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纨裤子弟 by f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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纨裤子弟 by fox^^-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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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整晚没睡好,然后他就梦到了某项和冰蒂尔有关的事。
        和最近几天内连续发生的事一样,那都不是什么好事。
        那个时候,法瑞斯正准备给月升之族搞个彻底灭绝,然后他就收到了那份礼物。
        那天,当他回到自己的房间时,打开门时,发现门梁上钉着一个穿着白色蕾丝的人偶娃娃。那是一件极为精致的白色纱裙,领口用缎带系紧,衣袖和裙摆有着复杂繁复的蕾丝,裙上没有一丝杂色。水蓝色的头发被松散地束在后面,皮肤不知道是用什么做的,那毫无塑胶的质感,反倒像是人类皮肤温暖润泽的感觉。寒风不停从它后面的窗户灌进来,吹得它雪长的长裙猛烈翻飞。
        法瑞斯当时整个儿呆在那里,不确定是因为那娃娃的脸孔,还是不相信有人敢对他这样公然挑衅除了衣服不对外,那东西哪丽看上去都是冰蒂尔的翻版,无论是她眼中总是有些狡黠的神情,还是那唇角满不在乎的笑意,只是冰蒂尔从不穿这种复古又奢华的长裙,那让她打起仗来很不方便。
        那款式不胜繁复的裙子,便是月升之族的七重蕾丝。
        「七重蓄丝」这名字听上去华丽又复古,不过它不像大部分人想象的那种用途,这裙子是刑装。也就是说月升的某个罪犯在死亡这个漫长的过程中,所穿着的服装。
        它有着繁琐的设计规定,看上去只是件普通的衣服,不过其实它的每一寸都是连在一起的,大部分衣服的结虽然看上去复杂,可是一拉就开,可是他知道这娃娃身上所有的结是系死的,不用刀子休想弄开它。
        裙子的手套和衣袖间系死,披肩和发带间系死,发带又和发夹间系死,他还记得那长长的着装规定,比如「领口以缎带相连,至颈后发结处系死」、「冥花为饰,分为额头两边,耳上半寸,以白纱相连」、「裙摆、领口、腰带都有数层的蕾丝边,七层为最重之罪」之类的。
        法瑞斯一把拽下娃娃,他翻开裙子,果然找到了「烧红的铁鞋」所以这装备还有个名称叫「白雪公主」裙子下面没有腿,在娃娃大腿根的地方,有一双大红的鞋子,仿佛它的腿被强行缩短了,或是被这个红彤彤的舞鞋吞掉了,它黏在它的大腿根,说不出的怪异。
        这是刑服中唯一色彩艳的东西,规定上鞋子一定要是大红的,所以才叫「烧红的铁鞋」。这名字可不是叫叫而已,它确实能给受刑人以同样的痛苦鞋匠养着无数精心培育的虫子,被称做「一万只让人跳舞的虫子」,因为被活活吞食的剧痛会让你的双腿跳起死亡之舞。
        它从受刑者的脚下慢慢往上吃,受刑日期数月到数年不等,那可怜人的头骨便是这样固定在刑架上,让虫子慢慢吃光。当她们的躯体被红舞鞋吃光,她的长发和衣服仍会完整地飘荡在刑架上,像个会跳舞的幽灵。
        深秋的蝴蝶在风中翻飞,她的裙下下了第一场雪。
        刑法名录这么形容这景象,月升就是这么个变态的、无聊的种族。
        法瑞斯当时快气疯了,大部分都知道让魔王军总司令愤怒不是什么好事,他当时的反应是,拿起娃娃就笃定地向一个方向走去,他知道是谁干的。
        他没有证据,但他不需要证据,他只要找人算帐。
        他迳自闯到他的哥哥拉莫尔住的地方,那并不困难,如果说法瑞斯的职责是当一个战士,那么拉莫尔的工作就是祭司,他大部分时间待在他的地下宫殿,哪里也不去。
        法瑞斯走进房间时,所有的门窗自动封死,他一把拽住那人的前襟,把他推到墙上,手里拿着那个娃娃,「什么意思?」他问。
        「只是个预感,法瑞斯,她就要死了。」对方说。「啊,对了,我忘了她三年前就死了,我最近总有点儿想当然了,真是糟糕。」
        法瑞斯紧紧盯着他,很多人说被他盯着时,会感受到吞噬的欲望,像被某个肉食动物盯着一样。法瑞斯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这样,但现在他确定他的意图十分明显。
        他抬起手,那娃娃在他手间迅速被腐蚀变形,扭曲成一团腐朽的物质,然后落在地上。在那个过程中,法瑞斯一直盯着拉莫尔的眼睛,仿佛自己毁灭的就是他的兄弟一般。
        强大血脉家族的内部吞食,并不是件很稀奇的事,不常发生多半是因为政治利益,以及力量平衡,杀死一个和你力量相当的人不是件容易事儿。于是这对兄弟就这么对视了半天,法瑞斯放开手,转身离开。
        事实确实是拉莫尔干的,法瑞斯从不理解他为什么要这么干他知道原因,但他不理解。
        原因,光是从名字就看得出来了。
        名字这东西,实际上在魔界有那么一点儿讲究。笛兰平时管法瑞斯叫法瑞斯,实际上这在魔界不是太合情理的,法瑞斯实际上是小名,是用在很好的朋友间、家族成员间称呼的,平时没有外人称呼法瑞斯,他有另一个名字,更确切地说是他的封号和真名。
        这种没规矩的叫法,在某个意义上来说救了法瑞斯的命,因为如果笛兰称呼他的封号,雷森绝对一下子就能听出他的来历,魔界的军队总司令。
        笛兰不用那种叫法,是因为法瑞斯不喜欢,法瑞斯不喜欢,因为那封号太丢脸。
        大凡封号,都要和这个人本身的能力或性格沾一点儿边,所以它才叫「真名」,那本来是个后天式的重生,又类似于基督徒的洗礼,那是件如此令人期待的事情,法瑞斯却这辈子也不想提起这件事情。
        法瑞斯的真名,是封陵。
        他痛恨这个封号!
        词语的组合是没什么问题,恐怖的,是它所代表的意义。
        这个真名和法瑞斯本人半点儿关系都拉不上,他叫封陵,是因为他的母亲在一座陵墓中沉睡,而他的父亲亲手封死了这座陵墓。
        这是一个关于纪念爱情死亡的名字,诉说奥里兰森王对某个雌性永不止息的思念,他唯一因为爱的结合以及它留下的伤痛,等等等等,至少那在魔界被如此传说的,多得能拿来写数个版本的小说。
        法瑞斯并不知道以前发生过什么,从他有记忆开始,他的母亲就已经不在了,他并不关心这个问题,因为辅系血族的存在,在魔界大都是被忽视的,无论那是母系还是父系。
        但这个世界却不容许他遗忘,也许因为「真爱」太少了,于是人们造也要造出一个来,法瑞斯打从懂事开始,就听过自己父母爱情故事不下一百个版本,而他也成了他们爱情见证的活化石以至于看到他的魔界少女,都会摆出一副看到痴情公子的眼神,让他无法容忍!
        有个很古老的传说,说是人、神、魔起源于同一个祖先宇宙大爆炸理论就是持同一观点法瑞斯觉得这话很有可能是真的,因为无论在哪个种族里,那些人都是如此的八卦,对过去怀有如此不切实际的幻想。
        自打他成为某项「浪漫爱情故事的活体见证」以后,身为一个军人,法瑞斯就从没得到过该有的尊严,那段故事的种种衍生产品全丢到了自己这个无辜的儿子身上,不管他费多大力气,『封陵』这个名词永远是浪漫和深情的代名词,和他干的活儿魔界军司令半点儿边都搭不上。
        所以,在魔界,只要不是特别正式的书面档,或是对他极为陌生的魔族,一般人都会直接叫「法瑞斯」这个名字,真名这东西,是法瑞斯心头永远的痛。
        而他的哥哥拉莫尔,他的真名是「赤月」,这名字一听就把他的母系家族带出来了,没错儿,拉尔莫有一半月升之族的血脉。
        不过那东西在魔界什么也代表不了。
        在魔界,力量永远统治着一切,法塔雷斯?奥里兰森的孩子便注定要姓奥里兰森,而当他使用了这个姓氏后,母系的名字使只是个无用而卑贱的称呼,你可以剿灭它,可以侮辱它,它只是一个毫无必要的存在。
        而如果母系的力量更为强大,那么父系便成为了这样的存在,比如法瑞斯的妹妹,她的孩子注定姓奥里兰森,孩子的父亲是个无人关心的存在。
        法瑞斯可不知道拉莫尔在跟他玩什么把戏,以及他为什么这么干,他有自已的行事规则,那就是一点儿亏也不能吃。
        不过现在他的人生似乎完全朝着另一个不着边儿的方向发展过去了,以至于他怎么也看不清它的走向,只能得过且过地这样继续下去。
        第二天醒来时,已经是中午了,法瑞斯感到胃部一阵阵翻腾,而且非常想吐,但又不敢吐出来。他只好喝了好几杯水,然后洗了个澡,一想到以后很长时间都要承受这种痛苦,就让他感到很绝望,虽然现在十二万分地指望着胃液体把那滴血消化掉,但又怎么想怎么不可能。
        我得解开封印,这念头跳入法瑞斯的脑子,充满着迫切感。他低头看自己的手,这身体现在越来越是一种麻烦和累赘了,也许它曾经能让他更安全,但现在它带给他的危险和不安更多。
        他用力抹了把脸,把那些念头抛掉。但是他知道,这将是现在他需要放在第一位考虑的问题。
        但设想可以大胆,行为永远要谨慎,毕竟亡者住在他隔壁的房子里呢。
        法瑞斯穿上衣服,口袋里掉出一小片镜子,他弯腰拾起来,这才想起这么个东西,这会儿太忙,他都把它忘了。
        植物半死不活地趴在桌子上,像段蔫了的干菜。
        「那个,你要去吃。。。。。。」法瑞斯问,然后停下来,干菜上冒出一只眼睛,愤怒地盯着他,充分表达了这棵植物对于动物独有的『吃饭』这个诃语的痛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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