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花》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丁香花- 第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种,所以同学之间彼此借渡一些药品服用着也就没有什么大碍了。但是工作后就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连他都不知道最后签的合同种会不会有医保,丁翔听说过不止一个在广电系统工作的前辈抱怨说年纪一大把了还没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之类的。 
把手伸进口袋,看来自己有备无患地带上一小包饼干还真是明智之举。 
“没事了,一切都会好的。” 
努力平息着心情,脸上浮现出安抚的淡淡笑容,丁翔拿着饼干啃了两口,接着就听见本应该是万籁俱寂的山道上,隐隐传来汽车引擎的声响。 

devillived的话 关于情侣夜半长征的事情也是我亲耳听说的……从学校走到天安门 再走回来……超人…… 

第十一章 
要不是打着平行灯,李梓封几乎不会发现蹲在地上,像一只大松鼠那样啃着饼干的丁翔。而一见到丁翔,李梓封所想要做的头一件事就是把这只松鼠猎回家去关着。那应该是全天下最稀奇的宠物了。 

在白玉兰街灯浑浊的光晕中,丁翔见到一辆漆黑的汽车在他面前停了下来。他认得雪弗莱的十字形标记,这牌子在s城并不多见,丁翔也记不得自己认识什么会在深夜开着siliverrado兜风的人。 

车门打开了,走出来的人是李梓封。 

“上车。” 
李梓封简短地说道,尽量隐去一切连他自己都不能完全解读的情绪。他想自己只是出于好意,毕竟作为同事,这样路过显得有些残忍,李梓封说服自己将车停下,竟然忘记了自己其实就是尾随着丁翔而来的。 
但是丁翔并没有领他的情,只是停止了咀嚼的动作,抬起头来看着他。 

应不应该相信他? 
这个在白天还曾经欺负过他的人,如今扮演起了暗夜中的天使,开着很可能是能够载他回学校的唯一交通工具出现在他面前。他应该立刻露出感激的笑容然后跟他离开么? 
不,不行。 
如果换成普通男孩,也许会认为搭乘同事的车子并不是一件危险的事,但丁翔不这么认为——他不是个好了伤疤忘了痛的人,尤其在经历了被人偷袭的事件后,虽然根本不知道在门后偷袭自己的人究竟是谁,但他总觉得那个人并没有放过自己,那足以将自己灼伤的视线依旧存在,让他不由得胆战心惊。 

“不想在这里遇上强盗的话,就上车。” 
从丁翔的神情中读到了戒备,李梓封知道他在犹豫什么,可笑他还真以为自己会对他出手么。流颜中的那段只不过是小小插曲,李梓封只是服从于自己的欲望和猎奇的新鲜感而已。而现在被冷风一吹,也就不剩下什么了。 

至于“喜欢”,李梓封在心中笑了笑,那种对别人来说可能是内心折射的情感,对于他来说只不过是体表的一种反应而已,他所谓的喜欢,仅仅指不会在亲密接触中对对方产生排异反应而已。 

这种程度的“喜欢”,对李梓封来说就已经足够了。 
这个男人,并不相信爱,然而,他却的确想要得到面前的这个男孩——出于一种原始的,征服的渴欲。 

李梓封知道这个世界上的人有两种,一种怕硬,而另一种服软。通过今晚的试炼,他知道身边的这个青年显然不是武力能够征服的。所以他打算采取迂回政策,哀兵,这也是他擅场的表演之一。 

看着李梓封向自己伸来的手,丁翔有些迷惑了,他应不应该在拒绝呢? 
也许让他将自己送回学校才是正确的选择,因为那个偷袭自己的人没准正躲在某个黑暗的角落伺机而动,对于现在自己而言,李梓封至少是比较熟悉的,虽然和这个大牌的前辈没有什么好的交情,但是至少他不会坏心到将自己拖到深山老林中活埋吧。 

丁翔眨了眨眼睛,事实上,方才在流颜中第一次见到李梓封,自己的心中突然有了种充实甚至是雀跃的感觉,像是见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又或者是发现自己曾经那么喜欢的主持人也有不为人知的取向,间或带着掌握了一个秘密的喜悦,有一瞬间他曾经幻想过李梓封会不会对自己感兴趣。 
而现在无论如何,乖乖跟着面前这个公众形象不坏,而在自己心中也没有黑暗到不可挽回地步的人一起离开这里,也许是最明智的选择。 
这样想着,丁翔有些茫然地望进李梓封的眸中,虽然看见的是深不可测的黑暗,但是却已被他那充满了磁性地嗓音迷惑。 
“我送你回学校,安全地。” 


夜晚的s城是宁静而柔美的,丝毫没有受到那愚蠢而不自量力的“亮灯工程”的影响,除了加班和保存商业机密的楼层依旧留有银色的灯光外,整座城市几乎都陷入了或深或浅的酣眠之中,十字街口的路灯跃动着昏黄的独眼,默默注视着黑色silverrado里的两个人。 

丁翔和李梓封一路上都很沉默,就像是高中一年级认识不久的男女同桌。收音机里流泻出的朦胧的歌声和窗外飞速倒退的风景成为了稀释尴尬气氛的重要道具, 

因为夜已深沉,街上没有什么人,所以车也开得比平时快些,没多久,学校就已经出现在了丁翔的面前。 
“谢谢李老师,就停在这里吧。” 
下了车,对载自己回来的人道了谢,本来就像要这样回去宿舍,却又想到了什么,丁翔转过头来轻轻地说了一句: 
“那人……在流颜和我一起的那个人,是同学的朋友。” 
扬扬眉,作了个知道了的表情,听见这句话后明明心情大好,却偏偏故作出一副不以为然的表情: 
“是么。你不说我也看得出来。” 
然后他开始莫名地庆幸自己没有在流颜强要了丁翔。直到眼前的人和他道了别且已经走出了十几步才醒转过来。 
“丁翔!” 

“什么?” 


“晚安。” 


“……嗯,晚安。” 
在朦胧安逸的夜色环抱中,瘦小的身影渐渐消失。 
初春的空气异常地清心怡人,李梓封依稀嗅到了丁香花的清香。 

devillived说:虽然雪弗莱在美国是大众车,但我对它还是情有独钟,尤其是这款皮卡silverrado(前文好像拼错成sliver了……),不为别的,就因为雪弗莱在美国是警车专爱的牌子,且来自美国的那个“带针织线帽的男子”就是开这款车的……他的车上还有移动液晶屏电视呢……咔咔。当然我也很喜欢陆虎和其他的一些吉普车……总之,除了传统的小汽车和公共汽车之外的我都喜欢……包括东风黄沙车……= =0 

第十二章 

第二天丁翔依旧准时上班,等候他的是没完没了的策划会议。会议间歇他总是会找借口去走廊上喘口气,顺便寻找那个高大修长的身影。 
然而他很快就知道了李梓封平时不到台里来,他自己有一家传媒公司,大部分时候他都留在那里,为他们那已经“富饶”到恐怖的李氏帝国添砖加瓦。 
直到录制节目的前一天为止,丁翔只见过李梓封匆匆三面,每次都不过是走廊上的擦肩而过或是办公室的你来我往。 
然而特别的是李梓封的笑容。 
错讹的不仅仅是丁翔一个,连带着整个办公室的人都觉得有些“毛骨悚然”,目空一切的李家少爷什么时候转性成了邻家大哥,阳光而笑容满面 
普通人也许不会发觉。但是丁翔体察得出来,那种笑容中包含的潜语,是邀请。 

虽没有恋爱的经验。但不知为什么却会这样想,丁翔并不是爱好胡思乱想的人,但是这一次光是看见李梓封的笑容就让他神飞天外,开始几天他着实苦恼了一阵子,但后来竟渐渐地明白了。 
其实不一定是李梓封对自己有意思,而是自己喜欢上了李梓封。 
自从想通了这一点,丁翔发现自己就陷入了更大的烦恼中。 
下意识里他告诉自己,李梓封绝不是一个他能够妄想的对象,无论从何种角度来说:他是台里的前辈,而自己是脚都没有站稳的实习生;他是家财万贯的新资产阶级,而自己是一文不名的小康奋斗者;他是容貌出众,万人瞩目的偶像名人,而自己则是默默无闻的路边小草——不是他自卑,事实上如此。 
看起来有些像是灰姑娘的故事,可丁翔并不奢望自己会得到那种梦幻的好运气。也许没有人会介意,灰姑娘的幸福其实完全出于仙女教母和王子的努力,而她所做的就只是一次次地逃避,然后在故事的结尾处收获幸福。 
但那只是属于女性的幸福,然而无论是现今,乃至过去与将来,这个世界永远不会允许一个男人凭着自己天生的淳良去不劳而获从天而降的幸福。 
虽然这样想有些丧气,但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容得下一万个灰姑娘,却容不下一个灰公子。 
在丁翔离乡求学前,母亲曾经对他灌输过不少为人处事的道理,还有作人的原则。除了那因为贫寒而显得愈发弥足珍贵的尊严之外,被提得最多的两个字就是感情。 
了翔不知道自已的父亲是谁,母亲也从来没有提起过。从小到大,丁翔不止一次地偷偷翻阅铁盒中收藏的旧照片,希望能够找出些许的蛛丝马迹来,但随着岁月的推移,这种希望开始变得透明而渺茫,到了最后,就只能退居到了丁翔的梦里。 
在梦里,那个面目不清的男人常常抱着自己,行走在盛开着淡紫色野丁香的田间。而每当他想要张望着寻找母亲的时候,梦就会毫不留倩地结束,将他赶回微寒的黎明。 
每当这种时刻,丁翔就会猜想着,母亲更本就不想要见到父亲。 
同样能够证明丁翔的猜测的,是母亲对于爱情的态度,和大部分家长一样,她也不赞成孩子的早恋,然而与其说是出于学业的考量,不如说是单纯对于感情的不信任,她经常告诚丁翔要冷静地看待周围的一切,宁愿做一个沉默的旁观者,也不要头脑发热地深陷其中,最后无法自拔。 
由此可见,丁翔大学之前的孤僻,并不仅仅是性别取向造成的。 
然而这种“狼来了”似的告诚,如今己经再也起不了作用。自从上了大学,亲历的一切让丁翔不再是窝在母亲怀中的小宝贝,而蜕去了那层由善意的夸张结成的保护壳之后,呈现在情场老手李梓封面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