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啊 作者:黄孝阳》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情人啊 作者:黄孝阳- 第1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说实话,我想不舍,但我并没有愚蠢到标榜自己用情专一,相反在我眼里,为道德等等所约束的用情专一反而是愚味。用情专一,应是发自于心灵,并不指望结果会如何。这里还有个天性的问题。花开得很鲜艳,乱花渐欲迷人眼,有人既喜欢百合又喜欢玫瑰,有人喜欢这世上所有的花,还有人终生到老只爱那凌波水仙。他们都无可厚非。我当然也是无可厚非。只是夜里有时隐隐约约会想,我是不是在做戏给自己看?卡尔在《悲剧的超越》一书中说,人有奉献的欲望,在潜意识里,我是否也在渴望把自己奉献于爱的祭坛? 
  
  不敢下明确的结论,无人知我心,我也不知。那些心理学家只能根据一般原则给出似是而非的理论与建议,他们并不真正通晓世界上每一片不同叶子的不同所在处。上帝也不知,当他说,起来吧,我可怜的罪人,我就发觉他并不可信,因为我没有罪。简单说,上帝说人生而有罪,只不过是希望人能成为他驯服的羔羊。羊是种领头羊往那走羊群也往那儿走,就算是上屠宰台,也是一群整整齐齐绝不乱走的生物。 
  
夜晚总是湿漉漉,若是往里面渗入一些酒,那更会让人迷糊。不记得与吴晴上床的那个晚上,自己喝下了多少酒。我在不停说着话,她好像也在不停说着话,但我不敢肯定这一点。那个夜晚,她所说过的任何一句话,我都没有一点儿印象。她的小嘴很香,吹气若兰,四周空气香喷喷。 
  
  我找到吴晴,她正在看电视。我笑着问她,“你与我上床前,就已不是处女。怎么还         
有本事弄出那么多血来?”她正在涂口红,唇晶莹诱人,她吃了一惊,也不说话,直愣愣抬起眼睛盯着我,似乎有点儿想不通,眼神像极了一个受冤屈的孩子。我又冲她笑,“没别的意思,只是有点儿好奇。因为一直觉得你不会为想套牢哪个男人,就肯跑到医院做处女膜修补手术。那多令人难为情啊。”她把脸沉下来,目光炯炯,“姓马的,你别血口喷人!” 
  
  对于女人是否是处女,凭良心说,我并不在意。对于女人来说,第一次心甘情愿奉献的意义,当然珍贵无比;但对男人来说,处女满足的只是占有欲,它与爱情或其他什么毫无关系。若哪个男人整天嚷着非处女不娶,那这个男人只是把女人当成一个物体罢了。 
  
  其实不管吴晴是不是处女,我照样要娶她,我爱她。我一直羞于承认这点,仅仅是因为她或许从头到尾都不曾爱过我,可当我把文章写到这里,我发现,自己那时确确实实深爱着她。这让我很沮丧。我当时一定属于不可救药的愚蠢。我完全可以不向她提出这个尴尬的问题,把那个男人忘了,把那本日记烧掉,当整件事根本不曾存在。就算她原来是一个人尽可夫的婊子,只要我把她当成处女,她就是处女。别人如何想,与我毫无关系,这只是我与她两个人的生活。可该死的好奇心压倒了一切,又隐隐约约也觉得她骗了我。处女与否不是很重要,可通过种种手段把自己打扮成处女,这不仅是对我的嘲笑,更是对我的侮辱。我那时真是太过于年轻,愣就没想明白,别人吐在你脸上的唾沫,本质上也只是些水分子。翻开二十四史,有人在擦去别人吐在他脸上的唾沫时,娄师德同志及时纠正了他的错误说,唾沫过一下就会干,犯得着伸手去擦它吗?说不定,你这举动会让向你脸上吐唾沫的人更为生气。我那时更没想明白,夫妻之间的这种嘲笑侮辱,若能抱着唾面自干这种精神去接受,完全可以视作闺房里的淫词艳语,不仅有利于夫妻关系的安定团结,更能有益于夫妻之间的性趣盎然。 
  
  做学问要讲认真,过日子那一定要糊涂。难得糊涂这四个字里,有多少心酸的故事啊。于是,我白痴般微笑起来,没有再血口喷人,我问她,“你还爱他吗?”我忽然想起自己忘了问那个男人的姓名,又赶快把他的样子形容一遍。吴晴哭了起来,都说女人是水做的,其实还不如说是眼泪做的准确些。眼泪是酸的,与王水一般,再怎么坚硬的东西放进去,眨眼间就会尸骨不存,无影无迹。 
  
  我叹口气。她的眼泪,大颗大颗从脸颊滚落,看得出她很迷惑也很伤心。晨露歇在草尖是多么安静,可为何偏还有人忍心去打扰它们?晨露从草尖跌落,一份惊心动魄的美丽匆匆逝去。我在草地上茫然地望着,我是罪魁祸首。吴晴并没有到医院做那种狗屁手术,有智慧的女人又怎么愿意那般糟蹋自已,让自己的智慧无用武之处?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她只是挑了一个每个女人都会肚子疼的日子,然后再美目盼兮、巧笑倩兮,让笑容与酒混在一起,把我灌得晕头转向。会喝点酒的人都知道,这种酒最易让男人酩酊大醉,还有什么好抱怨的?她知道我对女人有经验,但她对男人也有经验,她策划得相当精细。她是一个相当好的策划大师。当然谋事在人,成事在天,那个男人半路杀将出来,这纯属意外,不属于个人能力问题。我仍然好奇,觉得她这样的女人根本就不会犯那个低级错误,于是继续问她,“日记怎么会在他手上?”她没有回答,哭得更大声。我没有再言语下去,电视屏幕上出现一伙人,他们在兴高采烈地划拳,杠子、老虎、鸟、虫子……一物降一物,我似乎明白了些什么,但还是说不出个之所以然。 
  
  那天晚上,吴晴在床上非常卖力。我终于明白了,一个女人若真想给你,那你所能得到的享受绝不是任何言语能够描述出来。可惜那种享受,我也只有过那么一次。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按说我这种狗屁男人对女人的肢体语言相当熟悉,不大可能被床上那片血污弄花眼睛。吴晴在与我上过几次床后,也充分显示出弓马娴熟的工夫。人能一时压抑自己,但绝不能一直压抑自己。我也有过疑惑。可当看到一个经科学检测IQ只有五十的家伙,在电视屏幕上唾沫飞贱地演算出一道道高难方程式时,我释然了。人都有天赋异禀。天生狐媚,天生就能随随便便用双腿勾住男人的腰,这也并非不可能。 
  
  我之所以肯这样想,是因为我要娶她。   
  在我明白了她不是处女后,我又问过无数遍自己,你不在乎她是不是处女,但若结婚前,你就知道她骗了你,是否还愿意娶她?每次我还是极不情愿地得出这个结论,我还是会娶她,我爱她。然后我又开始不停地问自己,爱是什么?我爱刘琴吗?我爱那些与我上过床的女人吗?我没有对爱得出结论。只能肯定的一点是,当刘琴走后,当吴情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就注定要娶她。我知道自己很贱,可我也没有办法。 
  
时间并非默默在流,它冷冷发笑。它也无法不笑,朝如青丝暮成雪,生命正跪倒在它脚下,向它屈膝臣服。谁也无法叫时间倒流,大家都在哀求——时光,请慢些走……黄沙青冢,时间座标让人凛然生畏。我在挣扎,整个的人类也在这上面挣扎,谁能跳出时间之外把这一切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借我,借我一双慧眼吧……”             
  那英在唱,我也很迷惘。   
  所以,人要看惯,惯看秋月春风。   
  看惯一切,就习以为常,看惯自己,就如是而已。鲁迅的“而已”。毛主席双手叉腰,笑一声,战地黄花。我虽不没有他那么伟大,但也一样是人,又何必再去叹什么人间沧桑? 
  
  我稍微打扮了下,然后在镜子里给自己一个笑容,我一定要好好过下去,不要去多想那些无聊的为什么。今天对自己有了个新的认识,老实说,是更能冷静或客观地看待自己与别人,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个物,只不过会动,所以叫动物;只不过常以为自己是万物之灵长,所以叫自己高等动物。今天还有件令自己开心的事,保险柜忽然打不开,领导,科长,会计,出纳都急出满头大汗,我在心底默默说了声,我行,然后上前一试,竟应手而开,简直神了!我都怀疑自己身上有特异功能了。当然这是说笑,只是想,这件事完全可以说明偶然性在宗教中具有强大的说服力。 
  
  思绪在飞,文字在追,深夜里,我边想边写。我浮起在天花板上,看着自己趴在桌子边,不停地写。我笑了,飞出窗外,来到宇宙,一如敦煌壁画上飞天的女子,长袖飘飘。这是个奇怪之处,没有任何有形的物质,包括时间与空间,却有着一种伟大的宁静。 
  
  天渐渐亮了,城市伸着懒腰慢慢苏醒。我明白了自己为什么在前些天能够心安理得地看那孩子哭闹,而不走上前伸手去扶一把。那时,我是冷漠的,外冷内热,一层硬硬的壳。心灵因为平常生活中的经验教训与恐惧而结痂,每个人藏于其最深处的至善就无法指挥大脑。“心安理得”于是成为最好的借口,换句话说,哪怕根本不会心安理得,也得对自己说心安理得。在别一层意义上,他是他,我是我,每个人又都是独自的宇宙。生命是仁慈的,也是无情的,是友善的,也是冷漠的。宇宙生生不息,有开始也就有毁灭,都也是不可抗拒。 
  
  这些日子来,一直在看悲剧哲学,悲剧在美学上有着无可取代独特的审美价值。把东西撕碎来,便觉得美,觉得震撼,觉得有深度,这是否是生命在人最原始的DNA记忆中所打上的烙印?这个世界包括整个宇宙,本身就是巨大的悲剧?悲也罢,喜也罢,我只睡三尺床,住一间房。想问自己,通过这种终极的哲学思考,我是想忘却许多包括不舍,还是我天生就注定是个思考者? 
  
  渴望爱,感觉到痛;便让生命的虚无或其他再来刺痛下心灵,这里痛一下,那里痛一下,这痛好像就“痒”起来了,也就不痛不痒。人要懂得平衡,让自己不要失态,自己似乎把握住了什么,于是我偷偷咧嘴乐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