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瑞by:聿日(懂得坚持的一对)》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凤瑞by:聿日(懂得坚持的一对)- 第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哪儿他都没去过,所以哪儿都好……去哪儿都有他陪伴,所以哪儿都好…… 

      “那我们去逛逛市集吧?”再过些日子又是花会的日子,市集里热闹,就算是住在这里多年的他,也常常瞧见没见过的新玩意儿。 

      像孩子一样的他,一定会喜欢的。 

      “好!”还是笑得跟月亮一般,但是那一双拈著点心吃的手却被一双大手拉起,偏著的小脑袋儿转正,跳下小凳子,让他牵著走出屋外。 

      “舞……叫你舞可以吗?”总觉得这样叫著,每喊一声就恍若看见那一个卷绕红纱白缎裙的身子飘动。 

      “好,什么都好。” 

      “那……” 

      “朝阳,叫你朝阳。” 

      “好,什么都好……” 

      习惯了维持自己身子轻盈的食物,即使是来到物多类杂的市集,很自然地,一双眼睛先飘向卖水果的摊子。 

      现下正是桃子盛产的季节,桃子在中国已经有了七千多年的历史,随著朝代更迭和桃农的育种,隋唐时期自西域引进,到了宋朝单单洛阳一地就有三十余种品种。 

      凤舞习惯节俭,其实自己也不是很清楚是不是喜欢吃桃子,但是因为桃子便宜,所以几乎成了他每天必备的食物之一。 

      “喜欢吃桃?”瞧他眼睛在桃子摊晃呀晃的。 

      还没回答,卖桃的小贩已经笑盈盈地拣了颗发出浓浓香味的桃子用白布擦净递给凤舞。“试试看,这可 
      是鲁地来的肥城桃,今年上贡的贡品之一,剩下的不多绝对好吃。” 

      拿著桃子,凤舞盈盈一笑咬了一口。 

      肥城桃,他之前也吃过,又甜又多汁,跟水蜜桃同是上贡的佳晶,两年前在东宫献舞时,不晓得是谁告诉了太子他常吃桃的习惯,下了台子,一个红漆陶瓷篮装了满满的肥城桃跟水蜜桃在他休息的地方。 


      “好吃吗?”瞧他笑得开心,唐朝阳伸手取巾拭去他嘴边的桃汁,随意打量著看起来比一般桃子贵的蜜杉。 

      “嗯!”其实,比不上那天太子送给他的桃子香甜,但是巾子触上唇角的时候,心里觉得就算现在喝的是无味的清水,他也会笑著跟他说声甜。 

      “那买些带回去……” 

      “这桃子贵呢!”要吃桃,阁里多的是不用钱的桃子。没有说话,熟练地拣了几颗桃子递给贩子包起。“才几颗而已,不贵。”又瞧见那一双捧著桃子的手沾染了桃汁,拉起一只手细细地一根一根手指替他擦净,从指尖到指根,轻轻柔柔地擦去一手的黏腻。 




      “傻大个儿……”还不晓得哭是什么滋味,就算小时候肚子饿极了也不曾掉过眼泪,可是他知道,想哭的时候鼻子会酸酸的、眼睛雾雾的,就像现在一样。 

      “怎么又叫我傻大个?”从来不觉得自己傻,偏偏小家伙第一次见面就这么喊著他,喊著喊著他也觉得自己似乎真的有点傻。 

      “你本来就是傻大个儿!”这么好的性子,这么温柔的举动,该是对未来的妻所做的,怎么傻傻地了给了他这么一个舞伎? 

      一开始不过是希望他的温暖眸子里曾经有过自己的身影,却没想到再次的见面反而让自己心疼起他的温柔。 

      无言摇摇头,将另一只沾染桃汁的手也擦乾净,跟小贩要了油纸替他包住吃了一半的桃免得黏手,擦拭那一双手的时候,发觉小小的一双手柔细得不可思议,跟他的粗糙一比,好似一不小心握紧就会破了皮……偏偏这样的一双手,却有著充满弹性的臂膀,举动时可以看见薄衣底下代表力量的起伏,完全矛盾的搭配…… 




      布满肌肉的双臂,粗糙的掌心他看多了,走在市集里,哪个不是这样? 

      而这小东西,却有著一双柔细的手掌,和充满力量的双臂。 

      “能举得起一桶水吗?”耐不住疑惑,边付著钱嘴里也就跟著问了。 

      凤舞眨眨眼,看著他的眼睛,然后了解地淡淡一笑。“举不起的,这臂膀是舞出来的,当挑水的人来回挑满一缸子水,这一双臂膀也同样舞了一曲,舞了多年的曲子,自然也就生成这模样。”伸手举高,长长的袖子垂落,露出底下鲜少接受阳光洗礼的手臂,纤细的臂膀如同女子一样白皙,却有著美丽的线条,随著伸直弯曲的动作,线条也跟著变化。 




      不知是不是因为那一双手舞过了太多岁月,虽然仅仅是一个伸手的动作,唐朝阳也觉得耳边似乎跟著 

      响起了乐声,细微的动作里藏有最深刻的韵律,不只是他,市集里也同样有人发现了那纤长手臂的优雅美 丽,目光顿时集中。 

      不喜那样多人看著他,伸手将高扬的小手拉回,重新将织著红绸的白缎绣拉下盖住了每一分动人。 

      “说了你会生气吗?” 

      “说什么?”怎么莫名其妙地跑出了这么一句话? 

      “说你有一双很美的手。”虽然这不过是第二次见面,相处时间不过一个时辰,他心里就是清楚他不会 喜欢有人说他美丽。 

      静默。 

      凤舞摊开自己的双手看著,细细的手指、细细的手腕还有细细的臂膀,看不出哪里美丽,但是常常有人对他这么说,唐朝阳不是第一个。“不,我不会生气。”他晓得他跟他们不一样。之前才有一个官人抓著他的手说他美丽,但是那一双蒙了尘的眼睛说出的话,即使是发自内心也觉得是谎言,怎么听都觉得下面还有一句,这样的美丽不晓得还剩多少年岁。 




      “你说的,我不会生气。”他不同,清澈眸子说的话,有看不到尽头的时光。 

      不让他问为什么,这次换他抓住他的手走到另一个摊子前头观望。 

      在“荡乐阁”待久了,很多不该知道的事情他都清楚,晓得两个男人之间也可以有男女的情爱,明白两个男人也可以制造身体的欢乐。做舞伎的男人,多半沦为有钱人家的男宠,因为有清秀的容貌、娇小的体格……还有爱慕虚荣的性子爱慕虚荣…… 




      他不得不承认那是事实。 

      但是对一个只能靠自己外貌赚取钱财的舞伎来说,爱慕虚荣是想要活下去必备的条件。因为他们可以取悦人心的时间不长久,在这一段时间里能赚多少就是多少,而且在“荡乐阁”这样的地方待久了,吃的好穿的也好,要过贫困的日子……恐怕是挨不了多久的时间,不是不愿,而是身体不允许,他们就只会跳舞,其他的……一事无成,连挑个水都有问题。 




      觉得自己想得比一般年纪的少年还乡,当初的自己似乎是太成熟了点,那时就懂得别让自己沈溺于奢华之中,所以献舞得来的赏赐全让凤扬换成了银两,本来想说可以让自家人过过好日子也是不错,而凤扬却帮他想到自己,替他在钱庄里存了一笔不小的钱财。 




      所以他明白自己就算不能舞了,日子也不会过得太差,晓得自己不用为了后毕生,将自己的清白给官人糟蹋…… 

      是不是因为有了这一层后盾,所以他竟然会奢望可以跟自己喜欢的人过一辈子? 

      握著手中的大掌不由得收紧了些,他不晓得自己是不是喜欢上了这个傻大个儿,真的不晓得。 

      但是如果傻大个儿肯开口要他陪他一辈子,他想,自己一定会毫不犹豫地点头答应吧! 

      可惜他不会懂得,一般的平民老百姓不会接受两个男人之间可以有的欢爱,在他们的心目中,一辈子的对象不会是同样性别的人,所以或许一辈子都不会听到傻大个儿跟他说那一句话。 




      “怎么了?”唐朝阳拉著他的手在街角的一旁停住,发现午后的阳光仍刺眼,又多走了几步来到一棵大树底下,树荫遮不了的金黄,由自己的身子代替,让一旁的娇小被舒适的阴凉遮掩得密密实实。 




      “傻大个儿年纪多大了?” 

      “二十又四了。” 

      “怎么还不娶亲?”刚刚在斋里头,没瞧见他的娘,子,听斋里头用膳的客人说他还没娶亲,虽然不是什么大户人家,但是斋里的生意好,朝阳人又长得俊,高大的身材像是可以撑起一片天,嫁人唐家,几乎可以说是少奶奶命,这些年来上门的媒婆都险些踏坏了门槛。 




      那些客人似乎是将他当成了女扮男装的姑娘,瞧两人的模样挺亲近的,以为朝阳是自己的心上人才会这么这么对他提醒吧?若他是姑娘,也想嫁他。 

      “没想过。”虽不明白他为什么问这问题,唐朝阳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从年方十二就开始当学徒,二十以祖产开了这么家店,这几年来的生活忙里忙外,没想过娶亲这一回事,这样忙的生活,娶了姑娘进门也不过是让她跟著一起吃苦罢了。 




      那些媒人长辈们似乎也是这么想的,直到最近斋里的生意定了下来,这才知道原来待嫁的姑娘这样多,一张张的画像看也看不完,耳边听著西边的姑娘美,东边的姑娘必定贤慧,哪城的姑娘有双巧手,名字多得记也记不完,却没一个放心上。 




      从来就没有想将自己的身边,放上一个人…… 

      瞧见凤舞秀挺的鼻梁上滴著几滴汗珠,抓著自己的袖子轻轻替他抹去,白皙的胎蛋被阳光晒得红扑扑的,心跳又加快了一拍。 

      那些图画里的姑娘,没一个有凤舞好看……最重要的是,画里的人儿都少了眼前人的坚毅,喜欢那一双黑白分明眼睛里的认真踏实,那是一双看过人间的眼睛,懂得辛苦不会任性要小性子。 




      如果凤舞是个姑娘,他一定毫不犹豫地将人娶回家。 

      如果凤舞是个姑娘…… 

      “没想过?为什么?”他以为人到了一定的年纪,都会替自己的未来著想,就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