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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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的生活方式- 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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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老人家来一回不容易,既然来了就说说吧!”    
  他却不说话了,嘴张得很大,没有声音,吸气很粗。我才发现他是在哭,却不见有泪。真是哭无声眼无泪。    
  我怕出了什么问题,抓住他的手摇了摇:“老人家喝口水,慢慢说。”他长长地出了口气,又双手抹了一把脸,颤巍巍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我的事说简单也简单,我揭发别人贪污,人家反定了我贪污286块钱,我不服,就告状,结果戴了个贪污分子的帽子。说来复杂:我告了几十年,下过临汾,上过太原,去过北京,游过街,挨过斗,住过学习班,坐过牢,封过门,抄过家,老伴被吓死了,儿子招了亲。越告越冤枉,当了个告状专业户。”    
  我惊叹他的概括能力,一听就是个老上访。因为他的事不知复述过多少遍了,听者每次都要他简单明了,这种能力是练出来的。    
  他打开布兜,取出一个布包,里面有他的告状材料,有上边的批示信件,有法律书籍,也有县纪委的红头文件。取一件简略介绍几句,满满摆了一桌子。说到上级机关某领导批示让调查解决时,说:“这人不赖,是个真共产党。”说到有人不接待他,不理睬他,要他回来找县里时,说:“上边机关也有假共产党。”说到用调查解决的名义整他时,说:“尽一伙子假共产党。我就不信找不到真共产党。”    
  我边听边看,凭多年接待来访的经验,总算初步听懂了事情的大体脉络。    
  他念过小学,粗通文字。高级社时任副业队会计。“四清”前揭发大队会计有贪污问题,工作组里有大队会计的亲戚,大队会计反说他有贪污,最后以286元定案,强行退赔,被撤了副业队会计职务。他不服就上告,“四清”中以有“翻案行为”,戴上了贪污分子帽子大队会计当上了党支部书记。他戴上帽子还不服,还告状,“文革”中又贴了揭发党支部书记的大字报,自然是“阶级敌人捣乱,扭转运动大方向”。怎么批他、斗他都是“天然合理”的“革命行动”了。“文革”后期,机关刚刚恢复工作,他又告上了。这个人还真有他的,人家说他“告共产党的状”。他就说:“我不是告共产党的状,是找共产党告状。找真共产党告假共产党。”上级机关有人说:“你的问题得找下边解决,不要找上边。”他就说:“下边能解决,要你们上边干啥?”他要见领导,接待干部说:“领导忙大事,你这点小事也麻烦领导?”他说:“这事在我就是天大的事,领导为百姓办事,连百姓天大的事都不管,那他办啥事?”这个上访者,真叫接待人员头疼,就说他“无理纠缠”,他则非要人家说他怎么“无理”,“纠缠”还不解决,不“纠缠”还有人找我给解决?接待人员撵他不走,哄他不回,只有打电话让县信访局派人去接。接的时候什么愿都许,说回去一定解决。回来了又说他“无理取闹”,让村里监督劳动,把他管住。于是上水库劳动有他,外出修公路有他。“只许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稍为不慎,就被定为“有意捣乱”,批斗之后,还得扣罚工分。赚的没有罚的多。按工分分粮分不上,倒贴里肉。拿不出来就抄家,见啥拿啥,看你还敢不敢再告状。    
  第一次抄家,缸里瓮里扫了个底儿朝天。吓得老婆大病一场,央告他死也不要再告了。第二次抄家,把早年准备修房子的木料全拉走了,老婆哭得寻死觅活。第三次抄家再没什么可拿的了,要封他的门。他不让,被拉到了学习班。老婆吓得不吃饭光拉稀,没几天就死了。    
  学习班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便偷偷跑到县里告状。县里批评公社连个戴帽子的分子也管不了。公社说打也打了,罚也罚了,家也抄了,学习班住得没有人了,公社的手段使完了。    
  县里只得交给专政机关实行专政。公安局要抓他没理由,集体讨论,伤了半天脑筋,想出了    
  妙计:学大寨白天黑夜连轴转,他进城告状就是反大寨,反大寨就是反革命,抓他“流窜”天经地义。把他在看守所押了73天,只要答应不告状就放他。他咋也不答应,人家要放他,他咋也不出来,最后还是说:“这回连你们也告。”    
  “刘书记,我这事太麻烦,我把材料放下,你抽空看看,也不要听我一个人说,调查调    
  查就清楚了。”他见我一直在听他讲述,脸上的怒气消了许多。“一次也没有处理过?”    
  “处理过,这不是纪委文件?你看看,原来定了286块钱,    
  这回定成了725块,我保存了几十年的账,他们说丢了,我说他们是毁了。你说这是解决问题哩,还是继续治我哩?”已消失的怒气又上来了。    
  “这文件上说给你开门、分地执行了吗?”我看了文件问他。“门是开了,窑里什么也没了,拿走的粮食呢?拉走的木料呢?都得有个说法吧?地只给分了自留地,口粮田、责任田至今没给,没口粮田我吃啥?”    
  我从他的材料中拣出了几份:“这几份先留下,其余的你拿着,需要时再向你要。”按照我的惯例,只要留下材料,这个案子就算接受了。    
  “还有一份材料,你看看最好不要留。”说着他从布兜里又取出一份递给我。这份材料上全是人名,按照上边的记载,是历次工作组调查组成员的名单,办学习班人员名单,还有临时处理过他这事的领导和承办人员名单。我数了数共169人。好家伙,这么多干部与他的案子有关,怪不得他只让看不让留。这要是在“阶级斗争”时候,还不说是一本“变天账”!我刚看完,他便伸手去接,我递给他,装作若无其事。    
  “别看我这个草木之人,你看动了多少像样的人。”他先把这一份材料收起来放到布兜里,然后才收拾别的。    
  “你这事看来一时半时解决不了,你先回去该干啥干啥,过几天再来。”    
  “我还能干啥呢?”说着他脱掉鞋,挽起裤子,“你看这腿肿成甚了,男怕穿鞋女怕戴帽,还不知道能活几天哩。跑路也跑不动了,你看我拄的这棍子。咱山里狗多,狗咬败家,拄着它除了能顶条腿,还作打狗用。”他把材料小心翼翼地收进布兜里,把布兜挂在脖子上,深深鞠了一躬:“这些年了,还没有人听我说过这长时间,很对不起,你说我啥时候再来?”    
  “20天左右吧。”我把时间说得长点,一来怕一时调查不清,二来不愿让他跑冤枉腿。“那我到时候再来。”说着他从门后边摸过木棍走了。    
  送到门外,望着他的背影,他一瘸一拐地走着,木棍礅着楼板,发出“嗒嗒”的响声。我没觉得他有什么可怕,也没难缠的感觉。除了具有山里老百姓共有的特征外,在他褴褛的衣服里,浮肿的皮肉里,包着一副少有的“傲骨”。    
  “县委书记应该抓大事”,党的路线方针的贯彻,各项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全县发展的思路规划和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干部安排使用,群众积极性的调动,这些无疑都是大事。同这些大事比起来,一个人的事往往被认为是“小事”。比如眼前这个陈培基,他说他的事“比天还大”,也不无道理。他一个普通百姓,从他的角度看还有比这更大的事吗?就从我们的角度看,他的问题关系到党的政策,关系到法律,关系到党的威望和形象,关系到干部作风,关系到群众情绪和积极性,这能算是小事吗?而且这种事,除了县委书记去抓,谁又能抓得起来,谁又能解决得了呢?    
  
  
  
  一个县委书记的自白第一章(3)
  
  从信访局调来案卷,厚厚几包都是陈培基的告状材料,多数是上边批回来的。从纪委调来案卷,只有最后一次的调查情况和处理结论。调查情况是查账的材料,而账本却说是在学习班里丢失了。原定贪污286元的依据早没有了。新定贪污725元的根据也没有了,简直是个“无头案”。    
  这时我又想到了陈培基记录的那个名单。虽然我对整个干部情况还不太熟悉,但有不少现在就在县委部级政府局级岗位上,还有的是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且不说二分之一,就算三分之一的人是中层领导干部,这是多大的面呢?要处理陈培基的案件,理所当然要牵动这些人,特别是对他有过过火行为的人。这些人会怎么想呢?他们又会怎么做呢?老陈呀,老陈!怪不得你这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为了你这个普普通通的农民,谁愿意去得罪这么多环节干部呢?不冤你冤谁!此后,在同干部接触和谈话中,我便留了点心,在适当的时候,顺便提一下陈培基的事,吹吹风,摸摸他们的看法和态度。多数人说他“是个坏人,就爱告状,爱闹事。就这号人,得了告状闹事的病。死不改悔,整得还轻。”部分人说他自讨苦吃,本来问题不大,硬是越闹越大。“小胳膊偏要拧大腿”,“蝎子光往鸡窝里爬”,不是自找倒霉?这号人秉性难移。只有个别人说他确实冤枉,但他也确实闹得过分。自古以来,谁家坟里没有屈死鬼,天下事哪能都那么顶真。到头来家破人亡鬼吹灯,叫你哭娘老子都找不到坟头。    
  一次,去加楼公社下乡,谈完了公事,我顺便问起了纪检书记。“陈培基的问题你经手过?”    
  “经手不只一次,县委总算解决了,还专门发了文件。”“文件上定了的都落实了?”    
  “一部分落实了,一部分大队支部还有意见。”“县委决定是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吗?”    
  “支部书记是个老同志,老模范,县上也挂了号,现在又在公社工作,他一时想不通,慢慢来吧。”“陈培基接受吗?”    
  “他哪能接受。接受不接受都是那了。”“他不是还在告吗?”    
  “再告也没用,文件各级都有了,谁还会理他。”“原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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