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乐美·道林·格雷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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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乐美·道林·格雷画像-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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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为他们拉住门,让他们进了大厅,开始上楼。画框很考究,加上包裹,很觉庞大,道林不时地伸手帮帮忙,尽管那地道的匠人总发出带奉承意味的抗议,他对让一位绅士做有用的事怀着强烈的反感。“倒很重呢。”他们来到楼梯口时,那小个子喘着气说,一面擦着他油光光的前额。

  “我看是相当重。”道林喃喃地说,同时开着门。那屋子就要隐藏他生命里的一个离奇的秘密,把他的灵魂隐藏起来,瞒过世人的眼睛。他已经有四年没有进这屋了。那地方他在孩提时代当做游戏室,稍大之后又当做书房。那是一间比例匀称的大房间,是最后一位克尔索勋爵专门布置给小外孙用的。因为他和他妈妈像得出奇,也因为别的原因,他一向讨厌恨他这小外孙,总想让他离他远点。道林觉得这屋子好像没有什么变化。穹隆房顶有意大利式的装饰性天花板凹沟,还有已经暗淡的镏金线脚,他小时候常常躲在里面玩的。那边是椴木的书架,上面放着他当年的卷了角的课本。书架后的墙上还挂着那些灰败的佛莱米帷幕,帷幕上形象模糊的国王和王后在花园里下棋,一群养鹰的骑士从旁边骑马走过。他们的穿臂甲的手臂上站着披头巾的鹰鹞。这一切他至今还清楚记得!他站在那儿,往四面望着。寂寞的童年时代的每一个时刻都似乎回到了他眼前。他回想起儿童时代的纯洁无瑕,而这幅不祥的画就要隐藏在这儿,他似乎感到害怕。在那逝去的年代里他哪想到会出现这样的事!

  但是这座大院里再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安全地逃脱窥探的眼睛。他掌握了钥匙,别人进不来。画里的面孔尽可以在紫红色的棺衣下面变丑、腐败、肮脏。那有什么关系?没有人能看见的。他为什么要看自己的灵魂可厌地腐烂下去?他能保持自己的青春,那就行了。而且他的本性难道就不能往好里变?没有理由硬说他的将来就会充满耻辱。他还会在生命里遇到爱情的,而爱情能使他纯洁,保护他不受目前似乎在精神和肉体上萌动的罪恶的影响(那些还没有画上的离奇的罪恶能产生奇迹,产生微妙的魅力)。那么,说不定某一天那残忍的表情会从那红润的敏感的唇上消失,巴西尔?霍华德的杰作又可以向世上的人展示。

  不,那不可能,画上的那人会一小时一小时地、一周一周地变老。他可能摆脱罪孽的丑陋与狰狞,却还有衰老的丑陋等着它。那面颊会凹陷、松弛,目光会暗淡,灰黄的皱纹会在眼睛周围出现,使眼睛变得可怕。头发会失去光泽,嘴会像老人一样耷拉着,张着,傻呵呵的,显得粗笨。喉头会打皱,手会发冷,露出青筋,身子会佝偻,就像他记忆里小时候对他很严厉的外祖父。这画非得藏起来不可,别无办法。“哈巴德先生,请搬进来,”他厌倦地转过身子,“很抱歉让你久等了。我在考虑别的问题。”

  “休息一下总归是高兴的,格雷先生,”画框匠回答,还在大口喘气,“放在哪儿,先生?”

  “哦,哪儿都可以。就放这儿吧,这儿就行。我不想把它挂起来,靠在墙上就可以了。谢谢。”

  “这作品能看看吗,先生?”

  道林吃了一惊。“它不会让你感兴趣的,哈巴德先生。”他说,眼睛盯着那人。他感到若是那人胆敢撩起那隐藏了他生命的秘密的豪华帷幕,他可以跳上去一把把他摔倒在地。“不再麻烦你们了。你们这么远来帮忙,我非常感谢。”

  “不用谢不用谢,格雷先生。随时准备为先生效劳。”哈巴德先生慢吞吞地走下楼去,他的助手跟在后面。那助手不好意思地望着道林,粗糙的丑脸上露出惊奇的表情。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人物。两人的脚步声消失之后道林锁上了门,把钥匙放进了口袋。不会有人看到那可怕的东西了。除了他自己的眼睛谁也看不见他的耻辱了。

  回到图书馆他发现刚过了五点。茶点已经送了上来,放在一张深色的嵌满了珠母的小香木桌子上,那是他的监护人的妻子拉德雷夫人送的,拉德雷夫人是一个漂亮的职业病号,去年冬天才到埃及去养过病。桌子上还有一封亨利勋爵的信。旁边有一本黄皮的书,封面略有点撕破,书页略有点卷边。茶盘里有一份《圣詹姆士报》。显然,维克多已经回来了。他猜想他是否看见那两个人离开,是否打听了他们做了些什么。他一定会发现画不见了,送茶时肯定猜想过它的去向。屏风还没有放回原处,墙上留下一个空白。也许某个晚上他会发现他悄悄地爬上楼去,想破门而入的。家里有了个暗探真是可怕。他曾听说有的阔人一辈子都受仆人敲诈,因为那仆人读到了一封信,偷听到了什么话,或是捡到一张有地址的名片,或是在枕头下面发现了一朵枯萎的花或者一段揉皱的花边。

  他叹了一口气,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打开了亨利勋爵的便条。便条简单说他给他送来了晚报,还有一本可能引起他兴趣的书;又说他八点一刻准定到俱乐部。他懒洋洋地打开《圣詹姆士报》看了起来。第五页一个红色铅笔符号抓住了他的眼睛,它提醒他注意下面一段:“女演员尸体解剖。———今晨地区验尸官丹比先生在荷克斯顿路贝尔旅店对霍尔本皇家剧院新录用之女演员西比尔?苇恩进行尸体解剖。检验结果称系过失死亡。对死者之母表示了慰问。死者之母在提供本人及做死亡鉴定之比瑞尔医生证词时十分哀痛。”

  他皱了皱眉头,把报纸撕成了两半,走过房间把它扔掉了。这一切多么丑陋!真正的丑陋。把事情弄得那么真实,多么可怕!亨利勋爵给他送来了报纸,而且拿红铅笔做上记号,对此他很生气!那肯定是愚蠢。维克多可能读了,按那家伙的英语水平,能读得懂。

  他说不定读了,开始怀疑了。可那又有什么?道林?格雷和西比尔?苇恩之死有什么关系?没有什么好怕的,道林?格雷并没有杀死她。

  他的目光落到了亨利勋爵给他送来的黄皮书上。那是什么?他猜想。他走到那珍珠色的八角架面前———那东西他一直觉得像是某种奇怪的埃及黄蜂用银子营造成的。他捧着书身子往扶手椅上一倒,翻了起来。那书马上吸引了他,那是他所读过的最奇特的书。他好像觉得世界上的罪恶都踏着悠扬的长笛的音乐,穿着精美的服装,在他面前悄然走过。他只曾模糊梦想的东西突然变成了现实;他从来没有梦想过的东西也逐渐显露出轮廓。那是一本没有情节的小说,只有一个角色,很简单,就是对一个巴黎青年的心理研究。这人生活于十九世纪,却努力去体验每一个已过去的世纪的感情和思维方式,想从中归纳出人类世界的种种精神历程。人们爱自我否定,把矫揉造作愚昧地称做道德;却又喜爱那些出于天性的反抗,而聪明人至今也还把那种反抗叫做犯罪。那书有一种特别的珠光宝器的风格,又生动又晦涩,充满了暗语、古词语、技术术语和译自圣经的高雅词句,体现了法国象征派最优秀的艺术家作品的特色。其隐喻像兰花一样,形象独特,色调精美。他所表达的感官的生命都用神秘的哲学精神描写。它有时让人弄不清楚究竟是在读一本中世纪的圣者狂欢极乐的精神叙述,还是在看一个现代罪人的病态的自白。那是一本有毒的书,一股浓郁的香味似乎在书页间飘荡,骚扰着人的头脑。光是那书的和谐的调子,微妙平淡的乐感,复杂而巧妙的反复咏叹便使他在一章一章地读下去时在心里形成了一种白日梦、病态的梦,使他没有意识到黄昏渐近,暮色已悄悄降临。

  天空没有云彩,只有一颗星星突破了它那青铜一般的绿色。他在渗进窗户的渐暗的光里读着,直到再也读不下去。他的仆人一再提醒了他时间已晚,他才站了起来,走进隔壁的屋子,把书放到他床边的佛罗伦萨书桌上,然后开始穿衣,准备吃晚饭。

  到达俱乐部时已经九点,他发现亨利勋爵一个人坐在那儿的晨厅里,一脸的不愉快。

  “很抱歉,哈利,”他叫道,“可那都是你的错。你给我送来的书叫我太入迷,简直忘掉了时间。”

  “对,我知道你会喜欢它的。”他的东道主回答,从椅子边站了起来。

  “我不是说我喜欢它,我是说它叫我入迷。意思并不相同。”“啊,你发现那个道理了?”亨利勋爵喃喃地说。他们俩走进了饭厅。第 十 一 章

  道林?格雷多少年都摆脱不了这本书的影响。或者,更准确地说,不想摆脱它的影响。他从巴黎买来了那书的第一版大平装本九本之多,把它们用不同的颜色装订起来,让它们跟他所喜欢的心情和他易变的天性里的种种幻想配合。他有时似乎已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天性。那主角是一个了不起的巴黎青年,气质里离奇地杂糅了浪漫与科学的精神。那人成了他的未来形象的模式。对他说来那书似乎包含了他生命的故事,写在还没有出现的时候。

  他比那小说的离奇的主角在一个问题上要幸运一些。他从来不知道———实际上也没有理由知道———那巴黎青年的烦恼。那青年少时显然美貌过人,后来他的美貌却突然衰败了,于是形成了他对镜子、对磨光的金属表面、对平静的水面的奇特畏惧。道林几乎是带着一种残忍的快乐去读那书的后半部的———差不多他每一次的快乐都如此,因为一切的快乐都肯定包含着残忍。那里也许有些过分夸张的描写,却有着真正悲剧性的东西。它描写那青年的痛苦和失望,因为他失去了他在别人、在大家眼里最珍惜的宝贝。

  因为那曾叫巴西尔?霍华德着迷也叫许多人着迷的惊人的美貌似乎永远不会离开他了。关于他的生活方式的离奇谣言在伦敦到处传播,形成俱乐部里嘁嘁嚓嚓的话题,但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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