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工的故事(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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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工的故事(全)- 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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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要是跟一名美国警察说,在中国的许多地方,特警和防暴警是一回事的话,他肯定会惊讶得张大了嘴巴,因为这在一个有着先进的警察制度的国家看来是不可思议的——特警指的是特种武器及战术分队,目的是用来处理诸如劫持人质之类的突发事件,这样的任务就决定了特警的武器肯定是以致命性的特种武器为主的,如狙击步枪等。防暴警察则是用来对付群体骚乱,维护重要场合的秩序的队伍,这种任务决定了他们的武器应该是以非致命武器为主的,如盾牌,警棍,催泪弹等,因为不需要他们杀死骚乱中的老百姓。从规模上来看,特警的人数肯定是比较少的,因为这是一个处理突发事件的战术小组,人多不利于突击行动。而防暴警察的人数肯定要是比较多的,否则无法应对大规模的群体骚乱。从层次上来讲,特警都是经过高度专业训练的行家,性质上应该属于战术方面的精英。而防暴警察就要平庸得多了,防暴的力量在于整个队伍的队形和阵线,个人在其中的作用极为渺小。
  中国公安的特警一般都被视作是属于巡警部门之下的一个部门,这一点与美国相同,在一般的城市都归当地公安局的巡逻防暴支队(有的地方叫巡特警支队,巡警支队,巡察支队,叫什么的都有,但都是一回事)管辖,但在个别城市(如北京和成都),特警是归刑侦部门管辖的。
  原则上来讲,特警参与的任务多数属于对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而非案件发生后的事后调查,所以属于巡警部门自然要比属于刑侦部门合理一些。
  2004年3月29日14:53——北京时间
  肖局长和在现场指挥的北京市公安局的领导们碰头后,警察们陆续撤到了二线,开始负责外围的安全,因为这个案子已经由中央政法委完全交给了T机关处理,所以内围对危机的处置工作已经完全转给了T机关。公安方面只是向我们提供了相关情报:恐怖分子不超过十人,全部持手枪,并声称有炸药,劫持了二十余名人质。现在恐怖分子和人质全在五楼的一家旅游公司里。楼道里的特警已经换成了反恐局的特工。战术大队已经赶到了现场,他们的谈判专家将上楼谈判,但同时反恐局也做好了突击准备。
  公安特警刚撤完,我们立即进入了战术大队的防暴车,在里面我们开始换上黑色的作战服。我们的装备要比公安特警方面的强,多是进口货,这次突击就全使用平时配发给给战术大队的MP5冲锋枪。这款枪由于性能可靠,射击准确而成为各国特种部队的首选。完过CS反恐游戏的人不少都喜欢游戏中的这款枪,因为它的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在连发时的准确性远远高于其他冲锋枪和自动步枪,你可以拿着把MP5对准敌人的身体一古脑地把所有子弹都泼在他身上,但要是换了AK47,M4A1和SSGMANDO552那样的自动步枪就肯定不行了,连发的时候枪口肯定上抬,子弹全得飘飞了。但MP5就没有这个问题,连发时总是对着敌人的——当然,这只是游戏中的MP5,真实的MP5也不是这样。真正的MP5只是在射前两发子弹时枪口几乎一动不动,打到第三发子弹时枪口还是要微微上抬的,但也已经不错了,枪毕竟是枪,哪还能在射击时一点也不乱动?
  我们这个突击组共九个人,七个人来自战术大队,两个人来自四大队——我和冯玉。由于这属于战术任务,所以战术大队首当其冲,但同时案子是由四大队主办的,所以我们两个队长也参与进来了。
  现场的最外围是警察,再里面是T机关的战术大队,除此以外T机关直属行动大队也派来了它的机降中队(地面突击中队)的一部分人,这是T机关领导的意思,这种战术行动上可能也需要行动大队的支援,毕竟他们的人也是准军事行动专家。
  但在一会儿突击的时候,行动大队的人是不会在前面的,而只是为反恐局的突击队担任外围警戒——这是中国强力部门行动的传统,除非主办案子的侦查部门觉得自己无法在战术上胜任某一任务而将其完全移交给战术部门的情况外,只要还是侦查部门在主办案子,则战术部门只负责外围,内围战斗仍由侦查部门自己解决——警察方面也是如此,在抓捕一名危险的持枪罪犯时,除非主办案子的刑警认为自己无法抓住罪犯而把抓捕任务移交给特警,否则只要还是刑警在主办此案,即使特警也在抓捕现场,他们也只是负责外围警戒,内围的抓捕还是要由刑警进行。因此,一会儿的突击自然要由反恐局自己的战术人员和行动特工进行,行动大队只是在外围提供警戒。
  至于战术大队的谈判专家在里面的所谓“谈判”只是一个幌子,真正目的是为了我们的突击行动打掩护,因为根本没有什么可谈的,已经抓住的国际恐怖组织的头子岂可放回?中国政府向来不同恐怖主义合作,也不会向它低头,对方或许还抱着这样的希望,但一会儿他们就会发现T机关是用子弹和他们谈判的。
  2004年3月29日15:00——北京时间
  我准时拨响了里面的谈判专家的手机,按规定的信号,为了不让对面坐着的恐怖分子看出破绽,如果里面的情况不适合突击,他就说他正在忙,一会儿再接电话,如果情况适合突击,他就会说我打错电话了,这样我们就可以提前进行准备,并在15:10时准时发动突击。
  我们的行动方案是先由战术大队的锚枪射手在楼下将锚枪发射到六层,然后我们沿攀登到六层——当然,接锚的窗口肯定不会是在人质所在房间的正上方了,而是离那个房间较远的一个窗口,反正我们只要能上了六层就行了,恐怖分子在五层只能监视到着电梯和楼梯上楼的通道,却不会想到我们突然从六层杀下来,这样就保证了突击的突然性和隐蔽性。而且如果接锚的窗口离恐怖分子所在的房间窗口远的话,即使一次没有发射成功也可以再试一次,不太容易被恐怖分子察觉,大家也可以安心地攀登了。
  谈判专家接听电话后,马上说:“对不起,你打错电话了。”随后关了机,看来他认为上面恐怖分子的戒备情况是适于我们突击的,那我们就开始行动吧。
  2004年3月29日15:10——北京时间
  九名突击队员开始依次向楼上攀登,我们特地选在靠近旁边的写字楼的那一侧,一来是离恐怖分子所在的窗口远,二来可以挡住外人的视线,免得恐怖分子的同伙在外面看到我们的突击行动而向楼内的恐怖分子报信。
  爬绳而上的攀登技能在国外叫做rappelling,是无论是军方还是警方的特种部队都要练习的一个科目。对我来说这个并不难,以前不是也提过了么,爬竿是我强项,爬这个和爬那个的道理差不多,而且还可以借用脚蹬的力量和惯性。
  2004年3月29日15:14——北京时间
  我们全部到达了六楼的楼梯门,看来敌人的确没有注意到我们的行动。谈判专家这会儿已经撤下去了,谎称要回去考虑一下对方提的条件,但恐怖分子却只给了很短的时间,再不答复就要开始杀人质了。
  我们的下一步就是要直接冲进去,九个人以一字纵队进行突击,具体说来就是:九个人一个挨一个地站在门口,第一个人蹲在地上,用霰弹枪破门,然后迅速跑到队伍最后面,换上身上的MP5,第二个人紧接着也蹲下,然后立即冲到屋门口,对里面的目标射击,第三个人则同时站着向里面开火,子弹打光后他们会依次跑到队伍的最后面去换弹匣——在激烈的战斗中,MP5的30发的弹容算不上是够用的——然后下个队员顶上去,继续射击,打完后也是跑到队伍最后换弹匣,以下依次进行。这样的战术可以保证我们有足够长的火力持续时间,这是许多国家的特种部队都经常使用的一种CQB战术,看过美国电影《U…571》的人或许还记得,在那部影片中,当由美国海军情报人员带领的潜艇水兵冲上德国潜艇进行突击时,艇上的德国水兵也正是用这一战术进行抵抗的。只要当时能够准确地辩明恐怖分子与人质,形势就可以基本上得到控制。至于再往下的程序,我们是有好几个预案的,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到时候战术大队的许队长会用手语通知的。
  我和冯玉被排在了一字长队中的最后两位,这也是考虑到这是战术性质的任务,因为此战术大队应该在前的因素。一般情况下,这种场合应该是当兵的上的,我们两位队长好歹也是兵头将尾的小官,不应该身先士卒的,但可惜那几个兵都太嫩,怕他们和战术大队配合不好出问题。
  反恐局内部的战术是在各大队通用的,常规大队训练时的战术和战术大队平时用的战术是一样的,这样我们在联合行动时就不怕战术上有什么冲突了。
  2004年3月29日15:17——北京时间
  一枚震眩弹突然爆炸之后,在门口警戒的恐怖分子叫着倒下了,但里面的敌人可能听见了。于是我们九人迅速从六楼冲到了505室门口,来自战术大队的队首一脚踢开门后马上蹲下开始用MP5点射。在近战中一定要控制好点射,否则很难保证命中率,但好在MP5在这方面的性能比较可靠。
  我们冲下楼梯时发现门是虚掩着的,所以根本用不着破门了,霰弹枪被队首扔在了一边,他很快便打完了子弹,第二个人的子弹也没了,他们跑到了队尾。第三个人打了几枪后便一下子闪到了门的左侧——这是规定的信号,意思是恐怖分子基本上被消灭,明面上没有可消灭的目标。
  随着他闪到左边后,他后面的三个人也一下子跟在他后面同时闪到了门的左侧,而后面的五个人则一字纵队列在了门的右侧,这是为了之后的entry做准备的。
  这一战术本来是用在城市巷战中的,因为城市中的街道拐角很多,很可能在墙壁的拐角处就隐藏着敌人,如果你贸然前进的话很可能被人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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