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啊 作者:黄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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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啊 作者:黄孝阳-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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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经上说,上帝是在第六日造人,然后安息,上帝不是在人这个社会里安息的,他回到了空虚混沌、渊面黑暗中。上帝不喜欢人的社会,我也不喜欢。假若众生平等此话成立,那人就是对其他生物或是资源进行贪得无厌的掠夺者;假若众生平等此话不成立,那么人与人也是不平等,人吃人,自是理所当然。换而言之,不管如何假设,人都是种怪物。 
  
  不舍在我身边躺下,他抱着我,我看着窗户外的星星。这里太复杂,那里很单纯。人也怪,随着关系的稳定确认,没有谁再阻扰我与不舍了,我对他反而渐渐地没了感觉,这可真不好。 
  
 吴晴不在,我愣了下,便开始翻箱倒柜。最后连梳妆台上那个小小抽屉也被打开,我还是找不到她的人。我想了想,趴在地上,撅起屁股,往床铺底下看去。我希望她是躲在那儿与我捉迷藏,可还是没有。这也是我糊涂,她那么漂亮的一个大美女,又怎么可能还会玩这种小孩子的游戏?只有我一个人,我来回走动,喊了几嗓子吴晴,白色墙壁把声音又送回我的耳朵,不过已经有了点变形。空气中似乎有某种东西在轻轻漾动,我的胆子一向大,可不知为何,那时竟忽然感觉到有点儿害怕。我匆匆拿起电话,找出电话记录薄,按顺序打给每一个吴晴有可能去的地方,都不在。她的手机也已关机,她上哪了? 
  
  我把电话挂上,时钟发出巨大声响,凉嗖嗖的感觉忽然就浸透四肢。我抬起头,无意中往窗户那边望去,我差点儿叫起来,那边恍惚有一张女人的脸正在咧嘴欢笑。我揉揉眼睛,她又不见了。我顿时毛骨竦然,不会是那个女鬼跟随我到这儿来了吧?身后似乎传来一阵阵沙沙的响声,我猛回头,卧室的门在微微摇晃,哪里来的风?我跳起来,再也不敢稍作停留,逃也似的急奔出屋外,姑奶奶,我马原没做过什么亏心事啊?就别吓我吧。 
  
  对于不熟悉的东西,人们总有着莫名其妙深深的恐惧。事后,我一直在想,那晚是不是真有鬼?在知识范畴之外的事物,难以轻易做出结论,圣人曰,敬鬼神而远之。当然,我得承认,人更多的是自己吓自己。比如,那张女人的脸极大可能是雨水打湿玻璃后出来的特技效果,这要怨就得怨那位老同志口才太好。但一切似乎都是冥冥中注定。 
  
  我来到街上,有点儿茫然,想买一些纸烧给那个可怜的女鬼。可这么晚,哪家丧事店还会在营业?孤伶伶走过几条街,清冷的雨把白日里的人声洗得一干二净。我来到一条小巷,敲响一家店铺的门,门开了,老板大声咒骂着,我陪着笑脸,买下厚厚几刀纸,在店门口点燃。微雨淋下,火焰从明黄浅至浅蓝。我祈愿那个女鬼能收到这笔心意,在阴间最好能从此开上辆卡迪拉克。我终于心安理得地笑了,往来时的路上走去。 
  
  灯光蒙蒙,世界模糊不清。冠盖满京华,一人独憔悴。我仔细听着自己脚步发出来的沙沙响声。恍然间,自己就成了天与地。我在一种不可言喻的感觉中行走,我是谁?我来自哪里?我来这个世上到底是为了什么?一切在迅速涌起,又在迅速退下,混沌中好像有翅膀振动的声音。我抬起头,雨在下,打湿了眼睛。它们安静从容,不紧不慢地下着。我微微笑。生命是什么?每个人都是一粒雨滴,从天空盈盈坠下。千里水长语,悠然上天去。化作空中云,飘落又成雨。天道生生不息,无止无境。我摊开手掌,刹那间有了一种明悟。不能再这样活,钱虽是重要,但不应该让它奴役自己。生命不能仅仅只是为了肉身欲望的满足,而更多的应是心灵上的一种存在。 
  
  今天,我坐在电脑边,仍能不时想起那种塞满每一个细胞每一根神经的喜悦。它让人无法不热泪盈眶。但这种深刻的体验并不能长久,水满则溢,月盈则亏,完美的东西总是会很快逝去。 
  
  可惜没过多久,一阵寒风袭来,我不由自主浑身激凌凌打了个冷颤。我抬眼往街道两边望去,在这条街上我有一家店铺。然后我又揉揉眼睛。我怀疑自己是在做梦。于是又往腿上狠掐一把,我咧开嘴,真痛。此刻,店门半开,几个模模糊糊的人影正在进进出出,店门口停着辆微型面包车。没有人说话,就像戏台上出演的一场木偶戏。我瞠目结舌。这几个月连续听说有几家店遭了窃贼。原来竟是这般明火执仗的路数。我叫起来,冲过来,猛力扯着一个人影的衣领,你们想干什么? 
  
  没有比这还愚蠢的话,他们想干什么?当然是想做贼。问了也是白问。我不知道那时自己为何就那般冲动?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掏出手机,躲在一边,记下车牌,拨打110,就像当年的地下情报工作者。可年轻的热血往脑袋上一涌,我就奋不顾身勇敢地冲上前,那自然没等我喊出第二嗓子,脑后勺刀上轰然一声响。人家那是什么?久经考验,身经百战,训练有素,配合默契的职业高手。我立刻就成了一滩真正的狗屎,晕了过去。 
  
  等我醒来,天已微亮,一群人正围成一圈打量着我。他们的眼睛或大或小,有趣得很。他们在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他们在说着什么秘密?我慢慢爬起,他们哄地一声往后退开。我摸了摸脑袋,晕晕乎乎,竟然没有血,这可真是奇迹。往店内打量了一眼,里面一片狼籍。一个几岁大的孩子正在里面蹒跚着走来走去。他起的可真早,这么小就懂得要煅练身体,以后肯定会在世界体坛上为国争光。我笑起来,对着越围越多的人群挥了挥手,你们是幸灾乐祸还是看猴把戏?我没把这话说出来。我走入店内把那个还在大摇大摆的小孩拎出来。一个老头儿马上从人群中挤出,将那孩子搂入怀中。看他那紧张的架式,敢情我的样子与杀人凶手差不多。我对老人微微一笑说,不要破坏现场。 
  
单位上新分来一个女大学生,叫刘齐,很喜欢哲学与一些人生的大道理。有时很想笑她,可又常在她身上看见自己的影子,虽然我并没有给同事这种印象。喜欢她这种类型的女孩儿,不愿触摸现实,只肯做梦,在梦里自由自在飞。她叫我听姐,我叫她小刘。她整个人看起来都像一个很美的梦。也不知哪个男孩有这福气。 
  
  现实的生活很丑陋,艺术的生活很美,但很短,很累心。她把这句话都说了二遍给我听。我很想告诉她,若觉得累,那就不自然,又怎么会美?但我实在是不忍心说。何况,汗水溅起灵感,苦难是美的起源,这应该还是个人认识的问题。 
  
  小刘对任何事情都只喜欢开始,不喜欢结束,说省略号是最伟大的艺术,因为它唤起人的联想。人类失去了联想,世界将变得怎样?小刘笑嘻嘻,学广告中那个女孩儿在我脸前张牙舞爪,样子真逗。我又很想说,省略号那几个小黑点也难看死了,要说最易发挥联想的,还不如一张洁白的纸,何况任何事情都省略,那么给心里的感觉也只会是浮光掠影,并不大可能带来真正的震撼,也未尝不是遗憾。念头在心底转了转,我还是没有说出口,小刘还小,也没有必要知道什么是遗憾,这世上很多东西光听而不曾有亲身感受那是永远也无法真正完全明了。很多道理若非自己摔上一跤,否则就算别人说的天花乱坠,自己还是不信。这是人性。 
  
  天很热,我不喜欢这样的夏天,但喜欢夏天的黄昏。人真是矛盾得很,没有夏天,又哪里来夏天的黄昏?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李商隐因牛李党争,仁途坎坷,无所可为,寄情文章之间,倒也为后人留下了一笔难得的财富。雁过留声,鱼过留影,我又能给这个世界留下什么? 
  
  不舍生日,为送他的生日礼物思前想后。T恤?网球拍?医学专著?很伤脑筋,真想在纸上写上“伤脑筋”三字送他。送什么好呢?原来都是送张贺卡了事,可现在他是我的未婚夫,再那样,就实在说不过去。港台电视肥皂剧,女人送男人的礼物多是名表领带西装还有香吻或者干脆就是她们自己。我若也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香气喷喷,他会开心吗? 
  
  心里一阵发慌,还真不知道不舍喜欢或者是不喜欢什么。从头至尾,我在意的好像都是自己的感受,而不是他的感受。我算得上是爱他的吗?不舍,你到底喜欢什么?喜欢清淡的菜肴,不喜欢西装革履;喜欢看书,不喜欢热闹;喜欢喝白开水,不喜欢饮料……这些好像都是在说我自己啊,不舍,你也是这样的吗?不能肯定,算了,老是在胡思乱想,真是该打。 

    到李雯那儿,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是我最值得信赖的朋友,她没有考取大学,也没有像原来说的找个男人随便嫁了,自己开了一片小店,专卖女人饰品,日子倒过得还是可以。但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李雯的爸爸已经过世,哥嫂是双职工,早就搬外面住去了,其实就是原来一起在家住的时候,他们两个也是只知道吃饭,家务活那是从来也不沾手,那个没考上大学整天游手好闲在街上东游西逛的弟弟那就更是不用提了。李雯说,现在她妈真没人管了,所以她必须干很多家务,李雯笑着说,她发现自己其实也蛮孝顺。这话像还是在泪水中浸涨的,有些涩,也苦。 
  
  李雯的妈妈得偏风瘫近二年,整日躺在病床上,也就有了许许多多怪脾气,女儿二十多岁了,却害怕女儿结交男朋友,这真是让人无法理解。李雯边说边笑,说她妈妈几乎每天都要念上几次小时候如何如何对她好,省下口粮自己不吃给她吃,然后又破口大骂她哥嫂没良心,再要不就掉着眼泪说活下去没意思……翻来覆去只是那几句,比尼姑诵经还要勤快,有恒心。李雯说,有时听烦了,真恨不得就把她掐死在床上算了。这话让人心惊,但我能明白,她妈妈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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