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情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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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情杀手-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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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着留有他残余香味的枕头,她赖回床上,以为自己早已身经百战,见过无数的男人,不论身分如何高贵、外貌如何俊俏、身段怎样文质彬彬,她也有把握不会动真情动真意,凡事逢场作戏。但是一遇上那小冤家……就算枯花都会活回来再开。才二十出头,比自己还小五岁的他,竟能三两下把她迷得神魂颠倒。从认识的头一天,自己就克制不住爱恋着他,要是能独占他,那怕要她付出所有,她都毫不吝惜,可惜那是不可能的。
  想要束缚住这名“无所不偷”、“盗无不胜”的江洋大盗,根本是痴心妄想,这世上没有人能办得到。
  所以,自己也只能满足于他偶尔心血来潮的到访。
  再次地深叹口气,她回味着昨夜的美妙,一边怀疑着他的“下次”到底是什么时候。
  十天半个月还算短的,最久的记录是半年不见他人影。
  情场上。先动情的人就输了,遇上他这小冤家,自己也只能认栽。
  ※        ※       ※
  步出香闺外,独孤九的脑袋中已经没有半点女人的影子。
  他从不回头,过去的时间对他而言一文不值,他向来只看跟前、只想现在,那怕是价值连城的宝物在他眼中,一旦到手后,他也视为无物轻轻松松地把它脱手,从来都没有想过要把宝物留在身边鉴赏或收藏,他居无定所,从不留下自己足迹,随时都可以毫无牵挂地消失在这世上,就是他处世唯一的原则。
  有些人偷窃为了钱财。有些人偷窃为了名声,有些人偷窃为了消遣,他之所以选择这一行,理由也很简单──因为他喜欢挑战与刺激。
  他不喜欢打打杀杀的日子,也讨厌锱珠计较地过活,能够一边动脑偷走人们视为珍宝的东西,享受被人追逐的刺激与突破重围的挑战,一边兼具营生,无须理会世间的评断,自由自在过他想要的日子。没有比这更吸引他的了。
  就像他为自己取的名字一样,他选择孤独、自在地过一辈子。
  走出小巷外,在宛如迷宫的烟花巷弄中熟悉地左拐右转,走出大道,前面的龙凤客栈有人正等着他──这回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生意上门,希望是够有挑战的活儿,好让他能舒展舒展筋骨。
  “九爷,您来了。”
  拍拍相熟的店小二肩膀,他爽朗地笑着说,“最近如何,你娘的病已经好了吗?”
  “托九爷的福,终于能吃点像样的药,已经好多了,也能下床活动了。”小二感激地看着他说:“要不是九爷您给我的……”
  独孤九举起一指竖在嘴前,暗示他住口。“这是咱们间的小秘密,别让人听见了。”
  “是。总之,谢谢九爷您的慷慨相助。”
  “小事一桩,别放心上。那东西放我身上也不过是卖钱的玩意见,能让你娘的病好转,多少不枉我弄到手时花费的工夫。”他左右看了下。“找我的人已经到了吗?”
  “老规矩,我已经帮您留好厢房,他们就在那儿等你。”
  “谢了。”他掏出碎银,照惯例打赏。
  店小二慌忙地摇头。“不、不,我不能收,九爷已经给我太多了。”
  “收下。”他捉过小二的手心,硬把银子塞给他。“就当给你娘亲买补品用。”
  “谢谢九爷,谢谢九爷。”
  “不用招呼我了,我自己上去。”
  朝小二挥挥手,他如识途老马地跨上木梯步往二楼的包厢处──凡是想找他委托工作的人,都晓得来到龙凤客栈的二楼某间小厢房,就可以直接和他接洽。以窃盗闻名天下的他来说,这么明目张胆地建立据点当然得冒些风险,但是官府的家伙想捉到他,也没那么容易。
  这块地盘上没有人会出卖他“独孤九”,谁都不想哪一天夜里回到家中,发现自己一无所有、空空如也。因为他从不在自己地盘上下手,这是众所周知的事,也有效地遏阻了其他宵小混入,这一带反而成了京城里最安全的地方。出卖他,也就等于出卖了安全,谁都不会笨到去做这种自掘死路的事。
  况且,独孤九从不会在同一地盘上活动过久,现在他人虽在京城,谁又能保证明天他不会出现在洛阳呢?狡兔三窟这句话放在他身上,就得改成天涯何处不是吾家了。
  职业习性使然,他没有骤然打开那扇纸门,而是透过门边的细缝先往里面张望。厢房内有两个人,一名背对着门口,华服贵冠,手上还不停地煽弄着一柄雕工昂贵的象牙扇子,另一人则面向着门口,但显然全心全意都放在那名贵公子身上,丝毫没有注意到门外的独孤九。
  “金勇,那家伙还没有来吗?我还得等多久?”贵公子语气傲慢地收起扇子,敲打着桌子说。
  “大少爷若是不想等,那就由小的来等,我会把您交代的事分毫不差地办妥,绝不会有误。”
  “笨蛋!”一声怒斥外加一记扇子敲在那名毕恭毕敬的家伙头上。“这么重要的事,我怎么可以交给你这奴才来办!你们要是能办事,今天我还用得着找上这些低贱的江湖流氓吗?哼,养着你们这些饭桶,在重要关头一点都派不上用场。给我滚出去外面等,再不然就去给我问清楚,看看那个什么怪盗的,到底什么时候要来!”
  “是,小的这就去。”
  喔──喔!江湖流氓?这可不算友善的口气,独孤九在门外耸耸肩,这也不是他头一回听到人家以难听的字眼咒骂他,这种话也伤不了他“纤细”的心灵。不过,他生平最讨厌仗势欺人、趾高气昂的草包,遇上这种人,自己心中的劣根性就不由得浮现。
  挂上有备而来的微笑,当厢门被拉开,他与那名被骂得狗血淋头的奴才四目相接。
  “啊……”金勇根本没想到门外会有人,着实被吓了一跳。他的吃惊当然不止于此,眼前的年轻人虽不算高大,但一双出色的漂亮黑眼,却有着骇人的锐利气魄,要不是“他”唇边挂着友善的笑意,自己定会倒退三步。
  “请问阁下是谁?”金勇不由得用了最客气的口吻问道。
  年轻人舞高一眉。“你们不是在等人吗?还是我弄错了,这儿没有活儿给我干,那我就走人了。”
  贵公子也转过头来,很不客气地以细长的眯眯眼打量了他全身。“你就是传说中那个只要给银子,不管什么东西都可以帮人偷到手的怪盗“独孤九”吗?”
  “这就得看对方出的价码了,我可是很贵的,少爷。你确定自己荷包够满吗?”双手一摊,独孤九故意刁难地说。
  贵公子咳了咳,过度细长与缺乏日照而白净的脸,困窘地胀红。“你、你以为你在跟谁说话,我可是京城首富的万亿银楼的长子──万宝贵!这世上没有比我更有钱的人了!”
  斜睨了他一眼。独孤九吹了声口哨。“那可是失礼失礼,那,京城首富的万宝贵万少爷,这么有钱何必还要偷别人的东西呢?有钱可以到手的东西,你应该都可以自己弄到手吧?”
  “废话!只要我看上的东西,没有我弄不到手的!”万宝贵拔尖嗓音叫道。
  “越说我越糊涂了,你这“无所欠缺”的大少爷找上我这“无所不偷”的小民做什么?”他笑嘻嘻地嘲弄说。
  万宝贵气得脸色发青,让他一张原本就苍白平凡至极的脸,更加没有特色。从小到大还没有人当着他的面如此羞辱过他,每个人一听到他家的背景、名号,无不争相巴结,但是一个小小卑贱、靠偷为生的平民百姓,竟然也敢这样子公然取笑他。要不是、要不是那群饭桶不能把事情妥当地办好,自己也不用遭受这种耻辱!
  越想越气的他,抬腿踹向金勇。“还不滚出去把风!不许让人靠近,谁要听到我们等会儿要谈的事,我就宰了你炖汤。”
  “是……”哭丧着脸,抚着脚,金勇一跛跛地走到门外。
  独孤九见状暗暗在心中摇头,可怜的家伙,侍候这种人的日子一定很难熬。
  “言归正传。”万宝贵发泄了自己心中的鸟气后,重振旗鼓。“只要你能帮我把“他”弄到手,价码随便你开!不必担心,像你这种人的“狮子大开口”也不过是小意思。”
  “它是什么东西?”纯粹出于好奇心,倒底这个不可一世的败家子,为了什么宝物,愿意不惜代价,也要弄到手。
  “东晓楼的伶人──曹四郎。”万宝贵止不住兴奋激动地说︰“我一定要把他弄到手!”
  “啊?”独孤九怀疑地掏掏耳朵。“我有没有听错?你要我去偷一个“戏子”?”
  “四郎不是那种路上随处可见的便宜戏子,不要把他和那些人相提并论,那会玷污了他。这世上没有比他更接近仙人存在的人了,你若听过他引喉一曲就知道,他的仙肌玉骨根本就不该混在红尘俗世,尤其是平康里那种龙蛇杂处的地方,更不是他的居处。我为他打造好了足以衬托他美丽风华的玉殿华院,就等他住进来而已。”
  恶,这家伙说真的假的?!瞧他一脸忍不住要流口水的样子,恐怕是说真的。独孤九当然晓得东晓楼的曹四郎,风闻他有着迷倒万人的清脆嗓子,无数诗词人为了他创造新词新诗,以自己的诗词能被他吟唱为最高荣誉,也有无数的人捧着上百金子,只求他唱一曲。但是说倒底,那毕竟是个货真价实男儿身,比起温柔多情又婉约的女人,有什么值得这样神魂颠倒的?
  独孤九实在不明白这世上有一半的女人可以玩乐。干么找上又臭又硬的男人?
  但这些都是题外话了。他咳了一声,点醒妄想中的万宝贵说:“大少爷你搞错了,我是偷东西,不偷人的。别寻我开心了,我也很忙的,没功夫听你说笑。”
  “为什么?你不是号称无所不偷,这世上没有你偷不到的东西吗?还是你对自己身手没有信心。”
  “人是人,东西是东西。”独孤九摇摇手。“再说,你想要曹四郎,就该捧着成堆的金子替他去买身呀,不过就是梨园中的伶人,说什么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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