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获-200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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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获-2006年第4期-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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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结冰之前,我尽可能把一些臭烘烘、黏糊糊的肠子扔了出去,可我伤重乏力,扔不干净,所以那些残留的冻硬的肠子就像枯藤一样缠着我,我像是睡在坟墓里。我的短剑还握着,我用它来切下那些肠子吃,在昏冷的墓穴中,我像是一只吃尸体的蛆虫。后来,我连短剑也握不住了,当饥饿袭来,我便疯狂地张开嘴巴在黑暗中乱啃。 
  十天后,刘宗敏带着十几个士兵返回,他们想寻找我的尸体,却意外地看到一匹死马的肚子在动。 
  “我们找到峡谷的出口了。”刘宗敏告诉我。 
  “然后呢?” 
  “外面很大,我们不知道该往哪里去,结果又跟官军打了一仗,被打散了。” 
  刘宗敏哭丧着脸。我感到愤怒,因为这个混蛋居然想在埋掉我之后,去向官军投降。“不是还有十几个人吗?”我气呼呼说,啃了十天死马肉,我异常衰弱,尽管他惦记着找我,可我还是很愤怒。刘宗敏牵来一匹马,我试图骑上去,可一接触到马鞍,本来已经冻硬的裆部又疼痛起来。我摔下马。 
  “你伤在哪里?”刘宗敏紧张地问。 
  “我被打掉了一只睾丸,不许乱说,”我小声、严厉地吩咐他,再次骑上马,朝着我剩余的部队下令,“出发!” 
  这就是关于跟官军战斗的情况。可在那十天里,有一些事情,我永远不会跟任何人提起。在我离开死马之后,我会永远把它们留在那里面,留在冰冷的雪地上,让它们跟着马肉一块彻底地腐烂。十年来,我的生活就像一场盛大的节日,人们在我身边来来去去,很多人跟随我,甘愿受我的虐待乃至奴役,因为我给他们提供的是一种别处没有的生活。外人都以为戎马生活很危险,我却不这么看,有什么生活能比终日骑马驰骋、每天都能自由选择前进的方向更让人惬意的呢?说驰骋过于好听了些,更多的时候是在亡命,跟被猎人追逐的野兔差不多,但野兔之所以被人瞧不起,因为它有一颗兔子的心。我的心不是兔子的,我可能压根儿就没有人们说的心,在我的身上,只有血液和肌肉,它们相互混合,使我从来就不知恐惧和退缩是何物。我给人们勾勒了一种从未有过的生活,勇往直前,哪怕被逼到了山沟里,想的还是向前。我就是这种生活的化身。人们因此崇拜我,所以我不会向官军投降,也不会像张献忠一样选择暂时的苟且,那尽管会带来酒、肉、丝绸做的衣服,甚至还有女人,可我要女人做什么呢?我不可能有后代,我的两只睾丸没有用,已经被打掉了一只。活的乐趣就在于不苟且,苟且意味着死掉,怎么能想象一个人在苟且之后还能够重新做回自己?这就像死者不能复生一样,如果我苟且了,那还不如真正的死掉。 
  但到了第二天下午,马肚子里冷得厉害,伤口的刺痛使我无法入睡,我也不习惯死马肉坚韧、淡腥的味道,一种凄凉之感围绕着我。这是多年来,我头一次一个人彻底地独处,这个发现让我感到很惊诧。我记起以前无论在多么困难的时刻,我身边总会有人,不是刘宗敏那些将领,就是一两名亲兵。我拥有的女人很少,可许多个夜晚,当我们宿营时,我身边还是有女人陪伴的。我喜欢让她裸睡,这样当她翻身,长发的末梢、温热的毛孔无时不刻都在向我提醒她的存在。她总是弓着身睡,背对着我,我乐于想象她身体另一侧的两只乳房,甚于我想把她的身体扳过来亲眼看看它们。后来我不与她共寝了,我也不让她离得我太远,我总能感受到她呼吸的气息,我有这种能力,能从几千个士兵的呼吸声中准确分辨出她的。但现在,我的呼吸很沉重,我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马已经死了,没有呼吸,即使它有呼吸,也不能跟女人的呼吸媲美。这感觉很怪异,我好像已经死了,却在墓穴里独自呼吸,我不知道还要这样呼吸多久?可能会永远呼吸下去,就像那些死人永远死掉了一样。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第三天、第四天下午的事,究竟哪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确实发生过。我已经适应了墓穴里的生活,这匹死马也许够我吃一个冬天。如果没有人来救我,我可能爬不出去,冻住的马肠子已经把我的双脚紧紧缠住、并且固定了。马肚子有一条缝,外面雪地的白光泄露进来,我听到了脚步声,便把头凑到缝隙处,看到了邢氏和高杰。 
  高杰穿了官军的衣服,脸色忧郁而苍白。他带了几名亲兵,不时示意亲兵们,把雪地里的尸体翻过身供他辨认,他边看边摇头。我知道他在找我,在他身后七八步处,跟着邢氏,她仍然披着我留给她的黑色大氅,露出里面鲜艳闪亮的绸缎,肯定是高杰给她弄的,她穿得比以前好了,吃得也应该比跟着我时好,可她的气色仍很差,跟高杰一样差,比跟着我四处乱跑时更差。 
  他们两个都不说话,静静地在雪地上走。我放轻呼吸,眯起眼睛,小心盯着这对男女的一举一动。我倒不是害怕被他们发现,就算被发现了,我仍然有能力把他俩杀死,哪怕我摸不到我的短剑,我完全有能力徒手杀掉他们。我只是觉得,他们不是适合于发现我的人选。我和他们之间的差别,就像分处于阴阳两界,他们是死人,或即将死去的人,而我则不会死去。我盯着邢氏迟缓、有些衰老的背影,感到一丝同情。虽然她背叛了我,可并没有过得更好,她过得其实跟以前一样,仍然要追逐我,得不到安宁,只不过换了支队伍,换到了官军那边。她仍然会感到恐惧,这种恐惧比跟着我时更多,虽然官军不想杀死她了,但我这边却会有更多的人想杀她,我是不会死的,所以很快有许多的人来追随我,我会因此而内疚吗?不,我不会,所以我的命运也就是人们的命运,是我给了他们这种命运。 
  高杰在四处检查完,转过身,对邢氏失望地摇头,邢氏则点点头。她一直背对着我,我没能看到她的脸,自然也看不到那对不再属于我的乳房,我无心将它们夺回,它们对我来说,就像死了一样。亲兵们牵来马,高杰和邢氏骑上去。他们离开了。多年后,我的部队虽然击溃、并俘虏了他们,但我却没能亲眼见到这两个背叛者,在雪地里,我看了他俩最后一眼。 
   
  7 进军河南 
   
  ……“喂,该起来打仗了。” 
  “我正在打仗。” 
  “不是在这里,去别的地方。”刘宗敏说。 
  “我不想换地方,这里很不错。”我不知道峡谷还在不在,可我确实很喜欢它,愿意日复一日地打下去。 
  “别傻了,这峡谷我们早就打通了,别直愣愣地看着我,几年前我们就过去了,你不记得了吗?”刘宗敏热情地说,“张献忠重新起兵了,他已经攻陷了湖广,还要去打四川,等他打下了四川,他就会在那里称王,我们不能落在后头,得赶紧行动,朝河南出发。” 
  “这关我什么事?” 
  “求你了,只要我们向东,那里就有一百万人在等着我们,”刘宗敏极力煽动我,“想想看吧,我们会有一百万大军,比所有人的军队都多,有了这支军队,我们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会有大批谋士,他们会教给你一些办法,让我们去攻下最大的一座城,你不是一直想这样做吗?” 
  我点点头,明白他说的事情其实都发生过,我确实下令进攻了河南,拥有了一百万大军,一些读书人来投奔我,可我还是留恋面前的这条峡谷,它可能早已经消失了,可它确实在我的生活中存在过。 
  “出发,进军河南!”我拔出剑,朝士兵们命令道。 
  可在河南,等待着我的是什么呢?我看到了一对夫妻,男的跟我一样,也姓李,女的跟我的邢氏一样,也做过流浪女艺人,她叫红娘子。当这对夫妻出现在我军营里时,我的命运被改变了。我第一次不能操纵我的大军,因为那丈夫李岩读过很多书,要对付我这种粗人,书本是一样很厉害的武器。李岩讲的事情我都不太懂,他告诉我一切都是为我好,我迟早要做一个真正的王,不能这么漫五目的地跑来跑去。 
  “我有目的,车厢峡。”我朝他咆哮道, 
  “可出了峡谷,你就没有方向,你的部队也缺乏纪律,没有口号。” 
  “口号,啥玩意儿?” 
  “迎闯王,不纳粮。” 
  我迷惑地看着他,“这样,你就会得到百姓的欢迎,攻无不克了。”他欢天喜地地说。 
  见鬼,我要受欢迎做什么?在车厢峡里,我每天都在跟官军、跟自己、还有企图背叛我的部下搏斗,我从来都不想讨好谁,可还是有一些人誓死跟随我,如果我想讨别人的欢心,那我当时就向官军投降了,邢氏也不会离开我,可我必须是我,这样我才能够快乐。不纳粮,这是什么口号?我一百万军队吃什么?我会被逼得没有选择,率领一百万人往一座最大的城市走去,我会攻下它,李岩会把这叫做成功。他认为我需要成功,可我觉得我的整个人,已经开始变质了。 
  “快,传我的令,把李岩杀掉。”我像猛然惊醒了一样,大声地喊。 
  “你已经把他杀了。” 
  “是吗?” 
  “我们一离开北京,你就把他杀了,你不要什么都不记得,老停留在峡谷里。”刘宗敏好心地提醒我。 
  我感到有些后悔,如果我不杀死这个读书人,我可能会名垂青史,因为杀死了他,在人们的眼中,我显得很鲁莽愚蠢。我还记得,他的尸体被示众后,红娘子在人群中远远望着我,那怨毒的目光,感觉跟当年邢氏看我的一模一样。我没有处决红娘子,我不会去责怪一个女人,后来,她带着一支部队跑了,我觉得这情有可原。可在心里面,我并不觉得杀死她丈夫有什么错。读书人脑袋里想的总是另一套东西,他如果想做,完全可以自己做,不必来投奔我,既然他选择了我,被我杀掉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他帮我达到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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