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 2006年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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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 2006年第01期- 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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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楼梯口的那一角。英仔冲上来的时候,不但是金坤,那些民兵排长民兵班长都以为有了什么敌情。 
  容不得大伙儿清醒过来,英仔已经把金坤的衣领给抓住了。随后就是一声大叫:“你这个贼!你这个没有脸皮的贼!” 
  金坤有点晕头转向。他想把英仔的手扳开来,可是英仔又伸出另一只手来,抓得更紧了。英仔的来势太猛了,不要说维护住民兵连长的形象,就是男人的面子也不给。金坤的部下全都目瞪口呆的,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的连长居然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司令部里束手就擒。 
  支部书记闻讯赶来了。书记来得正好。英仔正要揪住金坤去见他呢。 
  “书记,我替你们抓到了一个贼!你把他给处理掉吧!这种人还当什么民兵连长,开除他的党籍,给他戴上‘四类分子’的帽子!” 
  金坤这时候才有点大梦方醒。看看情况危急,他大喊英仔手下留情。可是英仔却愈战愈勇。倒是大队部里开头十分紧张的气氛这下缓和了,许多干部都有了笑容,而经验丰富的书记更在心里想这事该由妇联主任来处理了。 
  “英仔,这个贼就交给你吧!你带回家晚上好好地把他给教训教训!” 
  英仔一急,声音更大了。 
  “书记,真的是一个贼!一个大贼!一个十恶不赦的贼!” 
  书记的兴致来了。 
  “那好吧,我就来处理吧!你说吧,这个贼偷了啥东西?”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英仔清醒过来了。是金坤拉她一把的。金坤看到英仔说不定真的要乱来的时候他奋力地挣脱了,并且用他每天训练手下的那些要领不费吹灰之力便把英仔给反擒住了。在紧要关头金坤终于亮出了民兵连长的本色,力挽狂澜。 
  英仔只好干瞪眼。猎物已经捏在她手心了,却又让它溜之大吉。看她还口口声声地把眼前的金坤给讨伐着,一点也不留情的,可是刚才她多像是一个有觉悟的革命群众,而现在充其量只能是一个骂街的泼妇了。 
  结果是在自己的家里开了公堂。像古装戏里演的那样能有一张县老爷的案桌就痛快了。那样的话英仔就可以坐在案桌后面,把那块惊堂木给拍得震天的响。要是金坤不老实招来的话,她就会令站在公堂两旁的大汉上前,扒下金坤的裤子,打他个皮开肉绽。 
  横扫一切牛鬼蛇神! 
  阶级敌人不投降,就砸烂他的狗头! 
  英仔居然对金坤喊了口号,那语气也是模仿金坤站在台上带领众人喊出的。 
  金坤是第一次当被告呢。他看到英仔的神态比自己对‘四类分子’的审讯还要大义凛然。而他也只能如实招供。不仅仅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是无法蒙混过关的,同时他也应该感激英仔虽然在政治上不够成熟,傻呼起来的时候心狠手辣,但是在关键的时刻她还是回到了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上来,和他站到了同一条战壕里。 
  金坤说他偷了,偷了两钱。是顺着底下的那个洞挖进去的。 
  英仔就瘫坐到了身后的靠背椅上。刚才她把它拉过来还想用来当作县官坐的龙椅呢。明明知道金坤是偷定了,那个案是永远也翻不得了,盖棺论定,可是一旦那个“偷”字从金坤的嘴巴里说出来,就如同有一颗子弹从金坤的那杆枪膛里打出来,她被撂倒了。 
  英仔气得全身发颤。家里是穷,可是再穷,没有吃?没有穿?日子比过去好多了。金坤在忆苦思甜的大会上跳到台上去时不是说解放前炒地瓜的叶子做菜,穿屁股都遮不紧的裤子?他偷那东西干吗?去嫖?去赌?去饮?现在又不是旧社会,顶多是民兵连长偶尔会有大队的加餐,绝不会三般俱全。而大队加餐那些人还不是白吃? 
  “我说两句……”金坤发言了,“我抽一根烟好吗?” 
  在金坤把火柴给划亮的时候,却看见他的脸色变得很坦然的,坦然得有点像是在大队里开会。 
  英仔就大为吃惊。 
  “让我慢慢说起……”等到金坤缓缓地把一口烟吐出来的时候,他不但不是一个贼了,而且重新成为了那个抓贼的民兵连长。 
  原来邻村在县革委会里当官的老林早就想讨凤珠为媳妇了。因为是干部,势头大,林家不愿意通过做媒的而是走行政这条捷径。老林半公半私地和金坤接触了几次,谈话中把结成亲家和金坤提干的事含混地合在一起暗示了几遍,金坤早就销魂荡魄了。回来后他只把提干的事向英仔作了传达,另外留有一手,多少和那阵子英仔左一声光炜右一声光炜有关。光炜的事自然是英仔的痴心妄想,太阳不会从西边上来。不过既然这两件事有点对冲,还是按部就班吧,省得去和英仔牛嘴不对马唇。到时候林家真的求婚了,再去做英仔的思想工作也不迟。若要摆条件,他们还攀不上林家呢。英仔当然也不至于有眼不识泰山。不过这事情也不宜拖久。刚好这阵林家的新屋落成了,金坤便从梅芬那东西上边“挖”了一点点,一是作为乔迁的贺礼,二也是一种非正式的表态。平常的话剪一块红布,剁一块猪肉就是一份厚礼了,可见金坤的那“一点点”足够他和老林之间心照不宣了。 
  最后金坤说如果说他是一个贼,那便是一个无产阶级的贼。他偷的是资产阶级的毛孔里都流着穷苦人血汗的那东西。再说就算他是偷吧,梅芬一家也得感谢他才对。因为他有机会偷,那东西才幸免于难。那东西不放在英仔这里会得以保留到现在?躲得过一次两次抄家,躲得过三次四次?无产阶级专政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结果是谁给谁雪中送炭,谁也断不清楚。 
  是英仔的一记耳光把金坤的话给打断的,连英仔也想不到自己竟会如此。 
   
  八 
   
  英仔苦思了好几天,最后拿定了主意。求金坤是没用的了,赶也赶他不走。只好是她出面了。反正已经丢尽了脸,金坤去还是她去都一样。怎么跟梅芬说呢?说金坤偷了那东西?说自己偷了那东西?不,那个“偷”字她是死也说不出来的,世界上没有比这更叫人害羞的了。 
  不去了,回家去吧,没有脸去。走在路上英仔又犹豫了几次。不再在心里骂金坤了,光是想起了以前梅芬对她的好处。以前的事情多得是,不是一下子都能记得起来,可是这时候老记起来的是她来到梅芬家不到一年,梅芬就夸她手脚干净,是棵好苗。以前叫了两个丫头,一来就偷东西,烦死了。 
  英仔的脸黝黑黝黑的,可是这一会儿又涨得通红通红的。正是阴雨的日子,都没太阳晒她呢。怪来怪去,都怪自己太穷了。要不是这样穷叮当的,就去买一块还给梅芬,总比现在光着两只手的还有点话说。可是就算她买得起,那用钱买的怎么去和原来的那块相抵呢?……这么说那个贼的污名是一辈子也洗不掉了。一怒之下她又把金坤给揪出来了。那个贼,那个地地道道的贼。嘿,如果现在又评成分的话,就评给金坤贼连长,民兵贼连长——对,‘四类分子’中不是有一类坏分子吗?这顶帽子给他戴,正合适的,不偏不斜地……直到想起金坤拿着扫把跟那些四类分子一起去扫村道的时候英仔心里才有点解恨。 
  再想想金坤还私做主张要把凤珠给嫁出去,她更是怒火中烧。老林家的条件再好,也没法和英仔心目中的光炜相比。 
  进到城里时英仔开始觉得眼前的情景和往常不一样。城里没过去那么热闹了。少了走路的人,多了红红绿绿的标语。这情景本是她司空见惯的。过一阵子,运动就又要来了。 
  不过这一回村里什么动静也没有,城里却刮了大风落了大雨。于是她想起那天金坤被她审着时说等着瞧吧,什么什么运动又要来了。她便后悔当时自己慷慨激昂的,忘记了把到底是什么运动也去审一审。这一想,不由得一阵心焦。刚才慢吞吞的,甚至想打退堂鼓。现在却加快了脚步,一路急走。 
  梅芬家的门关得紧紧的。英仔喊了几声,还敲了几下门板都没人应答。这么一大早上哪儿去了呢?觉得有点腿软,就把自己带来的青菜萝卜往门槛上一搁,靠在油漆的门板上歇了。一边歇,一边把眼睛往四下里瞟着。这一带她是很记得的。小时候她经常爬到那对石狮的背上玩耍。有时玩得忘记了,还得梅芬执着一根棍子出来找她。 
  那一年城里建阶级斗争展览馆,很需要一份地主虐待丫头的材料。打听到梅芬家里也养过一个丫头,于是展览馆的材料组跟踪到了乡下,找到了英仔。 
  好不容易有了个典型,材料组就旁敲侧击的,还几次用手比画了一根长长的鞭子。看到这情形英仔不由得笑了,说:“什么鞭子,人家用的是棍子……”材料组一听,喜出望外的,连连说:“棍子也行,棍子也行,你说,你是怎么被打的……”可是英仔却敛起了笑容。“要是梅芬姐真的打我就好了。那时候我真的不听话……” 
  阶级斗争展览馆落成了,金坤带了民兵连去参观。回来后对英仔说第八层厅里有一个地主婆拿着棍子打丫头的雕塑,说的好像是你,你可以去看一下,接受一点教育。英仔听了吓得出了一身冷汗,不但不敢去看,从此进了城再也不敢经过展览馆那一带。 
  这时候坐在石条的门槛上不由得把那过去的事给记了起来。触景生情的,她就伸手去摸那石雕的狮子。不料这一摸,心头又是一沉,想起了金坤干的好事。 
  “英仔,到屋里来一下……” 
  她听到梅芬在叫她。梅芬喜形于色的,好像有什么高兴的事要跟英仔来分享似的。关上门之后,梅芬拿出了一个绣花包来。英仔从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绣花包。金丝银线的,还有红红绿绿的配色,绚丽多彩。然后是那块刻着双喜的金字的东西。 
  “是华山买的,”梅芬掩饰不住自己的喜悦,“买来作为我们结婚两周年的纪念!” 
  “姐夫真好!”英仔也掩饰不住自己的兴奋。 
  这个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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