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魂引(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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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魂引(穿)-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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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沈默岂非比多嘴要聪明得多?李福到底也是一个生意人,适时进退这简单的道理还是懂得的。
所以他的牛肉切得又厚又结实,挑的是最瘦卤得最入味的一部分,卤肉的香味,一直飘到酒楼对面的大街上去。
李福的卤肉,本就是木棉镇最有名的特产之一。他一直有少许的骄傲。
香味最浓的时候,小心翼翼的把肉装盘,然後李福忽然愣住,因为他忽然发现,酒楼脱漆的门边伸出了一张小小的脸。
甜甜微笑的脸。 



卤牛肉的香味,即使再过一千年,也当然是不会变的。
而只要在木棉镇,只要是有鼻子的人,都不可能闻不到吉祥酒楼里飘出的香气。
闻香而至的人,也永远都会有的。
所以丁当现在已经站在吉祥酒楼的门口,笑得好似春天里最明媚的一屡阳光。
他在笑,那么即使他已经冷得嘴唇发青,也丝毫无损于他笑容的动人。
李福看着他,竟也似痴了过去。
“……小姑娘,您是吃饭还是住店的?”
这样冷的天气和这样一个娇怯怯的小姑娘,即使是最铁石心肠的人也难免心软,更何况李福本就是个热心肠的老实人。所以他看着这可爱的笑容,连声音也温和了许多。
丁当还是笑得说不出来的可爱,悠悠然度进店里,找了张离门最近的桌子坐了下来。七八个带刀的大汉坐在他身旁,他却似什么也没看见。
“一斤卤牛肉,老板,半斤现切,半斤打包。”
实际上他确实什么也看不见,除了柜台里冒着热气的卤肉,他确实什么也看不见。天见可怜,昨天他醒来时还是那样的好天气,偏偏今天忽然寒流来袭,他对十八放出大话说出来找大餐,结果人地生疏,在冷风里逛了整整半天,除了泔水桶里的半个馊馒头,什么也没找到。
好在卤牛肉的香味,即使再过一千年,也是不会变的。
丁当看着柜台上卤得金黄油光闪闪的牛肉,咽了三回口水,终于把目光转向那一脸温和的老板。
看起来是个很善良的人。
丁当叹息。
也许不必选靠门的位置也可以溜的出去,半斤卤肉实在不算太重的负担,况且看那面目良善的老板,或许根本就不介意送他区区一斤卤肉,毕竟像他这样可爱的人,并不是时时都能见到的。尤其是这样一个娇怯怯的小姑娘。
不过吃一个老实人的霸王餐,终究有违自身原则,丁当也难免有一点点惭愧。而这一点点的惭愧,也在热腾腾的卤肉送到他面前时消失无踪。
“客倌要不要温一壶酒?”
“酒?”
茅台,五粮液,人头马还是XO?
“有适合姑娘家喝的低度莲花白,天气湿寒,合点酒暖暖身子马厩算在下送的,不收银子。”
“那……多谢了……”
嫣然微笑。丁当看着李福,再回头看那盘香气扑鼻的卤肉,却忽然失去了食欲。
毕竟还是很少有人人心占老实人的便宜,尤其是这样一个真心诚意对你的老实人。
丁当终究还不是铁石心肠,甚至离厚颜无耻也还有一段距离,所以以前他一直没有混到被人称做‘大哥’的地步上去,所以现在他看着李福笑盈盈的脸,倒觉得烦恼无比。
正犹豫间,外面忽然又传来车马声。丁当抬头时,一辆马车已停在门口。
鲜红的马车。红得刺眼。
马车上摇摇晃晃的下来个绿衣的年轻男人,遍身珠玉,就像他身后的马车一样华丽得毫无品位的招摇。
而这男人的神色,就好似全世界的人都欠了他的银子。




越写越像武侠小说~~呵呵,米人看也有意思……

失魂引


丁当看着这样一个满面油脂的年轻男人,倒似看得十分有趣。
确实有趣。至少对他来说,毕竟他还从未看过粉涂得这样厚并且随着面部肌肉颤动却能保持服帖的人。男人。
所以他歪着头,托着下巴,笑盈盈的看着这白粉公子一步步挪进店里。从门口到桌子不过几米距离,他居然喘得像跑了八百米,全身都软趴趴的倚在身旁扶他的少女身上。
香车美人。原来所谓纨绔子弟,嗜好千年不变。
丁当几乎快要对他产生亲切之意,于是看着他在对面桌子坐下,嫣然微笑。
那白粉公子在铺着白绢的凳子上坐定,又喘了半晌,抬头便看见了丁当。
带着可爱之极动人之极的微笑的丁当。
白粉公子的眼睛忽然亮了。
李福适时的迎了上去。
“肖四公子,今天不知是吹的哪阵风,居然将您老给吹来了——要来点什么?还是老样子?”
看来不仅是大客,贵客,还是熟客。李福的一张脸几乎要笑烂了去。
只可惜他再殷勤,贵客的眼光也未曾落到他身上半秒。肖四公子直勾勾的看着丁当,挥手便打断了他接下来的唠叨。
“老样子。李福,我们家公子的口味,想来你是清楚的很。”
肖四公子没有开口,倒是他身后负手的青衣大汉搭了腔,不过语气也实在不算温和。
“清楚清楚,肖公子的口,小的又怎敢不放在心上?”
李福仿佛看不见那青衣大汉不耐的脸色,低头弯腰打着哈哈,几步便退下了。
毕竟肖正锡肖四公子这名字,在木棉镇,足可以让人变成聋子,哑子或者白痴。
所以李福低着头,瞥一眼笑得正甜的丁当,微微叹了一口气。
而肖四公子的目光,自然也是粘在了这笑得可爱的美人身上。
丁当眨了眨眼睛,歪着头看着肖四公子,仿佛看戏。
服装,道具,言语,实在是逼真得让人感动。何况丁当本就喜欢看武侠剧,所以这样典型的反派角色,实在是十分有趣。
并且有益。
李福的手脚确实不慢。这时肖四公子的菜已经一道道送上来了。
糖醋鱼,白斩鸡,四喜丸,樟茶鸭子,水晶蹄膀,还有上好的陈年花雕。摆了满满一桌子。
丁当低头看了看自己面前只剩一丝热气的卤肉,摸摸肚子,再摸摸自己的脸,然后站了起来,甜甜微笑着向肖四公子走去。
肖四公子眼睛更亮。
“姑娘莫非要与在下共饮?”
“酒我倒是不喝的,不过这些菜想来你也消受不完,浪费了不是可惜?所以我好心想要帮帮你。”
这一番话说得情真意切,丁当垂着朦朦胧胧的眼睛,声音一如他的笑容,甜美动人。
肖四公子骨头都酥了半边,忙使个眼色,那候在一旁的青衣大汉立即将一张凳子放在丁当身后,于是丁当也不客气的舒舒服服坐了下去。
“好。肖正锡从来只有我帮别人倒还没人帮过我,今日倒是开了眼界!小美人,你既然要帮我,又叫公子何以为报?”
“那倒无妨,只要你有心,总有报答我的时候。”
丁当还在微笑。这笑容非但动人,竟似已有了一似羞涩之意,这般惹人怜爱的小儿女娇态,直看得肖四公子心痒难熬,几乎连手也开始痒了起来,不知放哪里是好,一把拧在身旁陪坐少女腰间,疼得她的脸瞬时便了颜色,再看肖正锡一脸痴相,不由低低冷笑。
而丁当却仿佛已羞得抬不起头来,伸手拧着衣角,半晌,终于羞答答的拿起筷子去夹离他最近的樟茶鸭子。
盈盈雪酥手,点点绛红唇。
金黄的樟茶鸭子放到唇边,红唇微启。
——忽的狠狠一口咬了下去!
巴掌大小的一块鸭肉,竟被丁当一口咬了大半,嘟着嘴嚼了几嚼居然就硬生生的吞了下去!然后他一跃而起,连筷子也丢了,一脚踏上桌子,端着盘子就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这种吃相,只怕连饿死鬼也比他好三分。
肖四公子已楞做泥塑般,张大嘴痴痴的看着丁当风卷残云,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而李福即便想在装做瞎子,看来也是不成了,因为他的眼睛已睁得比铜铃还要大几分。
一个娇怯怯的小姑娘,竟忽然化做饿鬼,这副光景绝对不好笑,非但不好笑,甚至还算得上吓人。只要是长了眼睛的人,应该都不可能不觉得惊讶才是。
但离肖四公子不过几步之遥的那群带刀大汉,却仿佛真是没长眼睛,居然连头也没有偏一下,竟似除了吃喝之外,一切都与他们毫无干系。
倒是有人看了一眼张着大嘴忘了切菜的李福。
“老板,这附近可有绸缎庄?”
“啊?”
李福的嘴张得更大,一刀下去竟切着了自家手指,疼得他龇牙咧嘴,倒回了神。
“十丈最好的白稠,你去替我们买来。”
一块金子飞带李福手里,李福的嘴合上了。
金子自然是亮的,不过更亮的是李福的眼睛。
十丈白稠,足可以铺满木棉镇最长的一条街。他想问买来做什么,非常想,毕竟好奇心无论到了什么年纪都是有的。但终究还是咽下了。
金子不会说话,但很多时候却可以让人闭嘴。
李福看了一眼手里的金子,看了一眼又开始埋头喝酒的那群大汉,看了一眼还捧着盘子在舔的丁当,叹一口气。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他只望自己好生生的做个瞎子,聋子,哑巴便是。




李福揣着金子悄悄的出去了。
丁当吮着香香的手指头,放下盘子,心满意足的打了个饱嗝。
三餐饭做一顿吃,果然是要累一些。
看着对面目瞪口呆的男人,丁当又可爱又甜蜜又羞涩的笑了。
肖四公子脸上厚厚一层白粉几乎都快脱落,仿佛震惊过度,竟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倒是他身边少女低低冷笑。
“真是好大的胃口。”
丁当只是羞答答的低着头。
“过奖过奖……”
“早就听说穷人乞丐能吃,若是一只狗和一个乞丐抢东西吃,那狗怕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因为只怕十只疯狗,也是抢不过一个乞丐的。”
少女恨恨的磨着牙,丁当却似没有看见,悠悠玩着手指。
“过奖过奖……其实你有所不知,在下是宁可饿死,也不愿意和疯狗争食的。”
“哦?”
“疯狗咬人,入骨三分,加之长期食人排泄之物,嘴巴更是臭不可闻。”
丁当细细咬文嚼字,闲闲学古人风度。
“所以我之所以吃得这般快速,也不过希望能免去与疯狗抢食之苦而已。只可惜这条母狗自己虽抢不到东西,却还不忘咬人一口,实在是太没有家教——肖四公子,你说对是不对?”





大呼一声!小攻你在哪里?
叹~写了2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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