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菱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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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菱劫-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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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提醒!大大们还记得何旭写的那本书吗?他已经写到第九章了,嗯,他的小说和我的不同,有点自传体的味道,不伦不类的东西他也敢写?! 



(35)



 



《红菱劫》第九章



 



作者:何旭



 



记录完御红菱‘爱死爱慕’我那一段后,我真的觉得自己心力交瘁。他骂我白痴是有道理的,有谁会明知到那里是什么,却装傻充愣,任人摆布呢?我会!



 



自那之后,我有一段时间都没有见到过他,我想他是故意躲开我,其实我也在避着他,我想静一静理一理自己的心绪。可是我错了,我根本静不下来,我的整个大脑、小脑、脑干都被“御!红!菱!”三个字占得满满的。



 



寒大哥问过我,喜欢御红菱,是不是又是我的恶作剧。是吗?这要从我的成长经历来分析一下了。



 



从我有记忆起,我就生活在天下一家了,长老从小传我武功,大家视我如掌上明珠,我也确实无愧于此——四岁学武,寒暑不断;五岁起修内力,可以轻易的上树掏鸟蛋;六岁起练兵器,四老爷吃的‘薄翼猪肉片’都是我削制而成;七岁起已随着诸位老爷闯荡南北。长老常夸我是练武的奇才,是吗?我也不知道,只知道大家眼里的期望越来越深,我背上的压力越来越重。也许就是因此,我成就了自己泼皮的性格,我大大咧咧、傻傻呵呵,随时随处都带着阳光的笑容——无论周围的境况是好是坏,所以定五花主时,长老给我命名——和煦,就连寒大哥那样冷漠的人都说,待在我的身边,就像暖暖的晒了一个日光浴,让他觉得‘温暖’于他也是不可少的。



 



我是天下一家里的开心果,可是如果没有那几件大事的发生,我也只能算是一个开心果,不会留给大家我是‘大智若愚’这一根深蒂固的印象,打个比方:如果天下一家在正殿上开会,而此时我不小心放了个响屁,那么就会有人检讨自己是不是哪里说错了;如果大家在饭堂里用餐,而我此时又不小心放了个响屁,那么就会有某个厨师承认自己不小心将盐放成了糖。



 



到底发生过什么事,让大家觉得我傻傻的举动其实是智慧的表现呢,又是什么让我坐在了五花主之首的位子上。



 



第一件小事:我七岁那年偷跑出去玩,为了找一个借口,从集市上顺便买回了为救母而卖身的轩草,我无意中捡到的宝,让大家觉得我有慧眼识英的本领,正所谓千里马易得而伯乐难寻。



 



第二件不大不小的事:我九岁那年随镖队出发,在漠北山附近的酒店里全队人除了我之外都中了被人下在酒里的迷|药,在我庆幸于自己除了上等的女儿红之外其他的酒一滴不粘的怪癖时,一群黑压压的人围住了我,目露凶光,叫人不寒而栗。一个人的话给了我活的转机——“小样儿长得不错,穿的也好,不会是娈童吧?!”那时我还不知道何谓娈童,但我看得出凶光没有了,代替的是一种如饥似渴的急切,现在想想在那种连畜生都很难找到母的的境况下,他们也确实可怜。有了生机我怎会放过,我告送他们我是娈童,也是这次镖保的货物之一。为首的那个人,看着我口水都要流下来了,他夹起我进了一间房,说是要尝尝鲜,之后再轮到他的兄弟。我躺在床上,等他褪下兵器,脱掉衣服,我摸了摸自己的腰间,还好我练的是软剑,电光火石间,我取了那人的首辑,他的嘴角仍带着笑容。我从他的衣服里掏出一个药瓶,将它下在一坛酒中,拿给他的手下喝。就这样我救了镖队一十五人的性命,保住了一千万两的镖银,还要了三十人的性命——我以为那瓶药是迷|药,后来才知道它的名字叫鹤顶红。



 



第三件算是大事:我十二岁那年,一次天下一家和生死门在饿狼冈激战,生死门打不过被迫撤退,那时三老爷忘记了‘穷寇莫追’,致使天下一家三百多名兄弟遭到埋伏,伤亡惨重,情急之下,我点燃了几棵枯木,高喊着:“冲啊!杀啊!灭了生死门!”没想到这样弱智的办法竞能将生死门吓退。这次激战,三百名兄弟只剩下一百来人,且都重伤在身,我无法离开去天下一家调配援助,因为不多时就是饿狼冈群狼觅食的时间了,我不能扔下他们作为饿狼的晚餐。我不聪明,此时我才真正意识到。我只能用最原始的办法,将一百来人一一背下山,在短短的三个时辰内。轻功、内力、连滚、带爬我一一使出,我像上了发条的机器,身体的行动似乎早不由己,以至于我已经将人全部背下了山还全然不知,继续上山寻找。最后一次上山时,我看到了一星一星无数的红色鬼火,在昏迷前,我才意识到,那是狼的眼睛。醒来时,我已躺在了天下一家舒服的软塌上,我没有被狼叼去胳膊、咬去腿,我竟然是完好的,只是屁股有些疼痛。原来,我昏迷时跌入了一个废弃的陷阱,因为陷阱中有它们同类死亡的气息,所以饿狼不敢善入。我因此捡了一条性命。但在天下一家人的眼中这是我高智慧的表现——竞能想到如此绝佳的藏身之所。



 



第四件天大的事:事虽大,但可简单的说,我十六岁那年天下一家危机重重,很像它现在的状况。不知何原因,天下一家竞和域外魔教教主冷面修罗结下了梁子。一次旷世空前的比武中,我的身体自然反映,为长老挡了一掌阴风刹,想是怎样也是死,豁出去了,与冷面修罗同归于尽,对峙中确是他犹豫了,所以结果是他丢了性命、我失了武功。



 



当我知道自己没了武功时,心里突然觉得无比轻松,从此以后不会再有人对我寄予厚望了吧?!其实我真的想过平凡的生活,做傻呵呵的何旭,怪不得有一个姓郑的老头会说——难得糊涂,就算你想糊涂,别人也由不得你。



 



絮絮叨叨的说了这么多,我只是想说有了御红菱的生活才是我一直想过的生活,之前的盛名是别人眼中的和煦。我喜欢他叫我矮冬瓜或是白痴;我喜欢他玩世不恭的态度;我喜欢他戏弄七老爷的样子(虽然着听起来有些不恭。);我喜欢他的妖媚;我喜欢……是的,我是喜欢他的,可以说出好多好多条,也可以一条都说不出。也许一个人的一生中注定要遇到一个人,他是你生命中的另一半,没有他,围在你身边的人在多、对你再好,你都会感到孤独,没有什么原因好讲,只是我的另一半恰好是御红菱。



 



说到他,我已经有两个月零十五天又……三个时辰没有见过他了,听说他和别人的娈童好上了,真是不安分的孩子,我明天一定要见到他,好想和他说几句话,能抱一下、亲上一口最好。



 



……



长期的等待,是受罪的;(有吗?)



 



拖沓的文文,是无味的;(怎会?)



 



痴傻的卧卧,是妩媚的;(扁她!)



 



看文的大大,是钦佩的。(人话!)



 



 



 



 



 



(36)



 



天下一家的正殿中,七老爷眉头紧缩,来回踱步。



 



四老爷像只鸭子一扭一扭的紧跟在七老爷的身后,“菱儿平时是放纵了一些,但他总不会……”



 



七老爷突然停下来,致使四老爷碰的的一声撞在了七老爷的后背上,此时御红菱刚好迈进正殿的门槛,四目相对——七老爷急需他给自己一个交待,但“红孩儿”的眼中是不屑、是玩劣、是一个游戏的开始。



 



“啊!这就是御公子!真是名不虚传啊!哈哈!那个!七老爷,小的们可以带公子回衙门了吗?”一个捕头打扮的衙差小心的应付着七老爷,他心里清楚在天下一家抓人就如同火中取栗一般,弄不好要烫泡的。



 



“既然是知府大人的命令,我等平民又怎能不尊呢?!”七老爷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御红菱,他希望看到他惊讶的表情、他希望听到他的质疑、他希望他能求助于他,但是没有,一切都没有发生,正殿里乱糟糟的——贵子小哥满脸的惊讶、御飐缠住四老爷不停的问:“怎么了?怎么了?”、何旭央求七老爷:“不能让他们带走菱儿,在天下一家解决不行吗?”,只有他——御红菱,平静的像一个置身事外的人,他由着衙差为他带上镣铐、他看着七老爷的眉头渐渐深锁、在他的眼中何旭就像个跳梁的小丑。



 



……



 



“威——!武——!”



 



“来人哪!给七老爷!四老爷!和五位花主看座!”



 



“大人不必了!此处是朝廷的公堂!在下等人不敢乱了法制!”



 



“七老爷能够如此申明大义,是本官之幸!”



 



啪!惊堂木震耳欲聋,“堂下所站何人?”



 



“不是大人找我来的吗?”



 



啪!“御红菱!你一界草民,为何见了本官不跪?!”



 



“嗯?!”御红菱上前走了几步,和知府老爷只隔了一张桌案,将对方上上下下里里外外瞧了个通透“我认得你,上个月在‘宝哥馆’,你以高价从我手中抢走了……”



 



“咳咳!不跪就不跪了!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吗!”



 



“谈到江湖,知府大人!何旭有一事不明,可否请教!”



 



“何花主但讲无妨!”



 



“有句约定俗成的话——江湖事江湖了,御红菱身处江湖,有什么事用官府插手?!”



 



“江湖事确实是江湖了,但木家庄八十一人的血案却不是江湖事,因为他们每一个人都是普通的庄稼人,没有一个是江湖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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