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利弗的故事 [美]埃里奇.西格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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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利弗的故事 [美]埃里奇.西格尔-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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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到了她的桌子边。那是在一个清静的角落里。
  “你好,”她招呼了我。
  “我该没有叫你久等吧。”
  “说实在的,你倒还是早到了,”她答道。
  “这言下之意就是你到得还要早,”我说。
  “我看这是个合乎逻辑的结论,巴雷特先生。”她粲然一笑。“你是自己坐下呢,还是要等我说一声请?”
  我就坐了下来。
  “你这是喝的什么?”我指指她杯子里橘黄色的饮料,问道。
  “橘子汁,”她说。
  “还加些什么呢?”
  “就加冰块呗。”
  “没有别的了?”
  她点点头表示是这样。我正想问她为什么饮食这样节制,可还没有来得及开口呢,一个侍者已经出现在跟前,看他招呼我们的那副眉眼腔调,竟像我们是天天光顾这里的老吃客似的。
  “哎哟二位,今天晚上可好啊?”
  “好。有什么时鲜的好菜吗?”我受不了这种装出来的“花功”
  ,就赶紧问他。
  “我们的扇贝最好不过了……”
  “那可是我们波士顿的看家菜。”我一下子忽然在吃喝上成了个地方主义者。
  “我们的扇贝可是长岛的特产,”他回答说。
  “好吧,倒要看看你们的扇贝口味行不行。”我就转过去问玛西:“要不要试试这种本地出产的冒牌货?”
  玛西笑笑表示同意。
  “那先来点什么呢?”侍者望着她问。
  “莴苣心浇柠檬汁。”
  这一下我可以肯定她是个模特儿无疑了。要不又何必要这样节食,苦了自己呢?我却要了意式白脱奶油面(“白脱要加得愈多愈好”
  )。我们那位热情的招待于是就鞠躬退下。
  这就剩我们两个人了。
  “好,我们又见面啦,”我说。(说句老实话,这开场白我已经排练了整整一个下午了。)
  她还没有来得及应一声“是啊,又见面了”,却又冷不防跑出一个侍者来。
  “请问喝什么酒,先生?”
  我征求玛西的意见。
  “你就自己点点儿什么自己喝吧,”她说。
  “你连葡萄酒也不喝一点?”
  “酒我是涓滴不沾的,”她说,“不过我倒可以向你推荐,有一种默尔索干白葡萄酒Ⅰ是很不错的。你赢了球不喝点美酒就未免有些遗憾了。”
  Ⅰ默尔索干白葡萄酒产在法国的勃民第。默尔索是勃民第下属的一个教区名。
  “就来默尔索吧,”我对掌酒的侍者说。
  “可能的话,要一瓶66年的,”倒是玛西显得很在行。侍者走了,于是又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
  “你怎么一点酒也不喝?”我问。
  “不是因为有什么道理。我就是想保持清醒的头脑,可不能有一丁一点的糊涂。”
  这话可到底该怎么领会呢?在她的心目中到底是哪些不能有一丁一点的糊涂呢?
  “这么说你是个波士顿人啦?”玛西说(我们的谈话可也不是漫无边际的)。
  “是的,”我说。“你呢?”
  “我可不是波士顿人,”她答道。
  这话是不是在暗暗奚落我呢?
  “你是搞时装业的吧?”我问。
  “那也干一点。你呢?”
  “我这一行经手的是人家的自由,”我回答说。
  “是剥夺人家的自由,还是给人家以自由?”她脸上的微微一笑,倒叫我说不准她这话里是不是有一丝挖苦的意思。
  “不能让政府有枉法的行为,这就是我的工作,”我说。
  “那可不容易呢,”玛西说。
  “是啊,所以干到现在还没有多少成效。”
  掌酒的侍者来必恭必敬地替我斟上了酒。于是我就自己喝了起来,佳酿源源不断流入了心田,话也分外多了起来。话题就是进步的律师眼底下都在忙什么样的大事。
  老实不瞒你说,跟……跟年轻姑娘在一起,我已经连话都不大会说了。
  因为,那种所谓“约会”,我已经有多少年没干了。我自己也意识到,我一谈自己的事,人家就觉得没味。(过后姑娘八成儿就会在“小姐妹”面前说我:“那个自大狂!”)
  因此当时我们谈论的话题──确切些说应该是我一个人讲话的话题──就是沃伦Ⅰ的最高法院在个人公民权问题上作出的一系列裁决。你问伯格Ⅱ这班大老会不会对宪法修正案第四条继续增补条文?那就要看他们选择谁来填补福塔斯Ⅲ遗下的空缺了。你有宪法文本的话可要好好保存起来啊,玛西,恐怕很快就要买不到了呢。
  Ⅰ沃伦(1891─1974):美国最高法院第十四任首席法官,1953─1969年在任。民权扞卫者。他在任内最重要的两项裁决是:一、刑案被告请不起律师时可由公家指定律师,费用由公家开支;二、刑案嫌疑犯在受警方审讯之前,应先告以按照宪法他有权先请律师后受审讯。
  Ⅱ伯格(1907─):美国最高法院第十五任首席法官,1969年起在任。下文所说的宪法修正案第四条,规定对公民不得非法搜查逮捕。
  Ⅲ福塔斯(1910─1982):美国最高法院法官。1965─1969年在任。1968年由约翰逊总统提名出任首席法官,遭到参议院反对,未几即因被控受贿而辞去公职。
  我正要把话题转到宪法修正案第一条上,却冷不防窜出个侍者来,把长岛的扇贝送上来了。是啊,味道果然不错呢。不过总还不及波士顿的扇贝好。好,回头再来说这修正案第一条──其实最高法院作出的裁决本身就是前后矛盾的!他们既然在《奥布赖恩诉联邦政府》一、案中裁决说焚烧征兵卡的举动不能视为代表演讲,又怎么能在《廷克诉得海因市》Ⅰ一案中转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弯,倒裁决说臂缠黑纱参加反战示威“与发表演讲毫无二致”呢?哎呀你倒说说,到底哪个算是他们真正的立场?
  Ⅰ得梅因市是衣阿华州的首府。此案是因一群学生臂缠黑纱参加反战示威受到教育当局处分而起。
  “你还会不知道?”玛西倒反问我一句。我还没有来得及琢磨她这是不是隐隐有嫌我话说得太多之意,侍者却又过来了,这回是来问我们“末了”还来点什么。我要了奶油巧克力和咖啡。她只要了茶。
  我心里倒渐渐感到有点不安了。我是不是该问问她呢,我怕是讲得太多了吧?是不是还该道个歉呢?不过话又得说回来,她真要嫌我讲得太多,当场就可以打断我呀,不是吗?
  “这些案子全都是你辩护的吗?”玛西问。(是明知故问?)
  “那哪儿能呢。不过眼下有一件新的上诉案子,倒正是我给当的顾问。承办这件案子的律师需要引证材料明确一下,怎样的人便算是出于信仰上的原因,可以不眼兵役。我以前辩护过一件《韦伯诉兵役局案》,有个判例,他们正用得着。另外,我还经常尽些义务,去给……”
  “你好像从来也不知道该歇歇的,”她说。
  “这个嘛,吉米·亨德里克斯在伍德斯托克Ⅰ说得好:‘社会风气实在糟糕,这世界真应该彻底洗刷洗刷才好。’”
  Ⅰ伍德斯托克是纽约州东南部卡茨基尔山下的一个小镇,1969年曾在此举行夏季摇滚音乐节,有数十万青年蜂拥而来参加,历时三天。音乐节主题是“和平与博爱”。吉米·亨德里克斯为参加演出的着名黑人摇滚歌星。
  “你也去参加那次音乐节了?”
  “没有,我是看《时代》杂志才知道的,晚上睡不着觉,就翻翻《时代》权当催眠药。”
  玛西只是“噢”了一声。
  她这一声余音袅袅的“噢”,是不是表示她对我失望了?还是觉得我絮絮叨叨可厌呢?我这才想起,这一个钟头来(不,有一个半钟头了!)尽是我在唠唠,她还没有捞到个谈谈的机会呢。
  “你在时装行业里做什么具体工作呢?”我就问。
  “跟改善社会风气可不相干。我在宾宁代尔公司。就是有许多连锁店的,你大概知道吧?”
  这家连锁店公司生意兴隆,财源茂盛,谁不知道?一些爱摆阔的顾客视之为提高身价的好地方而趋之若鹜,谁不知道?不管怎么说吧,反正只要她透露出了这么一丁点儿消息,我心中也就有了些底了。
  这家红极一时的公司能有纳什小姐这样一位办事人员,那真是最理想不过了:长得那样漂亮,性格那样坚强,体态那样曼妙,布林·玛尔学院Ⅰ培养的谈吐又是那样迷人,便是一条鳄鱼到了她手里,怕还会买上一只手提包呢Ⅱ。
  Ⅰ《爱情故事》里已经介绍过,布林·玛尔学院是一所著名的女子大学,在宾夕法尼亚州。
  Ⅱ说鳄鱼买手提包,有调侃意,因为鳄鱼的皮正是做提包的绝好材料。
  “我是不大做这种销售方面的工作的,”我还是很不知趣地一个劲儿问她,她就回了我这么句话。我原先还当她是个颇想有一番作为的见习销售主管呢。
  “那你到底是干什么的呢?”我问得更直截了当了。在法庭上撬开证人的嘴巴就是靠的这种办法。只要不断变换措辞,把内容基本上相同的问题翻来覆去死钉着问就是了。
  “嗨,你就不觉得再听下去这儿要受不住了吗?”她一边说一边还点了点自己细长的脖子,表示喉咙口已经快把不住关了。“老是谈人家的工作,你不觉得怪腻味的吗?”
  她的意思是够清楚的了:我老说这些,太讨厌了!
  “我只怕我夸夸其谈,尽谈我的法律,会让你听得倒胃口呢。”
  “没有的事,说老实话,我倒觉得那挺有意思的。就是有一点:
  我想你要是能再多谈谈自己就更好了。”
  我还能谈些什么呢?想来想去,恐怕还是把自己的情况如实相告是最好的办法。
  “倒不是我不愿意说,只是说起来实在不大愉快。”
  “怎么?”
  沉默了一会。我的眼睛直盯着咖啡杯里。
  “我有过一个妻子,”我说。
  “那也是很平常的事嘛,”她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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