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啊 作者:黄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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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啊 作者:黄孝阳-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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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起于叔叔。我把自己辛辛苦苦写的诗稿拿给他看,他夸了几声,却又说,我的诗文过于幽怨,个人的情感不管是如何个惟一法,毕竟还是狭隘……叔叔说了很多,我听得很认真,文以载道,诗以言情。对他的看法,我有些地方不同意,但他是大人,我就得听他的,这道理很简单。 
  
  思路与视野的偏窄,我心里当然是茶壶里倒饺子,有数得很,不过不喜欢别人这样说我。哼,我就是比叔叔写的好。不过,生气归生气,美学方面的书是应该好好成系统地看看。人总是要肯学习才有得进步,则这世上有两种东西,一是美,二是力量。诗是美的,若没有美感可言,那只配是个扔于舞台上的烂西红柿。我对政治不感任何兴趣,它意味着征服、机谋、力量,那是男人的事,与我无关。当然有人说过句很经典的话,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我无法活在真空中,但最起码应能做到敬而远之。政治是英雄的玩具,但不朽的只会是艺术,是美。 
  
  生命是有意无意间的事,生活就是有意无意地消磨生命。我用文字消磨自己,有种自虐的快感,仿佛是在堆火焰边行走,跌跌撞撞,却终于有了点意思。消磨的自虐中,感觉到一丝令人欣慰的真实,虽然它痛,很痛,但有疼痛总比什么也没有的好。而这个居住了太多人的社会给我的第一个印象就是假,不真实,很少有真实的东西,几乎可以说根本就没有。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只是欲望的符号,谁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 
  
  若是几月前,我想到这里时,或又会潸然泪下,但今天,我却心安理得。假到真时真亦假,谁知庄生是蝴蝶?人生如白驹过隙,转眼即逝,应是毋须感怀,一曲葬花呤,如何不消魂?黛玉也真是个傻瓜。适应虚伪与做作并不难,不在乎真假,看见什么都笑呵呵,或者就干脆当没看见,莫不在意别人是否把你当白痴,要做的只是在别人眼里展示一个“非我”,我非“我”,也就无所谓你如何看我,这样也就自然而然。 
  
  有些遗憾,没有人在我走上社会时教我虚伪这一课,爸妈从小都说要以诚待人,心地善良。后面四字犹可,前面四字在很多时候根本就是自取其辱。以诚待人在缺乏诚信的社会里,只会让你头破血流,一次、二次、三次……还好,人会汲取经验与教训。不撞南墙不回头,见了棺材始掉泪。 
  
  我忽然又想起任不舍,他还好吗?说不清楚对他是什么感觉,有点儿恨,但这恨值得吗?我讨厌别人为我提男朋友,但有时又喜欢别人来提,因为这样,我便可以理直气壮把他从记忆的疙瘩中找出。这真可笑,恨他,讨厌他,不想见他! 
  
  客厅里,冒出只小虫子,在嗡嗡地飞来飞去,它们不似我这般傻,只会闷着发呆。夜很静,夜空中有云,飘飘渺渺,轻轻淡淡。黑夜拥有我的身体,却放逐我的灵魂。真想大哭一场,真想不再被任何东西打扰,然后放声痛哭。我想奔跑,在空中,随风一起跑;我想大叫,在云里,与云一起叫。白衣飘飘,天花坠下,幽香湮没过头顶,一叶扁舟在威尼斯的水面泛动,一曲蓝色多瑙河在身边悠闲地踱着步,然后在一场痛痛快快的发泄后,会有一种宁静让心灵不再骚动,会有一种感觉如面对多年相默的朋友。可为何自己就无法控制得了自己?泪就在身体里,总是无法流出。为何哭不出声?难道就是因为夜色?我真的有些愤怒,挥起手,去打那只可恶的小虫。可怎么也打不着。我顿了下脚,又往外面望去。街灯很亮,一圈圈光晕。这个世界好像就一直生活在梦里,而我也许天生就是个梦游者。 
  
  爸爸已从省城回来,事情办得还都算顺利。很多同学都到单位或家里来看我,与我说话。只有他没来,不舍?不舍不得?这只是佛的诳语。他不来看我,我偏偏只希望他来看我,我希望他向我低下头,只低下这么一次,我便会原谅他。他为什么还不来? 
  
我在马路上头逛着,阳光把我的影子揉搓,一张废纸在街道两边的铁栅栏上来回翻滚,一个孩子耸动双肩在个漂亮气球前不断抽泣,一个塑料娃娃被人踩成粉碎,一块石头漫不经心躺在红绿灯下,一对老人在墙角那侧勾下头窃窃私语,一个时髦女郎东张西望不时用手去挠后背……空气中飘满灰尘。灰尘落在人们身上。谁也逃不离。谁若想逃离,除非他已经不是人。我嘿嘿地笑出声。我与匆匆行人擦肩而过。他们或咧嘴或啮牙或皱眉或瞪眼,他们呼吸着我吐出来的空气,我呼吸着他们呼出来的空气。我们谁也离不开谁。这就是城市,这就是生活。所以各种各样的传染病会像蚤子一样遍布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并不时地高高跃起。   
  我继续东游西逛,继续冥思苦想。我从屋子里来到阳光下,懒懒洋洋。佛在树下想了很久,结果认定“色”便是“空”,所谓“有”,都是来自于“无”。我头顶没有那株菩提树,自然无法把“无”看作“有”。 
  
  所以,我一直有点儿纳闷,像我前妻这种美女当初是什么东西如猪油蒙了她的心,竟然肯嫁给我,并且生下个孩子?这应该是一个哲学命题,若我能求出皆大欢喜的解,那么意味着我可能是天生的哲人。听人说,哲人在理想国内买东西不用排队,会有人双手奉上。成为哲人的诱惑能让我垂涎三尺。说来惭愧,小时候经常要在商店门口排队,那些惨痛记忆时时如沉渣泛起,刺痛心灵;更令人惭愧的是,我竟然忘了辛苦排队买来的东西是什么滋味。但那些东西是不可能没有任何滋味,就连一团空气也常有着稀奇古怪的味道。由此可见,我容易记得伤疤而不大记得快乐,再按此逻辑推论下去,我很有可能是一条忘恩负义的白眼狼。 
  
  这个忽如其来的想法在心底打了个寒颤,我在经过一扇玻璃橱窗时飞快地朝里望了一眼,刚想飞快地把目光挪走,傻了眼,里面还真有了一条狼!我吓一跳,蹦起来,比一根弹簧还更迅速弹离原来的地方。我喘着粗气,瞪圆眼,这才看清橱窗里是“七匹狼”制衣公司的POP标志。 
  
  我赶紧吐出一口唾沫。故乡一直有个风俗,唾沫可以驱赶邪气。一些病了没有钱治的孩子,满脸都是别人的口水。不是每个人的口水都会像在品尝爱情时那般甘甜,小孩的脸经常是花花绿绿,不过也蛮好看的。据我妈说,我三岁那年发高烧,满嘴胡话。我妈急得心如火燎,抱着我挨家挨户去求人家朝我脸上吐口水,我差点就给那些唾沫给淹死,但额头却奇迹般地不再滚烫,所以我妈这么多年也养成了一个好习惯,凡有不如意,就立马呸一声。 
  
  我一直认为我妈吐痰时充满力量,但我前妻显然不这样看。这也难怪,我前妻不是我妈养大的,而且她也没有死过老公,她不可能知道一个寡妇要拉扯大孩子会有多么麻烦。我爸死得早,我从来就没有见过爸爸的相片,按说我爸也是在照相技术出现以后才出生的,也不大可能一辈子连照张相的钱都没有赚到,好歹他与和我妈结了婚。可我一直不敢问妈妈,家里为何就没有一张爸爸的相片?妈妈喜欢哭,有几次在饭桌上,我随口问声,妈,你吃饱了吗?她都会莫名其妙哭起来。 
  
  妈妈哭的时候鼻涕很多,样子很不好看,让人心里犯酸。我不喜欢妈妈哭,可我不是爸爸,我没有法子让她不哭。妈妈常常会看着我发呆,我问她在干吗?她说我长得与爸爸一个模样。有一次我终于鼓起勇气,妈,为何家里没有爸爸的一点东西?妈惊慌失措地低下头,好半天没作声,又过了许久,妈妈说了声要去菜市场就走了。后来我就再也没有问过这种愚蠢的问题。 
  
  我前妻不喜欢我妈妈,我爱我妈妈。这里有个广为流转的麻烦。若是妻子与母亲一起掉入河里时,你先去救哪个?我前妻就此问题不厌其烦问过我数十遍。我最早的回答是:当然是救妈妈。若没有妈妈,我怎么能在这里与你说话?我前妻当场就眩然欲泣,估计一阵杨柳春风也能把她吹倒。坦白说,那时我们还属于新婚燕尔,虽然我现在对她那时待我的感情有所怀疑,但我不否认当时的自己真是在她一蹙一笑中晕了头。可做人也不能硬指着一堆狗屎说那是黄金吧?我愁眉苦脸,涎着脸爬过去向她举手投降,她毫不客气将我挥手赶开,眼睛里冒着愤怒的火焰,从她抿起的嘴角不难看出她打算捍卫自己身体与意志的决心,我看着她喷香的身体,咽下一大口口水,灰溜溜爬回来。我第二次的回答是:两个都救。左手一个,右手一个。她不高兴了。她说,你明明右手劲要比左手大很多,你是用右手救我,还是救你妈?她想了想,又接着说,我与你妈一个在这,一个在那,相隔五十米,你站在正中间。你救哪个先? 
  
  我为女人富有如此精密的头脑而目瞪口呆,我想比尔先生研究最新电脑时,完全可以我前妻的大脑作为模型。我对她嘿嘿一笑说,我争取每天吃三大锅红烧肉,为早日实现腰围达到五十米而奋斗。这样就照样能一手一个,至于左右手的问题就采取不时换手的方式来解决。她朝我呸了声,好像我是邪气。我只好又躺下来想如何解答这个问题。我第三次的回答是:我不会游泳。我跳入水里准得如石头直沉河底。这样你们会划水过来救我,你比我妈年轻,一定游得更快,你能更早些救起我,换而言之,也就是我先救起你。她不屑地撇撇嘴,我才懒得救你。你又笨又重,万一把我也拖下水了,怎么办? 
  
  这话说得也是,听说快淹死的人双手总会无意识地乱抓。我讷讷地讨了个没趣,下床,倒了杯水,拼命地喝。她睡在我身边的那股幽香实在令人难受。对于她身上这股香气,我一直大惑不解。后来有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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