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吸你的血,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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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吸你的血,好吗-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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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来。后来终于有一个四十多岁的老苏格拉底牺牲小我,愿意娶她,我才逃出生天。
  「那你逃到蒙特丽尔就行了,她万一去那里念大学呢?」老妈的语气缓和了些,说起此女的恐怖,连老妈都招架不住。
  「老爸他们不知道,三年前魁省的新规定,去他们省读大学的一定得通过法语托福,哈哈,二姑姑的女儿一定通不过的。」
  看到老妈有点失落的脸,我连忙推开身上的熊,把老妈抱进怀里安慰:「老妈,你也知道的,我想当警察,不然也不会去念警察学校了,再说,也就签了五年的合约,五年后我就回来了。
  「而且蒙特丽尔离这里也不是很远啊,开车四……五……六个小时就到了,我还是可以经常回家,你也可以去看我……放手放手了,耳朵耳朵……」
  老妈狠狠拧着我的耳朵细声慢语地问:「我怎么没听清楚,你说的是几个小时?」
  「六个,六个,啊不,七个七个还不成吗?」其实我的记录是四小时三十分,把车速飙到一百五以上,中间不休息——不过不能让老妈担心。
  「再敢给我飙车我打断你的腿!」老妈摆出泼妇状,如果让她的学生看到一向温文尔雅的苏小姐这副河东狮相,晚上一定会做噩梦。
  「苏小姐,安河法律对家庭暴力绝不姑息。」我揉着耳朵一本正经地对老妈说。
  「不姑息家庭暴力是吗?」雷给了我一个泰山压顶,在我的肚子上抓着,「我不算家庭成员,苏小姐(这家伙永远按照小学一年级的规矩叫我妈妈苏小姐),我帮你摆平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兔崽子!」
  「哈哈哈哈……饶命,哈哈哈……老妈救我……」
  老妈翻个白眼,一任她的干儿子欺负亲生骨肉。
  当天晚上,我正在网上注册麦吉尔大学心理学的课程,雷从我的窗户爬进来(因为两家是邻居,我们很小的时候就经常这样爬来爬去的),他母亲去世后这还是他第一次爬我的窗户呢。
  雷径直跳上我的床,双手放在脑后仰躺着,不说话。我瞟了他一眼,继续填我的申请表,终于他忍不住问:「为什么不跟我商量?」
  因为我够聪明!哪次跟你商量的结果不是被你牵着鼻子走?
  我白了他一眼,继续填表,不说话。
  「你知道我喜欢你。」
  雷的语气太真诚了,如果不是从他还尿床的时候就认识他,真能把我骗了。
  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Yeah right!」给了他一个我信你才有鬼的眼神。
  那家伙从后面缠了上来,「为什么你总不信?」
  他的语气认真而且带着伤感,不知是真的还是作戏,以我裸眼二点五的火眼金睛愣是分辨不出来。
  我有些心软了,任他蹭蹭擦擦地揉搓了一会儿,他又问:「真的要走?不走不行吗?」
  「好啊,」我笑了,不着痕迹地挣脱,转身看着他爽利地答应,「不走也行,不过雪丽(就是我那个恐怖表姐)的表妹要来了,你要答应帮我照顾她四年,我就不走了。」
  雷给了我一个破釜沉舟、悲愤交加的眼神,我觉得他要孤注一掷了,然后他深情款款地说:「阳阳啊,我看……你还是走吧!」
  看到了吧,他就是这么喜欢我的。
  马丁神父被害一案的影响太大了,主要是他的被害方式——一个神职人员在神圣的教堂里,那几乎就是上帝他老人家的眼皮底下了,被「魔鬼」吸了超过身体百分之八十的鲜血,几乎被吸乾了!
  全世界的基督徒都愤怒了,强烈要求蒙特丽尔的警方缉拿凶手。
  警方掌握的线索很有限,罪案现场并没有采集到可辨认的指纹,调查发现凶手是从窗户进出的——三层楼听着不高,可是别忘了这是教堂,梁架比寻常房子高了将近一倍,几乎相当于普通五层半或是六层的高度。
  从窗子下面的四个半脚印看来,此人身材高大,马丽修女跟特瑞莎修女算是唯二的「耳闻」证人,她们说听到神父临死前曾经大喊「魔鬼!」。
  而且从马丁神父颈动脉的齿印周围,发现了一种变异的唾液DNA——当然这并不能说明什么,自从五年前Biotech生产了一些变态的药物之后,攻克不治之症的同时,也产生很多的基因突变。
  从现场看,凶手当时正在翻寻什么资料,被马丁神父撞破,扔了满地的档案,都是二十三年来圣摩西教堂孤儿院的绝密档,包括孤儿的入院、被收养,以及养父母的数据。不知道为什么「魔鬼」对这些会感兴趣。
  特瑞莎修女提供了另一条线索。她记得很清楚,有一位神秘的陌生女人,弥撒开始十几分钟后才进来,一个人来的,这点本身就很奇怪,因为通常来教堂的都是一家子一起来。
  而且特瑞莎修女描述了那个女人的着装方式,她的黑墨镜、大手帕、黑风衣和手套。根本没人看清神秘女人的面容。
  特瑞莎修女的感觉是那个女人的年龄不轻,不过应该也不是很老,可能很漂亮……安修女还看到那女人跟马丁神父一起谈话。
  我就在这么个危机的时刻临危授命,光荣的成为了蒙特丽尔皇家警察的一员。
  托马丁神父的福,本来像我这样刚报到的菜鸟,只配开开罚单,抓抓超速,顺便帮助老头老太太过马路,可是因为本人孜孜不倦的求学精神,一报到,就被分派了艰巨的任务。
  事情是这样的:我注册了几门迈吉尔大学犯罪心理学的晚课,报到的时候,局长注意到了,刚巧他们需要一个大学生身分的卧底,于是我就得到了这份荣幸。要说我们局长还是很有慧眼的,年龄也不大,五十岁出头,居然有头发没肚子!
  圣摩西教堂血案发生的一周之后,城里一家殡仪馆的老板向警察局反应,有人买了口棺材,还让送到他家里!
  这个……不得不说是一项奇怪透顶的要求。
  买棺材的人很多,不过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人都是在安排自己的身后事,一般会连带购买墓地、墓碑、身后遗体处理等等其他一系列的服务;就算有人单独买棺材,正常人也是不会把棺材放家里的。
  警察自然不会忽视这么重要的线索,立刻派人调查,结果发现买主居然是个十几岁的孩子,九月分入学迈吉尔的新生,西门·巴恩斯——这个年龄的孩子一般是不会想到身后事的。
  西门是案发后的第三天从英国入境的,一个人租下每月三千元的大房子,买了辆价值三十万的车;看来家境真不是一般的好。
  买棺材本身虽奇怪,却并不犯法,警察也没有立场对他进行调查,又不想对目前唯一的线索打草惊蛇,刚巧西门贴了张招室友的广告贴,于是我这个夜校的正牌迈吉尔大学生就派上了用场,警察局出钱帮我转成了白天班的学生(暂时的)。
  我一身学生打扮,T恤牛仔裤,背着大背包,手里捧着一张广告传单,站在西门·巴恩斯的家门口。看着这幢石头房子,三层高,外表很新,不太大,有个不小的花园,再加上地理位置,只能说三千的价格不能算高。
  举手刚要敲门,门猛地从里面被推开,差点撞扁我的鼻子。我退后一步,只见一个满脸青春学生样的男孩诅咒着迈步出来,嘴里嘟囔着:「一间房间要一千五,穷疯了你!」
  一千五?我翻了个白眼,要知道租一间房间的时价是四百到五百,一千元就可以租到条件很好的一室一厅,就算这里条件好些,最多七百块撑死了。
  我犹豫着,如果我要租的话,虽然警察局出钱,可是只要那个西门不是弱智,一定会怀疑我的动机,我可以肯定不会有任何脑筋正常的人花一千五来租一个房间。当然从他要价来看,也许他就是个弱智。
  「就这个价钱了,你不要算了。」一个粉妆玉砌似的男孩边说边走了出来。
  我张大了嘴,一时间以为自己看到了天使。
  十五、六岁大的男孩子,个子跟我差不多高,金发瀑布样垂在肩头,天蓝的大眼睛水汪汪的,洋娃娃一样的小男孩,脆脆的英式英语,还没有完全变音。警察局那帮家伙脑袋生虫了,居然把这么天真无邪的天使男孩当嫌疑犯!
  男孩看到了张着嘴一副痴呆相的我,立刻眉开眼笑地扑过来拉住了我的一只胳膊,「来租房子的是吗?我就是屋主西门!来,进来,我领你看看房间。」说着拖着我往里面拽。
  他……干嘛这么高兴啊?我心里嘀咕着揉了揉脸,一定是被我的白痴表情所迷惑,当我好骗。不过,也是个借口,如果他真当我……你知道……不够聪明的话,不但花一千五租房间有了借口,也便于我进一步对他的监视。
  屋子里半放着深紫红色的窗帘,有些暗,硬木地板,客厅很大,家具有种维多利亚时代的古旧与华贵,我四处扫描着,没看到那口棺材在什么地方。
  西门直接带着我上到二楼。我看到了三个房间,西门问:「你喜欢什么样的房间?临海的还是面对花园的?」
  「嘎?啊,都、都好。」
  「那就对着花园吧,临海的房间有点冷。」说着推开了左手房间的门。我站在门口看了看,西门伸手拉我,「进来呀,看看你喜不喜欢你的房间?」
  我的房间?不过那房间还真不错,房间很大,比我家里的主卧室还要大两倍,居然铺着手编地毯,KING 
SIZE的大床,附带卫浴,走到窗边向外看,几乎被吓到,窗外是一片嚣张的怒放着的蔷薇园——可还是不值一千五。
  「你要喜欢我们就签个合约吧,租金二百,你看行吗?」
  「二百?」不是一千五吗?
  「贵了?那一百也行,而且包水包电包吃,电视、电话、上网统统包括在内。」
  「一百块钱……住多久啊?」他别是当我冤大头想要按天收钱——我看上去没那么傻吧?
  「想住多久就住多久啊。」
  呃,还有这么租的?我再次张大嘴说不出话来。
  迷迷糊糊地被拖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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