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小孩之不得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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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小孩之不得不爱-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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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城在某省是个新兴城市,城市建设搞得非常的好,街道很宽敞也很干净,加上它位处西南山区,山明水秀,空气清新,许幸第一眼见到这个城市就觉得爱上了它。
  他还没到这里来的时候,有的同学听说他考上了T城T大十分地羡慕,说T城最有名的是美女多,身材好,会打扮,皮肤都是水当当的,还说许幸这一去可不是掉进了美人窝里吗?真是好运啊。
  他当时就觉得奇怪,T城人爱吃辣椒也是全国有名的,怎么这里的女人皮肤还会好?
  他自己就一点都不能沾辣,因为一吃就上火,一上火就长粉刺,弄得一直很注意形象的他十分地恼火,索性绝了辣食了。
  可是,当他站在T城街头,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不得不感叹造化的神奇,路上的俊男美女随处可见,说这里是美人窝真的一点都不夸张。而且年轻一点的男孩女孩皮肤都相当的好,很少有人长一脸的青春美丽疙瘩豆的。
  许幸向别人问了路,然后跳上了一辆去往T大的公共汽车,公共汽车很挤,站定后,他无意间一回头,居然发现了一个极品美男。
  那男子长得很是俊秀,有一双清澈无比的眼睛,两道剑眉就象古书上形容的斜飞入鬓,总之整个人看起来十分有气质。即使是坐着也觉得他有够高,至少比他见过的一般南方人都要高很多。那男子身边坐着一个画着很精致的浓妆的女孩子,看起来象是他的女朋友,因为他有时会侧过头去听那女孩子说话,态度温柔淡定。
  幸许知道盯着人家看不礼貌,所以假装看了一会车外的风景后,又把眼光偷偷地投向了那人,那人还在和女朋友聊天,说准确点是那女孩子在说个不停,那男孩子偶尔应个一两声。
  他心里暗暗赞叹,没想到这天底下真的有这么好看的男人,你看那皮肤,用吹弹可破来形容一点都不夸张,五官比例也很完美,还有一头柔顺的短发异乎寻常的黑,古人说的鸦羽一般的头发应该就是指的这种。
  那男子的气质非常的好,有点象古画里的书生,一副气定神闲锐气内敛的样子。
  跟他比起来,他身边的女朋友反而落了下层,厚重的粉底下不知道有怎样一张脸,还有那故意烫卷的长睫毛一点都不自然,长得有点过分了。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想不到这句话用来形容男人也可以这样贴切,幸许经找不到更好的词语来形容这个公共汽车上萍水相逢却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男子了。
  幸许在美人如云的一路感慨中来到自己的目的地T大,一进学校又被萌到了,两眼直冒红心。
  T大是所综合性的大学,除了研究性的学科,也招收一些特长生,所以幸许一看见那群高高大大的男生走过身边,身上都穿着体育系的红白色运动衣,就忍不住在心里大叫,哇塞!好多帅哥哦,看来来这里读大学真是来对了。
  他肆无忌惮地盯着这些男生看,也不管别人看见他那一脸呆相有多奇怪。
  他的模样在男孩子中也算相当的标致,面如冠玉,五官姣好。就是有点象脑子有问题的那种人,不仅会盯着别人看,还边看边傻笑,就差没有流口水了。
  “个子够高,皮肤也都很好,好想摸一摸哦。”他此刻满脑子的黄|色思想。
  看到这里,大家已经都心里有数了吧,这姓幸名许的男生是个彻彻底底的男同志,幸许很小的时候就发现了自己与众人不同的性向,但是因为天性豁达开朗,他只苦恼了一段时间就认命了,他并没有觉得自己这样有什么不好。
  特别是他知道这个世界上象他这样的人并不是一两个就更加的放心了,他相信自己不会寂寞,他一定找得到合适的对象,顶多是以后的生活方式会和一般人不同。
  幸许自己也是标准的漂亮男孩,唇红齿白,眉目如画,身为北方人就是个子矮了点,才1米72,所以他特别羡慕那些个子高大的男生,穿西服好看。
  他对自己外貌一向很注意,有时候甚至会刻意保养皮肤,所以幸许和一般意义上的臭男人有很大一段距离,他比某些女孩子还要干净秀美。
  他本来觉得男人长成他这个这样就已经不简单了,心想凭自己这样的相貌,在大学里随便钓个男朋友还是很容易的,谁知道到了这里一看,T城的美男子遍地皆是,俯地可拾,他反而不算太出众的了。
  不过这样也好,他自己的选择范围也大了很多,他不喜欢太难看的人。
  幸许从小为人处世有点随心所欲。当初他选择了离家十万八千里远的T城来读书,就是希望可以自由自在地谈场恋爱。
  所以现在一看见这么多的漂亮男生,立即有点神志昏昏,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他进了701号寝室都没有改变,因为他一进门就碰见了宋小令。
  701号寝室一共住着五个人,其中四个人都是理科生,包括幸许在内,只有一个体育特招生,那就是宋小令。
  幸许是外地考生,来报名的时候在路上耽搁了两天,所以等他到达自己寝室的,其他人都早已经安顿好了。他到老师那里报道后就去找寝室,那时候已经到了晚饭时间,701寝室里的人都出去吃饭了,只有小令刚刚练球回来,一身的臭汗淋漓,他决定先冲个凉再去吃饭。
  结果小令打着赤膊一拉开门,就看见一个男生正举起拳头敲门,差点要敲到自己脸上,被他很及时地避开了。
  幸许举高了手才到小令的鼻子,因为小令又长高了,现在都有1米九了。
  幸许一看见小令的样子就呆住了,因为小令正是他最喜欢的类型,高大健壮的体格,深麦色的皮肤,有着西方人的体格,却长一张十分古典的东方男子的面孔,脸型秀长,眼睛居然微微上挑,这不是传说中的凤眼么?
  而且小令一听说他是新来的同居人就十分热情地担任起了接待工作,告诉他东西放哪里比较合适,哪里可以洗澡,哪里可以上厕所,还问他有没有吃晚饭,要不要等他一会洗完了澡一起去吃饭。
  幸许现在几乎想感谢上苍,把这样一个完美的符合他理想的对象放在了他面前。
  他听小令问他要不要等他,立即忙不迭地点头:“我等你,等多久都没关系。”
  小令笑了:“我又不是女孩子,没那么磨蹭,你等我五分钟就好,我带你去学校食堂吃饭。”
  幸许就象刚刚孵出的小鸡会认第一个见到的动物做妈妈一样,他第一眼就爱上了这个温柔又热心的男孩子。然后整个大学期间都纠缠着不肯放手,让小令十分地头疼兼无奈。
  一个多月后,小令和幸许已经混得很熟了,两个人都是热情开朗的性子,极容易交朋友,加上幸许又刻意粘着小令,两人没多久就成了莫逆之交。
  “幸许!你的邮件,还有一个大邮包呢,传达室的老大爷要你带学生证或者身份证去取。”一个同学气喘吁吁地跑上来,说完话又跑下去了。
  “谢谢你,热心的同学,有空请你吃饭。”幸许赶紧探出身去“不客气!”那人边跑边挥手。
  “什么包裹?才来多久啊,家里就寄东西来了?”小令笑嘻嘻地拍了拍幸许:“有好料要分享哦。”
  “应该不是家里,大概是出版社吧。”
  “出版社?”
  “我是月月花与心杂志的自由撰稿人,每隔一段时间出版社都会给我寄东西过来的。”
  “月月花与心?”
  “是啊,是北方的一家出版社,名气也不是很大,你应该不熟悉。”
  “我没看过这样的杂志,但是这个名字好象在哪里见过,是在哪里见过呢???????哦,对了,昨天坐我们前排的女同学田笑笑就在看这本杂志,我当时还以为叫月月花心呢,心想这杂志名字怎么这么奇怪。”
  “是的,昨天我也有看到,这一期里面有两篇文是我写的呢。??????等稿费到手,我请你吃饭。”
  “晕啊,你说的不是真的吧?”小令象看怪物一样看着幸许,他好象是学工商管理的吧。
  “怎么了?你不相信我说的话?以后给你看出版社的合约书。”
  “不!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太吃惊,没想到你还有这个本事。”
  “呵呵,纯粹个人爱好,怎么,对我刮目相看了。”
  “那确实,这个学校里是能人真的很多,寝室里其他人都是边打工边学习,听说我们上铺那两个收入还不错呢,而你一个理科生居然会写文,还是什么自由撰稿人,都太厉害了吧?只有我除了打球什么都不会。”小令十分郁闷。
  “会打球也很厉害啊,至少体格会很好,我就很羡慕你。要是我象你这样健康就好了,也不会一吹凉风就感冒了。”幸许这两天确实直打喷嚏,许是对南方的湿冷不适应,一入秋就感冒了。
  “你的身体确实是差了点,以后你跟着我多运动好了。”
  “谢啦!我可能做不到,我这辈子最恨的就是体育运动了。特别是球类运动,我纯粹一个球类白痴!”
  “要是你不喜欢打球的话,我可以每天早上陪你起来慢跑啊,那个没有技术含量的。??????你看你这张小脸都瘦成什么样了,不多锻炼下身体怎么行呢?”小令捏了一下幸许的脸蛋,幸许是那种能激起人保护欲的男孩子,至少外表是。
  幸许眼珠子一转:“小令,你对人真好,难怪才开学没几天,你就收到那么多女孩子写给你的情书。你是不是对她们也这样热心啊?”
  “怎么可能?那些女孩子我一看见就头疼,不过就是看我打了两场球而已,就想方设法接近我,我对那些盲目喜欢我的女孩子一向是敬而远之的。如果对她们太温柔,会让她们产生误会,那我的罪过就大了。所以我现在宁可跟男生呆在一起,做什么都自在,热心点也没关系,绝不会有人误会。是男人的话不能让女孩子哭的。”
  “呵呵,看不出你还挺绅士的嘛,知道不能让女孩子哭。”幸许嘴上在干笑,心里却骂道:“混小子,你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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