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爱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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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爱的我们-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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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倒出来的呢?真的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呵呵。” 
  越说越没有正经,陆筝最后笑到趴在司马峥肩头,全身颤抖,影响得司马峥也莫名其妙的跟着他笑。 
  半天,司马峥扯下陆筝搭在自己肩上的手臂,“好了,别玩了,有人在看的。”自己这样说,可一接触陆筝冰凉的手指,还是习惯性的握住,就短短五秒钟,又放开。 
  难掩脸上失望的神情,陆筝尚不愿承认自己在眷恋司马峥的温度,但从不作假的面部表情是骗不了人的,不过他还是很快又露出那独有的温柔笑容。 



  大三即将结束的时候,学校里曾经得到所有人关注和羡慕的那对“金童玉女”分手了。所有的大三学生,包括陆筝在内,开始觉察大四的逼近,那个面临现实抉择的季节谁也不能逃避。 
  直到在很多年以后,司马峥和陆筝都承认大学里最快乐幸福的时光就是大三结束的七月。 



  因为没有买到火车票,陆筝决定留在学校帮助神婆完成她所接下的某婚纱摄影店的标志,招牌以及海报的设计。 
  这个城市的天依然是那么热,怕热的陆筝被司马峥带回家里住,两个人便同居了两个星期。每天一起上街买菜,做饭,出门,晚上一起看电视,玩游戏,聊天,听音乐,认识也有一年多了,他们还从没有像那两周一般有那么多的时间在一起。 



  原来,陆筝竟然是会做家事,会做饭的。 
  第一次看陆筝还算熟练的切菜,有条不紊地放入所有材料,虽然不是此中高手,但是却胜在精致,色、香、味俱全,司马峥的脸上写满了吃惊。 
  “怎么样,本大师的手艺还不赖吧?” 
  其实好手艺完全仰赖大姨莫笙的锻炼,住在她那里的时候,她就完全不做家事通通丢给陆筝,他只得对着食谱学习,否则就要饿肚子,对环境极端挑剔的他不可能容忍那个小镇上的饭馆。 
  “不错,将来找不到工作,还可以去做厨师。” 
  这句玩笑话出自司马峥这个固执又古板的家伙,而且他还带着大大的笑容,看到如此一幕的陆筝可是差点跌破眼镜! 
  陆筝这个近视眼从来不爱戴眼镜,可读书做作业和现在做菜的时候就不得不带了,他也不想放错调味料嘛。不过每次拿起眼镜都会想起第一次见到司马峥,就是因为没有戴眼镜而念错了环保协会名字的丑事。 
  “啊,帮忙,帮忙!” 
  陆筝时不时的这样大吼大叫,司马峥便立刻走上去帮他扶好滑下鼻梁的眼镜,顺便小心地将掉到陆筝眼前的发丝拨到他耳后。陆筝那头柔软的长发也是司马峥相当喜欢抚触的,常常两个人窝在沙发里看电视,司马峥会无意识的卷起其中一缕发丝来把玩,那顺滑的质感令他眷恋,连这发,竟也和人一样,温柔清爽,令人舒服。 
  吃过饭,陆筝就硬拉着司马峥出去散步,虽然司马峥总是抱怨这样的行为浪费了时间,但还是每天陪着他毫无目的地四处转悠。 
  几天之后,陆筝发现司马峥家附近的一个不怎么起眼的小街道十分特别,这里保留着古式的建筑,古朴雅致,深灰色的墙砖搭配鲜艳的红,浓厚的历史底蕴令人流连。第一眼看到这种建筑,感受到这里的气氛,陆筝便无可就药的喜欢上了,情绪高涨起来。 
  司马峥看着陆筝灿然的笑容,有些痴了,那种高兴,那种溢于言表的兴奋其实并不经常出现在陆筝脸上,他更多的是淡淡的,淡淡的笑,那样的笑也很美,很温和,但是总觉得这样孩子气的单纯笑容才是该属于毫无心机的他的。早知如此,应该早点带他过来的,只是,对这种景致已经司空见惯的自己并不会觉得这样老旧的建筑有何美感,根本也不可能想到陆筝这种挑剔的大少爷会喜欢此地。 
  陆筝在这里发现了一家很小的钢琴咖啡屋,中式的外部建筑内是相当欧化现代的装修,店内放着一架钢琴。从不会光顾这种地方的司马峥拗不过陆筝,便走进去要两杯咖啡,不怎么耐烦的陪他。 
  不知道是不是店主人喜欢古典音乐,否则又怎么会在店里放上一架钢琴,纯粹是一种卖点吗,应该不至于。 
  “那架钢琴价格不菲噢!” 
  陆筝笑得十分灿烂,看着那架钢琴的眼睛竟然是出奇的光彩夺目,是对某种东西渴望,发现了人生最大兴趣的喜悦。对于陆筝这样毫无生活目标,不对一切过分在意的人来说,这样的神情很奇怪。司马峥发觉今天他已经看到陆筝很多不一样的面貌了,但是这个时候他才想到,自己对于陆筝的了解其实非常少,他的家庭自不用说,他的喜好,他真的就那么没心没肺的什么也不在乎,他就没有一定要达成的梦想吗,他对自己的未来就一点打算也没有吗? 
  很突然的,陆筝站了起来,找来侍者询问钢琴的事情,原来店主将钢琴放在此处就是供客人弹奏的。听对方这样说,陆筝笑了,走了过去在钢琴前坐下,想了想,弹奏起来。 



  司马峥从来没有学习过音乐,完全不知道陆筝弹的好坏,只是被他在柔和的灯光下显得也很柔和的五官吸引了去,虽然两个人是相似的容貌,可是他也知道自己远没有陆筝那样精致。长发随着主人有节奏的动作轻轻摇摆,带出浅浅的弧线,嘴角也跟着泛起相同的弧度,一双修长的手在琴键上舞动,那的确是一双修长美丽的手,而且绝对是有力的。也像他的人。 
  周围的人似乎是很懂音乐的,第一曲结束的时候人们尚没有多少反应,第二曲刚开始大多数人看陆筝的目光竟都变成惊讶和称赞, 



  “怎么样?” 
  在旁人目光的注视下,陆筝微笑着走回他们的桌边,有点急切的询问司马峥意见。 
  “你知道我又听不懂,自然无法说出好坏。” 
  “什么呀,第一支曲子总知道吧!” 
  见司马峥摇头,陆筝一副看老古董的无奈好笑神情,“我每天都在哼唱的歌啊,简单爱,周杰伦啊!” 
  “噢,我不听这些歌的,不过难怪听着耳熟。” 
  陆筝喜欢的歌手太多,喜欢唱的歌曲也很多,况且他喜新厌旧的速度又无人能及,司马峥不相信自己有本事记住他每天哼唱的歌。 
  “我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不放开,爱能不能永远单纯没有悲哀,我想带你骑单车,我想和你看棒球,想这样没担忧,唱着歌一直走,我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不放开,爱可不可以简简单单没有伤害……”陆筝闭上眼睛,唱了起来,甜腻清涩的歌词,勾画着一幅少年单纯的恋情,简简单单,简简单单,如果人生可以永远如很多人的年少时光一样简单就太好了。 
  “太幼稚了,没有想到你会喜欢这样的歌。” 
  不喜欢单纯和简单吗?司马峥不是不喜欢,而是那样的人生早就不在自己的记忆中了,曾经有过那样的时光吗?而和陆筝在一起品尝的,正是这难得的简单,无论如何也不愿意打破这单纯的平衡。 
  “就是因为幼稚,才会又那么多人喜欢啊。” 
  不喜欢争辩,陆筝也不会愿意在人前不顾形象的和司马峥理论,他只是歪头继续唱这首歌,但永远只是无意识地唱着,他不懂爱,更加没有想过要和谁手牵着手,一直走下去……扭头看了一眼对面没有什么表情的司马峥,他在想什么,如果是那双手,自己是不是愿意不放开?呵呵,怎么可能,两个男人,笑着摇摇头,站起身。 
  “走吧,快八点了,你看新闻的时间。” 
  司马峥笑了,只有他愿意记得自己所有的事情,就连之前交往过的女生也根本没有这样的耐心,而且自己的固执也引得女孩十分不满,那句“受不了你的个性”,这一点就占了相当大的成分。 



  散步回去,司马峥就坐到电视前看新闻,陆筝则在房间里做设计,有的时候两人一起看看娱乐节目,或者是一起看书。 
  偶尔两个人会聊得很多,不仅仅是琐碎的事情,司马峥会讲一些自己在环保协会所做的事,告诉陆筝一些他的计划,而陆筝在这个时候就变的话很少,只是安静的做一个好听众,积极支持司马峥的想法。 
  “你呢?真的就一点对未来的规划都没有?” 
  “什么东西,我不知道。”陆筝怎么可能会去想这些耗费精力的事情,“对了,我喜欢农场,我希望将来有一天可以拥有自己的农场,一栋小房子,房前有花园,养一些羊啊,猪啊,哈哈,还有马,周围有山有水,多好啊!” 
  “不错,真是在做梦。” 
  但起码他还是有梦的,尽管不可能实现,总之不至于什么都不想要,这样还像个人。 



  越是快乐的时光就过得越快,越是痛苦就越觉得遥遥无期,这是相对论。 
  当司马峥看着陆筝手里的飞机票皱眉的时候,陆筝边皮皮的笑,边说出这样的话。 
  第二天就要回家了,陆筝靠在沙发里一手把玩那张飞机票,其实想买机票、想回家两个星期前也是可以的,但是自己却以买不到火车票的借口而留了下来,真不是自己的作风啊,司马峥知道了吧,自己究竟在想些什么啊? 
  突然想起的铃声吓了陆筝一跳,在司马峥的家,门铃基本上只是一个摆设,就连现在唯一的客人陆筝也得到了一枚钥匙,根本不需要去按门铃。 
  会是谁呢? 
  陆筝走过去打开门,看到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高大男人,一个大概三十多岁的女人,是谁啊?大概是找错了。 
  “阿峥,见了老爸也不会叫吗?” 
  男人一脸严肃,一看就是那种平日严谨固执的人,态度却还算和善,只是他怎么能乱认亲啊?阿峥?对了,应该是找司马峥的。这样一想,他和司马峥确实神似。 
  “好几年没有见了,你就真的不让我进去?”话虽然冷硬,男人脸上却是一抹古怪的笑容,想必不是擅长微笑的人。 
  “我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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