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穀梁传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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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穀梁传注疏-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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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注“败例”至“宋地”。○释曰:庄十年传例曰“不日,疑战也”者,言不克日而战,以诈相袭,则不疑当书日。故桓十年“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范云“结日列陈,则日”,是也。今注云“与战同”,则此败宋师,是克日而战也。
 
  内不言战,举其大者也。战然后败,故败大於战。 
  辛未,取郜。郜,古报反,《字林》工竺反。 
  辛巳,取防。取邑不日,此其日,何也?据僖三十三年,“伐邾,取訾娄”不日。○訾,子斯反。不正其乘败人而深为利,取二邑,故谨而日之也。礼不重伤,战不逐北,公败宋师于菅,复取其二邑,贪利不仁,故谨其日。○重,直用反。逐北如字,又音佩,本又作“逐奔”。复,扶又反。 
  '疏'注“礼不”至“逐奔”。○释曰:“不重伤”,僖二十二年《左传》文也。“不逐奔”,上五年传文。
 
  秋,宋人、卫人入郑。 
  宋人、蔡人、卫人伐载。郑伯伐取之。凡书取国,皆灭也。变灭言取,明其易。○载如字,本或作戴。易,以豉反,下文同。不正其因人之力而易取之,故主其事也。三国伐载,自足以制之,郑伯不能矜人之危,而反与共伐,故独书“郑伯伐取之”,以首其恶。其实四国共取之。○恶,乌各反。 
  冬,十月,壬午,齐人、郑人入郕。入者,内弗受也。日入,恶入者也。郕,国也。恶,乌路反 
  十有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天子无事,诸侯相朝,正也。事谓巡守、崩葬、兵革之事。○薛,息列反。守音狩,本亦作狩。 
  '疏'“十有一年”。释曰:言“有”者,十是盈数,更以奇从盈,故言“有”,欲见一者,非十中之物也。○注“事谓”至“之事”。○释曰:《书》云:“肆觐东后。”是天子巡守,当方诸侯有事。许慎、郑玄皆以为天子丧葬,诸侯亲奔,故范亦以为天子崩葬为诸侯之事也。桓五年诸侯从王伐郑,是天子举兵革,诸侯亦有事也。言无此等事,诸侯得相朝;若有,即不得也。
 
  考礼修德,所以尊天子也。诸侯来朝;时,正也。朝宜以时,故书时则正也。 
  '疏'“考礼修德”。释曰:诸侯相朝,所以正班爵,奉王命,故云“考礼修德”也。
 
  犆言,同时也。犆言,谓别言也。若“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同时来,不俱至。○犆音特,独也,本或作特。累数,皆至也。累数,总言之也。若“滕侯、薛侯来朝”,同时俱至。○数,所主反。 
  夏,五月,公会郑伯于时来。时来,郑地。 
  秋,七月,壬午,公及齐侯、郑伯入许。 
  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公薨不地,故也。不地,不书路寝之比。○比,必利反。隐之,不忍地也。隐犹痛也。其不言葬,何也?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罪下也。责臣子也。隐十年无正,隐不自正也。无正,谓不书正月。元年有正,所以正隐也。明隐宜立。   

 
  


□《春秋穀梁传注疏》□注  晋·范 宁□疏  唐·杨士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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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穀梁传注疏》



卷三 

 卷三   


 
  ◎桓公起元年,尽七年
 
  '疏'《鲁世家》:桓公名允,惠公之子,隐公之弟,以桓王九年即位。《世本》作轨。《谥法》:“辟土服远曰桓。”
 
  元年,春,王正月。桓无王,其曰王,何也?谨始也。诸侯无专立之道,必受国於王。若桓初立,便以见治,故详其即位之始,以明王者之义。 
  '疏'“桓无”至“始也”。○释曰:徐邈云:“桓公篡立,不顾王命,王不能讨,故无王。又且桓公终始十八年,唯元年、二年、十年、十八年有王,自外皆无王,故传据以发问,而曰‘桓无王’。又范氏例云:“《春秋》上下无王者,凡一百有八。桓无王者,见不奉王法;余公无王者,为不书正月,不得书王。桓初即位,若已见治,故书王以示义。二年书王,痛与夷之卒,正宋督之弑,宜加诛也。十年有王,正曹伯之卒,使世子来朝,王法所宜治也。十八年有王,取终始治桓也。”是解元年有王为谨始也,馀年无王为不奉王法也。若然,桓为弑君而立,故十四年没其王。文、宣公亦篡位而立,不去王者,桓弑贤兄让国之主,害成立之君,宣篡未逾年之子,又无为臣之义,以轻重既异,故去王亦殊也。杜预注《左氏》桓十四年无王者,“失不班历”也。何休注《公羊》,意与《穀梁》同。唯解有王者别,云:“二年有王者,见始也。十年有王,数之终也。十八年有王,桓之终也。明终始有王,桓公无之耳。”
 
  其曰无王,何也?桓弟弑兄,臣弑君,天子不能定,诸侯不能救,百姓不能去,以为无王之道,遂可以至焉尔。元年有王,所以治桓也。 
  公即位。杜预曰:“嗣子位定於初丧,而改元必须逾年者,继父之业,成父之志,不忍有变於中年也。诸侯每首岁必有礼於庙,诸遭丧继位者,因此而改元即位,百官以序,故国史亦书即位之事於策。”○去,上声。 
  '疏'注“杜预”至“於策”。○释曰:《尚书·顾命》云:“乙丑,成王崩,俾爰齐侯,吕伋以二干戈、虎贲百人逆子钊于南门之外。延入翼室,恤宅宗。”孔安国云:“明室,路寝。外之使居忧,为天下宗主。”天子初崩,嗣子定位,则诸侯亦当然也。其改元必须逾年者,孝子之情,不忍有变於中年也。然嗣子不忍变於中年,故嗣年即位。桓公既无恻痛之情,朝死夕忘,亦於逾年即位者,圣人立法,即位必持逾年,桓虽不仁,未可独当年即位。即位既是逾年,故史官从其实而书之。
 
  继故不言即位,正也。故谓弑也。继故不言即位之为正,何也?曰,先君不以其道终,则子弟不忍即位也。哀痛之至,故不忍行即位之礼。继故而言即位,则是与闻乎弑也。继故而言即位,是为与闻乎弑,何也?曰,先君不以其道终,已正即位之道而即位,是无恩於先君也。推其无恩则知与弑也,此明统例耳。与弑尚然,况亲弑者。○与闻音豫,下文及注“与弑”皆同。 
  '疏'注“推其”至“弑者”。○释曰:桓是亲弑之主,而传论与弑之事,故知传意本“明统例”尔,故云“与弑尚然,况亲弑者”。
 
  三月,公会郑伯于垂。垂,卫地也。传例曰:“往月,危往也。桓大恶之人,故会皆月以危之。 
  '疏'注“垂卫”至“危之”。○释曰:传例者,定八年传文也。此“三月,公会郑伯于垂”,二年“三月,公会齐侯、陈侯、郑伯于稷”,是“会皆月以危之”。
 
  会者,外为主焉尔。郑伯所以欲为此会者,为易田故。○为易,于伪反。 
  '疏'“会者”至“焉尔”。○释曰:重发传者,嫌《易》田与直会异故也。
 
  郑伯以璧假许田。假不言以,言以,非假也。实假,则不应言以璧。非假而曰假,讳易地也。礼:天子在上,诸侯不得以地相与也。诸侯受地於天子,不得自专。无田则无许可知矣。不言许,不与许也。但言以璧假许,而不继田,则许属郑也。今言许田,明以许之田与郑,不与许邑也。诸侯有功,则赐田以禄之。若可以借人,此盖不欲以实言。○借,子夜反。许田者,鲁朝宿之邑也。邴者,郑伯之所受命而祭泰山之邑也。用见鲁之不朝於周,而郑之不祭泰山也。朝天子所宿之邑谓之朝宿,泰山非郑竟内,从天王巡守,受命而祭也。擅相换易,则知朝祭并废。○鲁朝,直遥反,下皆同。邴,彼病反,又音丙。见,贤遍反。竟音境。从,在用反。守音狩。擅,市战反。换,一本亦作逭,胡唤反。 
  '疏'“许田”至“山也”。○释曰:经文无邴而传言之者,经讳易天子之地,故以璧假为文。若以地易地,不得云假,故经无邴文。传本鲁郑易田之由,五得不言邴也。先儒解《左氏》者,皆以为郑受天子祊田,为汤沐之邑。后世因立桓公、武公之庙,故谓之泰山之祀。案此传及注意,则以为祭泰山之邑,谓从王巡狩,受命而祭泰山也。《羊》以为“田多邑少称田,邑多田少称邑”。《左氏》无传,或当史异辞。《穀梁》以为言田者,则不德其邑,是三传之说各异也。
 
  夏,四月,丁未,公及郑伯盟于越。越,卫地也。及者,内为志焉尔。越,盟地之名也。 
  秋。大水。《礼·月令》曰:“季秋行夏令,则其国大水。”大水例时。 
  '疏'注“大水例时”。○释曰:庄七年与此皆云“秋,大水”,不书月,是例时也。
 
  高下有水灾曰大水。 
  冬,十月。无事焉,何以书?不遗时也。《春秋》编年,四时具而后为年。编,录。○编,必连反,《字林》、《声类》、《韵集》皆布于反,《史记音义》甫连反。 
  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宋督,宋之卑者,卑者以国氏。○督,丁毒反。与如字,又音馀。 
  '疏'注“宋督”至“国氏”。○释曰:知是卑者,“祝吁弑其君”取国,传以“失如”言之,“履緰来逆”,传称“进之也”。此督与宋万既不取国,又无可进,明卑者可知也。
 
  桓无王,其曰王,何也?正与夷之卒也。诸侯之卒,天子所隐痛。奸逆之人,王法所宜诛,故书王以正之。及其大夫孔父。孔父先死,其曰及,何也?书尊及卑,《春秋》之义也。邵曰:“会盟言及,别内外也。尊卑言及,上下序也。”○别,彼列反。 
  '疏'注“邵曰”至“序也”。○释曰:“及”有二义,故范引邵云:“会盟言及,别内外也。尊卑言及,上下序也。”“别内外”者,谓鲁与他人会盟,皆先鲁以及他,若隐元年“公及邾仪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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