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夭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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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夭短篇-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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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对他而言,“浓”的存在,一直是不可代替的。 
不论是最初雨夜中的救命之恩,还是后来的援手之义,无论是开始的情同手足还是后来的浓情蜜意,“浓”的一颦一笑都是他的珍藏。而他最美丽的时刻,是在床上。 
一直以为无论发生什么事,“浓”都会一直守在他的身边。所以在拼命工作之余,忍不住在外面捻花惹草。直到那一天让他看到自己带回家的少年,他一言不发,转身离开后,自己便失去了他的消息…… 
好长一端时间了。虽然没有刻意地回忆,他的身影却一直刻在脑海里。虽然没有刻意寻找,可身边的伴却或多或少都有他的影子。直到他再也无法忍受不能将阵势的他抱在怀里。他决定去找他。 
认定他不会是隐姓埋名的人,也不至于自甘堕落埋没在风尘中。毕竟他拥有外科医生的执照,走到哪里都可以凭这混饭吃。于是,他把目标锁定在医界。 
几年了,也找到了很多个“浓”,却没有一个是他。就在他开始心浮气躁的时候,好友镇的电话让他冷静下来。 
在酒吧看到的第一眼,便让他的心开始心动过速。 
是他!就是他! 
不用再看第二眼。那双黑发掩盖下的晶亮眸子,红润双唇微笑时翘起的角度,还有微微侧着脸倾听的习惯,都是记忆中最深刻的印象。而他身体淡淡的香味,透过空气,几乎就在鼻尖飘荡。 
一如记忆中纯净甜美的模样,却又有一些不同。是多年没见的原因吗?他的神态有一些陌生,又有奇异的熟悉感。当年那种让人着迷的腼腆,不知不觉中被成熟饿而媚的味道所代替。联想起镇说的他曾经在“紫色”呆过,忍不住,妒火燃起。 
那么漂亮的身体,竟然让他以外的人碰触,那么美妙的声音竟然让别人听到。他的诱惑,他的挣扎,他的激动,他的喘息都让别人一一看尽。一想到这里,启就有杀人的冲动。 
要镇帮忙调查,只是想确定这些年他过得怎样。无论如何,这次见面后,他步会再放手了,永远也不会。 
(四) 
呜呜呜……霉运当头。 
星期五的早晨,出门踢到门槛,走路摔下楼梯,搭公车又遇到车祸。等我赶在最后一秒打卡时,身上已经是伤痕累累了。一不小心,还在打卡处扭伤了脚。 
我是个容易受伤的人哪。若不是皮肤的自我修复能力极好,从小到大累计的伤疤早就可以把人吓死了。哪里来的我现在这身冰肌雪肤。 
拖着一只脚完成今天的工作。我有预感,今天的霉运还没过。然后在走到公寓下的小巷时,我遇到了正在拿刀互砍的年轻人。 
高中生的年纪,血气方刚,可以理解。但是杀红眼的模样实在是很有破坏性。偏偏。脚踝肿成一个大馒头,想溜都溜不了。 
银光在眼前飞来飞去。我唯一能干的,只是尽量往墙角里缩,以期不要被那些利刃勾掉自己的小命。然而刀剑无眼,一道耀眼的光芒,带着流星般的妖艳,直朝我划来…… 
没办法躲开。我闭上眼睛,尽量往地下缩。但愿它不会砍到我。我还年轻,我还没活够,我不要死,我怕痛…… 
咣啷一声,利刃落地。一瞬之后,一个狂猛的声音在耳边爆炸:“白痴,你不会躲开吗?” 
不痛!是谁救了我? 
张开眼睛,立刻被一双深渊般的眸子深深地吸引住。 
是个非常漂亮的男人啊。不是娘娘腔或中性的美丽,而是一种干净利落的漂亮,很男人味,也带着一丝邪恶。从他的肩膀看出去,倒了一地的惨状,是他下的手吗? 
“呃……是你救了我?谢谢!”赶紧道谢。托他的福,小命捡回来了。好棒哦,这年头已经没几个人有这样见义勇为的品质了。这男人看来邪恶,竟然有这样的好心肠。 
“站不起来吗?受伤了?”他伸出手,探视我的身体。 
“没事,扭伤而已。”躲开他的手。这样的触摸很容易让我误会。太习惯男人的手在身上游移的感觉,而我最近又没有机会发泄,万一对他起反应,那就太不好意思了。 
蹲在地上是很难对付他灵活的手的。他修长粗大的手指在脚踝处移动的感觉染我有一种奇异的熟悉。似乎我曾经在什么时候被他抚摸过。 
笑一下。也许我曾经有过太躲的男人,所以所有人的感觉都混在了一起,同样能令我觉得熟悉。这么说来,我还蛮无耻的哦。 
“没伤到骨头,擦擦药就好了。走吧,我带你回家。”他拉着我的胳膊,把我横着抱起。自然地,来到我的公寓。 
开门,脱鞋,落锁,把我放在沙发上,然后问我:“药箱在哪里?” 
看着他,用一种看怪物的眼光看着他。我和他素不相识,可是他为什么对我的家这么熟悉?看他的动作似乎他已经来过这里很多次。可是事实上,我搬到这个公寓也不过一年。 
“你是谁?”问他。虽然我看不出他有恶意,但是我不打算引狼入室。 
他居高临下看着我:“你的脚不痛吗?” 
试试动了动,不太痛,其实扭伤已经是习惯了,谁叫自己走路不小心呢,即使放着不理,它也会自己痊愈的。“没事。” 
“既然如此,我们来聊聊!”带着莫名的气氛,他挨近我,漂亮的脸上泛起情欲的笑容。一双大手封住了我脱身的所有方向,熟练地在我身上撩起熊熊热火。不一会儿,我便再也不能思考……理智丧失之前,我听到耳边响起他低沉的呢喃:“我叫启。别忘了,别再忘记了!” 

他的身体好敏感。 
轻轻撩拨便能引发无穷的情欲。原本并不打算继续的手,也在看到他染上红晕的脸庞之后,有了更进一步的欲望。 
他的味道,一如当初的甜美可口。激|情中隐隐散发的淡淡体香,更鼓惑了我全部的心神。 
他的身上带着伤。点点淤青散布在白皙的皮肤上。那不是欢爱的痕迹,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正因为这样,我才心疼。 
他仍然和以前一样,不会照顾自己啊。 
方才在楼下看到刀子向他飞去,我的心被生生揪紧。更让我愤怒的是,他竟然连躲避都不会。一瞬,我气坏了,也吓坏了。 
出手揍了那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毛头。就算出手的力量过重也无法平息我的愤怒。直到我的手碰触到真实的他,狂跳的心,才平静下来。 
抱住,就不舍得放手。 
他温温润润的声音响在耳边是催|情的毒药。 
欲望,如燎原的烈火一发不可收拾。几乎要不够他啊;可是他累坏了。 
舍不得他的脸庞染上倦容;于是;放过他;任他沉沉睡去。 
看着他的睡容,一缕温柔涌入心房。这么多年不变的纯真面容是洗去我一身阴冷的唯一解药,可是他居然忘了我。 
镇的调查报告已经出来了,所以我才无法不来看他。当年的车祸到底有多么严重,竟然让他丧失前半生的记忆,怪不得他想不起我的脸。 
如见陌生人般的眼神,不是刻意的遗忘,而是彻底的失去记忆。 
这样也好,忘了曾经的爱恨情仇重新开始,对我而言,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我的浓”!多么好听的一句话,多么契合的感觉。 

我和救命恩人上了床? 
实在没什么好惊讶的。虽然禁欲了两年,但是我毕竟曾有过太多男人。敏感的身体在他的撩拨下无法自禁,结果可以预料。 
很舒服的感觉,就象上了天堂。 
很熟悉的感觉,却不象曾经经历的方式。 
很怪异的感觉,在他的怀里竟然有种理所当然的安适。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救命之恩,以身相许?没错啊。那么这种理所当然又是从哪里来的? 
如果不是我的问题,那就是他的问题了。换句话说,他为什么抱我? 
意识迷乱中,我听见他的呢喃。 
启? 
为什么那个名字给我带来无尽的快乐和怀念? 
莫非,他曾与我有关?甚至,有很深的关系? 
会不会和我失去记忆的前半生有关? 

(五) 
实在是拗不过镇这个男人,死皮赖脸地跟在我的身后,来赴浓的约。 
说真的,能再碰到浓真的是意外,更没想过能和他把当年的恩怨谈开。 
当初年少轻狂啊,冲天的傲慢使我无法容忍阿成对浓的痴情专一,所以我对浓下手了。 
其实并没有非阿成不可。阿成虽然很不错,但仍然抹不去“他”留在心底最深处的痕迹,放过他,也没什么的。只是太习惯别人的眷宠,所以无法忍受忽视罢了。 
纯粹是虚荣心作祟而已。所以当浓在我的面前忍住伤痛笑对一切可怕的伤害时,我立即欣赏上他了。 
是条汉子啊,骨头够硬。 
这辈子,少见这样的男人。若能与他保持君子之交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即使,我和他都不是君子。 
意外的发现,我和浓很谈得来,于是便与他约在这间酒吧,以排解一些寂寞,免得我憋了太久,有了出轨的欲望。 
跟在我身后的这个男人,是我现在的主人,也是我最爱的人(——也许还会一直是我最爱的人)。在经历了风风雨雨之后,对我而言,遇见他,属于他,是很自然的事情。虽然有是时候也会有一些寂寞,但是,我依然希望能守在他的身边。 
爱他,是一种很自然的态度。但是我不会说出来。并不是彼此配不配的问题,而是因为爱他,只是我自己一个人的事情。 
为了他,我愿意忍受寂寞。在夜夜激|情之后的每一个漫长的白昼,我无所事事地呆在他的豪宅中,或者在街道上东游西荡。虽然心里牵挂着他,很充实。但是身体的寂寞并不是那么容易排遣。于是我开始逛酒吧 
不是那种灯红酒绿的,那种场所我已经熟透了。我专门找那种旅游杂志上介绍的有格调的店子,去品位它们各有特色的饮品和服务。 
洗去铅华,穿着最朴素的衣服游荡。镇有的是钱,他为我买的衣服再朴素也可以登堂入室。所以我可以自在的品酒。 
这间酒吧,酒好,气氛好,再加上一个谈得来的朋友。周末的邀约我实在不舍得就这样散了。所以向来很少准时的我在周末的夜晚准时赴约。 
点了一杯啤酒,在平常坐的位子上等浓。今夜应该还会是一个愉快的夜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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