读者在来信中都表示反对“让球”。
方圆仔细统计了一番,支持“让球”的来信仅仅只有三封。
反对者各自摆出了他们的观点,但是一致的理由是:“让球”与弘扬奥林匹克精神背道而驰:“让球”有悻于公平竞争的原则。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扬子江在来信中说道:体育比赛是最公正的竞争,“让球”是一种不光彩的手段,它决不能和集体主义划上等号。
上海公安消防学校朱松林指出:“让球”是一种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从局部和暂时的利益看,“让球”能使某个队某个运动员在比赛中处于有利地位,但从全局利益长远的观点看,它会给比赛的公平性、激烈性、运动员的精神文明、观众的感情等带来消极的影响。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杜晖的观点是:教练员应该允许运动员有选择“胜”的权利,“争胜”又是运动员的天性,谁也不能剥夺运动员这种权利。体育竞技的精华在于奋斗。运动员不能自主胜负,就如同一个人不能主自婚姻一样可悲。
江苏南通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顾展新摆出了五条理由反对“让球”。他认为,“让球”问题的争论,也涉及到如何看待传统观念的问题。顾展新说,“让球”不可能体现现代意识,也是对运动员个性的束缚。
上海彭浦机器厂洪华明说,确实,“让球”曾是中国乒乓球队的传统,但是,这种传统不能再保持下去了,我们应该指导谁有实力谁就争当冠军,在体育界,“让球”的传统应该尽早结束。
华东师大蒋建忠、浙江绍兴沈守山、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李维祥以及范学谦、庄铭明、严水德、戴国平、姚伟法、缨凤德、陆雪、徐克平、许斌等都表明了他们反对“让球”的各种观点。
三封支持“让球”的来信也亮出了他们的观点。
工商银行上海闸北区办事处黄沂海认为“让球”是一种“兵以诈立,以利功”的谋略,应允许教练员运用。
上海工业用呢厂胥申鸿赞同国家体委主任伍绍祖的观点,他问道:如果“让球”不被肯定,那么谁又肯担当陪打队员呢?他们也是为别人在铺路呀。
方圆对“让球”问题的观点和大多数朋友相同:凭实力去拿冠军。
《新民晚报》的这篇报道,其实可以说是一次“民意测验”。在普通的读者之中,“压倒多数”反对“让球”。
就在这篇报道发表之后不久,正巧国家体委新任主任伍绍祖来到上海。于是,《新民晚报》记者也就“让球”这个敏感问题,请伍绍祖发表意见。
伍绍祖是接替李梦华出任国家体委主任的。李梦华早在一九六零年便担任国家体委副主任,一九八一年担任主任。由于年逾花甲,退任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主席,而国家体委主任这一职务改由四十九岁的伍绍祖担任。
伍绍祖乃中共老党员伍云甫之子。伍云甫曾参加毛泽东一九二七年领导的秋收起义,又参加过长征。他长期从事中共情报工作。
伍绍祖于一九五八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九六四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一九八八获少将军衔。此后不久,他从国防科技工业委员会政委,调往国家体委担任主任。伍绍祖富有组织能力,且富有宣传鼓动能力。
一九八九年三月十日,《新民晚报》发表了记者徐世平所写的报道《伍绍祖谈“让球”》,全文如下:国家体委主任伍绍祖昨天对“让球问题”补充说明了他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新闻界对他在黄石对中国乒乓球队的讲话“传播”得尚不够准确,“起码有些意思没有表述清楚”。
伍绍祖说:在这个问题上,是不是有个谋略问题。如果我们两名运动员相遇,下一场比赛对手是外国人,而我们拼命打,打得精疲力尽,然后让那个外国人以逸待劳,坐享其成,这是“有谋”吗?外国人会说,你们真傻!是傻打好呢?还是我们看看谁最合适打他,让最合适的人打他更好?这很值得研究。
伍绍祖还认为:这里面首先还有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的问题。个人是怎么成长的?没有集体,没有国家,你能成长起来吗?你的成长本来就是国家利益的一种体现。你出去比赛,不是代表哪个人。单打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