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杂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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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杂俎-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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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天宁寺有蜈蚣长七尺许,时出檐际,人每见之,而不为害。一日,雷震其后殿,遂不复见。南京报恩寺塔顶有蜘蛛,大如斗,垂丝数百丈,直至南城楼后,亦为雷所击。俗云:“物大则有珠。”故龙来取之。候官水西村民击杀一蛇。其大异常,剥其皮,挂肉于柱,雷霆殷殷,绕檐角不散,众惧而弃之野。余谓此亦当有珠。故龙以雷至,惜村人无辨之者。
  宋乾道间,行都北阙有鲇鱼,色黑,腹下出人手于两傍,各具五指。
  海粉乃龟、鼋之属腹中肠胃也,以巨石压其背,则从口中吐粉,吐尽而毙,名曰海粉。持斋者常误食之。
  河豚最毒,能杀人。闽、广所产甚小,然猫、犬、鸟、鸢之属,食之无不立死者。而三吴之人,以为珍品。其脂名西施乳,乃其肝尤美,所忌血与子耳。其子亦有食者,少以盐渍之,用燕脂染不红者,即有毒,红者无毒,可食。一云:“烹时用伞遮盖,恐尘坠其中,则杀人。中毒者,橄榄汁及蔗浆解之。”然千百中无一二也。
  有客于吴者,吴人招食河豚,将行,其妻孥尼之,曰:“万一中毒,奈何?”曰:“主人厚意,不可却。且闻其味美也。假不幸中毒,便用粪汁及溺,吐之,何害?”既及席,而市者以夜风,不能得河豚也,徒饮至夜,大醉归,不知人,问之瞠目不答。妻孥怖曰:“是河豚毒矣。”急绞粪汁灌之。良久酒醒,见家人皇皇,问所以,具对,始知误矣。古人有一事无成而虚咽一瓯溺者,不类是耶?
  东方朔客难云:“以管管天,以蠡测海。”蠡,古螺字也,注以为瓠瓢,非是。杨用修引《方言》蠡字解之,愈僻而愈不通矣。
  杀鼋,割肉悬桁间,见无人便自垂至地,闻人声即缩。鼋肉尽,而留肠属于首,数日不死,乌攫之,反为所啮,南人无食之者,乃子公以为异味,何也?广陵沙岸上有水牛偃曝,一鼋大如席,闯出水际,潜往牛所。牛觉,亟起环行,出其后,奋角抵之,鼋即翻身仰卧,不能复起,为滨江人击杀之。古有相传水牛咬蛟,当不虚也。
  仪真人有网而得鼋者,击其足,置豕圈中,将烹之。入夜。有虎入圈,以为豕也,搏之,为鼋所啮,至死不放。虎创甚而伏。比明,众至,格杀虎。以鼋为有功,放之于江焉。
  鼋鼍皆能魅人,《河东记》载元长史事甚详。又唐开元中,敦煌李鹬过洞庭,衄血沙上,为鼍所舐,遂化为鹬形。与其家人赴任,而鹬反被鼍禁制水中。如是数年,遇叶法善,问其故,乃飞石往击其鼍,鹬始得生。故今舟行相戒不敢沥血水中,杂剧载鲤鱼精事,与此相似。
  南人口食可谓不择之甚。岭南蚁卵、蚺蛇,皆为珍膳。水鸡、虾蟆,其实一类。闽有龙虱者,飞水田中,与灶虫分毫无别。又有泥笋者,全类蚯蚓,扩而充之,天下殆无不可食之物。燕齐之人,食蝎及蝗。余行部至安丘,一门人家取草虫有子者,炸黄色入馔。余诧之,归语从吏,云:“此中珍品也,名蚰子。缙绅中尤雅嗜之。”然余终不敢食也。则蛮方有食毛虫蜜唧者。又何足怪?
  陆佃《埤雅》云:“蜉蝣似天牛而小,有甲。角长三四寸,黄黑色。甲下有翅,能飞。烧而啖之,美于蝉也。据其形质,即是龙虱之类,古人以为口食久矣。”然蝉今人不闻有食者,而古人食之,又一新事也。
  万历间,京师市上有鸟大如鹧鸪,毛色浅黄,足五指,有细鳞如龟状,名曰沙鸡,云自塞外至者,其味亦似山雉。
  余弱冠至燕市上,百无所有,鸡、鹅、羊、豕之外,得一鱼,以为稀品矣。越二十年,鱼、蟹反贱于江南,蛤蜊、银鱼、蛏蚶、黄甲,累累满市。此亦风气自南而北之证也。
  大内供御溷厕所用,乃川中贡野蚕所吐成茧,织以为帛,大仅如纸。每供御用之物,即便弃掷。孝庙时,一宫人取已用者浣濯缝纫,为帘帷之属。一日,上见问之,具以对。上曰:“如此殊可惜!”即敕以纸代之,停所进贡。逾年,川中奏诏书到后,野蚕比年不复吐茧,村民有衣食于是者,流离失所,乃令进贡如初,翌岁蚕复生矣。固知惟正之供,不偶然也。
  江南无蝗,过江即有之,此理之不可晓者。当其盛时,飞蔽天日,虽所至禾黍无复孑遗,然间有留一二顷,独不食者,界畔截然,若有神焉。然北人愚而惰,故不肯捕之。此虫赴火如归,若积薪燎原,且焚且瘗,百里之内,可以立尽。江南人收成后,多用火焚一番,不惟去秽草,亦防此等种类也。
  相传蝗为鱼子所化,故当大水之岁,鱼遗子于陆地,翌岁不得水,则变而为蝗矣。雌雄既交,一生九十九子,故种类日繁。案史传所载尚有螟蝻、螽蜮、蟊贼等名,虽云食心食苗各异,同一种耳。《酉阳杂组》云:“腹下有梵字,首有王字。”又云:“部吏侵渔百姓,则蝗食谷。身黑头赤,武吏也,头黑身赤,文吏也。”语虽荒唐,可以警世。
  姚崇令姚若水捕蝗至数百万石,蝗患讫息。今之有司,能设法捕除,即不能尽绝,未必无少补也。况蝗不避人,易于擒捉。飞则千万为群,可以罗网。夜以火取之尤易。而坐视其纵横,莫之谁何,岂不哀哉?
  京师多蝎,近来不甚复见,惟山东平、阴阳谷等处最多。过其蛰时,发巨石下,动得数斗。小民亦有取以为膳者。相传为蝎螫者忍痛问人曰:“吾为蝎螫,奈何?”答曰:“寻愈矣。”便即豁然。若叫号,则愈痛,一昼夜始止。关中有天茄可治蝎毒。余在齐固安,刘君养浩为郡丞,传一膏药方,傅之痛立止,屡试,神效。
  蝎双尾者杀人。余初捕得蝎,辄斩其尾,纵之,后以语人。一客曰:“若断尾复出,即成双尾,害不浅矣。”后乃神之。
  蝎孕子在背,长则剖背出而母死,此亦凫破獍之类也。
  岭南屋柱多为虫蠹,入夜则啮声刮刮,通昔搅人眠,书籍覃蛀尤甚,故其地无百年之室,无五十年之书。而蛇虫虺蜴纵横与人杂处,盖依稀蛮獠之习矣。
  蚊盖水虫所化,故近水处皆多。自吴越至金陵、淮安一带,无不受其毒者,而吴兴、高邮、白门尤甚。盖受百方之水,汊港无数故也。李赵《唐史补》称江东有蚊母鸟,湖州尤甚。余在湖州,蚊则多矣,不闻有鸟吐蚊也。南中又有蚊子木,实如枇杷,熟则裂,而蚊出焉。塞北又有蚊母草,亦生蚊者。鸟之吐蚊,如蝇之粪,虫不足异也。草木生蚊,斯足异矣。
  京师多蝇,齐、晋多蝎,三吴多蚊,闽、广多蛇。蛇蝎与蚊,害人者也。蝇最痴顽,无毒牙利嘴,而其搅人尤甚,至于无处可避,无物可辟。且变芳馨为臭腐,浣净素为缁秽。驱而复来,死而复生。比之谗人,不亦宜乎。
  物之最小而可憎者,蝇与鼠耳。蝇以痴,鼠以黠。其害物,则鼠过于蝇;其扰人,则蝇过于鼠。世间若无此二种,昼夜差得帖席矣。譬之于人,蝇则嗜利无耻,舐痔吮痈之辈也;鼠则舞文驵会雄行奸命之徒也。故防鼠难于防虎,驱蝇难于驱蛇。何者?易之也。
  蝇,雌者循行求食,雄者常立不移足。虱交则雄负雌,其势在尾近背上。蜂及蜘蛛,未有见其交者,阴类多相贼也。
  江南有花地遍,状如小蛇,螫,立杀人。岭南有夜虎,此其类也。
  江南山谷中有黑蜂大如蜣螂,能螫杀人。俗云:“七枚能杀一水牛。”楚词云:“赤蚁若象,玄蜂若壶。”是也。
  山蜂螫人,皆复引其芒去;惟蜜蜂螫人,芒入人肉,不可复出,蜂亦寻死。传言尹吉甫后妻取蜂去毒,系衣上以诱伯奇,即此也。余在楚长沙,见蜜蜂皆无刺,玩之掌上,不能螫人,与蝇无异,又可怪也。
  物之小而可爱者莫如蚁,其占候似智,其兼弱似勇,其呼类似仁,其次序似义,其不爽似信,有君臣之义焉,兄弟之爱焉,长幼之伦焉。人之不如蚁者多矣。故淳于棼纵酒遗世,而甘为之婿,亦有激之言也。
  人有掘地得蚁城者,街市屋宇,楼堞门巷,井然有条。《唐五行志》:“开成元年,京城有蚁聚,长五六十步,阔五尺至一丈,厚五寸至一尺。”可谓异矣。蜂亦有之。
  蚁有黄色者,小而健,与黑者斗,黑必败,僵尸蔽野,死者辄舁归穴中,丧乱之世,战骨如麻,人不及蚁多矣。又有黑者长寸许,最强,螫人痛不可忍,亦有翼而飞者。
  吉蜣转丸以藏身,未尝不笑蝉之槁也;蜘蛛垂丝以求食,未尝不笑蚕之烹也。然而清浊异致,仁暴殊科,故君子宁饥而清,无饱而浊。宁成仁而杀身,无纵暴以苟活。
  蝉之为蜣螂,孑孑之为蚊也,不善变者也;盲鼠之为蝙蝠也,田鼠之为β也,善变者也;雉之为蜃也,雀之为蛤也,有情而之无情也;腐草之为萤也,朽麦之为蛾也,无情而之有情也。
  《淮南子》曰:“孑孑为虻。”孑孑,今雨水中小虫也,其形短而屈,群浮水面,见人则沉。其行一曲一直,若无臂然,故名之孑,无右臂也;孑无左臂也。一作孑孑,音吉厥,或作吉厥。稍久则浮水上,而为蚊矣。葛稚川曰:“蠓蠛之育于醯醋,芝棂之产于枯木,吉厥之滋于泥淤,翠萝之秀于松枝:彼非四时所创匠也。”言皆因物成形,自无而有耳。
  天地间气化形化,各居其半。人物六畜,胎卵而生者,形化者也。其它蚤虱、覃蠹、科斗、子方之属,皆无种而生;既生之后,抱形而繁,即殄灭罄尽,无何复出。盖阴阳氤氲之气,主于生育,故一经薰蒸酝酿,自能成形,盖即阴阳为之父母也。
  水马逆流水而跃,水日奔流,而步不移尺寸。儿童捕之,辄四散奔逃。惟嗜蝇,以发系蝇饵之,则擒抱不脱,钓至案几而不知也。
  “螟蛉有子,蜾蠃负之。”谓负它子作己子也,故人以过房子为螟蛉。此语相沿至今。然蜾蠃实非取它物为子也,乃放卵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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