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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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 第2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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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锐,不惟彼不能攻,又可以伺其隙而败之。其所谓和,则汉、唐之君固尝用此策矣,岂独今日不可用乎。乞令有司详议而行。”其二曰:“今敌中来归者颇多,宜丰其粮饷,厚其接遇,度彼果肯为我用,则择有心力者数十人,潜往以诱致其余。来者既众,彼必转相猜贰,然后徐起而图之,则中兴之功不远矣。”上嘉纳之。
  九月,坐劾英王守纯附奏不实,决杖追官。及哀宗即位,正大元年,擢为同签枢密院事。二年,复御史中丞。三年,工部尚书、权左参政。四年,进尚书右丞。五年,台谏劾近侍张文寿、张仁寿、李麟之,安石亦论列三人不已,上怒甚,有旨谓安石曰:“汝便承取贤相,朕为昏主,止矣。”如是数百言。安石骤蒙任用,遽遭摧折,疽发脑而死,上甚悼惜之。
  赞曰:宣宗南迁,天命去矣,当是时虽有忠良之佐、谋勇之将,亦难为也。然而汝砺、行信拯救于内,胥鼎、侯挚守御于外,讫使宣宗得免亡国,而哀宗复有十年之久,人才有益于人国也若是哉。胡鲁养兵惜谷之论,善矣。安石不负承晖之托,遂见知遇,以论列近侍触怒而死,悲夫!
 
  
  




       
脱脱》金史》列传第四十七




列传第四十七
  ○完颜素兰 陈规 许古
  完颜素兰,一名翼,字伯扬,至宁元年策论进士也。贞祐初,累迁应奉翰林文字,权监察御史。二年,宣宗迁汴,留皇太子于燕都,既而召之,素兰以为不可,平章高琪曰:“主上居此,太子宜从。且汝能保都城必完否?”素兰曰:“完固不敢必,但太子在彼则声势俱重,边隘有守则都城可无虞。昔唐明皇幸蜀,太子实在灵武,盖将以系天下之心也。”不从,竟召太子从。
  七月,车驾至汴,素兰上书言事,略曰:“昔东海在位,信用谗谄,疏斥忠直,以致小人日进,君子日退,纪纲紊乱,法度益隳。风折城门之关,火焚市里之舍,盖上天垂象以儆惧之也。言者劝其亲君子、远小人、恐惧修省,以答天变,东海不从,遂至亡灭。夫善救乱者必迹其乱之所由生,善革弊者必究其弊之所自起,诚能大明黜陟以革东海之政,则治安之效可指日而待也。陛下龙兴,不思出此,辄议南迁,诏下之日,士民相率上章请留,启行之日,风雨不时、桥梁数坏,人心天意亦可见矣。此事既往,岂容复追,但自今尤宜戒慎,覆车之辙不可引辕而复蹈也。”
  又曰:“国家不可一日无兵,兵不可一日无食。陛下为社稷之计,宫中用度皆从贬损,而有司复多置军官,不恤妄费,甚无谓也。或谓军官之众所以张大威声,臣窃以为不然。不加精选而徒务其多,缓急临敌其可用乎?且中都惟其粮乏,故使车驾至此。稍获安地,遂忘其危而不之备,万一再如前日,未知有司复请陛下何之也。”
  三年正月,素兰自中都计议军事回,上书求见,乞屏左右。上遣人谕之曰:“屏人奏事,朕固常尔。近以游茂因缘生疑间之语,故凡有所引见,必令一近臣立侍,汝有封章,亦无患不密也。”寻召至近侍局,给纸劄令书所欲言,书未及半,上出御便殿见之,悉去左右,惟近侍局直长赵和和在焉。素兰奏曰:“臣闻兴衰治乱有国之常,在所用之人如何耳。用得其人,虽衰乱尚可扶持,一或非才,则治安亦乱矣。向者飐军之变,中都帅府自足剿灭,朝廷乃令移剌刺塔不也等招诱之,使帅府不敢尽其力,既不能招,愈不可制矣。至于伯德文哥之叛,帅府方议削其权,而朝廷传旨俾领义军,文哥由是益肆,改除之令辄拒不受,不臣之状亦显矣。帅府方且收捕,而朝廷复赦之,且不令隶帅府。国家付方面于重臣,乃不信任,顾养叛贼之奸,不知谁为陛下画此计者。臣自外风闻,皆平章高琪之意,惟陛下裁察。”上曰:“汝言皆是。文哥之事,朕所未悉,诚如所言,朕肯赦之乎?且汝何以知此事出于高琪?”素兰曰:“臣见文哥牒永清副提控刘温云:‘所差人张希韩至自南京,道副枢平章处分,已奏令文哥隶大名行省,勿复遵中都帅府约束’。温即具言于帅府。然则,罪人与高琪计结明矣。”上颔之。素兰续奏曰:“高琪本无勋劳,亦无公望,向以畏死故擅诛胡沙虎,盖出无聊耳。一旦得志,妒贤能,树奸党,窃弄国权,自作威福。去岁,都下书生樊知一者诣高琪言:‘飐军不可信,恐终作乱。’遂以刀杖决杀之,自是无复敢言军国利害者。宸聪之不通,下情之不达,皆此人罪也。及飐军为变,以党人塔不也为武宁军节度使往招之,已而无成,则复以为武卫军使。塔不也何人,且有何功,而重用如此。以臣观之,此贼变乱纪纲,戕害忠良,实有不欲国家平治之意。昔东海时,胡沙虎跋扈无上,天下知之,而不敢言,独台官乌古论德升、张行信弹劾其恶,东海不察,卒被其祸。今高琪之奸,过于胡沙虎远矣。台谏职当言责,迫于凶威,噤不敢忤。然内外臣庶见其恣横,莫不扼腕切齿,欲一剚刃,陛下何惜而不去之耶。臣非不知言出而患至,顾臣父子迭仕圣朝,久食厚禄,不敢偷安。惟陛下断然行之,社稷之福也。”上曰:“此乃大事,汝敢及之,甚善。”素兰复奏:“丞相福兴,国之勋旧,乞召还京,以镇雅俗,付左丞彖多以留后事,足也。”上曰:“如卿所言,二人得无相恶耶?”素兰曰:“福兴、彖多同心同德,无不协者。”上曰:“都下事殷,恐丞相不可辍。”素兰曰:“臣闻朝廷正则天下正,不若令福兴还,以正根本。”上曰:“朕徐思之。”素兰出,上复戒曰:“今日与朕对者止汝二人,慎无泄也。”厥后,上以素兰屡进直言,命再任监察御史。
  四年三月,言:“臣近被命体问外路官,廉干者拟不差遣,若懦弱不公者罢之,具申朝廷,别议拟注。臣伏念彼懦弱不公之人虽令罢去,不过止以待阙者代之,其能否又未可知,或反不及前官,盖徒有选人之虚名,而无得人之实迹。古语曰:‘县令非其人,百姓受其殃。’今若后官更劣,则为患滋甚,岂朝廷恤民之意哉?夫守令,治之本也。乞令随朝七品、外路六品以上官,各举堪充司县长官者,仍明著举官姓名,他日察其能否,同定赏罚,庶几其可。议者或以阂选法、紊资品为言,是不知方今之事与平昔不同,岂可拘一定之法,坐视斯民之病而不权宜更定乎。”诏有司议行之。
  时哀宗为皇太子,春宫所设师保赞谕之官多非其人,于是素兰上章言:“臣闻太子者天下之本也,欲治天下先正其本,正本之要无他,在选人辅翼之耳。夫生于齐者能齐言而不能楚语,未习之故也。人之性亦在夫习之而已。昔成王在襁褓中,即命周、召以为师保,戒其逸豫之心,告以持守之道,终之功光文、武,垂休无穷。钦惟陛下顺天人之心,预建春宫。皇太子仁孝聪明出于天资,总制枢务固已绰然有余,倘更选贤如周、召之俦者使之夹辅,则成周之治不足侔矣。”上称善。未几,擢为内侍局直长,寻迁谏议大夫,进侍御史。
  兴定二年四月,以蒲鲜万奴叛,遣素兰与近侍局副使内族讹可同赴辽东,诏谕之曰:“万奴事竟不知果何如,卿等到彼当得其详,然宜止居铁山,若复远去,则朕难得其耗也。”又曰:“朕以讹可性颇率易,故特命卿偕行,每事当详议之。”素兰将行,上言曰:“臣近请宣谕高丽复开互市事,闻以诏书付行省必兰出。若令行省就遣谕之,不过邻境领受,恐中间有所不通,使圣恩不达于高丽,高丽亦无由知朝廷本意也。况彼世为籓辅,未尝阙臣子礼,如遣信使明持恩诏谕之,贷粮、开市二者必有一济。苟俱不从,则其曲在彼,然后别议图之可也。”上是其言,于是遣典客署书表刘丙从行。及还,授翰林待制。
  正大元年正月,诏集群臣议修复河中府,素兰与陈规等奏其未可,语在《规传》。是月,转刑部郎中。时南阳人布陈谋反,坐系者数百人,司直白华言于素兰曰:“此狱诖误者多,新天子方务宽大,他日必再诏推问,比得昭雪,死于榜笞之下者多矣。”素兰命华及检法边泽分别当死、当免者,素兰以闻,止坐首恶及拟伪将相者数人,余悉释之。
  八月,权户部侍郎。二年三月,授京西司农卿,俄改司农大卿,转御史中丞。七年七月,权元帅右都监、参知政事,行省於京兆。未几,迁金安军节度使,兼同、华安抚使。既而召还朝,行至陕被围,久之,亡奔行在,道中遇害。
  素兰莅官以修谨得名,然苛细不能任大事,较之辈流颇可称。自擢为近侍局直长,每进言多有补益。其居父丧,不饮酒,庐墓三年,时论以为难。
  陈规,字正叔,绛州稷山人。明昌五年词赋进士,南渡为监察御史。贞祐三年十一月,上章言:“参政侯挚初以都西立功,获不次之用,遂自请镇抚河北。陛下遽授以执政,盖欲责其报效也。既而盘桓西山,不能进退,及召还阙,自当辞避,乃恬然安居,至于按阅仓库,规画榷酤,岂大臣所宜亲。方今疆土日蹙,将帅乏人,士不选练,冗食猥多,守令贪残,百姓流亡,盗贼滋起,灾变不息,则当日夜讲求其故,启告陛下者也,而挚未尝及之。伏愿陛下特赐省察,量其才分别加任使,无令负天下之谤。”不报。又言:“警巡使冯祥进由刀笔,无他才能,第以惨刻督责为事。由是升职,恐长残虐之风,乞黜退以励余者。”诏即罢祥职,且谕规曰:“卿知臣子之分,敢言如此,朕甚嘉之。”
  四年正月,上言:“伏见沿河悉禁物斛北渡,遂使河北艰食,人心不安。昔秦、晋为仇,一遇年饥则互输之粟。今圣主在上,一视同仁,岂可以一家之民自限南北,坐视困馁而不救哉。况军民效死御敌,使复乏食,生亦何聊,人心一摇,为害不细。臣谓宜于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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